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 1 章 招标公告/投标邀请书
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双阳街道前洋安置小区二期B区已由泉州市洛江区发展和改革局以泉洛发改审[2019]52号文批准建设,建设单位为泉州市双阳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源财政拨款,招标人为泉州市洛江双阳华侨经济开发区开发建设有限公司(泉州市双阳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委托泉州市洛江双阳华侨经济开发区开发建设有限公司为本项目代建单位,并作为招标人),委托的招标代理单位为深圳市建星项目管理顾问有限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2.1工程建设地点:泉州市洛江区双阳街道;
2.2工程建设规模:总造价21300.6621万元;
2.3招标范围和内容:
(1)工程类别:房屋建筑工程;
(2)招标类型:施工总承包;
(3)招标范围和内容:本工程总建筑面积约71925.36平方米,其中地下室总建筑面积15868.9平方米;1#楼总建筑面积7602.92平方米;2#楼总建筑面积6865.02平方米;3#楼总建筑面积7428.05平方米;4#楼总建筑面积8232.93平方米;5#总建筑面积8229.77平方米(4#楼、5#楼采用预制装配式混凝土结构,单体建筑预制率不低于15%);7、8#楼总建筑面积17442.63平方米;门卫总建筑面积255.14平方米。地下室1层,1#至5#楼及7#、8#楼为17层,1#、3#楼裙房为一层,7#楼裙房为2层,檐口高度最高52.7米。建设内容包括但不限于:泉州市双阳前洋安置小区二期B区(1#楼、2#楼、3#楼、4#楼、5#楼、7#楼、8#楼、门卫,其中包含的配套用房有:沿街停车库、配电室、消防控制值班室、文体活动室、居家养老服务点、社区卫生室)的建筑工程和安装工程、基坑支护、室外景观绿化工程等。具体详见招标人提供的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
其中,用于确定企业资质及等级的相关数据:总建筑面积约71925.36平方米,檐口高度最高52.7米;
用于确定注册建造师等级的相关数据:总建筑面积约71925.36平方米,檐口高度最高52.7米,地上17层;
用于确定类似工程业绩的相关数据:4#楼、5#楼采用装配式结构;
2.4招标控制价(即最高投标限价,下同):213006621元;
2.5工期要求:总工期为612个日历天,定额工期765个日历天(适用于国家或我省对工期有规定的项目);其中各关键节点的工期要求为(如果有) / ;
2.6标段划分(如果有):一个标段;
2.7质量要求:符合《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合格标准;并按现行福建省工业化建筑认定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施工阶段评价时被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认定为工业化建筑。
3. 投标人资格要求及审查办法
3.1.本招标项目要求投标人须具备有效的不低于贰级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资质和《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
注:企业法人工商注册地不在福建省行政区域内的投标人参加投标,应按《关于推动全省建筑市场统一开放的通知》(闽建筑[2015]35 号文)和《关于规范省外入闽建筑企业信息登记工作的通知》(闽建办筑[2015]13 号)要求办理企业信息登记。
3.3.投标人拟担任本招标项目的项目负责人(即项目经理,下同)须具备有效的不低于二级建筑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
注:(1)根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取消一级建造师临时执业证书的通知》(建办市[2019]50号)、《福建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取消二级建造师临时执业证书的通知》(闽建筑[2019]22号)规定,取消一级、二级建造师临时执业证书。
(2)福建省二级建造师注册证书应根据《福建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启用新版二级建造师注册管理信息系统及电子注册证书有关事项的通知》(闽建许[2019]128号)要求执行,其中:
①自2019年12月30日起,在全省范围启用二级建造师电子注册证书,不再发放纸质证书。电子证书与有效的纸质证书等效使用,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原纸质证书在有效期内的可继续适用,待二级建造师办理增项、延续等业务后改发电子证书,纸质证书同时失效;
②自2020年1月1日起,投标人采用二级建造师电子注册证书参与投标的,取消在推荐中标候选人前通过福建省建设行业信息公开平台查询到投标人拟派出项目负责人的注册建造师注册证书编号作为实质性要求的规定。
3.4.本招标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招标人接受联合体投标的,投标人应优先选用福建省建筑业龙头企业作为联合体成员,自愿组成联合体的应由 / 为牵头人,且各方应具备其所承担招标项目承包内容的相应资质条件;承担相同承包内容的专业单位组成联合体的,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
