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标
西安市雁塔区大雁塔小学西沣分校2021年公办学校质量提升奖补设备采购项目中标(成交)结果公告
质量提升奖补设备智慧班牌系统设备教学专用仪器教学设备电子班牌智慧班牌系统软件人脸无感考勤视频直播网络交换机六类信息点安装调试调试监狱企业环境标志产品节能产品整体设计规范编制项目管理监理检测技术咨询技术支持服务培训计算机办公设备正版软件正版操作系统软件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质保期服务计划生产进度货物质量售后服务货款支付结算审核交通运输业录音录像设备融资智能运维以太网视频播放摄像头拾音器内部喇叭电源输入电源开关金属边框触摸屏高精度电容触摸智慧电箱总成智慧班牌电源远程控制可编程按钮智能控制器小型断路器漏电保护器人人脸识别考勤信息发布设备运维智能管理班牌远程配置故障分析远程监控课后服务平台服务器标准2U机架式服务器千兆交换机壁挂网络机柜6U标准机柜集中供电线路铺设软电缆辅材附件PVC线管线槽电工耗材五孔插座网络跳线六类网络水晶头线材辅材工业产品查看课表资源管理对班牌远程开/关机启动监督软硬件设备材料备品配件维修服务运行系统维护现场日常操作维护使用手册基本结构性能构造处理使用操作保养维护排除电子电器环保产品零部件系统测试定期派技术人员到现场走访检查维护伴随服务制造改造批发业建筑业信息传输餐饮业住宿业邮政业仓储业商务服务物业管理房地产开发经营
金额
58.96万元
项目地址
陕西省
发布时间
2022/09/30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sxlx22-01-076z(h)
预算金额60万元
招标公司西安市雁塔区大雁塔小学西沣分校
招标联系人周钧
招标代理机构陕西隆信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寇翠萍029-88489979
中标公司西安优拓商贸有限公司58.96万元
中标联系人-
公告正文
一、项目编号:SXLX22-01-076Z(H)
二、项目名称:2021年公办学校质量提升奖补设备采购项目
三、采购结果
四、主要标的信息
五、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七、公告期限
相关附件:
西安市雁塔区大雁塔小学西沣分校2021年公办学校质量提升奖补设备采购项目中标(成交)明细.pdf 西安市雁塔区大雁塔小学西沣分校2021年公办学校质量提升奖补设备采购项目中标(成交)明细.pdf 西安优拓商贸有限公司+报价明细.pdf 西安优拓商贸有限公司+报价明细.pdf 西安市雁塔区大雁塔小学西沣分校2021年公办学校质量提升奖补设备采购项目 +招标文件.doc 西安市雁塔区大雁塔小学西沣分校2021年公办学校质量提升奖补设备采购项目 +招标文件.doc
合同包1(智慧班牌系统设备):
供应商名称 | 供应商地址 | 中标(成交)金额 |
---|---|---|
西安优拓商贸有限公司 | 陕西省西安市雁塔区南二环青龙小区都市远景第一幢1单元0903室 | 589,600.00元 |
合同包1(智慧班牌系统设备):
货物类(西安优拓商贸有限公司)
品目号 | 品目名称 | 采购标的 | 品牌 | 规格型号 | 数量(单位) | 单价(元) | 总价(元) |
---|---|---|---|---|---|---|---|
1 | 教学专用仪器 | 智慧班牌系统设备 | 见投标文件分项报价明细 | 见投标文件分项报价明细 | 1(批) | 589,600.00 | 589,600.00 |
商世广、王国华(采购人代表)、孙义、席一凡、薛淑磊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
采购代理服务费参照《国家计委关于印发招标代理服务收费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计价格【2002】1980号)和国家发改委办公厅颁发的《关于招标代理服务收费有关问题的通知》(发改办价格【2003】857号)文件规定标准收取 |
||
---|---|---|---|
合同包号 | 合同包名称 | 代理服务费金额(万元) | 收取对象 |
1 | 智慧班牌系统设备 | 0.8844 | 中标(成交)供应商 |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为进一步贯彻落实国务院和陕西省关于支持中小企业发展的政策措施,发挥政府采购政策导向作用,充分利用信息化技术,通过搭建信息对称、相互对接的平台,有效缓解中小企业融资难、融资贵问题;根据《陕西省财政厅关于印发<陕西省中小企业政府采购信用融资办法>的通知》(陕财办采〔2018〕23号)相关规定;本着 “银企自愿,风险自担”的原则,有融资需求的中标人(成交供应商)可根据自身情况,在陕西省政府采购信用融资平台(http://www.ccgp-shaanxi.gov.cn/)自主选择金融机构及其融资产品,凭政府采购中标(成交)通知书或政府采购合同提出融资申请。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西安市雁塔区大雁塔小学西沣分校
地址:西安市雁塔区西沣四路
联系方式:周钧 029-81139728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陕西隆信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西安市莲湖区丰登南路9号怡景花园酒店A座二层
联系方式:029-88489979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寇翠萍 郑婧婧、王真、唐瑾、高小淇
电话:029-88489979-8105
陕西隆信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2022年09月30日
相关附件:
西安市雁塔区大雁塔小学西沣分校2021年公办学校质量提升奖补设备采购项目中标(成交)明细.pdf 西安市雁塔区大雁塔小学西沣分校2021年公办学校质量提升奖补设备采购项目中标(成交)明细.pdf 西安优拓商贸有限公司+报价明细.pdf 西安优拓商贸有限公司+报价明细.pdf 西安市雁塔区大雁塔小学西沣分校2021年公办学校质量提升奖补设备采购项目 +招标文件.doc 西安市雁塔区大雁塔小学西沣分校2021年公办学校质量提升奖补设备采购项目 +招标文件.doc
西安市雁塔区大雁塔小学西沣分校2021年公办学校质量提升奖补设备采购项,西安市雁塔区大雁塔小学西沣分校年公办学校质量提升奖补设备采购项
目目中标(成交)明细中标(成交)明细
受受西安市雁塔区大雁塔小学西沣分校,西安市雁塔区大雁塔小学西沣分校委托,采用委托,采用进行采购进行采购2021年公办学校质量提升奖补设备采购项目,年公办学校质量提升奖补设备采购项目(项目编码:(项目编码:SXLX22-01-
076Z(H))项目,中标(成交)供应商名称及中标(成交)结果如下:)项目,中标(成交)供应商名称及中标(成交)结果如下:
一、合同包1(智慧班牌系统设备)
、中标(成交)供应商:西安优拓商贸有限公司
、中标(成交)总价:总价:589600.00元元
1.1、中标(成交)供应商:西安优拓商贸有限公司1.2、中标(成交)1.3、中标(成交)标的明细:、中标(成交)标的明细:
货物类货物类
序号序号 | 品目名称品目名称 | 标的名称标的名称 | 品牌品牌 | 规格型号规格型号 | 数量数量 | 计量单位计量单位 | 单价单价(元元) | 总价总价(元元) |
1 | 教学专用仪器 | 智慧班牌系统设备 | 见投标文件分项报价明细 | 见投标文件分项报价明细 | 1.00 | 批 | 589,600.00 | 589,600.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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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安市雁塔区大雁塔小学西洋分校2021年公办学校质量提升奖补设备采购项目
、开标一览表
单位:元
项目编号:SXLX22-01-076Z(H)
投标人名称:西安优拓商贸有限公司
设备总价其他费用总报价交货期
备注
(元)(元)(元)(日历天)
自合同签订之日起20个日历日
589600.000.00589600.00
内完成供货、安装、调试、验收
投标总价(大写):伍拾捌万玖仟陆佰元整
注:1.投标报价应按总报价填写,精确到小数点后两位,大小写不一致时,以大写为准;
投标人:西安优拓商贸有限公司(盖单位章)
(签字或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
期:2022年9月29日
日
扫描全能王创建
西安市雁塔区大雁塔小学西洋分校2021年公办学校质量提升奖补设备采购项目
三、货物(产品)分项报价表
项目编号:SXLX22-01-076Z(H) | 项目编号:SXLX22-01-076Z(H) | 项目编号:SXLX22-01-076Z(H) | 项目编号:SXLX22-01-076Z(H) | 项目编号:SXLX22-01-076Z(H) | 项目编号:SXLX22-01-076Z(H) | 项目编号:SXLX22-01-076Z(H) | |||||
序号1 | 产品名称电子班牌 | 品牌东方中原 | 型号规格 | 计量单位 | 数量 | 数量 | 单价(元)报价(元)备注4430.00 | 单价(元)报价(元)备注4430.00 | 单价(元)报价(元)备注4430.00 | 单价(元)报价(元)备注4430.00 | |
23 | 智慧电箱总成(智慧班牌电源远程控制)智慧班牌系统软件 | 致禾东方中原 | HD22ZH-EM200-EM-C2 | 台台 | 804 | 804 | 4900.00 | 354400.0019600.00 | |||
4 | 人脸无感考勤 | 东方中原 | 智能交互校园信息发布系统V1.0智能交互校园信息发布系统V1.0 | 套套 | 1 | 1 | 23000.0016500.00 | 23000.0016500.00 | 23000.0016500.00 | ||
5 | 信息发布 | 东方中原 | 智能交互校园信息发布系统V1.0 | 套 | 1 | 1 | 13500.00 | 13500.00 | 13500.00 | ||
67891011 | 设备运维课后服务视频直播平台服务器网络交换机壁挂网络机柜 | 东方中原东方中原东方中原浪潮迈普三拓 | 智慧校园公共服务平台V1.0一智慧校园公共服务平台V1.0智慧校园公共服务平台V1.0NF5280M5S2300-28TF-ACCU4T3.6606 | 套套套台台台 | 11116 | 11116 | 13000.0017800.0014000.0036500.004100.00 | 13000.0017800.0014000.0036500.004100.00 | 13000.0017800.0014000.0036500.0024600.003300.00 | ||
馨扫描全能王创建 | 12131415 | 六类信息点集中供电线路铺设辅材附件合计报价(大写) | 大唐之星CAT-6e点位正泰RVV-4点位伟星PVd2839项伍拾捌万玖仟陆佰元整 | 680801 | 680801 | 550.00330.00230.008600.00 | 550.00330.00230.008600.00 | 26400.0018400.008600.00589600.00 |
1
说明:1.品牌指产品的品牌或注册商标:
2.投标人须详细报出总报价的各个组成部分的报价,否则按无效响应文件处理;报价精确到小数点后两位;
3.各分项报价合计应当与“投标报价一览表”总报价相等;如果按单价计算的结果与报价不一致时,以单价为准修正报价与合计报价:
4.投标人应在电子文件(光盘)中拷贝一份究整的EXCEL版“分项报价明细表”
第10页共361页
西安优拓商贸有限公
西安市雁塔区大雁塔小学西洋分校2021年公办学校质量提升奖补设备采购项目
司
店5
惠·西安优拓商贸限公司(盖单位章)
投标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签字或盖章)
日期:202229日
扫描全能王创建
西安优拓商贸有限公司
第11页共361页
招标代理机构:陕西隆信项目管理有限公司采购人:西安市雁塔区大雁塔小学西沣分校招标文件西安市雁塔区大雁塔小学西沣分校2021年公办学校质量提升奖补设备采购项目采购项目编号:SXLX22-01-076Z(H)政府采购项目
请将成交服务费汇至下列指定账户:财务部电话:029-88489979-8501业务部电话:029-88489979-8105获取招标文件后,请仔细阅读,如有疑问,请来电咨询。温馨提示二〇二二年九月
第二章投标人须知……………………………………………………………7第一章招标公告………………………………………………………………4目录账号:129904064810902开户行: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西安土门支行开户名称:陕西隆信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5.投标………………………………………………………………………264.投标文件…………………………………………………………………213.投标人……………………………………………………………………162.招标文件…………………………………………………………………151.总则…………………………………………………………………12投标人须知前附表…………………………………………………………7
11.废标或变更采购方式……………………………………………………3410.合同授予…………………………………………………………………339.定标………………………………………………………………………328.评标………………………………………………………………………297.投标人资格审查…………………………………………………………286.开标………………………………………………………………………27
第四章评标办法………………………………………………………………432.资格审查标准和方法……………………………………………………391.资格审查程序……………………………………………………………39第三章资格审查办法…………………………………………………………3913.其他………………………………………………………………………3712.质疑和投诉………………………………………………………………35
第六章政府采购合同格式……………………………………………………572.采购内容…………………………………………………………………531.项目概况及总体要求……………………………………………………53第五章采购需求………………………………………………………………532.评标方法…………………………………………………………………461.评标程序…………………………………………………………………43
项目编号:SXLX22-01-076Z(H)一、项目基本情况西安市雁塔区大雁塔小学西沣分校2021年公办学校质量提升奖补设备采购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西安市莲湖区丰登南路9号怡景花园酒店A座二层招标一部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2年9月29日9点3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纸质投标文件。项目概况第一章招标公告第七章投标文件格式…………………………………………………………66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采购需求:预算金额:600000.00元采购方式:公开招标项目名称:西安市雁塔区大雁塔小学西沣分校2021年公办学校质量提升奖补设备采购项目
合同包号 | 合同包名称 | 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 | 预算金额(元) | 是否接受联合体 | 合同履行期限 |
1 | 教学设备 | 采购包含电子班牌、智慧班牌系统软件、人脸无感考勤、视频直播、网络交换机、六类信息点等智慧班牌系统设备,本项目要求所有货物(产品)安装调试到位、验收合格达到交钥匙工程,其他详见采购文件 | 600000.00 | 否 | 自合同签订生效之日起20日历天完成供货、安装、调试、验收 |
地点:西安市莲湖区丰登南路9号怡景花园酒店A座二层招标一部时间:2022年9月8日至2022年9月16日,每天上午09:00:00至12:00:00,下午14:00:00至17:00: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三、获取招标文件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合同包1(智慧班牌系统设备)特定资格要求如下:无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无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五、公告期限地点:西安市莲湖区丰登南路9号怡景花园酒店A座二层第二会议室,纸质文件递交时间:2022年9月29日9时30分00秒(北京时间)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售价:免费获取方式:现场获取
(1)中小企业发展政策:《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陕西省中小企业政府采购信用融资办法》(陕财办采[2018]23号)。3.本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2.请潜在投标人务必按照《陕西省财政厅关于政府采购投标人注册登记有关事项的通知》要求,通过陕西省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shaanxi.gov.cn/)进行陕西政府采购统一身份认证注册登记;1.注:潜在投标人获取招标文件时,须携带投标人出具的对获取人的授权委托书或介绍信原件以及获取人的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携带原件),招标文件现场领取,电子招标文件通过邮箱发送;六、其他补充事宜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名称:西安市雁塔区大雁塔小学西沣分校1.采购人信息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4)支持创新等政府采购政策。(3)支持本国产业政策:《财政部关于印发<进口产品管理办法>的通知》(财库[2007]119号);《财政部办公厅关于政府采购进口产品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办库[2008]248号)。(2)绿色发展政策:《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建立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制度的通知》(国办发[2007]51号);《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实施意见>的通知》(财库[2004]185号);《财政部、国家环保总局关于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实施的意见》(财库[2006]90号);《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生态环境部、市场监管总局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商品包装政府采购需求标准(试行)》和《快递包装政府采购需求标准(试行)》(财办库[2020]123号)。
联系方式:029-88489979地址:西安市莲湖区丰登南路9号怡景花园酒店A座二层名称:陕西隆信项目管理有限公司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联系方式:周钧029-81139728地址:西安市雁塔区西沣四路
第二章投标人须知2022年9月8日陕西隆信项目管理有限公司电话:029-88489979-8105项目联系人:寇翠萍郑婧婧、王真、唐瑾、高小淇3.项目联系方式
1.2名词解释1.1.1本招标文件仅适用于本次公开招标所叙述货物(产品)项目的采购活动。1.1适用范围1.总则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序号 | 内容 | 说明和要求 |
1 | 采购人 | 名称:西安市雁塔区大雁塔小学西沣分校地址:西安市雁塔区西沣四路联系方式:周钧 029-81139728 |
2 | 采购代理机构 | 名 称: 陕西隆信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地 址: 西安市莲湖区丰登南路9号怡景花园酒店A座二层联系人: 寇翠萍、郑婧婧 电 话: 029-88489979-8105 |
3 | 项目名称 | 西安市雁塔区大雁塔小学西沣分校2021年公办学校质量提升奖补设备采购项目 |
4 | 项目编号 | SXLX22-01-076Z(H) |
5 | 采购方式 | 公开招标 |
6 | 预算金额 | 本项目预算金额:¥600000.00元投标人的投标报价超出采购预算的,作为不实质性响应招标文件,按无效投标文件处理 |
6 | 最高限价 | 本项目最高限价:¥/ 元投标人的投标报价超出最高限价的,作为不实质性响应招标文件,按无效投标文件处理 |
7 | 是否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 本项目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
8 | 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 ☑ 否□ 是,详见投标人须知第3.3条款 |
9 | 是否允许大中企业向小微企业分包 | ☑ 否是,允许向 家小微企业分包。详见投标人须知第3.5条款 |
10 | 采购需求 | 详见招标文件第五章 |
11 | 是否采购进口产品 | ☑ 否是,不限制满足招标文件要求的国内产品参与投标竞争 |
12 | 定价方式 | ☑ 固定总价报价方式□ 固定单价报价方式 |
13 | 交货期 | 自合同签订生效之日起20日历天完成供货、安装、调试、验收; |
14 | 交货地点 | 按采购人指定地点 |
15 | 质量要求、验收标准 | 见招标文件第五章、第六章 |
16 | 服务费用支付方式、时间和条件 | 详见招标文件第六章 |
