招标
莱阳市城区道路交通组织提升工程项目设计招标公告
金额
-
项目地址
山东省
发布时间
2023/06/14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e3706002318004452
预算金额-
招标联系人初帅霏
招标代理机构山东阳正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韩铭
标书截止时间2023/06/20
投标截止时间2023/07/05
公告正文
招标公告 莱阳市城区道路交通组织提升工程项目设计项目招标公告 E3706002318004452(项目编号)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莱阳市城区道路交通组织提升工程项目设计已由莱阳市行政审批服务局关于莱阳市城区道路交通组织提升工程项目建议书的批复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财政投资,项目出资比例为 100%,招标人为莱阳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建设地点:莱阳市 2.2 建设规模:本项目为莱阳市城区道路交通组织提升工程项目设计,主要涉及(1)交通工程平面提升改造:主要包含交叉口方案优化、路段横断面优化等相关渠化改造。(2)交通工程设施提升改造:包括交通标志、道路标线、隔离设施及公益广告、路面突起路标等设施提升改造。(3)交通控制设施提升改造:包括智能交通信号控制设施、道路交通高清电子警察系统等安装。(4)交通道路路口进行维修罩面。 2.3 计划工期:计划工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10天内完成所有设计工作并通过相关部门审批。 计划开工日期:计划竣工日期: 2.4 质量要求:满足国家现行的工程建设设计方面的规范、规程、标准以及城市建设部门的有关规定。 2.5 招标范围:包括所涉及的方案设计、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及项目概算编制等相关阶段的服务工作内容。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资质条件:须为在中国境内注册,持有合法营业执照的独立法人; 须具有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市政行业丙级(含)以上设计资质或市政行业(道路工程)专业丙级(含)以上设计资质; 3.2 项目组人员资格要求:拟任项目负责人须具有市政相关专业高级工程师(含)以上职称。拟任项目负责人在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日前6个月内被更换的,不得参加本次设计投标。投标人须以PDF格式在投标文件中提供项目组所有人员社保信息(须附“验真码”或社保缴费证明的网址、用户名和密码)。 3.3 财务要求:/ 3.4 业绩要求:/ 3.5 其他要求:投标人须提供信用信息报告【查询渠道:投标人可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信用信息”栏目,查询并免费下载信用信息报告,也可使用具有国家认可资质的第三方信用服务机构出具的信用信息报告;留存方式:由招标人审核后备案】。 3.6 联合体要求: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接受联合体满足要求: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3年06月14日 18:00至2023年06月20日 18:00(北京时间),登录“全国公共资源交易网(山东·烟台)/烟台市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ggzyjy.yantai.gov.cn/)下载招标文件(格式为.ztb );并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及时关注“招标答疑”栏目;打开招标文件、制作投标文件,需要持有ca数字证书,办理或互认ca证书,请登录“下载中心”,进行相关操作。 4.2 本工程不提供纸质招标文件,不组织现场勘查和投标预备会。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本项目采用电子评标。 5.2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3年07月05日 09:00:00,地点为:莱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第1开标室。 5.3 投标文件递交方式:本项目采用网上开标,投标人无需到现场。投标人须于投标截止时间前一小时进行网上签到,并根据烟台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发布的“不见面开标系统”投标人操作指南(下载地址: http://ggzyjy.yantai.gov.cn/xzzx/index.jhtml)的相关规定进行相关操作。 5.4 逾期未上传的或无法被系统读取的电子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项目同时在烟台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山东省公共资源交易网、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上发布。 7.其他 7.1 潜在投标人应当在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通过【烟台市工程建设投标文件制作工具】制作并上传投标文件。【烟台市工程建设投标文件制作工具】下载地址:http://ggzyjy.yantai.gov.cn/xzzxrj/123696.jhtml。 7.2 潜在投标人应当按照招标文件规定时间,登录烟台市工程建设交易平台参与开标活动,烟台市工程建设交易平台网址:http://61.156.14.109:10008。 7.3 如有技术问题,请联系青岛福莱易通软件有限公司,联系电话:0535-6788611、0535-6788613。 7.4 潜在投标人应自行关注交易平台,因自身贻误行为导致未填写投标信息、未获取招标文件及补充(答疑、澄清)文件或投标失败的,责任自负。 7.5 根据《关于加快推进房屋建筑和市政公用工程项目远程异地评标相关工作的通知》(烟建建管[2022]28号)的规定,本项目根据监督管理部门要求适时采用市内远程异地就近评标。 8.联系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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