3.5.本招标项目应用福建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分值。应用福建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分值的项目,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为房屋建筑类。应用福建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分值的,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不得低于60分;以联合体参与投标的,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按具有 / 施工总承包资质的联合体成员中的最低企业季度信用得分确定。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可通过福建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系统(从福建住房和城乡建设网的“福建省住房和城乡建设综合监管服务平台”登录)查询。
3.6.投标人“类似工程业绩”要求: / 个;“类似工程业绩”是指:自本招标项目在法定媒介发布招标公告之日的前五年内(含本招标项目在法定媒介发布招标公告之日)完成的并经竣工验收合格的 / 。
3.7.各投标人均可就本招标项目上述标段中的 / 个标段投标,但最多允许中标 / 个标段(适用于分标段的招标项目)。
3.8.其他资格要求:根据闽建〔2016〕5号文件及其相关规定,被列入黑名单的施工单位、建造师(项目负责人)在黑名单有效期内不得参与本工程投标,具体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3.9.本招标项目采用资格后审方式对投标人的资格进行审查。
3.10.本招标项目不要求投标人在招投标期间缴纳农民工工资保证金。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0年4月24日9 时00分00秒至2020年4月28日17时00 分00秒通过“泉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http://ggzyjy.quanzhou.gov.cn)采取无记名方式免费下载电子招标文件等相关资料。本招标项目电子招标文件使用海迈电子标书软件打开。投标人获取招标文件后,应检查招标文件的合法有效性,合法有效的招标文件应具有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的电子印章;招标人没有电子印章的,须附招标人对招标代理机构的授权书。
5. 评标办法
本招标项目采用的评标办法:综合评估法 A 类。
6. 投标保证金的提交
6.1.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时间:2020年5月14日17时00分00秒前到账。
6.2.投标保证金提交的金额:人民币捌拾万元。
6.3.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方式:①从投标人企业基本账户以电汇或银行转账的形式汇达投标保证金指定账户,并注明工程招标编号(格式:泉建招字[2020]035号);②或以企业基本开户银行出具的银行保函形式提交;③或采用泉州市工程建设项目年度投标保证金形式,使用年度投标保证金形式的,应在资格审查文件中提供“收讫证明”扫描件(加盖投标人单位电子印章)和补充缴款凭证(如有)随资格审查申请函一并提交(具体详见泉建筑[2019]54号)。
6.4投标保证金银行账号:
(一) 开户银行:兴业银行泉州广场支行;
账户名称:泉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管理处;
账 号:152710152200001448。
(二)开户银行:泉州银行鲤城支行;
账户名称:泉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管理处;
账 号:0000008140501012。
7. 投标文件的上传
7.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2020年5月15日10
时00分,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泉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7.2.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7.3.本工程采用网上无纸化招投标,投标人须于交标截止时间前将制作好的电子投标文件通过电子标书软件完成网上上传,投标文件以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网上上传的最后一份文件为准。招标人将于投标文件递交截止的同一时间、地点进行开标。如遇中心停电或其他不可抗力因素导致不能按时开标、评标的,则开标日期改期,具体开标时间由招标人与交易中心协商确定后另行通知。
7.4.签到、解密:
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进行网上自助签到,逾期递交或未递交到指定网址的投标文件或逾期未签到的,招标人不予受理;投标人应在开始解密时间(开标时间)起 1 个小时内使用 CA 数字证书(与“投标文件固化” CA 数字证书一致)进行电子投标文件的在线解密操作。关于项目在线开标签到及解密操作方式详见“泉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http://ggzyjy.quanzhou.gov.cn)”通知公告中《海迈交易平台项目在线开标签到及解密操作》。
