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湖大桥维修加固工程(市政段)材料检测招标公告
发布时间:2022年06月16日
招标内容及范围: | 北湖大桥维修加固工程(市政段)见证取样检测(市政),根据实际情况采用相应国家规范规定检测方法及频率进行检测。(详见招标文件) | 招标组织形式: | 委托招标 | ||
招标方式: | 公开招标 | 招标估算金额: | 0.0万元 | ||
招标事项审批批准(核准)部门: | 长春新区城乡建设和管理委员会、长春新区发展改革与工业信息化局、长春新区财政局、长春新区规划和自然资源管理服务中心 |
标段(包)编号:K320582000101077100700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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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单位:长春市政府投资建设项目管理中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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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段(包)名称:北湖大桥维修加固工程(市政段)材料检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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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代理单位:吉林省天利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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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程地点:长春市北湖大桥位于长春市东北部,西起小城子公路,东至和安街,跨越长春新区及宽城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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总投资(万元):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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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筑面积:0.00平方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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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上层数: |
地下层数: |
发包方式:公开招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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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范围:北湖大桥维修加固工程(市政段)见证取样检测(市政),根据实际情况采用相应国家规范规定检测方法及频率进行检测。(详见招标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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计划开/竣工日期:2022年07月13日至2023年09月30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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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文件领取时间:2022年06月16日至2022年06月22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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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地点:长春市二道区洋浦大街6999号凯利中心AB栋101开标二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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获取招标文件截止日期:2022年06月22日 16时00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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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正文: 招标公告 项目编号:JTZ2206-0608BY 一.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北湖大桥维修加固工程已由长春新区城乡建设和管理委员会、长春新区发展改革与工业信息化局、长春新区财政局、长春新区规划和自然资源管理服务中心批准建设。批准文号为:长新建联字【2022】1号。招标人为长春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建设发展中心、长春市政府投资建设项目管理中心,建设资金来源为财政资金。项目出资比例为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材料检测采用资格后审的方式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北湖大桥维修加固工程(市政段)材料检测。 2.2建设规模:北湖大桥位于长春市北四环路,西起小城子公路以东305米,东至和安街以西170米,跨越宽城区及长春新区,道路等级为城市主干路,设计时速60 km/h,工程全长3090米(含特大桥2784米、桥梁引道306米),主线宽度40米,双向8车道,桥梁分为南北两幅。 市政段分为市政西段及市政东段两部分,市政西段工程起点小城子公路以东305米(桩号N21+780),终点(桩号N22+205.023);市政东段工程起点(桩号N22+754.023),终点和安街以西170米(桩号N24+870);段落全长2541米,其中市政东段跨越伊通河及北湖水域,市政段桥梁单孔最大跨径为30米预应力混凝土小箱梁桥。包含桥梁、道路,及交通、绿化、照明等附属工程。 2.3建设地点:长春市北湖大桥位于长春市东北部,西起小城子公路,东至和安街,跨越长春新区及宽城区。 2.4招标范围:北湖大桥维修加固工程(市政段)见证取样检测(市政),根据实际情况采用相应国家规范规定检测方法及频率进行检测。(详见招标文件) 2.5服务期限:与建设工程施工工期对应,即招标人签署的开工报告之日起至工程实体移交完成止 。 2.6质量标准:符合国家、行业及地方相关规范、标准及规定等要求。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持有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营业执照,投标人应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机构资质证书,证书的检测范围应包含见证取样检测(市政工程见证取样检测);具有省级及以上质量技术监督部门颁发的计量认证(CMA认证)证书;具有承担本招标项目能力,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人员、设备、资金及专业技术等能力。 3.2 企业业绩要求:投标人近三年(2019年、2020年、2021年)具有市政道路和桥梁工程检测项目的类似业绩。 3.3 项目负责人: 项目负责人1名,具有工程类相关专业的高级工程师职称,同时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试验检测资格证书。项目负责人须是本单位在职人员,并缴纳社保。 3.4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5信誉要求: (1)拒绝列入政府取消投标资格记录期间的企业或个人投标; (2)未被市场监督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3)未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4)在近三年(2019年至今)内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拟委任的项目负责人未在“中国裁判文书网”(wenshu.court.gov.cn)上有行贿犯罪行为; 3.6 投标人近三年(2019年、2020年、2021年)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财务状况良好,未出现亏损。