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
预算金额705万元
招标代理机构云南奕泉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阮鸿彩13320493433
标书截止时间2023/07/28
投标截止时间2023/08/17
公告正文
沧源佤族自治县勐角乡勐甘村帕棚自然村宜居宜业和美示范村创建项目 (EPC)招标公告
招标概况
招标项目名称: 沧源佤族自治县勐角乡勐甘村帕棚自然村宜居宜业和美示范村创建项目(EPC)44f522c7-649c-418f-bd82-4307e0796977
资金来源: 国资 95.0% 自筹 5.0% 贷款 % 外资 % 44f522c7-649c-418f-bd82-4307e0796977
建设规模: 705万元44f522c7-649c-418f-bd82-4307e0796977
公共资源交易行业分类: 市政工程 工程类型: 设计施工总承包
招标方式: 公开招标 资格审查方式: 资格后审
招标文件/资格预审文件获取方式: 网上获取 交易地点: 沧源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公告性质: 正常公告 是否对外发布:
公告发布开始时间: 2023-07-21 09:00 监督部门及联系方式: 沧源佤族自治县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管理办公室/0883-7121022
备注: 招标文件的获取: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3年7月21日9:00至2023年7月28日18:00时登录云南省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http://ggzy.yn.gov.cn/#/homePage),凭企业数字证书(CA)在网上确认并获取招标文件及其它招标资料(含招标文件,格式为*.BZBJ);未办理企业数字证书(CA)的企业请按照云南省公共资源交易电子认证的要求,办理企业数字证书(CA),以便获取招标文件。此为获取招标文件的唯一途径。各投标人进行网上登录前,应当登录门户网站(云南省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http://ggzy.yn.gov.cn/#/homePage)在“服务指南”——“下载专区”——“工具下载”中下载最新的“筑龙招标采购助手”,并正确安装该驱动程序,以保证CA证书能正常登录。

招标人与招标代理
建设单位: 沧源佤族自治县勐角傣族彝族拉祜族乡人民政府 经办人: 王伟
办公电话: 18788592856
招标代理机构: 云南奕泉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经办人: 阮鸿彩
办公电话: 13320493433 移动电话: 13320493433

详细公告内容
标段编号: GC530900202300364001001
标段名称: 沧源佤族自治县勐角乡勐甘村帕棚自然村宜居宜业和美示范村创建项目(EPC)
招标文件获取截止时间: 2023-07-28 18:00
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 2023-08-17 09:00
开标地点: 开标室(沧源县)
开标方式: 网上智能开标
标段合同估算价: 705 万元
本次招标内容: 本次招标为沧源佤族自治县勐角乡勐甘村帕棚自然村宜居宜业和美示范村创建项目,项目建设内容包括村内人畜饮水管网修缮、新建旅游公厕2幢、新建部分农户生活污水管网链接、新建垃圾收集点,配套垃圾桶、新建公共活动场地(应急避难场所)1项,500平方米,配套必要设施、新建茶园灌溉工程,建设灌溉用蓄水池1座,300立方米1座,对350亩集中连片的茶叶种植基地布设喷灌(滴灌)设施、新建休闲农业基础设施工程,新建旅游步道、游客休息平台3个、打造露营区1个(碎石垫层停车场200平方米、移动公厕1座),新建旅游村寨指示牌1个,夜间安全防护措施1项、新建砂石路面产业路1.6公里,宽3米等,以最终施工图设计为准
项目现场的具体位置和周边环境: 具体以实地踏勘为准
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联合体要求: 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组成联合体成员不超过二家,但联合体成员必须具有设计、施工资质要求,联合体投标的牵头人必须是施工企业。不同联合体的成员与独立投标单位之间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或同一控股关系下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招标项目投标。联合体以一个投标人身份共同投标时,除符合招标文件对投标人资质条件、能力和信誉的要求外,还应符合下列要求:
(1)联合体各方应签订共同投标协议,明确约定各方拟承担的工作和责任,并将该共同投标协议随投标文件一并提交招标人。
(2)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及中标后签署的合同协议书对联合体各方均具有法律约束力。
(3)联合体中标后,联合体各方应当共同与招标人签订合同,为履行合同向招标人承担连带责任。
(4)二个法人及以上的企业或者其他组织可以组成一个联合体,以一个投标人的身份共同投标。联合体各方签订共同投标协议后,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投标,也不得组成新的联合体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同一项目中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当以联合体各方或者联合体中牵头人的名义由联合体牵头人提交投标保证金。以联合体中牵头人名义提交的投标保证金,对联合体各成员具有约束力。
资质要求: 投标人可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的独立法人组成的联合体,须同时具备相应的设计、施工能力。投标人须同时满足以下资格要求:施工能力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以上(含叁级)资质或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以上(含叁级)资质;设计能力要求: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设计综合资质或工程设计建筑行业丙级或工程设计市政行业丙级及以上资质
项目负责人资格: 拟派驻本项目的项目经理应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市政公用工程专业或建筑工程专业,且须注册在投标人单位)及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证B证;拟派设计负责人须具备贰级注册建筑师证书资格,同时具备中级或以上专业技术职称
业绩要求: 施工:企业自成立至今承担过至少一个类似项目的施工(类似项目指总投资不低于200万元的房屋建筑或市政工程施工业绩,提供中标通知书或合同协议书或工程竣工验收备案登记表)
设计:企业自成立至今承担过至少一个类似项目的设计任务。(类似项目指总投资不低于200万元的房屋建筑工程或市政工程设计类业绩,提供中标通知书或合同协议书或业主证明材料)
其他:
是否缴纳保证金:
投标保证金缴纳方式: 银行转账,保函,保证保险
投标保证金金额: 3 万元
投标保证金缴纳截止时间: 2023-08-17 09:00

附件信息
附件:
序号 文件名 创建时间
1招标公告.pdf2023-07-20 16:50:53
2招标公告发布登记表.pdf2023-07-20 16:51: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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