17 | 考察现场、投标前答疑会 | ☑ 不组织□ 组织,时间、地点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获取了招标文件的投标人 |
18 | 转包、分包 | 本采购项目不得转包与分包 |
19 | 非实质性偏离 | ☑ 允许,允许范围:详见“评标办法”第1.2.5 条款;□ 不允许 |
20 | 招标文件澄清或修改时间、形式 | 时间:递交投标文件截至时间15日前形式:☑ 书面和公告□ 电子和公告 |
21 | 构成招标文件的其他文件 | 招标文件的澄清、修改书及有关补充通知为招标文件的有效组成部分 |
22 | 投标人对招标文件提出质疑的时间、形式 | 时间:自投标人收到招标文件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超过期限的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不再受理形式:书面(详见投标人须知第12.1.3条款) |
23 | 对投标人提出质疑答复时间、形式 | 时间:自收到投标人质疑函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形式:书面 |
24 | 投标有效期 | 从投标截止日起90日 |
25 | 是否允许递交多个备选投标方案 | ☑ 不允许□ 允许 |
26 | 投标保证金 | ☑ 不要求:□ 要求 |
27 | 不予退还投标保证金的情形 | / |
28 | 投标文件份数 | 正本1套、副本2套和电子文件(光盘)2份 |
29 | 投标文件签字或盖章要求 | 投标人应当按照招标文件的规定和要求签字、盖章 |
30 | 投标文件是否分册装订 | ☑ 需要,分册装订要求:投标文件分两册装订,即资格证明文件为一册,商务和技术文件为一册,每册分为正、副本;每册采用A4页幅、双面打印、左侧胶装方式装订,装订应牢固、不易拆散和换页。装袋要求:分四袋封装,正本两袋(资格证明文件一袋,商务和技术文件部分一袋);副本两袋(资格证明文件一袋,商务和技术文件一袋);电子文件(光盘)置于资格证明文件正本或商务、技术文件正本密封袋中。□ 不需要 |
31 | 投标文件封面标注 | 投标文件正本和副本的封面上均应标明:项目名称、项目编号、投标人名称、资格证明文件或商务和技术文件、年月日;并分别在右上角标明“正本”和“副本”字样 |
32 | 封套上应载明的信息 | 采购人名称:项目名称:投标文件(资格证明文件或商务和技术文件)采购项目编号、包号(如有分包):投标人名称:在 年 月 日 时 分前不得开启“正本”或“副本”字样 |
33 | 投标截至时间 | 2022年 9 月 29 日 9 时 30 分(北京时间) |
34 | 递交投标文件地点 | 西安市莲湖区丰登南路9号怡景花园酒店A座二层第二会议室 |
35 | 投标文件是否退还 | ☑ 否□ 退还,退还时间: |
36 | 开标时间和地点 | 开启投标文件时间:同提交首次投标文件截至时间开启投标文件地点:同提交首次投标文件地点 |
37 | 开标程序 | 开标顺序:投标文件资格审查文件,商务、技术文件同时开启 |
38 | 评标委员会的组建 | 评标委员会构成形式、人数,评标专家确定方式:详见投标人须知第8.1.1条款 |
39 | 评标方法 | ☑ 综合评分法□ 最低评标价法 |
40 | 评标委员会推荐中标候选人的人数 | 3 |
41 | 是否授权评标委员会确定中标人 | □ 是☑ 否 |
42 | 中标公告的时间、媒介和期限 | 公告时间:在确定中标人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公告媒介:陕西省政府采购网公告期限:1个工作日 |
43 | 履约保证金 | ☑ 不要求:□ 要求,履约保证金的金额:¥ (履约保证金的形式:可采取银行转账或履约担保方式提交) |
44 | 投标人信用信息查询截至时点 | 招标公告期限截至日至今 |
46 | 资格审查时是否核验证件 | ☑ 不需要需要,核验要求:提交投标文件时需要提供以下资质原件,未携带证书原件,或经审验后不合格,视为无效投标文件,不得进入后续评审:1.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及被授权人身份证或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参加投标);2.投标保证金收据(仅限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要求投标人提交投标保证金的);3. 。 |
47 | 是否需要现场演示与陈述投标文件 | ☑ 需要,本采购项目需提供现场演示,具体演示内容详见招标文件第五章采购需求“演示内容及演示要求”;□ 不需要 |
48 | 开启投标文件现场是否提供样品 | ☑ 不需要□ 需要,样品要求:/ 详见招标文件第五章采购需求; |
49 | 其他 | 投标人登记免费领取投标文件的,如不参与项目投标,最晚应在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一日以书面形式告知采购代理机构,否则,代理机构可以向财政部门反映情况并提供相应的佐证,投标人一年内累计出现三次该情形,将被监管部门记录为失信行为。 |
1.2.6服务是指:投标人为满足招标文件要求而提供的服务。1.2.5货物是指:本招标文件中第五章所述所有货物。1.2.4投标人是指:响应和符合招标文件规定资格条件且参与投标竞争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或个人。1.2.3采购代理机构:陕西隆信项目管理有限公司。1.2.2监督机构:西安市雁塔区财政局。1.2.1采购人:西安市雁塔区大雁塔小学西沣分校。
1.2.12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是指:符合《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规定条件的单位。1.2.11监狱企业是指:由司法部认定的为罪犯、戒毒人员提供生产项目和劳动对象,且全部产权属于司法部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直属煤矿管理局,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各地(设区的市)监狱、强制隔离戒毒所、戒毒康复所,以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的企业。1.2.10中小企业是指: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设立,依据国务院批准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确定的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和微型企业,但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与大企业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除外。1.2.9进口产品是指:通过中国海关报关验放进入中国境内且产自关境外的产品,详见《关于政府采购进口产品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07〕119号)。1.2.8环境标志产品是指:财政部、发展改革委、生态环境部等部门发布的《环境标志产品品目清单》中的产品。1.2.7节能产品指:财政部、发展改革委、生态环境部等部门发布的《节能产品品目清单》中的产品。
(2)从采购代理机构购获取了招标文件;(1)具备且满足本招标文件规定的投标人资格条件;1.3.1合格的投标人应具备以下条件:1.3合格的投标人1.2.14较大数额罚款是指200万元以上罚款,法律、行政法规以及国务院有关部门明确规定相关领域“较大数额罚款”标准高于200万元的,从其规定。1.2.13签名是指手写签名或者加盖名章,盖章是指加盖单位印章。
(4)为本项目采购代理机构;(3)与本采购项目其他投标人存在控股、管理关系;(2)与本采购项目其他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者负责人)为同一人;(l)与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存在隶属关系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且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1.3.2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3)遵守国家和地方有关的法律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要求。
(10)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9)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的行政处罚;(8)受到“较大数额罚款”的行政处罚;(7)受到刑事处罚;(6)为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咨询服务;(5)为本项目代理投标的为其采购代理机构;
1.4.2采购人有权拒绝接受任何不合格的货物和服务,由此产生的费用及相关后果均由投标人自行承担。1.4.1投标人提供的所有货物和服务,应当是合法生产、合法来源,符合国家有关标准、规范要求,并满足招标文件规定的规格、参数、质量、价格、有效期、售后服务及投标人须承担的运输、安装、技术支持、培训和招标文件规定的其它伴随服务等要求。1.4合格的货物(产品)和服务(13)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12)被禁止在一至三年内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或存在财政部门认定的其他重大违法记录;(11)被列入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
1.6投标费用1.5.5投标人提供计算机办公设备的,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做好政府机关使用正版软件工作的通知》(国办发〔2010〕47号)和《财政部关于进一步做好政府机关使用正版软件工作的通知》(财预〔2010〕536号)的要求,应当预装正版操作系统软件的计算机产品。1.5.4如采用投标人所不拥有的知识产权,则在投标报价中必须包括合法获取该知识产权的相关费用。1.5.3投标人如欲在项目实施过程中采用自有知识成果,需在投标文件中声明,并提供相关知识产权证明文件。使用该知识成果后,投标人需提供开发接口和开发手册等技术文档,并承诺提供无限期技术支持,采购人享有永久使用权。1.5.1投标人应当保证在本项目使用的任何产品和服务(包括部分使用)时,不会产生因第三方提出侵犯其专利权、商标权或其它知识产权而引起的法律和经济纠纷,如因专利权、商标权或其它知识产权而引起法律和经济纠纷,由投标人承担所有相关责任。1.5.2采购人享有本项目实施过程中产生的知识成果及知识产权。1.5知识产权
1.8.2投标文件中如附有外文资料,必须逐一对应翻译成中文并加盖投标人单位章后附在相关外文资料后面,否则,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将作为无效投标处理。1.8.1招标投标文件使用的语言为中文。专用术语使用外文的,应附有中文注释。1.8语言文字参与采购活动的当事人应当对招标文件和投标文件中的商业秘密、技术秘密和个人隐私等保密,违者应对由此造成的后果承担法律责任。1.7保密不论投标结果如何,投标人准备和参加投标活动发生的费用自理。
1.11响应与偏离本项目不组织答疑会或现场考察1.10答疑会或现场考察所有计量单位均采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1.9计量单位1.8.3投标文件中翻译的中文资料与外文资料如果出现差异和矛盾时,以中文为准。但不能故意错误翻译,否则,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将作为无效投标处理。必要时采购人可以要求投标人提供附有公证书的中文翻译文件或者与原版文件签章相一致的中文翻译文件。
2.招标文件1.11.5投标文件对招标文件的全部偏离,均应在投标文件商务条款偏离表和技术参数偏离表中列明,除列明的内容外,视为投标人响应招标文件的全部要求。1.11.4投标文件偏离招标文件的非实质性要求和条件,为非实质性偏离。非实质性偏离的范围和项数应当符合投标须知前附表的规定,超出偏离范围和最高项数的投标无效。1.11.3除法律、法规和招标文件规定的其他投标无效情形外,招标文件中用“☆”符号标明的条款为实质性要求和条件,投标文件对其中任何一条的偏离,为实质性偏离,其投标无效。1.11.2偏离是指投标文件不响应或者不满足招标文件提出的要求和条件,分为实质性偏离和非实质性偏离。1.11.1投标文件应当对招标文件实质性要求和条件作出满足性或有利于采购人的响应,否则,投标人的投标无效。
(4)评标办法;(3)资格审查办法;(2)投标人须知;(1)招标公告;本招标文件包括以下内容:2.1招标文件的组成
2.2招标文件的澄清和修改根据本章第1.10条款、第2.2条款对招标文件所作的澄清、修改,构成招标文件组成部分。(8)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其他材料。(7)投标文件格式;(6)政府采购合同文本;(5)采购需求;
2.2.6上述书面通知,按照获取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提供的联系方式发出,因提供的信息有误导致通知延迟或无法通知的,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不承担责任。2.2.5当招标文件澄清、答复、修改或补充通知与招标文件就同一内容表述不一致时,以最后发出的书面文件内容为准。2.2.4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采购代理机构可以视采购具体情况,延长投标截止时间和开标时间,并在招标文件要求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前,将变更时间以书面文件通知所有获取招标文件的投标人,同时在原信息发布媒体上发布更正(澄清)公告。2.2.3投标人应仔细阅读和检查招标文件的全部内容。如发现缺页或附件不全,应及时向采购代理机构提出,以便补齐。如需要询问或澄清的(除质疑外),或认为有必要与采购代理机构进行技术交流的,均应在投标截止时间10日前按招标文件中的联系方式,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代理机构提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在3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予以答复,或认为有必要召开答疑会。超过该时间收到的需要询问或澄清的内容,采购代理机构有权不予答复。2.2.2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对已发出的招标文件进行必要的澄清或者修改,澄清或修改的内容可能影响投标文件编制的,应当在投标文件截止时间15日前,以书面形式将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通知所有获取招标文件的投标人,同时在原信息发布媒体上发布更正(澄清)公告。投标人在收到上述通知后,应立即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代理机构确认。如果澄清或者修改发出的时间距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不足15日,将相应顺延投标截止时间。2.2.1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采购代理机构无论出于何种原因,可以对已发出的招标文件进行必要的澄清或者修改,但不得修改采购标的和资格条件。
(1)投标人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自然人的身份证明;3.1.1基本资格条件。投标人应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规定,并按照《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七条规定提供下列材料:3.1投标人资格要求3.投标人招标文件的解释权归采购人,如发现招标文件内容与现行法律法规不相符的情况,以现行法律、行政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为准。2.3招标文件的解释权
(7)参加本次投标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6)提供投标人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5)社会保障资金缴纳证明:提供投标人自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1年以来已缴存的任意时段的社会保障资金缴存单据或社保机构开具的社会保险参保缴费情况证明;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投标人应提供相关文件证明;(4)税收缴纳证明:提供投标人自投标截止时间前1年以来已缴纳任意时段完税凭证或税务机关开具的完税证明(任意税种);依法免税的应提供相关文件证明;(3)财务状况报告:提供2020或2021年度经审计的财务状况报告(包括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所有者权益变动表及其附注),成立时间至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不足一年的可提供投标响应时间前3个月内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附开户行许可证或开户备案证明);其他组织和自然人提供相关的财务状况证明材料;(以上财务状况形式的资料提供任何一种即可)。(2)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参加投标的,提供本人身份证复印件并出示身份证原件;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授权他人参加投标的,提供法定代表人委托授权书并出示被授权代表的身份证复印件;
3.1.5投标人根据采购项目的具体情况,在投标文件正本中应附一套完整的资格证明材料,并按招标文件要求进行签署盖章,缺少一项或某项达不到招标文件要求的按无效投标文件处理;投标文件副本可采用正本的复印件并按招标文件要求进行签署盖章。资格审查小组将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和中国政府采购网站(www.ccgp.gov.cn)查询投标人信用记录,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投标人将被拒绝参与本项目投标。3.1.4限定资格条件。根据政府采购的法律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投标人不得存在本章第1.3.2规定的情形。3.1.3.1投标人投标产品属于特定行业有法定准入要求的,提供下列材料:/3.1.3特定资格条件。投标人应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二款规定,并根据《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七条规定提供证明材料。(本项目不适用)3.1.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资格条件。本采购项目非预留份额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无落实政府采购政策资格条件要求。
3.3联合体投标3.2.2投标人应当委托本单位正式员工作为投标人代表,且投标人代表只能接受一个投标人的委托参加投标。3.2.1投标人代表为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的,应持有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身份证明。投标人代表不是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的,应持有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授权委托书。3.2授权委托3.1.7分公司独立参与投标时,不能使用总公司的资质或业绩;总公司单独参与投标时,除总公司所投产品为分公司生产的产品外,不能使用分公司的资质或业绩;总公司授权分公司或分支机构参与投标时,可以使用总公司的资质或业绩。3.1.6投标人应保证所提供的全部证明材料的真实性,并保证愿意接受由采购人对其所提供材料的真实性的调查和考证。
3.4.1.3投标人所投产品属于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优先采购的不再享受优先采购政策,或者属于强制采购的按无效投标文件处理:3.4.1.2投标人可以提供所投产品经国家确定的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之内的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认证证书复印件。采购代理机构通过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对获证产品信息进行核对。3.4.1.1投标人所投产品,将依据《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品目清单》和认证证书实施政府优先采购和强制采购。3.4.1绿色发展政策3.4享受的政府采购政策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4.2.3依据《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之规定,监狱企业参加政府采购活动,视同小微企业。3.4.2.2依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之规定,符合中小企业政策条件的投标人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应当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见第七章投标文件格式),不提供的在评标时不享受价格扣除优惠政策。3.4.2.1投标人所投全部货物的制造商,依据《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的划分标准,都属于小微企业的,无论投标人本身是否属于中小企业,即可享受中小型企业发展扶持政策。3.4.2中小企业发展政策(2)未提供认证证书复印件或经核对认证证书存在信息有误的。(1)不属于《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品目清单》中的产品;
