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12192023054010
预算金额11818.82万元
招标代理机构北京建智达工程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崔可民13002276255
标书截止时间2023/05/30
投标截止时间-
公告正文
报建编号:
招标备案号:12192023054010
施工招标公告
津建交开发施工[2023]0509
1、招标条件
本项目国家生物医药国际创新园二期加速器建设项目A2、A3厂房(一期)已由 天津经济技术开发区(南港工业区)管理委员会 以 津开审批[2023]16057号 批准建设,招标人为 天津经济技术开发区国有资产经营有限公司 ,建设资金为 11818.82 万元,资金来源为 财政预算内资金:11818.82万元 ,资金来源已经落实,建设规模为 17174.97平方米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 北京建智达工程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受 天津经济技术开发区国有资产经营有限公司 的委托,现对该项目的 施工 进行公开招标择优选定承包人。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国家生物医药国际创新园二期加速器建设项目A2、A3厂房(一期),建设规模为17174.97平方米,项目用地面积约8720.81 ㎡,总建筑面积约17174.97㎡,其中地上建筑面积14294 ㎡,地下建筑面积2880.97㎡,主要建设内容为新建A2厂房主楼1座,并同步实施给排水、电气、暖通、绿化、室外道路等配套工程,总投资额11818.82万元。
2.2 工程建设地点:天津经济技术开发区国家生物医药国际创新园内,南临海通街,东至黄海路,北临A3厂房地块,西至园区内部路
2.3 标段划分与招标范围:
本次招标标段为:
一标段:标段名称:国家生物医药国际创新园二期加速器建设项目A2、A3厂房(一期),招标范围:新建企业加速器A2厂房主楼1座,用地面积约8720.81 ㎡,总建筑面积约17490.84㎡,其中地上建筑面积14609.82㎡,地下建筑面积2881.02 ㎡,同步实施给排水、电气、暖通、绿化、室外道路等配套工程。
新建A2厂房建筑为地上五层,地下一层。地下一层设地下车库、空调机房兼换热站、消防泵房、给水泵房、中水泵房、消防水池、排烟机房、补风机房、弱电机房、电控室、配电间、电梯间等,层高5.1米;首层设标准化车间、值班室兼监控室、强电间、弱电间、变电站、楼梯间、电梯间、卫生间、库房等,层高6.0米;二至五层设标准化车间、楼梯间、卫生间、电梯间、强电间、弱电间等,层高5.1米。具体内容详见招标人所发施工图纸及招标文件(含工程量清单)。本项目采用“评定分离”办法评审。总投资额9839.3万元。
2.4 计划工期要求:2023年06月21日 至 2024年10月31日
2.5 工程质量要求:国家验收规范合格标准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有:
一标段:资质: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格:1、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在有效期内;2、资质等级证书副本在有效期内;3、安全生产许可证在有效期内;4、本项目应配备人员:(1)正项目经理1名,应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工程二级注册建造师及以上有投标资格的注册建造师证书,具备5年及以上施工现场管理工作经历;(2)副项目经理1名,应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工程二级注册建造师及以上有投标资格的注册建造师证书;(3)施工管理负责人1名,应具有应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工程二级注册建造师及以上有投标资格的注册建造师证书,可由正或副项目经理兼任;(4)技术管理负责人1名,应具有应具有工程技术类高级职称证书且10年以上施工现场管理工作经历;(5)项目部所有人员均须提供近30日内由社保部门开具的或从社保网站打印的社保证明、申请人应提供以上人员任命书,均为本单位职工,并对工作年限加以承诺。
项目部人员具体要求详见资格审查文件/招标文件;
注:一级注册建造师应按照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全面实行一级建造师电子注册证书的通知》(建办市〔2021〕40号)文件要求执行;5、其他资质要求:(1)为全面贯彻落实九部门联合印发的《关于在招标投标活动中对失信被执行人实施联合惩戒的通知》(法〔 2016〕285 号)和《住房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印发失信被执行人信用监督、警示和惩戒机制建设分工方案的通知》,经“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查询为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投标单位,取消投标资格,本标段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投标确认方式
4.1 凡具备投标人资格要求的投标人在获取招标文件的同时在截止时间前应持“身份认证”登陆可通过天津建设工程投标信息系统进行确认:(http://www.tjconstruct.cn)
4.2 各投标人均可对上述标段中的1个标段投标确认,兼投不兼中。

5、公告发布与获取招标文件截止时间(北京时间)
5.1 本招标项目的招标公告发布时间:2023年05月24日 至 2023年05月30日。
5.2 本招标项目的获取招标文件截止时间:2023年05月30日16时00分。

6、招标文件(资格预审文件)的获取
6.1 凡投标确认的投标人,请于2023年05月24日至2023年05月30日 (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如有变更另行通知),每日上午09时30分 至 11时30分,
下午 14时00分 至 16时00分(北京时间),
持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加盖公章的复印件)、企业资质证书(加盖公章的复印件)和单位介绍信 ,
前往 请致电代理机构并将上述资料及投标确认单(加盖公章)发至bjjzdgcgl@163.com,本项目采用 “评定分离”方式评审。获取文件。 获取文件。
6.2 文件售价及图纸押金详见文件相关要求。

7、 投标文件的递交
7.1 递交文件的地址: 招标人指定地址 。
7.2 递交文件的截止时间为: 参见招标文件 。
7.3 电子文件的提交方式: 光盘 。


招 标 人:天津经济技术开发区国有资产经营有限公司(公章)
法定代表人:傅鑫(印鉴)
办公地址:天津开发区宏达街19号
邮政编码:300457联系人:刘满涛电话:022-66386828
传  真:022-66386828
招标代理机构:北京建智达工程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公章)
法定代表人:崔可民(印鉴)
办公地址:天津市西青区碧祥路 16 号新兴园 7 号楼 11 层
邮政编码:300392联系人:张工电话:13002276255
传  真:022-83974080-602
日期:2023年05月24日
违法违规举报: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应当对其提供的招标公告的真实性、准确性、合法性负责。
在招标投标活动中采取明招暗定、虚假招标、围标、陪标、串标和借照或挂靠等不正当手段获取工程的,将取消其中标资格,同时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天津市建筑市场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进行处理。
投标人在招标过程中如有异议请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向招标人提出质疑。对招标人答复仍持有异议的,向天津经济技术开发区建设工程管理中心实名投诉。
举报及投诉受理单位:
天津经济技术开发区国有资产经营有限公司          受理负责人:刘满涛
电话:022-66386828传真:022-66386828
受理单位地点:天津开发区宏达街19号
天津经济技术开发区建设工程管理中心          受理负责人:陈功
电话:25208743传真:25208700电子邮箱:jkqjgzx@tj.gov.cn
受理单位地点:天津经济技术开发区宏达街19号B区4层
天津市公共资源交易网招投标投诉专区: http://ggzy.zwfwb.tj.gov.cn/ztbts/index.j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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