(当投标单位成立日期在2019年-2021年之间的,提供从成立日期起至2021年之间的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2021年12月31日以后新成立的公司无财务审计报告的,需提供一份财务状况良好未亏损承诺书)。 3.7外省单位在我省承揽项目应按照吉林省相关文件要求办理入吉企业信息登记(入吉企业相关信息在“吉林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上公布后,方可在我省从事建筑活动)。 3.8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违反上述规定的,相关投标均无效。 3.9委托代理人应为投标单位在职人员,并缴纳社保,整个招投标过程不得随意更换委托代理人。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投标人获取招标文件前应当注册成为长春市公共资源交易网(网址http://www.ccggzy.com.cn/,下同)的有效投标人。凡已注册的投标人,按照授予的操作权限,自2022年6月16日08时30分至2022年6月22日16时00分登录长春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下载电子版招标文件参加本项目投标,其他途径获取的招标文件开标时一律按无效投标处理。具体注册及下载招标文件方法请访问长春市公共资源交易网查询相关信息。 4.2 有意向获取招标文件的新用户需要先完成入库:(1)注册并办理CA;(2)登录长春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交易主体服务平台完善基本信息提交审核;(3)基本信息验证通过后登录长春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交易主体交易平台,在【工程业务】-【招标文件下载】菜单下载招标文件;(4)数字证书办理地址:长春市南关区华新街700号长春市政务服务中心一楼117室,技术服务CA办理咨询电话:13634405937,网络技术支持咨询电话:17767766355。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开标时间)2022年7月6日13时00分。投标人应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通过长春市公共资源交易网(网址http://www.ccggzy.com.cn/)上传电子投标文件至长春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各投标单位使用CA锁制作的投标文件(资格审查材料等)符合网上开标要求才可获得进入评标阶段。 开标地点:长春市二道区洋浦大街6999号凯利中心AB栋101开标二室。 由于疫情防控需要,投标人无须到达开标现场,通过视频会议参加开标活动。 5.2 本项目采用腾讯会议直播形式进行开标活动。在开标时,请投标人在开评标系统中获取腾讯会议开标会议室号码,且进入本项目视频会议直播,进入视频会议人员应为本项目投标单位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并将进入会议人员姓名修改为“投标人全称+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姓名”。所有投标人需全程在线观看开标过程,如无故离开视频会议室,后果自负;投标人对开标有异议的,应当在开标时提出;未在开标中提出的开标异议,招标人或者行政监督部门不予受理。 5.3长春市电子招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支持投标文件远程解密 解密方式: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后30分钟内完成解密工作,投标人持制作该电子投标文件的同一数字证书(CA企业锁)登录,进入“开标远程解密”菜单选择对应的项目的投标文件进行远程解密(各投标人开标前及网上开评标系统公布投标人名单前,不要提前进行远程解密;具体解密时间在开标直播时由招标代理机构工作人员进行通知)。因投标人自身原因未能成功解密的,视为逾期未提交投标文件。 5.4逾期送达的电子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5.5 有效投标人不足三家时,招标人另行组织招标。 六.投标人的信息核查 对投标企业有以行贿谋取中标、相互串通投标和以他人名义投标等方式弄虚作假骗取中标的,一经发现,依法严处,建设行政主管部门依法做出相应处罚,并将其计入信用等级评价结果,列入黑名单。招标人有权核查投标人在投标文件中提供的材料,若在评标期间发现投标人提供了虚假资料,评标委员会有权否决其投标;若在中标结果公示期间发现中标候选人提供了虚假材料,招标人有权取消其中标候选人资格;若在合同实施期间发现投标人提供了虚假材料,招标人有权扣除履约保证金作为违约金。同时招标人将投标人的弄虚作假行为上报省、市级建设主管部门。弄虚作假行为,一经发现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六十八条进行处理。 七.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长春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上发布。 八.资格审查和评标方式 8.1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8.2评标方式:本项目采用综合评定的方式定标,由评标委员会对投标人综合评定打分,按得分由高到低依次推荐三名中标候选人。 九.联系方式 招标人:长春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建设发展中心、长春市政府投资建设项目管理中心 地址: 吉林省长春市前进大街95号、吉林省长春市南关区仙台大街3333号 联 系 人:孙工 联系电话:0431-84648277 招标代理机构:吉林省天利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 址:吉林省长春市生态大街明宇金融广场A3座16楼1613/1615室 联系人:孙宗良 联系方式:0431-88580117 监督部门:长春北湖科技开发区招投标管理办公室 电话:0431-89672865 十.扫黑除恶举报方式 建设工程招标投标领域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线索举报方式: 1.吉林省建设工程招标投标领域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线索举报方式: 电话:0431-82752638邮箱:jstzbc123@126.com 地址:长春市贵阳街287号建设大厦428室招投标管理处 邮编:130051 2.长春市建设工程招标投标领域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线索举报方式: 电话:0431-88779829邮箱:ccjw88779829@163.com 地址:长春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长春市政府采购中心)(长春市南关区华新街700号)246室邮编:1300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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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子保函提示: 投标单位登录长春市公共资源招投标平台,在系统“电子保函申请”菜单下,点击“申请”按钮,进入电子保函申请页面申请电子保函,电子保函接收类型以招标文件为准,开标后以系统查到的电子保函作为保证金鉴收的依据! 保证金提示: 投标单位选择以现金方式交纳保证金的,在开标前按照招标文件中要求的保证金银行及子账号通过电汇方式足额缴纳保证金,保证金缴纳后,用户可登录系统查询缴纳状态,交纳状态展示“已交纳”即代表保证金交纳成功。(注意:保证金需从投标人银行基本账户转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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温馨提示: 1、有意向参加投标的用户操作如下: (1)办理数字证书CA并 (点击打开); (2)登录完善基本信息并提交审核; (3)基本信息验证通过后登录,在【建设工程业务】-【招标文件下载】菜单下载招标文件。 2、投标单位下载招标文件后,建议提前3个工作日缴纳保证金,缴纳成功后用户可登录系统查询缴纳状态;以保函方式缴纳的请注意,长春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已不再接收纸质保函,开标前,投标单位需在系统“电子保函申请”菜单下提前申请电子保函!开标后以系统收到的电子保函为准!电子保函允许接收的类型以招标文件为准。) 3、数字证书办理地址:长春市南关区华新街700号长春市政务服务中心一楼119室。 (1)CA办理及CA相关问题咨询电话:0431-88779428、13634405937(徐经理) (2)基础信息库审核咨询电话:0431-88779623(受理部) (3)新点电子标软件技术咨询电话:4009980000(客服)、17767766355(肖迪) 4、投标文件制作工具及系统操作手册请至“长春市公共资源交易网”→“服务指南”→“资料下载”→“建设工程”(点击打开)下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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