3.4.2.6享受中小企业扶持政策的投标人可以同时享受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优先采购政策。3.4.2.5投标人提供的《中小企业声明函》或者《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存在明显错误的,评标委员会可以按照第四章第1.3条款的规定,要求投标人作出澄清;澄清后,符合小微企业条件的,投标人可以享受价格扣除优惠政策;否则,不享受价格扣除优惠政策。投标人为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且所投货物(产品)全部由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制造的,应当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见第七章投标文件格式),未提供的不视为小微企业,在评标时不享受价格扣除优惠政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属于小微企业的,不重复享受优惠政策。3.4.2.4依据《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之规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参加政府采购活动,视同小微企业。投标人为监狱企业,且所投货物(产品)全部由监狱企业制造的,应当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未提供或出具证明文件的单位不符合相关要求的,不视为小微企业,在评标时不享受价格扣除优惠政策。
3.5.2享受中小企业发展政策获得政府采购合同的小微企业,不得将合同分包给大中型企业;否则,将依法追究法律责任。3.5.1本项目严禁采取转包与分包的方式履行合同,中标人转包的,视同拒绝履行政府采购合同业务,将依法追究法律责任。3.5转包与分包本项目拒绝进口产品参加投标。3.4.5支持本国产业政策3.4.2.7政府采购监督检查、投诉处理及政府采购行政处罚中对中小企业的认定,由货物制造商注册登记所在地的县级以上人民政府中小企业主管部门负责。
(2)提供假冒伪劣产品;(1)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不合格投标人,其投标或中标资格将被取消:3.7投标人的纪律要求投标人应认真阅读和充分理解招标文件中所有的事项、格式条款、实质性和条件要求,任何对招标文件的忽略或误解不能作为投标文件存在缺陷或瑕疵的理由;投标人没有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供全部资料,或对招标文件做出实质性响应是投标人的风险,并可能导致其投标文件被拒绝。3.6投标人的风险
(8)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7)拒绝有关部门的监督检查或者向监督检查部门提供虚假情况;(6)在招标过程中与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进行协商谈判;(5)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评标委员会成员行贿或者提供其他不正当利益;(4)与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其他投标人恶意串通;(3)采取不正当手段诋毁、排挤其他投标人;
4.1.2.2投标人被认定为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提供不真实材料的,无论其材料是否重要,采购人均有权拒绝,并取消其投标或中标资格,投标人应当承担相应的法律后果。4.1.2.1投标人应保证所提供的投标文件和所有资料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4.1.2真实性原则4.1.1投标人应当仔细阅读招标文件的所有事项、格式、条件和要求,并按照招标文件要求编制投标文件。投标文件应当对招标文件提出的要求和条件作出明确响应,在满足招标文件实质性要求的基础上,可以提出比招标文件要求更有利于采购人的承诺。若本项目分包的,应当以包为单位投标,不得在其中选项投标或将其中内容再行分解,否则投标无效。4.1投标文件的编制要求4.投标文件
本项目采购人不接受备选方案。4.1.5备选方案本项目投标文件应采用书面文件形式,传真、电子邮件形式的投标文件不予接受。4.1.4投标文件形式本项目的投标均以人民币报价。4.1.3投标货币
4.2.2资格证明文件包括本章第3.1.1、3.1.2、3.1.3条款内容。(3)技术文件。(2)商务文件,(1)资格证明文件,4.2.1投标文件由下列文件组成:4.2投标文件的组成
(5)合同条款偏离表;(4)商务条款偏离表;(3)证明投标货物(产品)的合格性;(2)投标报价;(1)投标函;4.2.3商务文件主要包括下列内容:
(3)技术服务和质保期服务计划;(2)技术支持资料、产品彩页资料;(1)提供货物(产品)的品牌、型号规格,技术性能指标(参数)的详细描述;4.2.4技术文件主要包括下列内容:(7)其他证明材料。(6)承诺及售后服务;
4.3.1投标人应当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填报投标报价,并充分了解该采购项目的总体情况以及影响投标报价的其他要素。4.3投标报价(7)投标人认为需要提供的技术文件和资料。(6)产品属于强制认证的应提供强制认证复印件(如:3C认证等);(5)产品验收清单(注明各部件的品名、数量、价格、规格型号和原产地或制造商);(4)技术参数偏离表;
4.4投标有效期4.3.6采购人不接受投标人给予的赠品、回扣或者与采购无关的其他商品、服务。如有赠与行为,其投标无效。4.3.5投标人每种产品只允许有一个报价,并且在合同履行过程中是固定不变的,任何有选择或可调整的报价将不予接受,并按无效投标处理。4.3.4投标人应按“开标一览表”及“货物(产品)分项报价表”的内容和格式要求填写各项货物及服务的分项价格和总价。投标报价为各分项报价金额之和。投标报价与分项报价的合价不一致的,应以各分项合价累计数为准,修正投标报价;如分项报价中存在遗漏项,视为缺项价格已包含在其他分项报价之中。4.3.3投标人的报价是投标人响应招标项目要求的全部工作内容的价格体现,包括投标人完成本项目所需直接费、间接费、利润、税金及其它相关的一切费用。包括但不限于:产品费、附件费、工具费、运输费、购置税、检测费、安装费、调试费、验收费、技术服务费(含售后)、招标代理费、税金、利润及不可预见费等全部费用。投标总价中不得包含招标文件要求以外的内容,否则,在评标时不予核减。在供货、安装、调试、培训等工作中出现硬件、软件等的任何遗漏,均由中标人免费提供,采购人将不再支付任何费用。4.3.2投标人的投标报价不得超过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预算金额,否则,作为不实质性响应招标文件,按无效投标处理;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设定了最高限价的,投标人的投标报价也不得超过最高限价,否则,作为不实质性响应招标文件,按无效投标处理。
本项目不需要提交投标保证金4.5投标保证金4.4.4中标人的投标有效期自动延长至合同终止为止。4.4.3在投标有效期内,投标人撤销投标文件的,应承担法律和招标文件规定的责任。4.4.2出现特殊情况需要延长投标有效期的,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人可以在投标有效期届满之前,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投标人延长投标有效期。投标人应当书面答复是否同意延长投标有效期。同意延长的,不得要求或被允许修改其投标文件,拒绝延长的,其投标失效。4.4.1投标有效期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在此期间投标文件对投标人具有法律约束力,从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之日起计算。投标文件中必须载明投标有效期,载明的投标有效期可以长于招标文件规定的期限,但不得短于招标文件规定的期限,否则属于非实质性响应,将按无效投标处理。
(3)培训措施:说明培训内容及培训的时间、地点、目标、培训人数、收费标准和办法。(2)说明投标产品的保修时间、保修期内的保修内容与范围、维修响应时间等。分别提供产品制造商和投标人的服务承诺和保障措施;(1)产品制造商或投标人设立的售后服务机构网点清单、服务电话和维修人员名单(加盖单位章);4.6.2售后服务应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4.6.1投标人应当按照招标文件商务要求做出明确响应。4.6商务文件
(4)接受采购人或采购人委托相关单位对项目实施方案、生产进度、货物质量、售后服务、货款支付与结算审核等方面监督和管理;(3)严格按招标文件的要求,组织生产、供货运输、安装调试和服务培训;(2)产品质量承诺;(1)承诺给予采购人的各种优惠条件;4.6.3投标人应对以下(不限于)要求作出承诺:(4)其他利于用户的服务承诺。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投标人提供样品的,证明文件的表述与投标人所提供样品必须完全符合,且是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4.7.2证明所投货物(产品)符合招标文件要求的相关文件,可以是文字资料、图纸、数据表格、宣传彩页、检测报告等,所有证明文件,表达意思必须统一。4.7.1投标人应当按照招标文件技术要求做出明确响应。4.7技术文件4.6.4其他证明材料不是必备证明材料,仅作为评审因素;投标人未提供的,评标时不予考虑;包括投标人享受政府采购优惠政策的证明材料、近3年类似业绩证明材料、ISO9001质量管理体系认证、核心产品制造商授权书等。(5)其它承诺。
4.8.5投标文件的打印或书写应清楚工整,尽量避免行间插字、涂改或增删。如出现上述情况,改动之处应由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名或盖单位章。字迹潦草、表达不清或可能导致非唯一理解的投标文件可能视为无效投标。4.8.4投标文件应用不褪色的材料书写或打印,副本可采用正本的复印件。投标文件应由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名和盖单位章。由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签名的,应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由其委托代理人签名的,应附授权委托书。其中:授权委托书必须由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签名或盖章和委托代理人签名或盖单位章,其余签名或盖章即可。4.8.3投标人应当按照“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份数准备投标文件正本、副本和相应的电子文件。正本和副本封面右上角应清楚地标明“正本”或“副本”字样。当副本和正本有不一致的内容,以正本书面投标文件为准。4.8.2投标文件应填写投标人的全称,并与投标人的证件证书保持一致,按照本章第4.8.4条款规定签名盖章。4.8.1投标文件应按照第七章“投标文件格式”进行编写,如有必要,可以增加附页,作为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除明确允许投标人可以自行编写外,投标人不得以“投标文件格式”规定之外的方式编写相关内容;4.8投标文件的制作和签署
5.1.2投标文件装订、密封、装袋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密封以不泄露投标人商业机密、资格内容、技术及商务内容为标准。5.1.1开标前,投标人应将投标文件所有正本、副本、电子文件全部密封包装。5.1投标文件的密封和标记5.投标4.8.7电子文件制作要求:电子文件与纸质正本投标文件的内容应保持一致,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电子文件采用PDF格式,需要签名和盖章的,可采用电子印章,或将有盖章和签名的纸质页面、证件等扫描文件一起编辑到PDF格式文件中,尤其是有盖章和签名的页不能遗漏。电子文件应采用只读光盘(CD-R/DVD-R)刻录,光盘应具有项目名称和投标人名称标识;未按规定制作电子文件或开标现场电子光盘因自身原因导致无法读取的,按无效投标文件处理。4.8.6投标文件的正本和副本一律采用A4纸幅面,并分别装订和编制目录,投标文件需分册装订的,具体分册装订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的规定。投标文件胶装后,页面不可抽取,不得有活动页,无破损、不可拆分。
5.2.3除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另有规定外,投标人递交的投标文件不予退还。5.2.2投标人递交投标文件地点: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5.2.1投标人应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5.2投标文件的递交5.1.4未按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采购代理机构将予以拒收。5.1.3投标文件封套上应写明的内容,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5.3.1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前,投标人可以修改或撤回已递交的投标文件,但应以书面形式通知采购代理机构。5.3投标文件的修改和撤回5.3.7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投标人需提供样品的,同投标文件一起递交。5.3.6本次招标不接受邮寄的投标文件。5.2.5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采购代理机构将予以拒收。5.2.4采购代理机构收到投标文件后,应当如实记载投标文件的送达时间和密封情况,签收保存,并向投标人出具签收回执。
6.1开标时间和地点6.开标投标人应仔细阅读招标文件中的所有事项、格式、条款和要求,对招标文件的全部内容及要求作出实质性响应,提交相应资料。若分包,应以包为单位提交,不得在其中选项提交或将其中内容再行分解;否则,投标文件将视为无效投标文件。5.4投标文件内容要求5.3.3在投标截止时间之后,投标人不得对其递交的投标文件做任何修改或撤销投标。5.3.2投标人的修改或撤回通知书,应由其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署并盖单位章。修改或撤回通知书应按本章第5.1.2项规定进行密封,并在密封袋上标注“投标文件修改”或“投标文件撤回通知”字样,“修改文件”作为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6.2.1开标由采购代理机构主持。主持人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开标时间宣布开标,并按下列程序进行(但不限于):6.2开标程序6.1.4投标人不足3家的,不得开标;采购代理机构将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的规定返还投标人的投标文件,投标人应当签收。6.1.3开标时,采购代理机构邀请有关监督管理机构对开标进行现场监督。6.1.2投标人未参加开标的,视同认可开标结果。6.1.1采购代理机构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中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公开开标,并邀请采购人、所有投标人派代表准时参加并签到以证明其出席。评标委员会成员不得参加开标活动。
(6)开标唱标:主持人宣布开标后,由现场工作人员按照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顺序对投标人的“投标文件(正本)”当众进行拆封,由唱标人对其中“开标一览表”的包号、采购项目编号、投标人名称、投标总价、交货期等内容进行宣读并做开标记录;所有投标唱标完毕,如投标人对宣读的“开标一览表”上的内容有异议的,应当举手示意,在获得主持人同意后当场提出;如确实属于唱标人宣读错误的,经现场监督人员核实后,当场予以更正;无异议后,由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及监督管理机构代表签名确认唱标内容;(5)检查并宣布投标文件的密封情况;(4)宣布开标人、唱标人、监标人、记录人等有关工作人员和现场监督人员姓名;(3)公布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的投标人名称(根据投标人签到表);(2)宣布开标纪律和有关注意事项;(1)宣布开标开始和开启录音录像设备并致辞;
7.1资格审查小组7.资格审查6.2.3投标人对开标过程和开标记录有疑义,以及认为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相关工作人员有需要回避情形的,应当场提出询问或者回避申请。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对投标人代表提出的询问或者回避申请应当及时处理,并制作记录。投标人或者其推选的代表确认投标文件情况,仅限于确认其自己递交的投标文件的密封情况,不代表对其他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的密封情况确认。投标人或者其推选的代表对其他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密封情况有异议的,可以当场反映开标主持人或者现场监督人员,要求开标现场记录人员予以记录,但不得干扰、阻挠开标工作的正常进行。6.2.2检查投标文件密封情况是指,由投标人或者其推选的代表检查其自己递交的投标文件的密封情况,经检查无误后,签名确认。(7)宣布开标结束:主持人宣布开标结束后,所有投标人应立即退场(招标文件要求演示、述标的除外);同时所有投标人应保持通讯设备的畅通,以方便在评标过程中评标委员会要求投标人对投标文件的必要澄清、说明和纠正。
7.2.2资格审查报告由资格审查小组负责编制,以采购代理机构名义向采购人提交,其附表《投标人资格审查表》应当经资格审查小组全体成员签名确认。资格审查报告在采购人盖章确认后随采购文件一并存档。7.2.1资格审查小组根据招标文件第三章“资格审查办法”规定的方法、标准和程序,对投标人的资格进行审查。“资格审查办法”没有规定的方法、标准,不作为审查的依据。7.2资格审查办法7.1.3资格审查小组成立后,全体小组成员应当在签到表中签到。7.1.2资格审查小组,由1名采购人代表和2名采购代理机构工作人员组成,采购代理机构项目经理担任资格审查小组组长。7.1.1按照《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财政部第87号令)有关规定,采购代理机构依法对投标人的资格进行审查,并组建资格审查小组。
8.评标7.2.7不合格的投标人,不得进入评标环节。7.2.6合格投标人不足3家的,不得评审。7.2.5资格审查结束后,采购代理机构应将资格审查结果书面告知评标委员会。7.2.4信用查询结果的截屏资料,通过电子文件保存至光盘,作为资格审查报告附件随采购文件一起存档。7.2.3对未通过资格审查的投标人,资格审查小组应当场告知其未通过的原因。
(1)采购人或投标人主要负责人的近亲属;8.1.3评委会成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回避:8.1.2评标委员会成员到位后,推荐一名评审专家担任评标组长,并由评标组长牵头组织该项目评标工作,采购人代表,不得担任评标组长。对技术复杂、专业性强的采购项目,通过随机方式难以确定合适评审专家的,经主管预算单位同意,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可以自行选定相应专业领域的评审专家。8.1.1评标由采购代理机构依法组建的评标委员会负责。评标委员会由采购人代表和评审专家组成,成员由5人以上单数组成。其中评审专家不得少于成员总数的三分之二。采购预算金额在1000万元以上、技术复杂的项目或者社会影响较大的项目,评标委员会成员应当为7人以上。评审专家人选在省级财政部门设立的政府采购评审专家库中随机抽取。8.1评标委员会
8.1.6评标委员会及其成员不得有下列行为:8.1.5评委会成员名单在中标结果公告前,应当保密。8.1.4评标过程中,因评标委员会成员缺席、回避或者健康等特殊原因导致评标委员会组成不符合规定的,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依法补足后继续评标。被更换的评标委员会成员所作出的评标意见无效。无法及时补足评标委员会成员的,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停止评标活动,封存所有投标文件和开标、评标资料,依法重新组建评标委员会进行评标。原评标委员会所作出的评标意见无效。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将变更、重新组建评标委员会的情况予以记录,并随采购文件一并存档。(3)曾因在招标、评标以及其他与招标投标有关活动中从事违法行为而受过行政处罚或刑事处罚的。(3)与投标人有经济利益关系,可能影响对投标公正评审的;(2)项目主管部门或者行政监督部门的人员;
