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口县环湖北路南侧侧江湖楼地块位于江西省九江市湖口县双钟镇,其东面为山林及洋港湖湿地公园,南面为空地,西面为空地及景区地下车库,北面为环湖北路,地理坐标为E116.22250°,N29.74792°,占地面积约2892.66m2。
通过对湖口县环湖北路南侧江湖楼项目地块进行资料收集、人员访谈、历史卫星影像图收集以及现场踏勘分析。2019年之前为林地,土地使用权人为双钟镇大岭社区一组;2019年三调将该地块变更为林地和部分公用设施用地,土地使用权人为双钟镇大岭社区一组;2022年该地块转为国有建设用地;2024年7月该地块作为文化活动用地划归为江湖楼,现土地使用权人为江西省湖口县石钟山文化旅游发展集团有限公司,目前江湖楼已开工建设还未投入使用,现对该地块土壤污染状况进行补充调查。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壤污染防治法》(2019年1月1日实施)相关要求,原地块在变更为住宅、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时,需进行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根据土壤初步调查结果确定是否为污染地块,若不是污染地块则可直接进入土地流转程序,若超过相关筛选值标准则进入到详细调查阶段。湖口县环湖北路南侧江湖楼项目地块拟将土地用途变更为文化活动用地,江西省湖口县石钟山文化旅游发展集团有限公司特委托江苏南大华兴环保科技股份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进行本次场地调查工作。本公司接收委托后,根据《建设用地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技术导则》(HJ 25.1-2019)、《江西省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和修复文件编制指南(暂行)》等相关技术导则和标准规范要求,对该地块开展了资料收集、人员访谈、现场踏勘等工作,主要发现以下几点:
(1)2019年之前江湖楼地块作为林地使用,土地使用权人为双钟镇大岭社区一组;2019年三调将该地块变更为林地和部分公用设施用地,土地使用权人为双钟镇大岭社区一组;2022年该地块转为国有建设用地;2024年7月,湖口县人民政府将该地块使用权划拨至江西省湖口县石钟山文化旅游发展集团有限公司,该地块作为文化活动用地用于江湖楼建设。历史沿革过程中,该地块未进行过开发利用,无工业企业入驻生产。
(2)地块内无生产废水、工业废气排放,无地下储罐或地下输送管道等。该地块未进行过工矿生产活动。地块建设过程中也未发现地块有相关受污染情形。
(3)江湖楼地块周边500m范围内主要为重要公共场所、居民区,无工业企业、加油站、汽修厂等场所,未用于污水灌溉区,未用于规模化养殖,未用于固体废物填埋,未发现排污管线、沟渠,未发现各类槽罐,未见废弃物的储存和处置设施,不存在有毒有害物质污染情况。
(4)通过对周边污染源分布的分析,调查地块受周边污染源的影响较小,未识别出污染。
调查结论:
基于该地块第一阶段地块环境初步调查结果,地块内内当前和历史上均无可能的污染源,项目地块周边相邻区域未对地块环境质量造成明显不利的影响,本地块的环境状况可以接收,根据《建设用地土壤污染状况调查 技术导则》(HJ25.1-2019)中的相关要求,本次调查活动可以结束,无需开展第二、第三阶段地块环境调查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