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佛山市诺德安达学校项目已批准建设,招标人为佛山市南海区西樵镇西岸村银坑股份合作经济社,建设资金来自自筹资金。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招投标及施工阶段造价咨询服务进行公开招标。
2.工程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建设地点:佛山市南海区西樵镇西岸村银坑山塘口
2.2 项目建设规模:佛山市诺德安达学校项目总规划用地面积为42663.7㎡(约64亩),拟建总建筑面积44500㎡,项目主体总投资约1.5亿元,总投资约2.7亿元(含装修工程)。包括大堂、行政办公、教室、特别教室、表演艺术中心、学习中心、餐厅、宿舍、室内运动场和配套公建用房等功能区域。
2.3 计划工期:咨询人提交成果的工期按招标文件合同格式有关条款执行,但最终服务期以业主书面通知出之日起至完成所有合同范围内容之日止。
2.4 本招标工程共分 1 个标段,各标段招标内容、规模和招标控制价:
2.4.1招标内容、规模:
双方约定的服务范围及工作内容:编制该项目的工程量清单及施工图预算(招标控制价);协助编制招标文件投标报价规定的特别条款,及协助编制审核施工合同;主要设备材料的询价及品牌档次性价比分析;施工过程管理含过程付款计量审核、设计变更及签证审核;协助处理索赔及反索赔,如发生纠纷时协助造价诉讼资料证明及答辩;工程投资偏差分析和调整,资金计划编制;协助招标方完成招标控制价、合同价备案手续,按招标人要求提供造价咨询相关服务成果的纸质文件及电子文件,进行造价咨询的资料整理和归档等工作,包括下列内容:
1.预算编制:根据设计单位提供的施工图设计文件,编制该项目总承包及各分包工程(包括但不限于地基基础工程、主体工程、铝合金门窗工程、栏杆、防火门、电梯供货及安装、高低压配电、燃气、电气、给排水、消防、室外工程,但不含室内精装修、通风空调、卫生间装修及卫浴设备等由承租方施工的项目)工程量清单和施工图预算(招标控制价),出具预算编制书,并提供综合单价分析表,提供主要材料数量及清单(含品牌选型建议),提供主要设备清单及单价(含品牌选型建议),并提供完整的计算式(含广联达计量计价文件),以及工程经济经术指标分析,根据实际情况提出合理化建议。
2.招投标过程:协助编制招标文件投标报价规定的特别条款,及协助编制审核施工合同;
3.施工过程:进度款审核、设计变更、签证审核;并在项目开工期间,根据项目施工实际情况,提供项目季度资金使用台账及分析报告,提出合理化建议,节约项目投资;
4.在上述各阶段服务过程中,需协助招标人完成概算价、招标控制价、合同价备案手续,按招标人要求提供工程造价咨询相关服务成果的纸质文件及电子文件,进行工程造价咨询服务的资料整理和归档等工作。
5.按甲方的书面要求提供驻场服务。
2.4.2 招标控制价:47万元。
2.5报价方式:投标人根据自身情况及项目需求进行报价,报价不得高于招标控制价。中标人的投标报价为合同价,在合同执行过程中不予调整。
3.资格审查方式
本工程采用“资格后审”合格全数入围的方式确定合格投标人。
4.投标人资格要求
4.1 法人资格
投标人应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依法取得营业执照,营业执照处于有效期。
4.2 对投标人企业的资质要求
4.2.1投标人须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的工程造价咨询甲级资质证书。
4.2.2 本工程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3广东省以外的投标人,须按《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取消省外建筑企业和人员进粤信息备案有关工作的通知》(粤建法〔2015〕52号文)的规定,在进粤企业和人员诚信信息登记管理平台中办理企业和人员信息登记手续,并提供在广东建设信息网(网址:www.gdcic.net)“进粤企业和人员诚信信息登记平台”专栏关于投标人进粤企业及人员诚信信息表的网页打印件。
4.4投标人自2014年1月1日至今完成过1个或以上的类似项目造价咨询业绩。
类似项目:房屋建筑工程造价咨询,且单项建安费用投资总额超过1亿元或以上的项目。
业绩证明材料:需提供合同复印件或中标通知书复印件或成果证明文件(成果证明文件可以是经业主或相关政府监管部门确认的咨询报告或定案表或业主评价意见表或咨询费发票等,时间、造价均以咨询成果为准)。
4.5 对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的要求
4.5.1拟委派的项目负责人须具有有效的注册造价工程师资格(注册执业单位须与投标单位一致),且具有工程类高级工程师职称。
4.5.2需提供投标人近半年(扣除发布招标公告当月往前顺推6个月,即 2017年5月至 2017年10月)为拟派项目负责人缴纳社保资金的有效的社保证明材料。以投标人所属当地社保管理部门出具的证明原件为准。
4.6对投标人企业的信誉要求
4.6.1投标人企业目前没有处于被有权机关吊销营业执照、吊销资质、停业整顿、取消投标资格或者财产被接管、冻结、进入破产程序等状况。
4.6.2 投标人无论在何地受到暂停(取消)在当地投标资格的处罚,只要在处罚期内的,都无资格参加投标。
4.6.3投标人企业在近三年内(自本工程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往前顺推)没有骗取中标或围标串标或提供虚假投标材料或严重违约或重大工程质量问题或重大安全生产事故。(若有则以行政主管部门或司法、仲裁机构等出具的认定文件为准)