(6)记录、复制或者带走任何评标资料;(5)在评标过程中擅离职守,影响评标程序正常进行的;(4)对需要专业判断的主观评审因素协商评分;(3)违反评标纪律发表倾向性意见或者征询采购人的倾向性意见;(2)接受投标人提出的与投标文件不一致的澄清或者说明;(1)确定参与评标至评标结束前私自接触投标人;
(2)独立性原则:评标工作在评标委员会内部独立进行,不受外界任何因素的干扰和影响。评标委员会成员对其出具的意见承担个人责任。投标人试图影响或干预评审的任何行为,将导致其丧失投标的资格,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1)统一性原则:评标委员会将按照统一的评标原则和评审方法,用统一标准进行评审。8.2.1“客观、公正、审慎”为本次评标的基本原则,评标委员会按照这一原则的要求,公正、平等地对待各投标人。同时,在评审中恪守以下原则:8.2评标原则评标委员会成员有前款第一至五项行为之一的,其评审意见无效,并不得获取评审劳务报酬和报销异地评审差旅费。(7)其他不遵守评标纪律的行为。
8.3.1评标委员会按照招标文件第四章“评标办法”规定的方法、评审因素、标准和程序对投标文件进行评审。第四章“评标办法”没有规定的方法、评审因素和标准,不得作为评标依据。8.3评标8.2.2评标委员会有权对整个招标过程中出现的一切问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实施条例和《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进行处理。(5)综合性原则:评标委员会将综合分析、评审投标人的各项指标,而不以单项指标的优劣评定出中标人。(4)保密性原则:采购代理机构应当采取必要的措施,保证评标在严格保密情况下进行。(3)客观性原则:评标委员会将严格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对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进行认真评审;评标委员会对投标文件的评审仅依据投标文件本身,而不依据投标文件以外的任何因素。
(5)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或者有关部门报告评标中发现的违法行为。(4)确定中标候选人名单,以及根据采购人委托直接确定中标人;(3)对投标文件进行比较和评价;(2)要求投标人对投标文件有关事项作出澄清或者说明;(1)审查、评价投标文件是否符合招标文件的商务、技术等实质性要求;8.3.2评标委员会负责具体评标事务,并独立履行下列职责:
(5)配合财政部门的投诉处理和监督检查工作。(4)配合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答复投标人提出的质疑;(3)参与评标报告的起草;(2)根据采购文件的规定独立进行评审,对个人的评审意见承担法律责任;(1)遵纪守法,客观、公正、廉洁地履行职责;8.3.3评标委员会成员应当履行下列义务:
(5)组织评标委员会推选评标组长,采购人代表不得担任组长;(4)公布投标人名单,告知评标委员会成员应当回避的情形;(3)宣布评标纪律和开启录音录像设备;(2)核对评审专家身份和采购人代表授权函,对评审专家在政府采购活动中的职责履行情况予以记录,并及时将有关违法违规行为向财政部门报告;(1)依法组建评标委员会;8.3.4采购代理机构负责组织评标工作并履行下列职责:
(11)处理与评标有关的其他事项。(10)评审工作完成后,按照规定向评审专家支付劳务报酬和异地评审差旅费,不得向评审专家以外的其他人员支付评审劳务报酬;(9)核对评标结果,有《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第六十四条规定情形的,要求评标委员会复核或书面说明理由,评标委员会拒绝的,应予记录并向本级财政部门报告;(8)维护评标秩序,监督评标委员会依照评标文件规定的评审程序、方法和标准进行独立评审,及时制止和纠正评标委员会成员的倾向性言论或违法违规行为;(7)根据评标委员会的要求介绍政府采购相关政策法规、招标文件;(6)在评标期间采取必要的通讯管理措施,保证评标活动不受外界干扰;
8.3.8评标完成后,评标委员会应当向采购人提交书面评标报告,并由采购代理机构转送。8.3.7投标人对评标委员会的评标过程或合同授予决定施加影响的任何行为都可能导致其投标被拒绝。8.3.6.2有关人员对评标情况以及在评标过程中获悉的国家秘密、商业秘密负有保密责任。开标后,直至授予中标人合同为止,凡属于对投标文件的审查、澄清、评价和比较的有关资料以及中标候选人的推荐情况,与评标有关的其他任何情况均严格保密。8.3.6.1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采取必要措施,保证评标在严格保密的情况下进行。除采购人代表、评标现场组织人员外,采购人的其他工作人员以及与评标工作无关的人员不得进入评标现场。8.3.6评标过程严格保密8.3.5采购人可以在评标前说明项目背景和采购需求,说明内容不得含有歧视性、倾向性意见,不得超出招标文件所述范围。说明应当提交书面介绍材料,并随采购文件一并存档。
9.2.2采购代理机构在评标结束后2个工作日内将评标报告送采购人。9.2.1评标委员会将评标情况编写出书面报告,推荐3个中标候选人,并按照综合得分高低标明排列顺序。得分相同的,按投标报价由低到高顺序排列;得分且投标报价相同的并列。投标文件满足全部实质性要求,且得分最高的投标人为排名第一的中标候选人。9.2定标程序采购人或其授权的评标委员会按照评标报告中推荐的中标候选人名单,按顺序确定中标人。9.1定标原则9.定标
9.3.1中标通知书为签订政府采购合同的依据之一,是合同的有效组成部分。9.3中标通知书9.2.5在公告中标结果的同时,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向中标人发出《中标通知书》,向未中标人发出评标结果通知书。对未通过资格审查或未通符合性审查的投标人,应告知其未通过的原因;对于其他参与评分的未中标人,应当告知其本人的评审得分与排序。9.2.4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在接到采购人“定标”复函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根据采购人确定的中标人,在省级以上财政部门指定的媒体上公告中标结果,招标文件应当随中标结果同时公告;中标人享受了中小企业发展扶持政策的,其《中小企业声明函》或者《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也应随中标结果同时公告。采购人在收到评标报告5个工作日内未按评标报告推荐的中标候选人顺序确定中标人,又不能说明合法理由的,视同按评标报告推荐的顺序确定排名第一的中标候选人为中标人。9.2.3采购人应当在收到评标报告后5个工作日内,按照评标报告中推荐的中标候选人顺序和有关规定确定中标人,第一名中标候选人并列的,由采购人根据技术方案得分由高到低顺序确定。同时,复函采购代理机构。
本项目不需要提交履约保证金10.1履约保证金10.合同授予9.3.4在《中标通知书》发出后,发现中标人有政府采购法律法规规章制度规定的中标无效情形的,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宣布发出的中标通知书无效,并收回发出的中标通知书(中标人也应当交回),依法重新确定中标人或者重新开展采购活动,同时向同级财政部门报告。9.3.3中标人应当在接到采购代理机构通知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领取《中标通知书》。9.3.2中标通知书对采购人和中标人均具有法律效力。中标通知书发出后,采购人不得违法改变中标结果,中标人无正当理由不得放弃中标。否则,应当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10.3合同履行10.2.4采购人应当自合同签订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将政府采购合同报送监管机构备案。10.2.3采购人应当自政府采购合同签订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在省级以上财政部门指定的媒体上对合同进行公示,但政府采购合同中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的内容除外。10.2.2发出中标通知书后,采购人不得向中标人提出任何不合理要求,作为签订合同的条件,不得与中标人私下订立背离合同实质性内容的任何协议,所签订的合同不得对招标文件确定的事项和中标人投标文件做实质性修改。10.2.1采购人应当自《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30日内,按照招标文件和中标人投标文件的规定,与中标人签订书面合同。中标人拒签合同,或者在签订合同时向采购人提出附加条件,采购人有权取消其中标资格,给采购人造成的损失的,中标人应当予以赔偿。采购人可以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四十九条规定,依据评标报告推荐的中标候选人名单排序确定下一候选人为中标人并签订合同或者重新开展采购活动。拒绝签订政府采购合同的中标人不得参加对该项目重新开展的采购活动。10.2签订合同
1.1.1招标采购中,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以废标:11.1废标的情形11.废标或变更采购方式10.3.3政府采购合同履行中,采购人需追加与合同标的相同的货物的,在不改变合同其他条款的前提下,可以与中标人签订补充合同,但所补充合同的采购金额不得超过原合同采购金额的百分之十。签订补充合同的应按规定备案。10.3.2政府采购合同订立后,合同各方不得擅自变更或者中止或者终止合同。政府采购合同需要变更的,采购人应将有关合同变更内容,以书面形式报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备案;因特殊情况需要中止或终止合同的,采购人应将中止或终止合同的理由以及相应措施,以书面形式报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备案。10.3.1政府采购合同一经签订,双方应严格履行合同规定的义务。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如发生合同纠纷,合同双方应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及合同条款的有关规定进行处理。
11.1.3因重大变故,采购任务取消终止招标的,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及时在原公告发布媒体上发布终止公告,以书面形式通知已经获取招标文件潜在投标人,并将项目实施情况和采购任务取消原因报告本级财政部门。11.1.2废标后,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将废标理由通知所有投标人,并在原公告发布媒体上发布终止公告。(4)因重大变故,采购任务取消的。(3)投标人的报价均超过了采购预算或者最高限价(如有),采购人不能支付的;(2)出现影响采购公正的违法、违规行为的;(1)符合专业条件的投标人或者对招标文件作实质响应的投标人不足3家的;
11.2.2通过符合性审查的投标人只有2家时,采购人经同级财政部门同意后,可以按《政府采购非招标采购方式管理办法》(财政部第74号令)的规定与该2家投标人进行竞争性谈判采购。(3)通过符合性审查的投标人不足3家的。(2)通过资格审查的投标人不足3家的;(1)投标截止后参加投标的人不足3家的;11.2.1存在下列情形之一的,除采购任务取消情形外,采购人经同级财政部门同意后,可以按《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财政部87号令)第四十三条规定的方式处理:11.2变更采购方式
(1)投标人的姓名或者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12.1.3质疑函应当包括下列内容:12.1.2投标人对采购文件、采购过程或中标结果使自身的合法权益受到损害,应当在法定期限内,按照质疑函范本格式要求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人提出质疑,并附必要的证明材料。12.1.1如投标人对本次采购活动有疑问,认为需要提出质疑和投诉的,应当按照《政府采购质疑投诉办法》(财政部94号令)的有关规定办理。12.1质疑12.质疑与投诉
投标人为自然人的,应当由本人签名;投标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者其委托代理人签名,并加盖单位章。(6)提出质疑的日期。(5)必要的法律依据;(4)事实依据;(3)具体、明确的质疑事项和与质疑事项相关的请求;(2)质疑项目的名称、编号;
(2)质疑人与质疑事项不存在利害关系的;(1)对招标文件提出质疑的质疑人不是依法获取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对采购过程、中标结果提出质疑的不是参与本次政府采购项目的投标人;12.1.7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无效质疑,采购代理机构和采购人不予受理:12.1.6接收质疑函的联系部门、联系电话和通讯地址同招标公告。12.1.5质疑函范本格式在中国政府采购网站(http://www.ccgp.gov.cn/)自行下载。12.1.4质疑人可以委托代理人办理质疑事项,代理人办理质疑事项时,除提交质疑函外,还应当提交质疑人的营业执照或法人证书复印件和授权委托书及代理人的有效身份证明,授权委托书应当载明委托代理的具体权限期限和相关事项。
(8)以非法手段取得证据、材料的;(7)未提交营业执照或法人证书复印件,由委托代理人签名的,未提交授权委托书;(6)质疑书没有合法有效的签名、盖章的;(5)质疑未按质疑函范本格式提出的;(4)质疑未以书面形式提出,以传真、电子邮件、移动通信等形式即时收悉提交的质疑材料;(3)未在法定期限内提出质疑的;
12.2.2投标人投诉时,应当提交投诉书和必要的证明材料,并按照被投诉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以下简称被投诉人)和与投诉事项有关的投标人数量提供投诉书的副本。投诉书应当包括下列内容:11.2.1质疑人对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人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向西安市雁塔区财政局财政部门提起投诉,联系电话:029-85241768。12.2投诉12.1.8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人将在收到书面质疑后7个工作日内做出答复,并以书面形式通知质疑人和其他有关投标人。(10)不符合法律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规定的其他条件的。(9)质疑答复后,同一质疑人就同一事项再次提出质疑的;
(6)提起投诉的日期。(5)法律依据;(4)事实依据;(3)具体、明确的投诉事项和与投诉事项相关的投诉请求;(2)质疑和质疑答复情况说明及相关证明材料;(1)投诉人和被投诉人的姓名或者名称、通讯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3)在投诉有效期限内提起投诉;(2)投诉书内容符合财政部94号令的规定;(1)提起投诉前已依法进行质疑;12.2.4投诉人提起投诉应当符合下列条件:12.2.3投诉书范本格式在中国政府采购网站(http://www.ccgp.gov.cn/)自行下载。投诉人为自然人的,应当由本人签字;投诉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者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或者盖章,并加盖单位章。
《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94号)规定,投诉人在全国范围内十二个月内三次以上投诉查无实据的,由财政部门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名单。对于捏造事实、或提供虚假材料、或以非法手段取得证明材料(证据来源的合法性存在明显疑问,投诉人无法证明其取得方式合法的,视为以非法手段取得证明材料)进行投诉的,属于虚假、恶意投诉,由财政部门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名单,并禁止其一至三年内参加政府采购活动。12.3.1对捏造事实、提供虚假材料进行质疑、投诉的行为将予以严肃处理:12.3恶意质疑、投诉的法律后果12.2.5投诉人投诉的事项不得超出已质疑事项的范围,但基于质疑答复内容提出的投诉事项除外。(5)财政部规定的其他条件。(4)同一投诉事项未经财政部门投诉处理;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国务院和陕西省关于支持中小企业发展的政策措施,发挥政府采购政策导向作用,充分利用信息化技术,通过搭建信息对称、相互对接的平台,有效缓解中小企业融资难、融资贵问题;根据《陕西省财政厅关于印发<陕西省中小企业政府采购信用融资办法>的通知》(陕财办采〔2018〕23号)相关规定;本着“银企自愿,风险自担”的原则,有融资需求的中标人(成交供应商)可根据自身情况,在陕西省政府采购信用融资平台(http://www.ccgp-shaanxi.gov.cn/)自主选择金融机构及其融资产品,凭政府采购中标(成交)通知书或政府采购合同提出融资申请。13.1中标人融资13.其他(2)《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246条【侮辱罪、诽谤罪】以暴力或者其他方法公然侮辱他人或者捏造事实诽谤他人,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1)《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243条【诬告陷害罪】捏造事实诬告陷害他人,意图使他人受刑事追究,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造成严重后果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12.3.2对捏造事实诬告陷害他人、诽谤他人的法律适用:
采购代理机构对开启投标文件、投标和评审过程进行全程录音录像、文字记录,并存档备查。13.3录音录像12.2.3采购代理服务费,中标人可以采取支票、银行汇票、电汇、网银等金融机构转账方式交纳。12.2.2采购代理服务费参照《国家计委关于印发招标代理服务收费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计价格【2002】1980号)和国家发改委办公厅颁发的《关于招标代理服务收费有关问题的通知》(发改办价格【2003】857号)文件规定标准收取,具体收费金额将在中标公告中公布。12.2.1采购人与采购代理机构约定,由中标人支付采购代理服务费的,中标人在领取《中标通知书》之前,应向采购代理机构交纳采购代理服务费。13.2采购代理服务费
1.资格审查程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其实施条例和《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办法》(财政部第87号令)等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采购项目特点,制定本资格审查办法。第三章资格审查办法13.4.2招标文件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3.4.1属于西安市(含区、县)政府采购项目的,采购代理机构向采购人提交评审报告、采购人确定中标人、采购代理机构发布中标公告和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发出中标通知书的期限要求,均在法定期限要求基础上提前1个工作日。13.4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
(3)投标人特定资格条件审查(如有);(2)投标人落实政府采购政策资格条件审查(仅限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1)投标人基本资格条件审查;1.2资格审查按下列程序进行:资格审查在开标结束之后评标开始之前进行。1.1资格审查时间
2.1.2信用信息查询时间截至时点,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其查询结果在投标人限制性资格条件审查时使用。2.1.1资格审查小组将依据投标人投标文件之资格证明文件,按照第二章第3.1条款所述资格要求对投标人进行资格审查,以确定其是否具备相应的资格条件。如果投标人不具备或者不满足招标文件所规定的资格条件,将视为未实质性响应招标文件,其投标无效。2.1资格审查依据2.资格审查方法和标准(5)编写投标人资格审查报告。(4)投标人限定资格条件审查;
(4)投标人属于个体工商户的:其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不审查原件,通过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index.html)进行相关信息的核实;(3)投标人属于其他组织的(包括但不限于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书、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基金会法人登记证书),审查登记证书;(2)投标人属事业单位的,审查事业单位法人证书;(1)投标人属企业法人的,其营业执照,不审查原件,通过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index.html)进行相关信息的核实;2.2.1基本资格条件审查方法:2.2投标人基本资格条件的审查
