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EPC总承包-2023年1月大唐汕头新能源有限公司大唐南澳勒门I海上风电扩建项目】招标公告
金额
-
项目地址
广东省
发布时间
2022/12/14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
预算金额-
招标公司大唐汕头新能源有限公司
招标联系人-
招标代理机构北京国电工程招标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殷虹飞010-68777903
标书截止时间2022/12/28
投标截止时间2023/01/04
公告正文
EPC 总承包—2023 年 1 月大唐汕头新能源有限公司大唐南 澳勒门 I 海上风电扩建项目
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大唐南澳勒门 I 海上风电扩建项目已获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自有资金和 自筹资金,招标人为大唐汕头新能源有限公司,招标代理机构为北京国电工程招标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 EPC 总承包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建设地点
本项目风电场位于汕头市东部、南澳县南部海域的勒门列岛附近,距离北侧南澳岛最近 距离约 11.5 km,距离西侧汕头市陆地最近距离约 18km。
2.2 建设规模
本项目装机总容量为 354MW,拟布置 26 台单机容量 13MW 和 1 台 16MW 风电机组,同时 配套建设 1 座 220kV 海上升压站和陆上开关站。风电机组发出的电能通过 66kV 集电海底电 缆接入海上升压站,升压后通过 220kV 海底电缆输送到陆上开关站,再经 220kV 线路就近接 入汕头电网系统。(具体以最终电网批复的接入系统方案为准)
2.3 计划工期
本项目计划基础正式沉桩时间为 2023 年 7 月 20 日,首批风机并网时间为 2024 年 7 月 18 日,风机吊装完成时间为 2024 年 6 月 20 日,全部风机并网时间为 2024 年 8 月 28 日。具体工期以合同签订工期为准,开工时间以监理人、招标人开工通知为准。
2.4 招标范围
本次招标为大唐南澳勒门I海上风电扩建项目EPC总承包工程,包括但不限于勘察设计、采购(不含主机、塔筒钢板)、施工、调试、验收、质量保证服务及相关手续办理(含征租 地(海)拆迁及协调、电网接入等),详见招标文件。
(1)勘察设计及相关咨询服务
项目海上及陆上部分初步设计、地质详勘及地形图测绘、施工图设计、竣工图设计及移 交等全部工程设计,项目建设各类专题报告编制。
(2)设备采购
工程范围内除主机、塔筒钢板外的全部设备、材料的采购、运输及存储及物资管理(接 保检);包括但不限于集电海缆、电气一次设备、电气二次设备、辅助设备、安全工器具及 备品备件等项目所必须的所有设备。海缆、塔筒等重要设备的供应商需经业主确认。
(3)建安工程
工程范围包括但不限于临建工程、建筑工程及安装工程,主要包括风机基础制作、运输、施工,塔筒制作、风机安装,风场内风机之间的集电海缆敷设、海上升压站结构制作、运输、施工、风电场与海上升压站之间的集电海缆敷设等风电场运行所必备的所有建安工程,配合 送出工程完成电气设备安装调试等建安工程,机组达到设计指标并通过 240h 试运行验收。
(4)对外协调及手续办理等
项目开工及建设所需手续办理、利益相关方的协调与赔付;办理用海及并网发电等相关 手续,负责工程开工建设及对外协调工作。
具体工作范围详见技术规范书。
2.5 招标生效
本次招标为预招标,招标结果生效条件:招标的项目履行通过中国大唐集团有限公司内 部投资决策程序。
由于招标人或政策原因导致项目最终不能实施或采购结果未能生效,中标服务费由招标 人承担,其它费用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2.6 招标编号:CWEME-202301GDNA-S001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以下条件:
(1)若投标人为非联合体,须具备以下资质条件:①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且为一般纳税人;
②须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③须同时具有工程勘察综合资质甲级及工程设计综合资质甲级资质,同时具有港口与航 道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或港口与海岸工程专业承包一级资质或海洋石油工程专业承包二级 或港口与航道工程类专业承包甲级以上资质;且近五年内具有 1 个及以上国内海上风电 EPC 总承包合同业绩,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能力。如投标人提供的业绩为联
合体业绩,投标人应为联合体牵头方。
(2)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投标人必须明确牵头方,作为联合体投标人资质条件:a.若联合体的牵头方为勘察设计单位,设计单位须同时具有工程勘察综合资质甲级及工 程设计综合资质甲级资质,组成联合体的独立法人不得超过三家,施工单位须具备如下资质:①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且为一般纳税人;
②具有在有效期内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③具有以下资质之一:
港口与航道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及以上资质; A.
