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标
白塔堡河和平段黑臭水体治理示范城市工程环评验收建设工程中标候选人公示其它工程
金额
19万元
项目地址
辽宁省
发布时间
2020/03/18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210101tp002005070
预算金额19万元
招标联系人-
招标代理机构辽宁金阳工程招投标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
中标联系人武杰
公告正文
白塔堡河和平段黑臭水体治理示范城市工程中标候选人公示
工程编号 210101TP002005070 工程名称 白塔堡河和平段黑臭水体治理示范城市工程
标段编号 210101TP002005070001001 标段名称 白塔堡河和平段黑臭水体治理示范城市工程环评验收
建设单位 沈阳市和平区城市管理局 填报单位 辽宁金阳工程招投标有限公司
工程类别 其他项目 招标方式 公开招标
公示开始时间 2020年03月18日 公示结束时间 2020年03月23日
项目所在区域 辽宁省·沈阳市·沈阳市 建设地点 沈阳市和平区
拟中标单位信息
单位名称 项目负责人 注册资格 证书编号 投标报价 工程工期 质量要求 企业资质 评审得分
广电计量检测(沈阳)有限公司 武杰 环境影响评价工程师 GP00016240 190000.000000元 25天 合格 96.72
中标候选人情况
候选人排序 第一名 第二名 第三名
单位名称 广电计量检测(沈阳)有限公司 辽宁林科技术咨询有限公司 辽宁昌鑫环境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项目负责人 武杰 刘博 楚晓美
注册资格 环境影响评价工程师 环境影响评价工程师 环境影响评价工程师
证书编号 GP00016240 HP0016250 2017035210352015211501000142
投标报价 190000.000000元 189900.000000元 198000.000000元
工程工期 25天 25天 25天
质量要求 合格 合格 合格
企业资质
评审得分 96.72 93.99 85.92
企业业绩
1.沈阳市黑臭水体水质第三方采样检测技术服务
2.沈北黄泥河黑臭水体治理工程水体监测及评估
3.沈北南小河黑臭水体治理工程水体监测
4.九龙河及新穆河黑臭水体治理工程-检测与综合评估
5.沈阳市黑臭水体治理工程第三方检测
6.营口市老边区路南河七五河黑臭水体治理工程
7.细河Z (四环-入河口)水系治理工程水质、底泥跟踪检测与评估单位采购
8.城市黑臭水体政治效果评估和检测
9.浑南白塔河黑臭水体治理工程水体监测
1.沈阳经济技术开发区纳污坑塘治理方案编制
2.丹东市城市双修生态环境评估—城市黑臭水体评估
3.绥中县全覆盖拉网式农村环境综合整治实施方案—农村生活污水整治
4.沈阳市欧盟污水处理厂技术改造项目环保验收
5.葫芦岛隆兴连山区沈家屯南山 20 兆瓦光伏发电项目竣工环保验收项目
6.沈阳新华恒彩色包装有限公司污水站改造项目环保验收
7.兴城市全覆盖拉网式农村环境综合整治实施方案—农村生活污水整治
8.葫芦岛市龙港区东砬子村污水治理实施方案编制项目
1.太子河辽阳市(葠窝大桥—金山屯村段)防洪治理工程(险工护岸)环境影响评价及竣工环境保护验收
2.驾掌寺河排污管网项目环境影响评价
3.坝墙子镇工业园区污水处理厂及城镇污水处理厂提标改造项目环境影响评价
4.新台子镇万泉河及花豹屯排干水环境综合整治工程竣工环境保护验收调查
5.2017 年沈阳市小区配套工程(一期)项目
6.汤河(三道河大桥-上麻屯段)治理工程项目环境影响评价
7.苏子河姚家山水利枢纽工程竣工环境保护验收调查报告编制服务
8.驾掌寺河排污管网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
9.帅乡工业园污水处理工程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
10.锦州市城市再生水回用工程
11.浑河辽阳县段防洪治理工程环境影响评价
12.平庄城区排水管网改造工程
13.帅乡工业园污水处理工程竣工环境保护验收
14.小凌河锦州市紫荆村灌渠首至北凌拦河坝右岸段防洪治理工程环境影响评价
15.锦州市女儿河(王宝山段)水生态综合治理工程项目环境影响评价
16.2019 年小区配套工程(二期)环境影响评价
17.2017 年沈阳市小区配套工程(二期)项目
18.沈阳市黑臭水体综合整治工程(西部污水泵站工程)
19.2019 年小区配套工程环境影响评价
20.沈阳市大伙房水库输水配套工程西部净水厂(二期)项目
21.汤河西支(八股桥—郭家大桥段)治理工程项目环境影响评价
22.葫芦岛市杨家杖子经济开发区青山水库水源供水工程项目
23.沈北新区新城子地区 2017 年城镇供水新建及改建工程
24.太子河辽阳县段防洪治理工程项目环境影响评价
招标文件规定公示的其它内容
废标情况 废标单位 废标原因
报价修正 修正内容 报价修正情况
异议投诉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五十四条规定,投标人或其它利害关系人对该公示内容有异议的,应当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间向招标人提出。 招标人应当自收到异议之日起3日内作出书面答复,作出答复前,应当暂停招标投标活动。 对招标人答复仍持有异议的,应当在收到答复之日起十日内持招标人的答复及投诉书,向招标投标监督部门提出投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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辽宁金阳工程招投标有限公司 签于 2020/03/18 12:36:15
辽宁金阳工程招投标有限公司 签于 2020/03/18 12:35:4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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