(3)公益类事业单位或者自然人参与投标时,可不提供财务状况报告、社会保障资金和税收缴纳证明。(2)除银行、保险、石油石化、电力、电信行业外,其他行业分支机构在参与投标时,应当同时提供分支机构主体资格证明文件和总公司出具的授权书,总公司只能授权一家分支机构。经总公司(总所)授权后,总公司取得的相关资质证书对分支机构有效(法律法规或行业另有规定的除外)。(1)资格审查小组将按下表所列举的审查标准对投标人基本资格条件进行审查,投标人若有一项不合格,即判定其基本资格条件审查结果为不合格,其投标无效。2.2.2基本资格条件审查标准:(5)投标人属于自然人的,审查身份证。
序号 | 审查因素 | 审查标准 | 备注 |
1 | 主体资格证明:(1)企业投标的:营业执照(3证合1或多证合1)复印件(2)事业单位投标的: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原件(3)其他组织投标的:登记证书原件(4)自然人投标的:身份证原件 | 合法有效 | 提供复印件 |
2 |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投标的: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身份证明及身份证委托代理人投标的:授权委托书及委托代理人身份证 | 合法有效 | 提供投标文件里原件 |
3 | 财务状况证明(1)投标人2020或2021年度经审计的财务状况报告复印件(包括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所有者权益变动表及其附注)。(2)投标人成立不到1年的,提供投标截止时间前3个月内由基本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附开户行许可证或开户备案证明);(3)部分其他组织和自然人,提供投标截止时间前3个月内由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4)公益类事业单位无需提供财务审计报告;(5)复印件直接装订,并加盖投标人单位章。 | 合法有效 | 提供复印件“四表一注”不齐全的,为不合格;资信证明非为基本户开出,为不合格; |
4 | 税收缴纳证明(1)投标人自投标截止时间前1年以来已缴纳任意时段、任意税种凭证或税务机关开具的完税证明;(2)依法免税的应提供相关文件证明;(3)公益类事业单位无需提供; (4)新成立未发生缴纳税收事项的投标人,应提供纳税书面承诺; (5)原件或可直接装订,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单位章。 | 合法有效 | 提供复印件 |
5 | 社会保障资金缴纳证明(1)投标人自投标截止时间前1年以来已缴存的任意时段的社会保障资金缴存单据或社保机构开具的社会保险参保缴费情况证明;(2)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投标人应提供相关文件证明;(3)公益类事业单位无需提供;(4)新成立未发生缴纳社保资金事项的投标人,应提供缴纳社保资金的书面承诺;(5)原件或复印件可直接装订,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单位章。 | 合法有效 | 提供复印件 |
6 | 投标人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 | 合法有效 | 提供投标文件里原件 |
7 | 投标声明书:投标人参加本次采购活动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以及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书面声明 | 合法有效 | 提供投标文件里原件 |
2.4.1.1特定行业资格条件审查方法:2.4.1本项目属于特定行业的,招标文件规定了投标人特定资格条件的,资格审查小组将对投标人特定资格条件进行审查。(本项目不适用)2.4投标人特定资格条件的审查本项目非预留份额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项目,无落实政府采购政策资格条件审查内容。2.3投标人落实政府采购政策资格条件审查说明:以上各项有1项不合格,资审不予通过,作为未实质性响应招标文件。
(1)资格审查小组将通过信用中国网(http://www.creditchina.gov.cn/)和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cr/list)对投标人的信用信息进行查询核实。2.5.1限定资格条件审查方法:2.5投标人限定资格条件的审查投标人未提供行政许可证复印件或者电子证书,以及经核实信息有误的,其不满足特定资格条件要求,资格审查不予通过,其投标无效。2.4.1.2特定行业资格条件审查标准:投标人提供/。不审查原件,通过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index.html)或者相关专业网站进行行政许可信息的核实。
3.1资格审查报告由资格审查小组负责编制,以采购代理机构名义向采购人提交,其附表《投标人资格审查表》应当经资格审查小组全体成员签名确认。资格审查报告经采购人盖章确认后随采购文件一并存档。3.资格审查报告投标人存在第二章第1.3.2条列举情形之一的,审查不予通过,即判定其限定资格条件审查结果为不合格,其投标无效。2.5.2限定资格条件审查标准:(3)投标人不良信用记录以资格审查小组查询结果为准。(2)资格审查小组将依据投标人投标文件之资格证明文件和通过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index.html)对投标人之间存在隶属关系或者其他利害关系进行相关信息的核实。
1.1评标按照下列程序进行:1.评标程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其实施条例和《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财政部87号令)等法律法规规定,结合采购项目特点,制定本评标办法。第四章评标办法3.3未通过资格审查的投标人,不得进入后续评标环节。3.2投标人信用查询结果的截屏资料或者下载的信用报告,通过电子文件保存至光盘,作为资格审查报告附件随采购文件一起存档。
(6)编写评标报告。(5)确定中标候选人名单;(4)复核与核对评标结果;(3)投标文件比较与评价;(2)投标文件澄清或说明;(1)投标文件符合性审查;
1.2.3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为投标人相互恶意串通投标,投标无效:说明:以上各项有1项不合格,评审不予通过,作为未实质性响应招标文件。1.2.2评标委员会将按下列评审标准对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进行符合性审查,投标人若有一项不合格,即判定其符合性审查结果为不合格,将不具备投标资格,其投标无效。1.2.1评标委员会依法对符合资格条件的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进行符合性审查。评标委员会从投标文件的有效性、完整性和对招标文件的响应程度进行审查,以确定其是否对招标文件实质性内容作出响应,有无串通投标行为。1.2投标文件符合性审查
序号 | 评审因素 | 评审标准 | |
1 | 有效性审查 | (1)投标文件签署盖章 | 投标文件上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人的签字或盖章齐全并加盖公章 |
1 | 有效性审查 | (2)投标文件格式、语言、计量单位、报价货币 | 应符合招标文件中有关“投标文件格式”的要求 |
1 | 有效性审查 | (3)报价唯一 | 只能有一个有效报价,不得提交选择性报价,且报价不超过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采购预算金额或最高限价 |
1 | 有效性审查 | (4)电子文件(光盘) | 应符合招标文件要求 |
1 | 有效性审查 | (5)不存在串通投标的情形 | 不存在本章第1.2.3条款规定的任何一种情形 |
2 | 完整性审查 | (6)投标文件份数 | 应符合招标文件要求的份数 |
2 | 完整性审查 | (7)投标内容 | 响应文件内容齐全、无遗漏 |
3 | 响应性审查 | (8)对招标文件响应程度 | 应符合招标文件实质性要求,且投标文件未含有采购人不能接受的附加条件 |
3 | 响应性审查 | (9)交货期、交货地点 | 应符合招标文件中规定的时间和地点 |
3 | 响应性审查 | (10)质保期 | 应符合招标文件中规定的期限 |
3 | 响应性审查 | (11)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如有) | 应提供强制采购节能产品目录中的产品 |
3 | 响应性审查 | (12)售后服务 | 应符合招标文件售后服务的要求 |
3 | 响应性审查 | (13)投标有效期 | 应符合招标文件中规定的有效期限 |
1.2.4投标文件存在下列情况之一的,投标无效:(5)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相互混装;(4)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异常一致或者投标报价呈规律性差异;(3)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载明的项目管理成员为同一人;(2)不同投标人委托同一单位或者个人办理投标事宜;(1)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由同一单位或者个人编制;
(6)投标产品不符合强制执行的国家标准、行业标准的;(5)投标文件中含有采购人不能接受的附加条件的;(4)投标报价超过了招标文件中规定的预算金额或者最高限价的;(3)投标文件未按照招标文件要求签署、盖章超过3处以上的;(2)不符合招标文件中规定的实质性要求的;(1)不符合招标文件中规定的资格要求的;
非实质性偏离是指投标文件在实质上响应招标文件的要求,但在个别地方存在一些不规则、不一致、不完整的内容,并且澄清、说明或者补正这些内容不会改变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以下情况属于非实质性偏离:1.2.5非实质性偏离投标文件存在以上情况(1)的,由资格审查小组认定,其余情况由评标委员会认定。(9)法律、行政法规和招标文件规定的其他无效情形。(8)投标产品属于强制性认证产品的未提供强制性产品认证证书复印件的;(7)投标产品不是国家强制节能产品品目清单中的产品(如有);
(6)投标文件未按招标文件要求进行装订或未编制目录、页码;(5)正副本数量齐全、密封完好,只是未按照招标文件要求进行分装或者统装的;(4)提供的技术信息和数据资料不完整;(3)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2)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1)文字表述的内容含义不明确;
1.3.2投标人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应当采用书面形式,并加盖单位章,或者由其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名。投标人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不得超出投标文件的范围或者改变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并构成为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1.3.1对于投标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者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内容,可以以书面形式要求投标人作出必要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涉及投标文件资格部分的,由资格审查小组负责组织,涉及投标文件其他部分的,由评标委员会负责组织。1.3投标文件的澄清1.2.6未通过符合性检查的投标文件,不得进入后续评标环节。投标文件有上述(1)至(4)情形之一的,评标委员会应当书面要求投标人在规定的时间内予以澄清、说明或补正。(7)评标委员会认定的其他非实质性偏离。
1.4.3如果投标文件没有实质性响应招标文件的要求,评标委员会将予以拒绝。投标人不得通过修正或撤销不合要求的偏离或保留,从而使其投标成为实质性响应的投标。1.4.2评标委员会将综合分析投标人的各项评审因素,而不以单项评审因素的优劣评选出中标人。对所有投标人的投标评价,都采用相同的程序和标准,严格按照招标文件的要求和条件进行。1.4.1评标委员会应按照招标文件中规定的评标方法和标准,对符合性检查通过的投标文件进行商务和技术评估,综合比较与评价。1.4投标文件比较与评价1.3.4资格审查小组和评标委员会不得暗示或诱导投标人作出澄清、说明或者更正,不得接受投标人主动提出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1.3.3对投标人提交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有疑问的,可以要求投标人进一步澄清、说明或者补正,直至满足资格审查小组或评标委员会的要求。
(3)评标委员会对客观评审因素评分不一致的;(2)分项评分超出评分标准范围的;(1)分值汇总计算错误的;1.5.2评标结果汇总完成后,评标报告签署前,采购代理机构应当核对评标结果,除下列情形外,任何人不得修改评标结果:1.5.1评分汇总结束后,评标委员会应当进行复核,特别要对拟推荐中标候选人的、报价最低的、投标文件被认定无效的进行重点复核。1.5复核与核对评标结果
1.7.1评标委员会在确定中标候选人名单后,应当编写评标报告并向采购人出具。评标报告应当包括以下内容:1.7编写评标报告定标及定标程序详见第二章第9.1、9.2条款。1.6确定中标候选人名单经复核发现存在以上情形之一的,评标委员会应当当场修改评标结果,并在评标报告中记载。(4)经评标委员会认定评分畸高、畸低的。
(6)其他需要说明的情况,包括评标过程中投标人根据评标委员会要求进行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评标委员会成员的更换等,报价最高的投标人为第一中标候选人的,对其报价合理性予以特别书面。(5)评标结果,确定的中标候选人名单;(4)开标记录和评标情况及说明,包括无效投标人名单及原因;(3)评标方法和标准;(2)投标人名单和评标委员会成员名单;(1)招标公告刊登的媒体名称、开标日期和地点;
2.1.3评审因素2.1.2综合评分法,是指投标文件满足招标文件全部实质性要求,且按照评审因素的量化指标评审得分最高的投标人为中标候选人的评标方法。2.1.1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综合评分法的,适用本条款。2.1综合评分法2.评标方法1.7.2评标委员会成员应当对评标报告予以签名确认,对评标过程有不同意见的,应当在评标报告中写明并说明理由。签名但未写明不同意见或者未说明理由的,视同无意见。拒不签名又未另行书面说明其不同意见和理由的,视同同意评标报告。
2.1.4.2投标人报价扣除幅度如下:投标报价得分=(评标基准价/投标评审价)×100×分值权重投标评审价=投标报价×(1-投标报价扣除幅度)2.1.4.1投标人的价格分,按照《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财政部令第87号)第五十五条和《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文件的规定,采用低价优先法计算,以本次满足投标文件要求的最低投标评审价为评标基准价,其价格为满分。其他投标人的价格分,统一按照下列公式计算:2.1.4投标报价评价本采购项目评审因素包括:投标报价、技术响应、演示、售后服务、业绩等对招标文件的响应程度,以及相应的比重或者权值等,但不包括第二章第3.1条款规定的投标人资格条件。项目的评标因素和标准见“综合评分明细表”。
2.1.6.1评标委员会成员应当独立对每个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进行评价,并汇总每个投标人的得分,每个投标人的最终得分为所有评标委员会成员评分的算术平均值。2.1.6评审总得分2.1.5.2本项目(包)采购的产品需要落实政府采购政策的,对符合第二章第3.4.1条款规定条件的投标人,按照“综合评分明细表”的相关标准进行评分。2.1.5.1按照“综合评分明细表”规定的评审因素和标准,对技术、商务进行逐项评价并进行赋分。2.1.5技术响应、演示、售后服务、业绩等政府采购政策评分(1)投标人提供的货物全部为小微企业制造的,给予投标报价扣除10%优惠政策,只要有大中型企业制造货物情形的,就不得享受价格扣除优惠政策。
2.1.7.2综合评分明细表如下:2.1.7.1综合评分明细表的制定以科学合理、评审因素与量化指标相对应为原则。2.1.7综合评分明细表2.1.6.2评标过程中,不得去掉有效投标中的最高报价和最低报价。F1、F2……Fn分别为各项评审因素的汇总得分评审总得分=F1+F2+……+Fn
(2)投标文件中的总价金额与按单价计算的汇总金额不一致的,以单价计算的汇总金额为准;(1)投标文件中的大写金额与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2.2.1投标文件中如果出现计算错误,可按以下原则进行修正:2.2特殊情况的处理综合评分明细表
序号 | 评审因素 | 分值 | 评审标准 |
1 | 投标报价 | 30 | 按本章第2.1.4条款规定进行评审 |
2 | 技术响应 | 40 | 1.产品选型合理,技术指标、质量标准、检测标准等符合或高于国家标准,产品性能稳定可靠,提供产品参数相应的功能证明材料为依据,包括但不限于原厂印刷的质量证书、产品检测报告、官网功能截图等;根据其响应程度得0-12分。 (12分) |
2 | 技术响应 | 40 | 2.针对本项目的供货、安装调试组织措施完善,并针对本项目特点做出合理计划及调配,由专业的技术人员提供设备安装服务,并帮助操作人员将设备调试到最佳使用状态,能保证产品的顺利使用;根据其响应程度得0-8分。 (8分) |
2 | 技术响应 | 40 | 3.有产品合法来源证明,并在投标文件提供产品来源合法的证明文件,包括但不限于销售协议、认证证书、原厂授权等,根据其响应程度得0-8分。 (8分) |
2 | 技术响应 | 40 | 4.针对本项目提供详细的技术方案,对本项目的需求分析合理,建设目标理解深刻,建设内容满足学校的实际业务要求,整体技术方案架构设计思路清晰、场景完整,部署合理;根据其响应程度得0-10分。 (10分) |
2 | 技术响应 | 40 | 5.节能环保产品 (2分) 所投产品认定为节能产品的得1分(若项目为单一产品,得1分;若非单一产品,每种产品得0.5分,最高得1分);所投产品认定为环保产品的得1分(若项目为单一产品,得1分;若非单一产品,每种产品得0.5分,最高得2分);既是节能产品又是环保产品可同时得分,非节能、环保产品的不得分。属于强制采购的节能产品,不再给予加分。 |
3 | 演示 | 8 | 1.查看课表:电子班牌终端显示班级学科课表,课表内容包含但不限于上课时间段、课程名称、上课老师,高亮显示当前课程等;根据其演示程度得0-1分。 (1分) |
3 | 演示 | 8 | 2.资源管理:师生可在班牌查看学校活动资源和教学资源,要求资源按频道、栏目分类显示,支持搜索功能,资源包含但不限于图片、文本、音频、视频等形式,且支持在终端同步展示国家中小学网络云平台资源等;根据其演示程度得0-2分。 (2分) |
3 | 演示 | 8 | 3.信息发布:支持远程发布消息公告,能够自由设置公告发布时长、自由选择发布的年级和设备、设置播放的日期和时间,选择是否进行重复播放,上传内容支持文字、图片、音频、视频等内容;根据其演示程度得0-2分。 (2分) |
3 | 演示 | 8 | 4.信息发布:支持即时播报和定制播报两种模式,定时播报可以自由选择播报时间和播报周期,可指定日期播报、按周循环播报等;根据其演示程度得0-1分。 (1分) |
3 | 演示 | 8 | 5.智能运维:支持管理员远程监控班牌当前运行情况,包括但不限于当前班牌开关机状态、开机班牌实时画面、班牌名称、所属班级、所在教室、MAC地址、IP地址以及设备的系统类别、CPU型号、内存、硬盘、用途以及开始使用时间等;根据其演示程度得0-1分。 (1分) |
3 | 演示 | 8 | 6.智能运维:支持对班牌远程开/关机、短时关机、重启等,可配置定时开关机时间,根据自然周、节假日是否开机可进行灵活配置;根据其演示程度得0-1分。 (1分) |
4 | 售后服务 | 12 | 1.有详尽的验收、售后服务措施及相关承诺,售后服务条款具体可行,售后服务机构健全,措施完善,具有相应的物力、人力保障,响应及时;根据其响应程度得0-5分。 (5分) |
4 | 售后服务 | 12 | 2.备品、配件供应有保障且货源渠道正规。根据其响应程度得0-2分。(2分) |
4 | 售后服务 | 12 | 3.有售后技术支持,计划完整可行,包括但不限于设备(产品)培训、现场使用教学、故障维护等内容,保障使用单位能正常使用、熟练操作和维护,根据其响应程度得0-5分。 (5分) |
5 | 业绩 | 10 | 1.投标人具有2019年1月1日起至今的类似项目业绩,业绩以合同复印件为依据;每个业绩合同得2分,最多得10分。 (10分) |
按上述修正错误的方法调整的投标报价应对投标人具有约束力。如果投标人不接受修正(7)对不同文字文本投标文件的解释发生异议的,以中文文本为准。(6)投标文件正本与副本不一致的,以正本为准;(5)投标文件中图表与文字表述不一致的,以文字表述为准;(4)投标文件中有关分项表内容与“开标一览表”不一致的,以“开标一览表”为准;(3)投标文件中的单价金额有明显小数点错误的,以总价为准,并修改单价;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综合评分法的,评标委员会成员打分超过得分界限或未按本办法赋分时,该评标委员会成员的打分,按废票处理。2.2.3评标过程中,各种数值的计算结果,均保留两位小数,第三位“四舍五入”,但计算百分数时应精确到千分位,万分位“四舍五入”。2.2.2.2投标人证明其能够诚信履约,并承诺中标后提供招标文件规定以外的履约担保的,可以继续参加评审,否则评标委员会应当将其作为无效投标处理。2.2.2.1评标委员会认为投标人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通过符合性审查投标人的报价,有可能影响产品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应当要求其在评标现场合理的时间内提供书面说明,必要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2.2.2报价异常处理后的价格,其投标无效。