7.5疫情防控期间,根据上级全力做好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的相关精神,为有效减少人员聚集,阻断疫情传播,现响应《泉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期间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电子招标项目有关事项的通知》的规定,暂停执行《泉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转发<福建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评标办法(试行)>等文件的通知》第(二)条“招标人或其委托的招标代理机构应在招标文件中明确,所有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委托人、项目经理等应到场开标,否则其投标文件应予拒绝。招标人或其委托的招标代理机构,应对投标文件进入评审的所有投标人的相关人员进行身份验证和摄像留存”的规定。
8.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福建省公共资源交易电子公共服务平台(ggzyfw.fujian.gov.cn)、泉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http://ggzyjy.quanzhou.gov.cn)上发布。
9. 联系方式
招标人:泉州市洛江双阳华侨经济开发区开发建设有限公司
地址:泉州市洛江区,邮编:362012
电子邮箱: /
电话:13505025557,传真: /
联系人:庄先生
招标代理机构:深圳市建星项目管理顾问有限公司
地址:泉州市丰泽区丰海路海丝国际中心1#楼1207,邮编:362000
电子邮箱:122232177@qq.com
电话:13505028203;传真: /
联系人:小柯
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名称:泉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
网址:http://ggzyjy.quanzhou.gov.cn
联系电话:0595-22135508
招投标监督机构名称:泉州市洛江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地点:泉州市洛江区万安街道安吉路28号
电话:0595-22631103
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名称:泉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管理处
地址:泉州市丰泽区海星街100号东海大厦A幢市行政服务中心4楼
联系电话:0595-22135506
双阳街道前洋安置小区二期B区答疑纪要一
招标编号:泉建招字[2020]035号
各投标人:
一、关于投标人提交要求澄清文件的回复:
1、根据闽建筑〔2018〕30号文《福建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标准施工招标文件通用本(2017年修订版)》,评标办法和标准 第7项 4.1.9条款中投标人的“类似工程业绩”要求:“......完成的并经竣工验收合格......”,但是招标文件对应条款描述是“......完成的并经竣工验收合格的或已取得主体工程施工许可证且仍在建......”,不符合闽建筑〔2018〕30号文要求,投标人的“类似工程业绩”要求不能为在建项目,应为竣工验收合格的项目,请招标代理将上述条款修改为:“......完成的并经竣工验收合格......”
答:按招标文件要求执行。本工程4#楼、5#楼采用装配式结构,鉴于福建省装配式建筑现处于推广期间,综合考虑,仍按招标文件要求执行。
2、根据闽建[2017]5号文《福建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评标办法(试行)》 第十七条:综合评估法A类办法的其他因素(如有,仅限设置类似工程业绩作为加分条件)满分值应不高于负偏离Q值且不超过5分。招标文件中 评标办法和标准 第5项 3.5/8.3条款中 其他因素评分标准设置了其他要求:预制构件生产基地(4.5分),不符合闽建[2017]5号文的要求,本项目采用的是综合评估A类评标办法,其他因素应仅限设置类似工程业绩作为加分条件,请招标代理将本项目的其他因素评分标准的“其他要求:预制构件生产基地(4.5分)”相关加分要求删除。
答:按招标文件要求执行。鉴于4#楼、5#楼采用装配式结构,其他因素关于预制构件生产基地的评分标准参照泉建筑[2018]45号文规定设置。
二、本补充通知一是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对所有投标人都具有约束力;补充通知内容若与招标文件有不一致之处,以本补充通知的内容为准。本补充通知一同时在福建省公共资源交易电子公共服务平台(https://ggzyfw.fujian.gov.cn/)、泉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http://ggzyjy.quanzhou.gov.cn)上发布,投标人应自行登录以上网站查看本项目招标的相关信息,若因投标人的疏忽而未及时查看的,造成的损失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招 标 人:泉州市洛江双阳华侨经济开发区开发建设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深圳市建星项目管理顾问有限公司
日 期:2020年4月29日
","中标候选人公示
招标编号:泉建招字[2020]035号
双阳街道前洋安置小区二期B区招标于 2020 年 5 月 15 日在泉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管理处开标,已由评标委员会评审完毕,现将中标候选人结果公示如下:
1、 评标委员会推荐的中标候选人
中标候选人排序 | 第一中标候选人 | 第二中标候选人 | 第三中标候选人 |
