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万安县芙蓉镇光明幼儿辅助用房及辅助设施建设项目招标代理机构选聘公告
金额
300万元
项目地址
江西省
发布时间
2022/11/02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
预算金额300万元
招标联系人-
标书截止时间-
投标截止时间-
公告正文
万安县芙蓉镇光明幼儿辅助用房及辅助设施建设项目招标代理机构选聘公告

万安县芙蓉镇光明幼儿辅助用房及辅助设施建设项目选择招标代理机构实行公开选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标单位:江西省万安县芙蓉中心小学

二、工程基本概况:本项目总投资为300万元新建幼儿辅助用房一栋,三层框架结构,占地面积约361㎡,建筑面积约1000平方米及附属设施建设。

三、代理范围:工程招标代理

四、项目代理费用:根据《招标代理服务收费管理暂行办法》(国家计委价格[2002]1980号)和发改价格[2011]534号收费标准的50%收取。造价咨询费参照赣价协[2015]9号有关规定的50%计算。

五、报名要求

(一)参加报名的代理机构,应按照要求自行在吉安市建筑市场和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管服务平台进行信息录入,录入信息经市建设工程招标投标中心核实,并公示期满无异议的代理机构。

(二)拟派的项目组人员要求:

1.项目负责人1人:

具有工程建设类注册执业资格或中级及以上职称证书人员,专业不限。

2.项目组其他专职人员 3人:

六、报名时间:2022年11月99时至2022年11月9930分(特别提示:930分后不得入场)

点:吉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万安分中心

联系人:刘世辉联系电话:13307969085

七、招标代理机构报名时需提供的材料

1.授权委托书及身份证原件,授权委托人必须是参加本项目招标代理机构选聘的拟派项目组成员之一。特别提示:为加强疫情防控,授权委托人入场前须进行“一测一戴三查”防控措施,省内外来吉的须持72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同时所有招标代理应自觉遵守我县疫情防控规定和要求,由于疫情防控总体部署和要求实行实时调整,请各招标代理持续关注我县疫情防控部门相关公告信息,严格执行相关疫情防控要求,违反疫情防控要求的,一切后果由招标代理自行承担。)

2.报名申请表,申请表中填写本项目拟派的项目组人员名单和专业并加盖企业公章。

八、选取时间和资格审核方法

2022年11月9930分 ,由项目建设单位从已报名的代理机构中随机抽取三家代理机构特别提示:代理机构的报名序号即为随机编号),抽取后由项目建设单位会同吉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万安分中心和行业监管部门按抽取的序号对代理机构的人员及专业进行现场核对并当场确定选定的代理机构,如抽取的第一家代理机构人员和专业不符合或者存在其他违法违规行为的,现场取消其资格,第二名、第三名依次递补。

九、招标代理机构不能参加报名的情形

招标代理机构存在以下违法违规行为的,不能参加报名。如参加了报名,也取消其资格。

1.“信用中国”中已明确为失信主体(或列入异常动态)的;

2.近两年因存在违法违规行为,被行业监管部门暂停代理业务的。

万安县芙蓉中心小学

202211月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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