2.2.6评标报告签署后,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发现存在本章第1.5.2条款情形之一的,应当组织原评标委员会进行重新评审,重新评审改变中标结果的,书面报告本级财政部门。2.2.5评标过程中,若出现本评标办法以外的特殊情况时,将暂停评标,待评委会商榷后,再进行评定。2.2.4.4非单一产品采购项目中,多家投标人提供的核心产品品牌相同的,视为提供相同品牌产品。采购人根据采购项目技术构成、产品价格比重等合理确定核心产品。核心产品的名称见第五章。2.2.4.2经综合评审,评审后得分最高的同品牌投标人获得中标人推荐资格;评审得分相同的,由采购人或者采购人委托评标委员会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方式确定一个投标人获得中标人推荐资格,招标文件未规定的采取随机抽取方式确定,其他同品牌投标人不作为中标候选人。2.2.4.1提供相同品牌产品且通过资格审查、符合性审查的不同投标人参加同一合同项下投标的,按一家投标人计算。2.2.4相同品牌的处理
(1)由评标委员会出具招标文件没有不合理条款、招标程序符合规定的书面意见并签署;2.2.8采购人若选择竞争性谈判采购方式继续采购活动时,应当按照下列程序进行:(2)按照《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财政部令第87号)第43条规定,改作竞争性谈判采购方式,继续采购活动。(1)本次招标按废标处理;2.3.7评标过程中,若出现合格投标人只有2家时,采购人可选择以下任意一种方式:投标人对本章第1.5.2条(1)情形提出质疑的,采购代理机构应当组织原评标委员会进行重新评审,重新评审改变中标结果的,应当书面报告本级财政部门。
2.2.10停止评标评标委员会在评审过程中,对投标文件符合性审查、对投标人投标文件做无效投标处理及其他需要共同认定的事项存在争议的,应当以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做出结论,但不得违反法律法规和招标文件的规定。有不同意见的评标委员会成员认为认定过程和结果不符合法律法规或者招标文件规定的,应当及时向采购人书面反映,采购人收到书面反映后,应当及时向同级财政部门报告依法处理。2.2.9评标争议处理原则(4)采购代理机构将根据竞争性谈判文件规定的时间、地点组织竞争性谈判小组直接与这2家合格投标人进行竞争性谈判。(3)采购代理机构根据财政部门批准的竞争性谈判采购方式,编制竞争性谈判文件,并直接向这2家合格投标人提供竞争性谈判文件;(2)由采购人按规定向财政部门提出申请变更采购方式;
(3)评标委员会及其成员独立评标受到非法干预的;(2)有《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第六十二条第一至五项情形的;(1)评标委员会组成不符合《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规定的;2.2.11.1评标委员会或者其成员存在下列情形导致评标结果无效的,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可以重新组建评标委员会进行评标,并书面报告本级财政部门,但采购合同已经履行的除外:2.2.11重新组建评标委员会进行评标评标委员会发现招标文件存在歧义、重大缺陷导致评标工作无法进行,或者招标文件内容违反国家有关强制性规定的,应当停止评标工作,与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沟通并作书面记录。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确认后,应当修改招标文件,重新组织采购活动。
本项目标的所属行业为工业(制造业),评审时以投标人《中小企业声明函》或“分项报价表”中列明的所属行业为准,投标人可根据《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和《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相关规定确认标的信息所属行业。采购包含电子班牌、智慧班牌系统软件、人脸无感考勤、视频直播、网络交换机、六类信息点等智慧班牌系统设备,本项目要求所有货物(产品)安装调试到位、验收合格达到交钥匙工程。1.项目概况及总体要求第五章采购需求2.2.11.2有违法违规行为的原评标委员会成员不得参加重新组建的评标委员会。(4)有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七十五条规定的违法行为的。
采购需求一览表2.4货物需求一览表及技术要求2.3下列产品为强制采购的节能产品:/;2.2核心产品的名称:电子班牌;2.1带有☆号的条款为实质性条款不得有偏离。2.货物需求一览表及技术要求
序号 | 名称 | 技术规格 | 数量 | 单位 |
1 | 电子班牌 | 1.面板要求:尺寸:≥21.0英寸;光源:LED;分辨率:≥1920×1080;亮度:≥450cd/㎡,支持根据环境自动调节亮度;对比度:≥3000:1;反应时间:≤10ms;可视角度:≥R/L 175 (Min), U/D≥ 175 (Min.);使用寿命:≥50000 hrs(min);可视面积:≥475mm×265mm。2. 系统配置要求:CPU:四核1.8GHz;内部缓存容量(RAM):≥2GB DDR3;内部存储容量(ROM):≥16GB flash;输入接口:≥2个USB2.0,≥1个RJ4,≥1个DC12V;以太网:10M/100M/1000M自适应以太网;视频播放:支持wmv、avi、flv、rm、rmvb、mpeg 、ts、mp4等;实时时钟:支持 Support; 3. 外设要求:摄像头:≥ 720P内置高清摄像头;拾音器:内置高音质麦克风;读卡器:IC/ID内置双频读卡器。4.电源要求:内置电源:100V~240V,50-60Hz;额定功耗:≤30W;待机功率:≤1W。5.使用环境要求:工作温度:0℃~50℃;储藏温度:-20℃~60℃;储藏湿度:5%~90%RH;工作湿度:10%~90%RH;最长使用时间:≥18(小时/天)。6.功能要求:内部喇叭:≥3W×2个;电源输入:≥1个;电源开关:≥1个;7.结构要求:外壳材料:金属边框+钢化玻璃+钣金;裸机外形尺寸:525 mm×365 mm×26mm(±5%)。8.触摸屏要求:≥10点高精度电容触摸,支持1920×1080高清显示;触控压力:≤10g;透光率:≥90% ;响应速度:≤10ms;最小识别点大小:≤5mm×5mm;最小触点移动检测:≤1mm;寿命:≥50000小时。9.操作系统和软件:支持Android 11.0以上,支持本地USB升级;语言:简体中文/英语。 | 80 | 台 |
2 | 智慧电箱总成(智慧班牌电源远程控制) | 1.产品需符合教育建筑电气设计规范;2.技术性能需符合国家规范和标准:《电气装置安装工程低压电器施工及验收规范》、《电工成套装置中导线颜色》、《外壳防护等级(IP代码)》、《建筑电气工程质量验收规范》、《成套低压开关设备和控制设备》、《对非专业人员使用的低压开关设备和控制设备》、符合国家.地方质量验收规范及供电局的要求、符合配电箱系统图的相关参数要求;3.标准配电箱导轨安装方式,布线及连接方式符合《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建筑电气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4.配电箱内所有电气元器件需满足国家相应规范和标准,且元件类型、数量配置符合采购要求;5.标准TCP/IP通讯协议,支持远程自动、本地自动/手动控制,数据上报;6.支持设备的实时电压,电流、总耗电量的监测与统计;7.支持物联网控制设备(无线方式、手动方式均支持);8.支持在线设备电流阶梯存储作为设备运行状态监测机制,支持设备自动运维,平台故障报警等。9.支持本地存储≥255个控制场景,可任意编辑控制场景,如设置定时开关设备、联动等联动场景,实现远程/本地自动化控制。10.支持RTC时钟,支持定时逻辑,精确到年、月、日、星期、时、分、秒;11.内部单相AC-DC供电或外部12V/3.5A电源适配器供电;12.内置单相交流电压传感器,外部三路卡钳式0~40A交流电流互感器,支持三项四线制用电功率的数据采集;13.可编程按钮≥8个,实现线路通断电组合控制,教学场景、环境场景的现场调用和远程调用;14. ≥2路RS-232,≥2路RS-485,支持外部RS232、RS485 (Modbus)协议设备通讯实现多协议控制和数据采集;15.≥8路5A/AC220V有源继电器输出(可直接给设备供电或驱动数字型交流接触器),≥2路5A无源继电器,≥1路常供电12V直流电源输出,≥1路可控12V直流电源输出接口,≥10路I/O接口,≥1路RJ-45网;16. 前面板:≥8路继电器状态指示灯;17. 配电箱内组件模块需包含:智能控制器、小型断路器、漏电保护器、小型交流接触器等。 | 4 | 台 |
3 | 智慧班牌系统软件 | 1.支持本地和云端安装部署;2.设备绑定:支持初次进入班牌系统进行班级、教室、用途等信息绑定;支持管理员扫描登录系统,修改绑定信息;3.组件设置:支持预置包括班级主页、班级空间、校园空间、校园资讯、学习空间、应用空间等≥8种显示组件,支持根据活动和喜好,自由搭配界面模板;4.课程表:支持课表导入,课表内容包含但不限于上课时间段、课程名称、上课老师等,支持高亮显示当前课程;5.模式显示:支持设置多种模式显示,包括但不限于上课模式、下课模式、预约模式等;要求上课模式包含但不限于课程名称、任课老师、上课/下课时间、考勤人数等信息;终端设备支持根据作息时间自动切换上下课模式;6.终端支持显示所在地区今天及明天的温度和天气情况等。7.支持管理员人脸识别登录终端系统维护信息,对班牌内容分级维护,校园内容须支持统一维护,包括校园简介、通知公告、校园荣誉等;班级内容支持各班主任权限进行维护,包括班级相册、口号、学生荣誉等;8.学习天地:支持在线学习功能,师生可在班牌查看学校活动资源和教学资源,要求资源按频道、栏目分类显示,支持搜索功能;资源包含但不限于图片、文本、音频、视频等形式,文本格式支持doc、.docx、.ppt、.pdf等;视频格式支持mp4、avi、flv等格式;支持对资源的管理和资源总览统计;9.支持在终端同步展示国家中小学网络云平台资源、支持紧急消息插播、支持通过平台发布欢迎内容等。 | 1 | 套 |
4 | 人脸无感考勤 | 1.终端设备支持同时≥10人人脸识别考勤,支持考勤结果实时展示;2.支持分别设置老师、学生不同的考勤规则,要求法定节假日自动排休;支持批量设置考勤规则;3.支持自动生成学生考勤统计表和教职工考勤统计表;要求学生考勤统计包含学生考勤汇总、每日考勤汇总和班级考勤汇总等;4.支持对考勤结果按条件查询、按时段查询等方式,要求考勤结果内容包含迟到率、未签率、请假次数等。 | 1 | 套 |
5 | 信息发布 | 1.支持远程发布消息公告,能够自由设置公告发布时长、自由选择发布的年级和设备、设置播放的日期和时间,选择是否进行重复播放,上传内容支持文字、图片、音频、视频等内容;2.支持即时播报和定制播报两种模式,定时播报可以自由选择播报时间和播报周期,可指定日期播报、按周循环播报;支持对播报内容进行预览。 | 1 | 套 |
6 | 设备运维 | 1.智能管理要求:支持对班牌远程配置,支持根据自然周、节假日是否开机进行灵活配置;系统须支持设备的批量开关机、重启、周内周末短时关机、寒暑假长时关机以及批量设置开关机时间;2.故障分析要求:支持实时查看全校、年级、班级的班牌故障次数、故障状态;根据品牌,使用时长等主题进行故障分析;支持查看各维修人员维修状况,统计各维修人员的平均维修时间;3.远程监控要求:支持管理员远程监控班牌当前运行情况,包含当前班牌开关机状态、开机班牌实时画面、班牌名称、所属班级、所在教室、MAC地址、IP地址以及设备的系统类别、CPU型号、内存、硬盘、用途以及开始使用时间等;要求显示CPU实时运行状态和历史曲线记录。 | 1 | 套 |
7 | 课后服务 | 1.电子班牌支持课后服务模式切换;2.支持对接课后服务平台及课后服务课表;3.可根据不同课后服务课程统计课后服务学生考勤情况。 | 1 | 套 |
8 | 视频直播 | 1.支持对接主流录播厂家的视频流实时推送,要求显示端不需要配置账号、密码等操作即可进行观看直播;2.支持对直播视频流的质量进行实时评估,要求系统可以自动对评估值较低的设备进行预警显示;3.在直播过程中,支持实时查看直播是否顺利进行,包括设备状态、网络状态、接收端实时桌面等,要求可以查看各终端的直播画面。 | 1 | 套 |
9 | 平台服务器 | 1.标准2U机架式服务器;2.处理器:≥2颗Intel Xeon 4210(10核心2.2G)处理器,支持双CPU;3.内存:≥1*32GB DDR4内存,板载内存插槽≥16个;4.硬盘:≥2块3.5英寸2TB企业级SAS热插拔硬盘,支持≥12块3.5寸硬盘;5.RAID:≥独立8通道SAS RAID卡、支持RAID0/1/5等,配置为RAID1可用容量≥2TB;6.千兆网络:≥2个高性能千兆网口,≥1个独立管理千兆网口;7.I/O插槽:最大支持≥6个PCIE插槽;8.管理芯片:集成系统管理芯片,支持IPMI2.0、KVM over IP、虚拟媒体等管理功能;9.电源及其他:≥1+1冗余550W电源,机架安装导轨及电源线。 | 1 | 台 |
10 | 网络交换机 | 1.千兆交换机,≥24个10/100/1000M电口,≥4个GE/10GE SFP+光口,≥1个USB接口,≥1个电源,标准机架式安装。2.交换容量≥336Gbps;包转发率≥108Mpps;3.支持≥4K个802.1Q VLAN,Super vlan;支持基于端口、MAC、IP子网、协议的VLAN;支持端口的负载均衡;支持LACP,每个链路聚合组支持≥8个端口;支持默认路由,静态路由,RIP V1/V2,OSPF、RIPng、OSPFv3;光口满配光模块。 | 6 | 台 |
11 | 壁挂网络机柜 | 钣金材质:冷轧板,钣材厚度≥1.2mm,6U标准机柜 | 6 | 台 |
12 | 六类信息点 | 最大单段长度:≥300米;传输速率:≥1000Mbps;材质:纯无氧铜。 | 80 | 点位 |
13 | 集中供电线路铺设 | 符合国标的3芯*4平方铜芯聚氯乙烯护套软电缆 | 80 | 点位 |
14 | 辅材附件 | 符合国标的PVC线管、线槽、电工耗材、五孔插座、网络跳线、六类网络水晶头等线材辅材 | 1 | 项 |
(1)国家标准、规范/;2.1.5.2货物(产品)执行的标准、规范:2.1.5.1货物(产品)制造商、经销代理商应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确保提供的产品符合质量标准,达到合格产品的要求。可能危及人体健康和人身、财产安全的工业产品,必须符合保障人体健康和人身、财产安全的国家标准、行业标准;未制定国家标准、行业标准的,必须符合保障人体健康和人身、财产安全的要求。2.1.5质量要求演示内容及演示要求:本采购项目需提供现场演示,演示环节需自行搭建真实环境对功能进行演示,演示时间15分钟,需演示的内容如下:
1.查看课表:电子班牌终端显示班级学科课表,课表内容包含但不限于上课时间段、课程名称、上课老师,高亮显示当前课程等; |
2.资源管理:师生可在班牌查看学校活动资源和教学资源,要求资源按频道、栏目分类显示,支持搜索功能,资源包含但不限于图片、文本、音频、视频等形式,且支持在终端同步展示国家中小学网络云平台资源等; |
3.信息发布:支持远程发布消息公告,能够自由设置公告发布时长、自由选择发布的年级和设备、设置播放的日期和时间,选择是否进行重复播放,上传内容支持文字、图片、音频、视频等内容; |
4.信息发布:支持即时播报和定制播报两种模式,定时播报可以自由选择播报时间和播报周期,可指定日期播报、按周循环播报等; |
5.智能运维:支持管理员远程监控班牌当前运行情况,包括但不限于当前班牌开关机状态、开机班牌实时画面、班牌名称、所属班级、所在教室、MAC地址、IP地址以及设备的系统类别、CPU型号、内存、硬盘、用途以及开始使用时间等; |
6.智能运维:支持对班牌远程开/关机、短时关机、重启等,可配置定时开关机时间,根据自然周、节假日是否开机可进行灵活配置; |
□顺序执行: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地方标准→团体标准→企业标准(有国家标准按国家标准执行,没有国家标准按行业标准,以此类推);2.1.5.3本章第2.1.5.2条款未明确货物(产品)执行标准、规范的,则按下列方法选择:(5)企业标准、规范/。(4)团体标准、规范/;(3)地方标准、规范/;(2)行业标准、规范/;
(2)货物(产品)的现场安装、调试和启动监督;(1)派专人对学校提供售后服务,并每月定期对所提供的软硬件设备、材料等进行巡检,做好巡检记录。2.1.6.1基本要求2.1.6售后服务要求:必须执行:国家、行业强制性标准。□最高标准执行: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地方标准,团体标准,企业标准(那个标准高执行那个标准);
(8)若乙方未按照合同规定的售后服务要求执行,甲方有权自行选择第三方进行维护和修理,所产生的费用将从质保金中扣除。(7)成交投标人在接到采购人通知后维修工作时间不大于24小时,更换工作时间不大于72小时,并承担修理或更换的费用;(6)货物故障报修的响应时间为:7*24小时服务,提供售后服务电话(应具有:固定电话、移动电话、传真)。(5)投标人对其所提供软硬件设备、材料等负责备品配件的供应,长期提供维修服务,并提供技术咨询等服务。质保期内应无偿负责的维修和替换等工作。超出质保期只收取维修所需原设备、材料成本费用。(4)质保期自采购人在货物质量验收单(终验)上签字之日起计算,质保费用计入总价;(3)就货物的安装、启动、运行及维护等对采购人的人员进行免费培训,使用甲方够完成现场日常操作,技术人员能完成系统维护工作,并制作维护使用手册;主要培训内容为货物的基本结构、性能、主要部件的构造及处理,日常使用操作、保养与管理、常见故障的排除、紧急情况的处理等,如采购人未使用过同类型货物,成交投标人还需就货物的功能对采购人的人员进行相应的技术培训,培训地点主要在货物安装现场或由采购人安排。
2.1.6.4电子电器产品服务要求:货物(产品)属于电子电器的,产品制造商、经销代理商应按照《政府采购电子电器服务规范》的要求提供服务。2.1.6.3产品“三包”要求:货物(产品)属于国家规定的“三包产品”,产品制造商、经销代理商应遵守“三包”的规定,在产品发生质量问题时,及时对所提供产品实行“包退、包换、保修”服务。2.1.6.2质保期要求:设备(产品)的质保期不少于24个月;投标人承诺超过招标文件要求的,按其承诺的质保期进行质保,质保期起始时间为终验合格之日。(11)质保期结束后的货物维修、维护由双方协商再定.(10)在保修期内更换系统中部件(包括软件和硬件),其保修期应相应延长。(9)所有货物服务方式均为成交投标人上门服务,即由成交投标人派员到货物使用现场维修,由此产生的一切费用均由成交投标人承担;
3.3货物(产品)的验收:见招标文件第六章中验收条款。3.2货物(产品)运输、安装及调试由成交投标人负责。采用公路或铁路运输方式,选择风险小、运费低和运距短的运输路线。运杂费一次性包死在总价内,采购人不再额外支付,包括从生产厂家到使用(安装)现场的包装、装载、运输、卸载、现场保管、二次倒运等费用。3.1.2交货地点:合同签订后按采购人指定地点。3.1.1交货期限:自合同签订生效之日起20日历天完成供货、安装、调试、验收;3.1货物(产品)交货时间(期限)和地点:3.商务要求
是否为专门面向中小企业的采购项目:否签订时间:签订地点:合同编号:第六章政府采购合同格式3.4货物(产品)验收依据:见招标文件第六章中验收条款。
乙方向甲方提供下列货物(产品):第一条合同标的及数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实施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和甲方项目名称(项目编号:)的招标文件、投标文件等有关规定,为确保甲方采购项目的顺利实施,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原则下签订本合同,并共同遵守如下条款:投标人(乙方):采购人(甲方):
序号 | 产品名称 | 品牌/商号 | 型号规格 | 计量单位 | 数量 | 单价(元) | 金额 (元) |
大写 | ¥ |
4.本合同执行期间合同总价不变,甲方无须另向乙方支付本合同规定之外的其他任何费用。3.本合同总价还包含乙方应当提供的伴随服务和售后服务费用。2.本合同总价是货物(产品)设计、材料、制造、包装、运输、安装、调试、检测、验收合格交付使用之前及保修期内保修服务与备用物件等其他有关各项的含税费用。1.合同总价:人民币(大写)元,(¥)。第二条合同价款供货一览表
乙方在合同签订生效之日起,按甲方指定时间、地点交货。第四条交货时间与地点3.结算单位:由甲方负责结算,乙方开具合同总价的全额发票交于甲方。2.结算方式:银行转账。1.货物(产品)按下列比例支付价款:合同签订后,所有货物(产品)供货完成,经验收合格,且双方无争议,自验收合格之日起30日内甲方一次性支付所有合同款项;第三条货款支付
3.质量标准按照最新颁布的国家标准、行业标准或制造商企业标准确定,上述标准不一致的,以严格标准为准。2.乙方提供的节能和环保产品必须是列入节能、环保标志产品品目清单中的产品。1.乙方须提供全新的、未使用过的合格正品货物(含零部件、配件等),完全符合合同规定的质量、规格和性能的要求。第五条质量保证2.交货地点:合同签订后按照甲方指定地点。1.交货时间(期限):自合同签订生效之日起个日历天完成供货、安装、调试、验收。
3.乙方保证对其出售的货物或其任何一部分没有侵犯第三方的专利权、版权、商标权或其他权利。2.乙方保证对其出售的货物上不存在任何未曾向甲方透露的担保物权,如抵押权、质押权、留置权。1.乙方保证对其出售的货物享有合法的权利。第六条权利保证5.货物制造质量出现问题,乙方应负责三包(包修、包换、包退),费用由乙方负担,甲方有权到乙方生产场地检查货物质量和生产进度。4.乙方所提供货物还应符合国家和陕西省有关安全、环保、节能之规定,“3C”认证的货物(产品)应加贴“3C”认证标志。
4.乙方负责货物(产品)运输,货物运输的合理损耗及计算方法。3.货物(产品)运输方式:。2.每一包装单元应附详细的装箱单和质量合格证。1.除合同另有规定外,乙方提供的全部货物均应按标准保护措施进行包装,该包装应适应于远距离运输、防潮、防震、防锈和防野蛮装卸,以确保货物安全运抵指定地点。第七条包装要求与运输方式4.如甲方在使用该货物构成上述侵权的,则由乙方承担全部责任。
按乙方承诺的产品包装环保材料进行验收,必要时乙方需提供检测报告,甲方发现虚假承诺时,将扣除总货款的5%作为处罚。(2)到货验收:硬件设备到达甲方指定地点后,组织现场开箱请点验货;所到设备的型号和数量必须与合同一致,甲方和乙方共同签署到货验收单;未签收到货验收单的货物不得擅自开箱安装;按合同第一条款的货物清单和装箱单经行逐一核对,同时检查货物外观,是否有划痕或破损的,并做好相应记录;乙方保证合同所有设备是全新的(包括零部件),其规格参数及配件不低于(符合)本项目招标文件的要求。(1)交货验收时,乙方须提供质检部门产品抽样检查合格的检测报告(或生产厂家自检报告)及所提供货物(产品)的合格证、装箱清单、配件、随机工具、用户使用手册(产品使用说明书)、保修卡等资料交付给甲方;1.货物验收由甲方组织,乙方配合,并按下列程序进行:第八条货物验收