B. 港口与海岸工程专业承包一级资质;
C. 港口与航道工程类专业承包甲级资质;
D. 海洋石油工程专业承包二级资质;
④联合体投标人的业绩要求:勘察设计单位须近五年内具有 1 个及以上国内海上风电 EPC 总承包合同业绩。如投标人提供的业绩为联合体业绩,投标人应为联合体牵头方;联合 体其他成员需满足近5年内具有至少1项及以上海上风电风机吊装及海上风机基础施工业绩。
b.若联合体的牵头方为施工单位,施工单位须具有港口与航道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或港 口与海岸工程专业承包一级及以上资质,具有在有效期内的安全生产许可证,组成联合体的 独立法人不得超过三家,勘察设计单位须具备如下资质:
①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且为一般纳税人;
②勘察设计单位须同时具有工程勘察综合资质甲级及工程设计综合资质甲级资质。
③联合体投标人的业绩要求:施工单位须满足近五年内至少 1 项及以上国内海上风电 EPC 总承包或海上风电风机吊装及海上风机基础施工业绩;联合体其他成员需满足近五年内 至少 1 项及以上国内海上风电 EPC 总承包或海上风电风机项目勘察设计业绩。
(4)所有投标人提供的业绩文件要求:2017 年 1 月 1 日后,以合同签约时间为准,业 绩证明至少包含合同首页、签字盖章页和合同主要内容页等,国外业绩证明需提供对应的中 文译本。
3.2 项目管理人员要求:
①项目总负责人(经理)(如采用联合体方式投标,由牵头方派出),投标人拟委派本项 目的项目负责人需具有一级注册建造师(满足建办市〔2021〕40 号《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 公厅关于全面实行一级建造师电子注册证书的通知》相关要求),提供一级建造师相关证书(一级建造师电子证书应在个人签名处手写本人签名,未手写签名或与签名图象笔迹不一致
的,该电子证书无效;电子证书上已标明使用时限,超出使用期限的电子证书无效),及安 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 证)且在合同实施阶段未担任其他在建工程项目经理职务,拟派项目 总负责人具有至少 1 个国内海上风电项目 EPC 项目负责人(经理)或副经理职务的经历(业 绩证明至少包含合同首页、签字盖章页和合同主要内容页,及本项目与拟派人员的关联性文 件等,国外业绩证明需提供对应的中文译本);
②设计负责人,具有高级工程师及以上职称,且具有担任过至少 1 个海上风电场勘察设 计项目主要负责人的经历(业绩证明至少包含合同首页、签字盖章页和合同主要内容页,及 本项目与拟派人员的关联性文件等,国外业绩证明需提供对应的中文译本);
③施工项目负责人,应具有一级注册建造师(满足建办市〔2021〕40 号《住房和城乡 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全面实行一级建造师电子注册证书的通知》相关要求),提供一级建造师 相关证书(一级建造师电子证书应在个人签名处手写本人签名,未手写签名或与签名图象笔 迹不一致的,该电子证书无效;电子证书上已标明使用时限,超出使用期限的电子证书无 效),及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 证)且在合同实施阶段未担任其他在建工程项目经理职务,且具有至少 1 个海上风电风机吊装及海上风机基础施工的项目经理职务经历(业绩证明至少 包含合同首页、签字盖章页和合同主要内容页,及本项目与拟派人员的关联性文件等,国外 业绩证明需提供对应的中文译本)。
投标人不能作为其他投标人的分包人同时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3.3 财务要求:近三年每年净资产大于 0。
3.4 否决项包括供应商的以下情形:
3.4.1 近 三 年 内 被 列 入 国 家 应 急 管 理 部 ( 查 询 网 址 为 :https://www.mem.gov.cn/fw/cxfw/xycx/)认定的安全生产失信联合惩戒“黑名单”,且有 效期结束时间晚于投标截止日的;
3.4.2.在信用中国网站(查询网址:https://www.creditchina.gov.cn/)被列入严重 失信主体名单,且有效期结束时间晚于投标截止日的;
3.4.3 按照集团公司供应商管理相关规定,应在规定范围内停止授标或取消采购活动参 与资格,且有效期结束时间晚于投标截止日的;
对于中标候选人/中标人,将在采购评审、中标公示、合同签订等关键环节进行复核,如存在违反上述否决投标条款情形的,不予授标或不签订合同。上述否决投标条款所涉及的 事项,接受社会监督,投标人及其利害关系人可按照招标文件载明的方式进行举证。