4.7 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4.8 其他要求:
专业配备人员要求(除项目负责人外):投标人须为本项目配备土建和安装两个专业的注册造价工程师至少各一人。需提供投标人近半年(扣除发布招标公告当月往前顺推6个月,即 2017年5月至 2017年10月)为专业配备人员缴纳社保资金的有效的社保证明材料。以投标人所属当地社保管理部门出具的证明原件为准。
5.报名要求及招标文件的获取
5.1招标人委托广东省机电设备招标有限公司接受投标报名。本项目采用现场报名的方式接受报名。投标人可在报名时间内前往广东省机电设备招标有限公司(地址:广州市越秀区环市中路316号金鹰大厦10楼1011)报名并购买招标文件。招标文件费用为每套人民币500元。
5.2 报名时间:2017年12月6日9时00分起至2017年12月12日17时00分止(节假日除外),各投标人在项目报名日期期限内,可随时前往5.1所述地点报名。
5.3投标人须本项目的拟派项目负责人作为授权代表携带以下相关资料到指定地点购买招标文件(若投标人报名时不能按要求提供下列资料,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有权拒绝其报名):
(1)有效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公章,原件核查);
(2)符合本公告要求的资质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原件核查);
(3)法定代表人证明及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身份证(原件);
(4)拟派项目负责人符合本招标公告“4.投标人资格要求”第4.5项的注册造价工程师资格证、职称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原件核查);
(5)符合本招标公告“4.投标人资格要求”第4.8项的专业配备人员注册造价工程师资格证。(复印件加盖公章,原件核查);
(6)项目负责人及符合招标公告要求的专业配备人员的社保证明文件(复印件加盖公章,提供查询路径及密码,现场查询)。
6.投标文件的递交
6.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详见招标文件规定。
6.2投标文件递交地址:投标人应于投标截止时间前将投标文件密封送达广东省机电设备招标有限公司会议室(地址:广州市越秀区环市中路316号金鹰大厦10楼)。
6.3逾期送达或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不予受理.
6.4投标人应派授权代理人准时递交投标文件和出席开标会。递交投标文件和出席开标会时,授权代理人须携带第二代身份证原件、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和授权委托书核查。若投标人的授权代理人没有提供上述身份证明材料,招标人将退回其投标文件。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广东省机电设备招标有限公司网站、广东省旅游控股集团有限公司网站及广东中旅(南海)投资有限公司公告平台发布。公告内容和时间不一致时,以广东省机电设备招标有限公司网站发布的为准。
8.异议与投诉
8.1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二十二条,潜在投标人或其他利害关系人认为本公告及招标文件的内容违法违规或不公平、不公正,损害其利益的,可以向招标人提出异议(异议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10日前提出)。对招标人答复不满意或者招标人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自知道或应当知道之日起10日内向招标人监督部门实名投诉。
8.2潜在投标人或其他利害关系人应当充分重视异议、投诉提出的时限,避免异议权、投诉权因时效原因而灭失。
9.其他
9.1 投标人应保证其提供的联系方式(包括电话、传真、电子邮箱及联系人的手机号码等)一直有效,以保证有关函件(如投标截止时间通知、补遗书、澄清通知等)能及时通知投标人,并能及时反馈信息。否则,由此引起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9.2 本次招标办理投标报名手续并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不足3人,或投标截止时间止递交有效投标文件的投标人或通过资格审查的合格投标人不足3人时,招标人将依法重新组织招标。
9.3本项目由佛山市翊达旅游管理有限公司进行投资,本项目合同甲方主体为佛山市翊达旅游管理有限公司,合同内全部的权利及义务由佛山市翊达旅游管理有限公司承接。
10.联系方式
招 标 人:佛山市南海区西樵镇西岸村银坑股份合作经济社
联 系 人:肖工
电 话:0757-81899489
招标代理机构:广东省机电设备招标有限公司
联 系 人:周先生
电 话:020-83548187、18664649310
传 真:020-83546050
电子邮箱:moshangcao5@163.com
地 址:广州市越秀区环市中路316号金鹰大厦10楼
邮 编:510060
2017年12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