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泰安市本级】泰安市医保反欺诈试点建设服务项目(二次)竞争性磋商公告
金额
100万元
项目地址
山东省
发布时间
2024/07/01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sdgp370900000202402000116
预算金额100万元
招标联系人-
招标代理机构山东立信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孙艳丽0538-62205183
标书截止时间2024/07/08
投标截止时间2024/07/16
公告正文

 泰安市医保反欺诈试点建设服务项目(二次)

竞争性磋商公告

项目概况:

泰安市医保反欺诈试点建设服务项目(二次)的潜在供应商应在泰安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网址:www.taggzyjy.com.cn)获取磋商文件并于2024年0716090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编号:SDGP370900000202402000116

 公共资源项目编号:SJ-ZC-20240614-03-01

 2.项目名称:泰安市医保反欺诈试点建设服务项目(二次)

 3.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4.预算金额100万元;

 5.采购需求:基于省医保提供的软硬件资源环境,开展医保反欺诈数据专区建设工作,对反欺诈模型构建所需的数据进行抽取、转换、治理和建模,并使用省医保提供的中心数据专区和云平台大数据工具,开展数据模型建设和训练工作。针对住院数据筛查,开展“住院真实性检测”、“低标准入院”、“编码合规性校验”、“诊疗明细相似性比对”、“连续住院分析识别”等模型建设工作,针对门诊数据筛查,开展“门诊报销异常”、“年底集中报销”、“药店刷卡异常”、“串换药品”等模型构建及训练

 6.服务期限:合同签订之日起一年。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相关条件;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根据财库【2020】46号《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14】68号《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等相关法规,本项目专门面向小企业采购。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报价。

 三、获取磋商文件

 1.时间:20240702日至20240708日,每天上午08:30至11:30,下午13:30至16: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2.地点:本项目实行网上电子投标,网上开评标,泰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网址:www.taggzyjy.com.cn)供应商无需通过系统报名,只需要在规定时间内通过平台领取采购文件即可参与采购活动(必须通过系统领取采购文件)

 3.方式:本项目实行全流程电子化招投标,投标人须办理 CA 数字证书,办理要求详见泰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首页右侧“CA办理”工具栏,网址链接:http://www.taggzyjy.com.cn/ca_apply/ca_apply.html。因未及时注册主体库信息或未办理 CA数字证书导致无法投标的,责任自负。CA数字证书办理咨询电话:0538-6288116;移动CA锁(鲁证通)办理咨询电话:400-998-0000;综合窗口服务电话:0538-6288136。已办理且在有效期内的可直接登录系统。

 请各供应商获取磋商文件后,还须及时关注交易平台“澄清文件下载”栏目及公共资源交易网政府采购交易信息栏目发布公告(招标公告、变更公告)信息,如项目网上报名单位不足三家,代理机构将发布澄清(变更)公告,并发布二次招标公告;如因报名单位未及时查看交易平台信息而对自身造成损失,相关责任由报名单位自行承担。

 4.售价:0元。

 四、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1.加密电子报价文件递交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20240716日0900分(北京时间)

 2.本次招标项目实行不见面网上开标,供应商无需到达开标现场解密,需登录泰安市公共资源不见面开标系统进行远程解密响应文件

 注:本项目实行网上电子投标、网上不见面开标、网上评标。相关资料操作手册在泰安市公共资源交易网-精细化服务,按照交易主体性质点击进入不同的栏目下载对应的操作手册。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其他补充事宜

 线上异议(质疑)与投诉:依据泰公管联席办【2021】6号通知要求,供应商(供应商)在满足异议(质疑)与投诉条件下,可在线提出。

 1、线上异议(质疑):供应商(供应商)满足异议(质疑)条件可通过电子交易平台向招标(采购)人、代理机构提出异议(质疑);异议(质疑)应符合本项目招标(采购)文件“异议(质疑与投诉)”章节有关要求;线上与书面异议(质疑)具有同等效力;出现线上线下同时提出时,招标(采购)人或代理机构应同时答复。

 2、投诉:满足投诉条件的投诉主体可向同级财政部门或有管辖权的行政监督部门提出投诉。投诉书应符合本项目招标(采购)文件“异议(质疑)与投诉”章节有关要求;书面投诉书提出时,投诉受理部门应及时答复

 3、投标单位领取招标文件前,同步查看山东省政府采购网及泰安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投标单位名称及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确保完全一致。

 4、接受异议(质疑)的联系人和联系方式

    行政监督部门:泰安市财政局政府采购科

    联系电话:0538-6221070 

 5、为进一步发挥政府采购功能,充分利用政府采购合同的信用价值以及在政府采购活动中形成的数据价值,有效破解中小企业融资难融资贵以及政府采购合同融资中存在的突出问题,采购人支持本项目成交、中标供应商通过“山东省政府采购合同融资与履约保函服务平台”实施政府采购合同融资,有需求的供应商可登录“https://wwwccgp-shandong-rz.cn/”了解相关政策。

 6、本项目执行远程异地评审方式。    

 七、公告发布的媒体

   中国山东政府采购网、泰安市公共资源交易网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泰安市医疗保险事业中心

 地    址:泰安市市政府

 联系方式:0538-6992326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东立信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  址:泰安市东岳大街68号盘古天地1号楼1405室

 联系方式:0538-6220518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孙艳丽

 电   话:0538-6220518

 

附件:
A包对应的采购文件一册:招标文件一册204830257
A包对应的采购文件二册:招标文件二册204830258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