3.5 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方式,开标后由评标委员会对投标人的资质进行审查,资格
条件没有达到招标文件规定要求,评标委员会将否决其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获取招标文件的时间及地点: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22 年 12 月 14 日至 2022 年 12 月 28 日 17:00 时(北京时间,下同),登录大唐集团有限公司电子商务平台(网址:http://www.cdt-ec.com,以下简称“电子商务平台”),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4.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详见电子商务平台,标书费汇款账户按电子商务平台提示信息为 准。
4.3 招标文件获取须知:为保障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数据安全,潜在投标单位在下载 招标文件时需企业 CA 证书电子钥匙,《CA 证书电子钥匙办理指南》详见电子商务平台。
4.4 其他注意事项:
4.4.1 即日起,我公司开具的标书费发票实行电子发票。潜在投标人在购买标书时,请 正确填写手机号码,在备注中填写邮箱地址。发票开具成功后,系统会以邮件和短信的形式
通知,请在邮件中查看、保存电子发票,或者点击短信中的链接即可下载。未收到短信或邮
件的,请拨打客服电话,告知客服人员手机号码或邮箱地址,待客服人员重新发送后,即可
查看、保存电子发票。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递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及地点: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2023 年 1 月 4 日 10:00 时整(如有变化,另行通知),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电子 商务平台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5.2 逾期送达(上传)的投标文件,电子商务平台将予以拒收。
5.3 开标场所:北京市石景山区银河财智中心北楼三层“招标采购大厅”。
5.4 纸质版投标文件递交:开标、评标均以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上递交的电子投标文 件为准,纸质文件暂不递交,如需邮寄以后续通知为准(请勿自行邮寄)。
5.5 本次开标评标均在电子商务平台进行,对于电子商务平台投标操作不熟悉的投标人,请与平台客服人员联系。
5.6 本次招标以中国大唐集团公司电子商务平台(http://www.cdt-ec.com)投标人上传加
密的投标文件为准,商务投标文件、技术投标文件和报价文件的总大小不能超过 800M,投 标文件(含商务、技术和报价文件)总数量不能超过 20 个,且单个文件的大小不能超过 100M。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投标人须在中国大唐集团公司电子商务平台上传加密的 投标文件。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仅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www.cebpubservice.cn)、中国大唐集团 有限公司电子商务平台(http://www.cdt-ec.com)上发布。未经许可,其它任何网站不得转 载;如有发现,将追究非法转载单位的责任。
7.联系方式
招标人:大唐汕头新能源有限公司
地址:广东省汕头市濠江区马窖街道河中路马窖工业区
招标代理机构:北京国电工程招标有限公司
地址:北京市石景山区银河大街银河财智中心北楼 4 层
邮编:100040
联系人:殷虹飞
电话:010-68777903
邮箱:yinhongfei@cweme.com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中国大唐集团有限公司物资与采购监管部 采购业务投诉电话:4008886262-3
采购业务投诉邮箱:cgts@cweme.com
人员违规违纪行为投诉邮箱:jijianjubao@china-cdt.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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