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防城港市民政局2023年8月至9月政府采购意向
金额
80万元
项目地址
广西壮族自治区
发布时间
2023/08/10
公告摘要
公告正文
为便于供应商及时了解政府采购信息,根据《财政部关于开展政府采购意向公开工作的通知》(财库〔2020〕10号)和《广西壮族自治区财政厅关于进一步规范政府采购意向公开工作的通知》(桂财采〔2022〕84号)等有关规定,现将防城港市民政局2023年8月至9月采购意向公开如下:
序号 | 采购项目名称 | 采购需求概况 | 预算金额(万元) | 预计采购时间(填写到月) | 落实政府采购政策功能情况 | 备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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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2023年防城港市民政局“三留守”服务项目 | (一)普查录入。完成服务区域内“三留守”人员,即是农村留守儿童(含困境儿童)、农村留守老人、农村留守妇女的调查摸底和基本信息分析处理,完成全国“三留守”信息管理系统数据录入和动态管理工作。 (二)开展培训。培训服务区域内未成年人保护专干、儿童主任和儿童督导员。 (三)监测预防。一是协助儿童督导员、儿童主任等基层儿童工作队伍开展服务区域内农村留守儿童和困境儿童的家庭监护情况、事实无人抚养儿童、农村儿童性侵害问题和性安全状况、失学辍学情况进行摸底调查。在充分调查的基础上,形成相关工作台账和整村评估报告,具体详实科学地反映各村儿童整体情况。二是对散居孤儿、事实无人抚养儿童、受性侵害儿童、失学辍学儿童、 监护能力较弱的困境儿童、留守老人及家庭进行定期巡访,实行动态监测,预防重大问题的发生。对尚未发生,但存在风险隐患的,要予以密切跟踪,采取有效措施消除隐患,避免发生冲击社会道德底线的事件。三是开展儿童、老年人权益保障的政策宣讲和文化知识宣传,强化提升儿童自我防护意识、家庭的监护意识,消除偏见和歧视,营造儿童保护的社区文化氛围,建构社会保护网络,最大限度地预防恶意遗弃、性侵害、失学辍学等情形的发生。 (四)发现报告。一是指导、协助儿童督导员、儿童主任、及其他相关人员开展农村留守儿童、困境儿童家庭监护责任落实情况、防性侵害等侵害行为、防溺水等意外伤害、失学辍学情况、相关困难资助补助政策落实情况以及农村留守老年人外出流浪乞讨、遭受非法侵害、发生危重病情、患有严重精神疾病、面临重大困境等情况的发现报告工作。二是培育、扶持村的儿童保护志愿者组织,积极发掘和培养所在村屯的村委成员、有爱心有责任的留守妇女、返乡大学生等群体参与志愿行动,发动更多的村民参与发现报告,推动村的儿童保护志愿行动常态化,将发现报告和社区参与、社区治理有机地结合起来,最大限度地消除发现报告的遗漏和盲区。 (五)应急处置。制订应急处置预案,建立应急反应机制,对发现和上报的农村留守老年人以及农村留守儿童和困境儿童出现无人监护或监护不到位、受性侵害事件、意外伤害、失学辍学等情况进行有效的应急处置,确保儿童的基本人身安全、日常生活照顾,缓解既有伤害,避免二次伤害的发生。 (六)评估帮扶。为相关福利政策的落实提供尽可能的帮助。要在摸底排查、应急处置的基础上,对农村留守儿童和困境儿童的社会生活系统进行全面系统的专业评估,制订有针对性的帮扶计划、长期的跟进服务计划并付诸实施,帮助儿童与其家庭提升自身能力,解决实际困难。 (七)监护干预。一是尽可能协助民政部门联合司法、公安、教育等其他相关部门确保农村留守儿童和困境儿童得到有效监护,为儿童及其家庭提供相应的临时救济、法律援助、教育资助等公共服务,保障其合法权益,为儿童建构社会保护网络。二是定期对农村留守儿童和困境儿童家庭或委托监护人提供各方面的支持,如开展亲职教育、家庭互助小组等,培养和强化监护意识,提高育儿认识和技巧,提升监护能力,帮助儿童的监护人或委托监护人做好第一责任人,为儿童提供安全健康的日常生活环境。 (八)开展宣传。结合项目进展开展适当宣传活动,获市级以上媒体报道不少于6次,此外应积极运用现代信息技术媒介推广宣传项目进展。 (九)协助工作。协助市民政局做一些有关“三留守”的临时性工作。对全市无户口的未成年人进行排查,协助符合条件的未成年人办理落户手续。对全市失能和半失能的老年人进行排查并建立信息库。对全市孤儿和事实无人抚养儿童进行排查,协助符合条件的孤儿和事实无人抚养儿童申请生活保障金。 (十)调查研究报告。调查分析当前“三留守”和无户口人员特别是未成年无户口人员现状和存在的问题及解决问题的建议。 | 80 | 2023年09月 | 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
本次公开的采购意向是本单位政府采购工作的初步安排,具体采购项目情况以相关采购公告和采购文件为准。
防城港市民政局
2023年08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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