(1)招标文件;2.货物验收依据:(6)设备采购从通过最终验收之日起进入保修期,提供原厂保修升级。(5)质量验收合格,双方签署质量验收报告。(4)安装完成,乙方进行自测并形成自测报告(软硬件),出现的问题限期整改;自检最终通过后,乙方提出验收申请,甲方组织相关人员进行最终验收;货物终验:试用期结束后日内完成最终验收;(3)货物初验:乙方应在货物到货之日起,日内全部完成安装调试完毕;乙方安装调试完毕后日内完成初步验收;初步验收合格后,进入日试用期;试用期间发生重大质量问题,修复后试用期相应顺延;
(2)如发现所交付的货物有短装、次品、损坏或其它不符合标准及本合同规定之情形者,甲方有权要求更换货物(产品),同时做出详尽的现场记录,或由甲乙双方签署备忘录,此现场记录或备忘录可用作补充、缺失和更换损坏部件或更换整个货物(产品)有效证据,由此产生的时间延误与有关费用由乙方承担,验收期限相应顺延;(1)乙方提供不符合招标文件和本合同规定的货物(产品),甲方有权拒绝接受;3.货物验收时发现问题的处理办法:(4)质检部门抽样检查货物(产品)合格的检测报告。(3)采购合同及补充协议;(2)投标文件;
乙方所供货物提供以下售后服务:第九条售后服务(6)超出合理磅差的处理方法:。(5)乙方不能完整交付货物及本条第一款规定的单证和工具的,必须负责补齐,否则视为未按合同约定交货;(4)货物安装完成后日内,甲方无故不进行验收工作并已使用货物的,视同已安装调试完成并验收合格;(3)如货物经乙方次维修仍不能达到合同约定的质量标准,甲方有权退货,并视作乙方不能交付货物而须支付违约赔偿金给甲方,甲方还可依法追究乙方的违约责任;
(三)乙方应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三包”规定以及招标文件要求和投标文件的“服务承诺”提供服务。(二)质保期结束前,进行系统测试,全面保养维护,确保正常运行。3、排除故障的期限不得超过24小时(工作日)。否则甲方有权指定第三方维修,维修费用由乙方承担。2、定期派技术人员到现场走访,给予检查维护。1、发生质量问题,接到甲方通知后,应于当日派出专业的维修人员到现场进行检测维修,发生的全部费用由乙方承担,若需送回生产厂,乙方承担往返费用。(一)质保期内:
(1)如乙方不能交付货物,乙方应向甲方支付合同总价%的违约金;2、乙方违约责任(2)甲方逾期支付货款的,除应及时付足货款外,应向乙方每天支付欠款总额‰的滞纳金;但累计滞纳金总额不超过欠款总额的%。(1)甲方无正当理由拒收货物的,甲方应偿付合同总价%的违约金;1、甲方违约责任第十条违约责任
(7)乙方未按本合同的规定和“服务承诺”提供伴随服务/售后服务的,应按合同总价款的%向甲方承担违约责任;(6)乙方未按本合同约定履行自身应尽义务的,应向甲方承担违约责任,按合同总价款的5%向甲方支付违约金;该违约金的支付不影响乙方应承担的其他违约责任;(5)在乙方承诺的或国家规定的质量保证期内(取两者中最长的期限),如经乙方两次维修或更换,货物仍不能达到合同约定的质量标准,甲方有权退货,乙方应退回全部货款,并按第3款处理,同时,乙方还须赔偿甲方因此遭受的损失;(4)乙方货物经甲方送交具有法定资格条件的质量技术监督机构检测后,如检测结果认定货物质量不符合本合同规定标准的,则视为乙方没有按时交货而违约,乙方须在3天内无条件更换合格的货物,如逾期不能更换合格的货物,甲方有权终止本合同,乙方应另向甲方支付货款总额%的违约金;(3)乙方所交付的货物品种、型号、规格不符合合同规定的,甲方有权拒收。甲方拒收的,乙方应向甲方支付货款总额%的违约金;(2)乙方逾期交付货物的,每逾期1天,乙方向甲方偿付逾期交货部分货款总额的‰的滞纳金。如乙方逾期交货达15天,甲方有权解除合同,解除合同的通知自到达乙方时生效;
1.因货物的质量问题发生争议,由质量技术监督部门或其指定的质量鉴定机构进行质量鉴定。货物符合标准的,鉴定费由甲方承担;货物不符合质量标准的,鉴定费由乙方承担。第十二条争议的解决除《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49条、第50条第二款规定的情形外,本合同一经签订,甲乙双方不得擅自变更、中止或终止合同。第十一条合同的变更和终止(9)乙方偿付的违约金不足以弥补甲方损失的,还应按甲方损失尚未弥补的部分,支付赔偿金给甲方。(8)乙方在承担上述1-7款一项或多项违约责任后,仍应继续履行合同规定的义务(甲方解除合同的除外)。甲方未能及时追究乙方的任何一项违约责任并不表明甲方放弃追究乙方该项或其他违约责任;
详细技术说明及其他有关合同项目的特定信息由合同附件予以说明,下列文件构成本合同的组成部分,应该认为是一个整体,彼此相互解释,相互补充。组成合同的多个文件的优先支配地位的次序如下:第十三条合同文件3.在仲裁期间,本合同应继续履行。(2)向____________仲裁委员会按其仲裁规则申请仲裁。(1)向甲方所在地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2.因履行本合同引起的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争议,甲、乙双方应首先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如果协商不成,则采取以下第_(1)_种方式解决争议:
6.其他本项目相关文件5.投标文件4.招标文件(含澄清或者修改文件)3.协议2.中标通知书1.本合同书
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甲方:(盖章)乙方:(盖章)3.本合同一式___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甲乙双方各执____份,___份报送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备案,壹份采购代理机构存档。2.本合同自签订之日起生效。1.如有未尽事宜,由双方依法订立补充合同。第十四条合同生效及其他
签约日期:年月日签约日期:年月日传真:传真:电话:电话:账号:账号:开户银行:开户银行:地址:地址:
采购项目编号:SXLX22-01-076Z(H)政府采购项目正本/副本投标文件格式是投标人的部分投标文件格式,投标人应按照这些格式编制投标文件。编制投标文件前,请详细阅读招标文件,理解文件中的每一项要求,做出逐一实质性响应,认为有必要,可做补充说明。第七章投标文件格式
时间:20年月日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投标人:(盖单位章)(资格审查)投标文件西安市雁塔区大雁塔小学西沣分校2021年公办学校质量提升奖补设备采购项目
5.财务状况报告…………………………………………………………………………4.投标人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自然人的身份证明…………………………………3.法定代表人授权书……………………………………………………………………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1.投标人基本情况表……………………………………………………………………目录
10.其他资格证明材料………………………………………………………………9.响应声明书……………………………………………………………………………8.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7.社会保障资金缴纳证明………………………………………………………………6.税收缴纳证明…………………………………………………………………………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投标人:(盖单位章)说明:企业类型指大型、中型、小型、微型;上年度营业收入、资产总额应与财务报表中的数据一致,金额单位为万元。1.投标人基本情况表
投标人名称 |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注册资金 | 成立时间 | |||||||
注册地址 | 资产总额 | ||||||||
上年营业额 | 员工总人数 | 企业类型 | |||||||
法定代表人 (单位负责人) | 姓名 | 电话 | 手机 | ||||||
法定代表人 (单位负责人) | 姓名 | 电话 | 办公 | ||||||
联系方式 | 联系人 | 电话 | |||||||
联系方式 | 联系人 | 邮箱 | |||||||
基本账户开银行行 | 基本账户银行账号 | ||||||||
投标人关联企业情况(包括但不限于与投标人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 | |||||||||
投标人需具有的资质证书 | 等级 | 类型 | 证书号 | ||||||
所供产品制造商名称 | |||||||||
所供产品制造商需具有的资质证书 | 等级 | 类型 | 证书号 | ||||||
系(投标人名称)的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姓名:性别:年龄:职务: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投标人名称:2.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身份证明日期:20年月日
投标人名称:(盖单位章)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身份证复印件粘贴处(正反面)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身份证复印件粘贴处(正反面)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正反面)特此证明。
代理人无转委托权。委托期限:本授权委托有效期自投标截止之日起90日历天。本人(姓名)系(投标人名称)的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现委托(姓名)为我方代理人。代理人根据授权,以我方的名义签署、澄清确认、递交、撤回、修改(采购项目)投标文件、签订合同和全权处理一切与之有关的事宜,其法律后果由我方承担。3.授权委托书说明:仅限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参加投标时提供。日期:20年月日
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身份证号: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签字或盖章)投标人:(盖单位章)附: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身份证复印件、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
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身份证复印件(正反面) | 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正反面) |
投标人根据招标文件资格要求,提供符合投标人身份证明的复印件。说明:4.投标人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自然人的身份证明说明:仅限委托代理人参加投标时提供。授权委托日期:20年月日身份证号:
账户号码:账户名称:基本存款账户信息附件1:说明:投标人根据招标文件资格要求,提供符合投标人财务状况证明的复印件。5.财务状况报告
说明:附件1适用于成立不到1年(投标截止时间前)的投标人或部分其他组织,可提供投标截止时间前3个月内由基本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附开户行许可证或开户备案证明);日期:年月日投标人名称:(盖单位章)基本存款账户编号: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开户银行:
我方参与(项目名称)(项目编号:)项目的政府采购活动,现承诺如下:陕西隆信项目管理有限公司:依法缴纳税收承诺书附件2说明:投标人根据招标文件资格要求,提供符合投标人税收缴纳证明的复印件。6.税收缴纳证明
说明:附件2适用新成立未发生缴纳税收事项的投标人,应按附件2格式提供依法缴纳税收书面承诺;日期:20年月日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承诺人:(投标人名称、盖单位章)若我方以上承诺不实,自愿承担提供虚假材料谋取成交的法律责任。我方承诺将依法缴纳税收,并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其实施条例和采购文件资格要求的规定。
我方参与(项目名称)(项目编号:)项目的政府采购活动,现承诺如下:陕西隆信项目管理有限公司: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承诺书附件3说明:投标人根据招标文件资格要求,提供符合投标人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复印件。7.缴纳社会保障资金证明
说明:附件3适用于新成立未发生缴纳社保资金事项的投标人,应按附件3格式提供缴纳社保资金的书面承诺;日期:20年月日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承诺人:(投标人名称、盖单位章)若我方以上承诺不实,自愿承担提供虚假材料谋取成交的法律责任。我方承诺将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并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其实施条例和采购文件资格要求的规定。
投标人:(盖单位章)说明:1.设备可以填写单台设备,也可以填写成套设备;2.表格行数不足时,可自行扩展。项目编号:(一)完成本项目必须的设备清单8.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
序号 | 设备名称 | 计量单位 | 数量 | 生产企业 | 使用年限 |
说明:1.职务是指在本单位所担任的职务。2.除表(一)(二)外,需要补充的证明材料可另纸说明;3.表格行数不足时,可自行扩展。项目编号:(二)本项目组织实施人员日期:20年月日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
1.项目负责人 | ||||||
姓名 | 年龄 | 职务 | 资格/职称 | 在本行业从业 工作年限 | 主要工作业绩 | |
2.管理人员 | ||||||
姓名 | 年龄 | 职务 | 资格/职称 | 在本行业从业 工作年限 | 主要工作业绩 | 当前分工 |
3.技术人员 | ||||||
姓名 | 年龄 | 职务 | 资格/职称 | 在本行业从业 工作年限 | 主要工作业绩 | 当前分工 |
3.辅助人员 | ||||||
姓名 | 年龄 | 职务 | 资格/职称 | 在本行业从业 工作年限 | 主要工作业绩 | 当前分工 |
我方(投标人名称),就参加采购项目(项目编号:)投标事宜,在此郑重声明:陕西隆信项目管理有限公司:9.投标声明书日期:20年月日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投标人:(盖单位章)
6.我方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近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5.我方承诺在投标过程中,保证不予其他单位恶意串通,不出让投标资格,不采取不正当手段诋毁、排挤其他投标人,不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和评标委员会成员行贿;4.我方无企业财产被查封、冻结或处于破产状态或严重亏损状态等情形存在;3.我方近3年来无违规违法经营受到责令停产(或停止经营)、吊销生产许可证(或经营许可证)、较大数额罚款(举行听证会的)等行政处罚的情形存在;2.我方近3年来无因安全事故、质量事故、投标违规等不良记录被政府有关部门处罚或仍在处罚期限内的情形存在;1.我方所提交的投标文件全部真实有效;
日期: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声明人:(投标人名称、盖单位章)特此声明!以上声明若有违反,一经查实,我方愿意接受政府有关部门的相应处罚,并愿意承担由此带来的法律后果。7.我方在提交投标文件时,未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
采购项目编号:SXLX22-01-076Z(H)政府采购项目正本/副本说明:投标人根据招标文件资格要求认为有必要补充说明的其他资格证明材料,格式自定。10.其他资格证明材料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投标人:(盖单位章)(商务、技术)投标文件西安市雁塔区大雁塔小学西沣分校2021年公办学校质量提升奖补设备采购项目
四、备选产品配件报价表…………………………………………………………………三、货物(产品)分项报价表……………………………………………………………二、开标一览表……………………………………………………………………………一、投标函…………………………………………………………………………………页码目录时间:20年月日
十、享受政府采购优惠政策的证明材料…………………………………………………九、售后服务文件…………………………………………………………………………八、承诺文件………………………………………………………………………………七、合同条款偏离表………………………………………………………………………六、商务条款偏离表………………………………………………………………………五、货物说明一览表………………………………………………………………………
陕西隆信项目管理有限公司:一、投标函十四、投标人认为有必要补充说明的事项………………………………………………十三、技术规格偏离表……………………………………………………………………十二、技术文件……………………………………………………………………………十一、其他证明材料…………………………………………………………………………
五、我方承诺在招标文件规定的投标有效期内不撤销投标文件。四、我方愿意向贵方提供任何与本项采购有关的样品、数据、情况和技术资料。若贵方需要,我方愿意提供我方作出的一切承诺的证明材料。三、我方承诺除商务和技术偏差表列出的偏差外,我方响应招标文件的全部要求。二、我方的投标报价为人民币(大写)元(¥);交货期限,投标有效期为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日起90日历天。一、我方提交投标文件正本套和副本套,电子文件2份(光盘序列号为:、)。我方已仔细研究了(项目名称)(项目编号:;)的招标文件的全部内容,知悉参加投标的风险,我方承诺接受招标文件的全部条款且无任何异议,决定参加贵单位组织的本项目投标。
七、我方完全理解最低报价不是成交的唯一条件,并尊重评标委员会的评审结论和成交结果。4.按照招标文件规定和标准向贵方交纳招标代理服务费;3.在合同规定期限内完成合同规定的全部义务;2.在签订合同时不向采购人提出附加条件;1.在收到中标通知书后,在中标通知书规定的期限内与采购人签订合同;六、我方承诺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其实施条例的有关规定,保证在获得中标资格后:
通讯地址: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投标人:(盖单位章)十、有关本项目的所有函电,请按下列地址联系:九、(其他补充说明)。八、我方在此声明,所递交的投标文件及有关资料内容完整、真实和准确,且不存在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3.2条款规定的任何一种情形。否则,愿承担《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七十七条规定的法律责任。
帐号:开户银行:电子邮件:传真:联系电话:邮政编码:
投标人:(盖单位章)说明:1.投标报价应按总报价填写,精确到小数点后两位,大小写不一致时,以大写为准;项目编号:单位:元二、开标一览表日期:20年月日
投标人名称: | ||||
设备总价(元) | 其他费用(元) | 总报价(元) | 交货期(日历天) | 备注 |
投标报价(大写): |
说明:1.品牌指产品的品牌或注册商标;项目编号:三、货物(产品)分项报价表日期:20年月日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
序号 | 产品名称 | 品牌 | 型号规格 | 计量单位 | 数量 | 单价(元) | 报价(元) | 备注 | |
合计报价(大写) | ¥ |
日期:20年月日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投标人:(盖单位章)4.投标人应在电子文件(光盘)中拷贝一份完整的EXCEL版“分项报价明细表”。3.各分项报价合计应当与“投标报价一览表”总报价相等;如果按单价计算的结果与报价不一致时,以单价为准修正报价与合计报价;2.投标人须详细报出总报价的各个组成部分的报价,否则按无效响应文件处理;报价精确到小数点后两位;
投标人:(盖单位章)2.备选产品配件,仅作为采购人后期选择购买,其报价不包含在本次投标总价内。说明:1.“备选产品配件报价表”以包为单位填写,报价精确到元;项目编号:四、备选产品报价表
序号 | 产品名称 | 品牌 | 型号规格 | 制造商 | 单位 | 数量 | 单价(元) | 报价(元) | 备注 |
说明:1.除节能、环境标志产品认证证书编号以外,其他内容不得空缺;如空缺将视为没有实质性响应招标文件;项目编号:五、货物(产品)说明一览表日期:20年月日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
序号 | 产品名称 | 品牌 | 型号规格 | 主要技术参数 | 制造商 | 所属行业 | 节能、环境标志产品认证证书编号 | 类型 |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投标人:(盖单位章)5投标人提供了《中小企业声明函》的,制造商、所属行业和类型与其不一致时,以《中小企业声明函》为准。4.所属行业按招标文件明确的行业填报;类型指小型、微型、中型、大型企业;3.投标产品属于节能、环境标志产品不填报的,在评标时不予加分。2.货物各项详细技术性能可另页描述;若货物没有品牌或注册商标和具体型号的须注明;
