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标
武汉市公安局青山分局污水毒情监测服务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金额
-
项目地址
湖北省
发布时间
2024/07/29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thcx-zb-2024-128
预算金额30万元
招标联系人高丽芳18571790279
招标代理机构武汉天汇诚信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张怡
中标公司-
中标联系人-
公告正文
武汉市公安局青山分局污水毒情监测服务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THCX-ZB-2024-128 ) 项目所在地区:湖北省,武汉市,青山区 一、招标条件 本武汉市公安局青山分局污水毒情监测服务项目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 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其他资金30万元,招标人为武汉市公安局青山区分局( 钢城分局)。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30万元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武汉市公安局青山分局污水毒情监测服务项目;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武汉市公安局青山分局污水毒情监测服务项目)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详 见公告;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2024年07月30日09时00分到2024年08月05日17时00分 获取方式:现场领取或网络获取或邮寄。符合要求的申请人应当在获取时 间内,提供以下材料获取采购文件:申请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需提供单 位介绍信(或法人授权委托书)、经办人身份证明;申请人为自然人的只需提 供本人身份证明。采购文件如需网络获取或邮寄的,申请人应将获取采购文件 所需提交的完整资料扫描件发至邮箱whthcx002@163.com, 并在邮件中注明申请 人名称、联系人及电话、申请项目名称及包段号。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对邮 寄、电子文本传输过程中发生的迟交或遗失均不承担责任,申请人获取采购文 件的时效性以申请人提交的完整资料的时间为准。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2024年08月19日 14时30分 递交方式:武汉市江汉区新华西路大武汉1911写字楼A座16楼7- 9号纸质文件递交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2024年08月19日14时30分 开标地点:武汉市江汉区新华西路大武汉1911写字楼A座16楼7-9号 七、其他 武汉市公安局青山分局污水毒情监测服务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项目概况 武汉市公安局青山分局污水毒情监测服务项目 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武汉天汇诚信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武汉市江汉 区新华西路大武汉1911-A座16楼1- 6号)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4年08月19日14点3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投标文 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编号: THCX-ZB-2024-128 2、项目名称: 武汉市公安局青山分局污水毒情监测服务项目 3、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4、预算金额: 30 (万元) 5、最高限价: 30 (万元) 6、采购需求: 本次采购共分 个项目包,具体需求如下: (1)项目包编号: THCX-ZB-2024-128 (2)项目包名称: 武汉市公安局青山分局污水毒情监测服务项目 (3)类别(货物/工程/服务): 服务 (4)用途: 污水毒情监测 (5)数量(数量及单位):一项 (6)简要技术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7)采购预算: 30万元 (8)期限(服务期): 1年 (9)其他: 7、合同履行期限: 1年 8、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否 9、本项目(是/否)接受合同分包: 否 10、本项目(是/否)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 否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供应商应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 本项目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3、为本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 不得再参加本项目的其他招标采购活动。 4、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未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 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5、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6、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供应商针对本项目递交的材料真实有效,若提交虚假材料将自行承担一切 法律责任,提供书面承诺函。 三、获取招标文件 1、时间:自2024年07月30日上午9:00起至2024年08月05日下午17:00止(北京时 间上午9:00至12:00,下午14:00至17:00,节假日除外。) 2、地点:武汉市江汉区新华西路大武汉1911写字楼A座16楼1-6号 3、方式: 现场领取或网络获取或邮寄。符合要求的申请人应当在获取时间内,提供以下 材料获取采购文件:申请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需提供单位介绍信(或法 人授权委托书)、经办人身份证明;申请人为自然人的只需提供本人身份证明 采购文件如需网络获取或邮寄的,申请人应将获取采购文件所需提交的完整 O 资料扫描件发至邮箱whthcx002@163.com,并在邮件中注明申请人名称、联系人 及电话、申请项目名称及包段号。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对邮寄、电子文本传 输过程中发生的迟交或遗失均不承担责任,申请人获取采购文件的时效性以申 请人提交的完整资料的时间为准。 4、售价:500(元)。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1、开始时间: 2024年08月19日14时00分(北京时间) 2、截止时间: 2024年08月19日14时30分(北京时间) 3、地点:武汉市江汉区新华西路大武汉1911写字楼A座16楼7-9号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1、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本项目需落实的节能环保、中小微型企 业扶持等相关政府采购政策详见招标文件。 2、参加多包投标的相关规定: 3、信息发布媒体: 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网址:http://www.cebpubservice.com/) 七、凡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武汉市公安局青山区分局(钢城分局) 地址:武汉市青山区建设一路南路99号青山分局 联系方式: 高丽芳、18571790279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武汉天汇诚信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武汉市江汉区新华西路大武汉1911写字楼A座16楼1-6号 联系方式:027-65610396-817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张怡、陈洋、陈思云、熊邦琴、胡雯、尤丽容、戴险峰、李艳青 秦昌、张少兵 电话: 027-65610396-817 八、监督部门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 九、联系方式 招标人:武汉市公安局青山区分局(钢城分局) 地 址:武汉市青山区建设一路南路99号青山分局 联系人:高丽芳 电 话:18571790279 电子邮件:/ 招标代理机构:武汉天汇诚信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 武汉市江汉区新华西路大武汉1911写字楼A座16楼1-6号 联系人: 张怡、陈洋、陈思云、熊邦琴、胡雯、尤丽容、戴险峰、李艳青、秦昌、张少 兵 电 话:027-65610396-817 电子邮件: whthcx002@@163.com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滔化肯 签名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 夕洲日豁漳)
招标文件获取信息记录表
项目名称武汉市公安局青山分局污水毒情监测服务项目
项目编号THCX-ZB-2024-128
采购单位武汉市公安局青山区分局(钢城分局)
投标人名称
投标人地址
被委托人姓名
被委托人联系电话
电子邮箱
时间年月 日时
注:投标人须将本表内容填写完整,并加盖公章。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 投标人名称: 单位性质: 成立时间: 年 月 日 经营期限: 姓名: 性别: 年龄: 职务: 系 (申请人名称)的法定代表人 特此证明。 投标人名称: (盖单位章) 年 月 日
须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正反双面)
法定代表授权委托书 (政府采购代理机构): 本授权声明:我 (姓名) 系 (供应商名称) 的法定代表人,现授权委托 (姓名) 为我公司授权代理人,以本公司的名义参加 项目的采购活动,全权代表我公司处理该项目采购活动中的一切事宜。 委托期限:从 年 月 被委托人无转委托权,特此委托。 (项目名称、项目编号)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授权单位(盖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 签发日期:_年_月日 附: 姓名: 性别: 职务: 身份证号码: 须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正反双面) 须附:被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正反双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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