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开江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开江县农村生活垃圾收转运处置体系设施设备购置项目采购更正公告(第一次)
投标剩余时间0
金额
-
项目地址
四川省
发布时间
2025/01/20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n5117232025000004
预算金额-
招标联系人-0818-8231211
招标代理机构宣汉县政府采购中心
代理联系人吴兴国0818-5226169
标书截止时间2025/01/20
投标截止时间2025/01/21
公告正文

一、项目基本情况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N5117232025000004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开江县农村生活垃圾收转运处置体系设施设备购置项目

首次公告日期:2025年01月15日

二、更正信息:

更正事项:采购文件

更正原因:
采购文件中服务内容要求 “验收、交付标准和方法”内容未核实清楚。

更正内容:

原公告的获取采购文件结束日期:2025-01-20,更正为:2025-01-23。

原公告的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2025-01-21 10:00:00,更正为:2025-01-24 10:00:00。

原公告的开启时间:2025-01-21 10:00:00,更正为:2025-01-24 10:00:00。

3.3.1.服务内容要求 ,验收、交付标准和方法“采购人严格按照政府采购相关法律法规以及《财政部关于进一步加强政府采购需求和履约验收管 理的指导意见》(财库〔2016〕205 号)、《政府采购需求管理办法》财库〔2021〕22 号的要求、采购文件规定的要求和 响应文件及合同承诺的内容进行验收”。更正为“1、采购人严格按照政府采购相关法律法规以及《财政部关于进一步加强政府采购需求和履约验收管 理的指导意见》(财库〔2016〕205 号)、《政府采购需求管理办法》财库〔2021〕22 号的要求、采购文件规定的要求和 响应文件及合同承诺的内容进行验收。2、供应商必须保证车辆上户,上户工作由采购人和供应商共同配合,但上户费用(含税费)均由供应商承担。如因车辆合格证等其他生产厂家的问题导致不能上户,采购人有权要求终止合同,一切损失由成交供应商承担”。

其他内容不变

更正日期:2025年01月20日

三、其他补充事项

四、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开江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地址:开江县新宁镇新宁路317号

联系方式:0818-8231211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宣汉县政府采购中心

地址:四川省达州市宣汉县宣汉县蒲江街道西华大道109号聚城峰华金鼓商业广场2楼

联系方式:0818-5226169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吴兴国

电话:0818-5226169

宣汉县政府采购中心

2025年01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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