2.投标人必须据实填写,不得虚假响应,否则将取消其投标或中标资格,并按有关规定进处罚。说明:1.本表只填写投标文件中与招标文件有偏离(包括正偏离和负偏离)的内容,投标文件中商务响应与招标文件要求完全一致的,不用在此表中列出,但必须提交空白表。项目编号:六、商务条款偏离表日期:20年月日
序号 | 文件条目号 | 招标文件商务要求 | 投标文件商务响应 | 偏离 | 偏离及其影响 |
项目编号:七、合同条款偏离表日期:20年月日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投标人:(盖单位章)
序号 | 文件条目号 | 招标文件要求 | 投标文件响应 | 偏离 | 偏离及其影响 |
八、承诺文件日期:20年月日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投标人:(盖单位章)2.对合同条款中所有要求,除本表所列出偏离外,均视为投标人响应其余全部合同条款要求;如投标人响应招标文件所有合同条款要求的,必须提交空白表。说明:1.偏离应按照招标文件相关条款定义理解,本表只填写有偏离的情况。
4.我方提供的货物、工程、服务等符合现行的国家、行业、地区、企业标准及要求,标准不一致的,以更为严格的为准,我方对提供的货物、工程、服务等的质量、安全、环保等承担全部责任。3.对于因产品生产质量以及储存、运输、安装调试、服务、施工等过程中产生的任何安全事故,我方承担全部责任。2.我方将严格按照国家现行相关储存、运输、安装调试技术标准及规范、服务标准及规范、施工标准及规范,在规定的时限内,保质、保量完成项目全部内容,并向采购人交付合格产品。1.我方所投产品的生产(包括设计、制造、安装、改造、维修等)、投入使用的材料等均完全符合国家现行质量、安全、环保标准和要求。为保证本采购项目顺利进行,作为投标人,现郑重承诺:1.质量安全责任承诺书
2.不与其他投标人恶意串通,采取“围标、串标、陪标”等商业欺诈手段谋取中标、成交;1.不与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政府采购评审专家恶意串通,不向其行贿或提供其他不正当利益;作为参加本次政府采购项目的投标人,我方郑重承诺在参与政府采购活动中遵纪守法、公平竞争、诚实守信,如有违反愿承担一切责任及后果:2.参加政府采购活动行为自律承诺书日期:20年月日承诺人:(投标人名称,盖单位章)
8.不采取捏造事实、提供虚假材料或者以非法手段取得证明材料进行质疑和投诉;7.不在提供商品、服务或工程施工过程中提供假冒伪劣产品,损害采购人的合法权益或公共利益;6.不以不正当理由拒绝履行合同义务,不会擅自变更、中止或者终止政府采购合同或将政府采购合同转包;5.不以不正当理由拒不与采购人签订政府采购合同,或逾期签订政府采购合同,或不按照采购文件确定的事项签订政府采购合同;4.不采取不正当手段诋毁、排挤其他供应商;3.不提供虚假或无效证明文件(包括但不限于资格证明文件、合同及验收文件、检验检测报告、从业人员资格证书、机构或所投产品的各类认证证书等)或虚假材料谋取中标;
说明:格式自定,投标人可根据招标文件要求和采购需求,作出质保期服务计划等承诺。3.其他承诺日期:20年月日承诺人:(投标人名称、加盖单位章)10.尊重和接受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的监督和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政府采购工作要求,愿意承担因违约行为给采购人造成的损失。9.不发生其他有悖于政府采购公开、公平、公正和诚信原则的行为。
注:采购人将核实成交投标人承诺的售后服务,如果不属实,则从扣除合同总额的2%作为违约处罚。售后服务点联系表2.投标人应提供在陕西省境内的售后服务中心证明材料或与合作方的协议书,这些服务中心和特约维修服务点的名称、地址、电话、联系人应在招标文件中一一列出(参考样式如下)。1.投标人依据服务特性和需求,按招标文件要求自拟售后服务方案和培训计划(如有)。九、售后服务
服务机构名称 | 所在地 | 联系人 | 联系电话 | 地 址 |
(4)强制采购或者优先采购产品的证明材料见附件7;(3)监狱企业证明文件见附件6;(2)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格式见附件5;(1)中小企业声明函格式见附件4;说明:十、享受政府采购优惠政策的证明材料
1.(标的名称),属于(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行业;制造商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人,营业收入为万元,资产总额万元,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本公司郑重声明,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的规定,本公司参加(采购人名称)的(项目名称)采购活动,提供的货物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制造。相关企业的具体情况如下:1.中小企业声明函附件4:(6)其他证明材料,非供应商的必备证明材料,仅作为评审的因素格式见附件9。(5)单一产品采购或非单一产品采购中的核心产品,如需制造商授权书可参照附件8;
企业名称:(盖单位章)本企业对上述声明内容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以上企业,不属于大企业的分支机构,不存在控股股东为大企业的情形,也不存在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的情形。......3.(标的名称),属于(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行业;制造商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人,营业收入为万元,资产总额万元,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2.(标的名称),属于(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行业;制造商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人,营业收入为万元,资产总额万元,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
(4)提供残疾人福利单位或监狱企业制造的货物视同小微企业,填报时应当注明。(3)供应商符合享受小微型企业政府采购优惠政策条件的,必须填报全部货物制造商的数据,未按要求提供、填报的,不享受报价扣除优惠政策。(2)从业人员、营业收入、资产总额填报上一年度数据,无上一年度数据的新成立企业可不填报。响应文件其他地方与《中小企业声明函》数据不一致的,以《中小企业声明函》为准。(1)填报前请认真阅读《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和《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相关规定。说明:日期:年月日
(五)零售业。从业人员3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2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5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5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四)批发业。从业人员2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4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2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5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5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5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三)建筑业。营业收入80000万元以下或资产总额8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营业收入6000万元及以上,且资产总额5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营业收入300万元及以上,且资产总额3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营业收入300万元以下或资产总额3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二)工业。从业人员10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4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3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2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2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3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2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3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一)农、林、牧、渔业。营业收入2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营业收入5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营业收入5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营业收入5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注:各行业划型标准:
(十一)信息传输业。从业人员20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1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十)餐饮业。从业人员3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1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2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九)住宿业。从业人员3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1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2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八)邮政业。从业人员10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3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3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2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2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2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七)仓储业。从业人员2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3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1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2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2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六)交通运输业。从业人员10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3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3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3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2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2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2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2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
附件5:(十六)其他未列明行业。从业人员300人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100人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以下的为微型企业。(十五)租赁和商务服务业。从业人员300人以下或资产总额12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100人及以上,且资产总额8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及以上,且资产总额1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以下或资产总额1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十四)物业管理。从业人员10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5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3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1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5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1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5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十三)房地产开发经营。营业收入200000万元以下或资产总额1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营业收入1000万元及以上,且资产总额5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营业收入100万元及以上,且资产总额20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营业收入100万元以下或资产总额20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十二)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从业人员3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1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5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5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
......3.(标的名称),制造商为(单位名称),从业人员人,其中残疾人人,为符合条件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2.(标的名称),制造商为(单位名称),从业人员人,其中残疾人人,为符合条件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1.(标的名称),制造商为(单位名称),从业人员人,其中残疾人人,为符合条件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本单位郑重声明,根据《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的规定,本单位为符合条件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且本单位参加单位的项目采购活动提供本单位制造的货物,或者提供其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制造的货物(不包括使用非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注册商标的货物)具体情况如下:2.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
(1)填报前请认真阅读《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的规定。说明:日期:年月日单位名称:(盖单位章)本单位对上述声明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2)证明文件无格式要求,由出具监狱企业证明的单位自行拟定,出具证明的单位应符合招标文件的规定。(1)填报前请认真阅读《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的规定。说明:3.监狱企业证明附件6:(2)供应商属于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必须填报全部货物制造商的数据,未按要求提供或者非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制造货物的,不享受报价扣除优惠政策。
(2)属于第五章采购需求中规定的强制节能产品的,投标人未按上述要求提供相应证明材料,按无效投标文件处理。(1)本采购项目(包)属于《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品目清单》中产品的,必须按照招标文件规定提供相关证明材料。说明:4.强制采购或者优先采购产品的证明材料附件7:(3)供应商属于监狱企业的,未按上述要求提供的或者非监狱企业制造货物的,不享受报价扣除优惠政策。
授权期限:。我单位(制造商名称)是按(国家/地区名称)法律成立的一家制造商,主要营业地点设在(制造商地址)。兹授权按(国家/地区名称)的法律正式成立的,主要营业地点设在(供应商的单位地址)的(供应商名称)以我单位制造的(产品名称)进行(采购项目名称)响应活动。我单位同意按照成交合同供货,并对产品质量承担责任。(采购人名称):5.制造商授权书附件8:(3)本采购项目除强制节能产品外的《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品目清单》中产品,属于优先采购产品,投标人未按上述要求提供相应证明材料和未在《货物(产品)说明一览表》中填写相应证书编号的,评审时不予加分。
(1)供应商为代理商或经销商的,可提供本项目采购单一产品或非单一产品的核心产品制造商授权书(本格式供参考)。说明:签字人签名:签字人签名:签字人姓名:签字人姓名:签字人职务:签字人职务:供应商名称:(盖单位章)制造商名称:(盖单位章)
十一、业绩证明材料(2)包含但不限于招标文件要求的其他非投标人的必备证明材料,仅作为评审的因素。说明:(1)如招标文件有要求,投标人可根据要求提供所投企业(或产品)的质量认证证书、环境认证证书等认证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仅作为评审的因素;6.其他材料附件9:(2)供应商为本项目采购单一产品或非单一产品的核心产品制造商的,无需提供。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投标人:(盖单位章)说明:(1)提供自2019年1月1日起至今的类似项目业绩证明材料。类似项目是指与采购项目在采购标的、使用功能、类型、品目等方面相同或相近的项目;(2)提供合同复印件,“合同主体”“签字盖章”“签订日期”等信息应在合同复印件中有体现;项目编号:单位:万元投标人类似项目业绩一览表
年份 | 用户名称 | 项目名称 | 合同金额 | 完成时间 | 完成质量 | 备注 |
项目编号:十三、技术规格偏离表说明:格式自定,包括(但不限于)招标文件和采购需求中规定的全部技术内容。十二、技术文件日期:20年月日
序号 | 文件条目号 | 采购技术要求 | 投标文件应答 | 偏离 | 偏离及其影响 |
十四、投标人认为有必要补充说明的事项日期:20年月日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投标人:(单位盖章)2.投标人必须据实填写,不得虚假响应。说明:1.本表只填写投标文件中与招标文件有偏离的内容,投标文件中的指标响应与招标文件要求完全一致的,不用在此表中列出,但必须提交空白表。如不提供此表,则视为投标人不满足招标文件的技术要求。
说明:包含但不限于招标文件要求,投标人认为有必要补充说明的其他证明材料,格式自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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