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标
包头市人民防空办公室关于“防空防灾宣传教育馆”增设视频监控系统项目采购结果公示
金额
10.4万元
项目地址
内蒙古自治区
发布时间
2018/01/17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包采谈〔2018〕1013号
预算金额10.4万元
招标公司包头市人民防空办公室
招标联系人冯宇
招标代理机构华诚博远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樊利军0472-2808189
中标公司包头市润通网络安装有限责任公司10.4万元
中标联系人-
公告正文
包头市人民防空办公室关于“防空防灾宣传教育馆”增设视频监控系统项目采购结果公示
项目名称: | 包头市人民防空办公室关于“防空防灾宣传教育馆”增设视频监控系统项目 | ||||||||||||
项目编号: | 包采谈〔2018〕1013号 | ||||||||||||
评审日期: | 2018年01月17日 | ||||||||||||
公示日期: | 2018年01月17日 | ||||||||||||
公示期限: | 1个工作日 | ||||||||||||
采购方式: | 竞争性谈判 | ||||||||||||
供应商投标资格: |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投标人资格条件; 2、具有合格有效的营业执照;(三证合一) 3、具有类似项目供货业绩; 4、具有良好的企业信誉和财务能力,有足够的资金来保证本项目的实施; 5、若投标单位为以下主要设备的生产厂家,提供生产许可证明;若投标单位为以下主要设备的经销商,提供厂家授权书; 6、投标人及投标产品在本地有常设的服务机构和固定的售后服务人员; 7、须在包头市政府采购网“采购动态”或“供应商采购指南”中填写“包头市政府采购供应商准入申请登记表”注册审核通过; 8、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 ||||||||||||
采购人名称: | 包头市人民防空办公室 | ||||||||||||
采购人地址: | |||||||||||||
采购人联系人: | 冯宇 | ||||||||||||
采购人联系方式: | 5363282 | ||||||||||||
采购代理机构名称: | 华诚博远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 ||||||||||||
采购代理机构地址: | 包头市青山区少先路2号商会大厦22层A5 | ||||||||||||
采购代理机构网址: | |||||||||||||
采购代理机构银行帐号: | 11170101040007437 | ||||||||||||
采购代理机构开户行: | 中国农业银行北京骡马市支行 | ||||||||||||
项目负责人: | 樊利军 | ||||||||||||
代理机构联系电话: | 0472-2808189 | ||||||||||||
采购文件: | 人防办监控系统招标公告.doc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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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标标的信息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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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审成员: | 沈晓燕 冯宇 翟俊霞 | ||||||||||||
质疑方式:依据《政府采购法》第五十二条、《政府采购实施条例》第五十三条。参与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认为中标结果使自己的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中标结果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包头市人民防空办公室、华诚博远工程咨询有限公司提出质疑,逾期不予受理。供应商对 质疑答复不满意的,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期限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质疑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向同级财政部门提出投诉,逾期不予受理。 | |||||||||||||
华诚博远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 |||||||||||||
2018年01月17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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