中标候选人名称 | 方圆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 福建省东霖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 福建省第五建筑工程公司 |
投标报价 | 19746.1824万元 | 19703.2269万元 | 19744.0559万元 |
投标文件总评分 | 96.01 | 95.76 | 94.15 |
项目负责人姓名 | 汪海霞 | 陈贤龙 | 陈杰 |
证书名称 | 二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证书 | 二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证书 | 二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证书 |
证书编号 | 闽235201201471550 | 闽235080921317 | 闽235121254968 |
企业业绩 | 城建·水墨芳林项目总承包(epc) | 福建省东霖建设工程有限公司科研中心 | 城建·水墨华庭 |
预制构件生产 基地 | 泉州市建筑产业化有限责任公司(占股30%) | 福建经发物联网科技有限公司(占股30%) | 福建建超建设集团有限公司(合作) |
资格能力条件 | 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壹级资质 | 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壹级资质 | 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特级资质 |
信用分 | 2020/第一季度/房建/ 76.22 | 2020/第一季度/房建/ 84.48 | 2020/第一季度/房建/ 88.09 |
质量要求 | 符合《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合格标准;并按现行福建省工业化建筑认定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施工阶段评价时被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认定为工业化建筑。 | ||
工期要求 | 总工期为612个日历天,其中各关键节点的工期要求为 / 。 |
2、评标办法:综合评估法A类。
3、被判定为废标的投标人名称、原因及依据
投标人名称 | 评审结果 | 原因 | 依据 |
福建景宏宇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 不合格 | 投标函报价与已标价工程量清单总投标报价不一致,在一份投标文件中对同一招标项目报有两个报价。 | 根据招标文件 第3章评标办法和标准6.1.5条款。 |
4、评标委员会成员名单:陈显映(主任)、李群芳、胡治涛、王振彬、黄清松。
5、公示时间: 2020 年 5 月 18 日至 2020 年 5 月 21 日。
6、联系方式
招标人:泉州市洛江双阳华侨经济开发区开发建设有限公司
地址:泉州市洛江区,邮编:362012
电子邮箱: /
电话:13505025557,传真: /
联系人:庄先生
招标代理机构:深圳市建星项目管理顾问有限公司
地址:泉州市丰泽区丰海路海丝国际中心1#楼1207,邮编:362000
电子邮箱:122232177@qq.com
电话:13505028203;传真: /
联系人:小柯
7、异议提出
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应当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间以书面形式向招标人提出。
8、 行政监督部门
招投标监督机构名称:泉州市洛江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地点:泉州市洛江区万安街道安吉路28号
电话:0595-22631103
日期:2020 年5月18日
","中标结果公示
招标编号:泉建招字[2020]035号
双阳街道前洋安置小区二期B区招标于 2020 年 5 月 15日在泉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管理处开标,并于 2020 年 5 月 18 日发布中标候选人公示,公示期已满,现将中标结果公示如下:
1、 中标人名称及中标价
中标人 | 中标价 | 项目负责人 | 注册编号 |
方圆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 19746.1824万元 | 汪海霞 | 闽235201201471550 |
2、 否决中标候选人情况及原因
中标候选人排序 | 中标候选人名称 | 否决原因 | 备注 |
/ | / | / | / |
3、评标委员会成员名单:陈显映(主任)、李群芳、胡治涛、王振彬、黄清松。
4、公示时间: 2020 年 5 月 22 日至 2020 年 6 月 1 日。
5、联系方式
招标人:泉州市洛江双阳华侨经济开发区开发建设有限公司
地址:泉州市洛江区,邮编:362012
电子邮箱: /
电话:13505025557,传真: /
联系人:庄先生
招标代理机构:深圳市建星项目管理顾问有限公司
地址:泉州市丰泽区丰海路海丝国际中心1#楼1207,邮编:362000
电子邮箱:122232177@qq.com
电话:13505028203;传真: /
联系人:小柯
6、行政监督部门
招投标监督机构名称:泉州市洛江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地点:泉州市洛江区万安街道安吉路28号
电话:0595-22631103
日期:2020年5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