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ayh210004-03zg
预算金额6764.43万元
招标联系人应玥
招标代理机构南京恒广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危其安18795985869
标书截止时间-
投标截止时间2021/10/15
公告正文

(雨花台区)雨花台区2019G87地块幼儿园项目工程总承包招标公告

发布时间:2021-09-14 16:57信息来源:

编号: AYH210004-03ZG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雨花台区2019G87地块幼儿园项目已由南京市雨花台区行政审批局以(雨审批项发[2020]117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金地集团南京置业发展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国有政府性资金:8746.68万元,其中财政性资金:8746.68万元,项目出资比例为国有政府性资金:8746.68万元,其中财政性资金:8746.68万元构成。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工程总承包进行公开招标。本工程采用资格后审方式对投标申请人进行资格审查。
2. 项目概述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
2.1.1 建设地点:南京市雨花台区
2.1.2 工程规模: 本项目幼儿园计划设置为6轨18班,总建筑面积9310平方米,其中地上建筑面积6510平方米,主要为生活用房、食堂、运动场等;地下建筑面积2800平方米,主要为地下机动车车库及设备用房等。
2.1.3 合同估算价: 6764.43万元
2.1.4 总工期要求: 360日历天
设计开工日期:2021年10月15日
施工开工日期:2021年11月13日
工程竣工日期:2022年10月9日
2.2 招标内容和范围: 包括但不限于设计、采购、工程施工直至竣工验收合格及缺陷责任期内的保修等工程总承包的全部工作。设计单位承担 BIM设计至LOD-300等级,由施工单位深化设计至LOD-400等级。 设计内容:施工图设计(含施工图预算),包含但不限于土方、基坑支护、人防、建筑、结构(含钢结构二次深化设计等)、水、电、暖通、消防、幕墙(含二次深化设计)、智能化(含二次深化设计)、装配式深化、室内装修(含厨房)、室外景观(含运动场地)、室外道路及综合管网、海绵城市、幕墙深化、标示标识、室外夜景亮化、建筑亮化、以及配合自来水、煤气、电力设计等(除供配电、燃气、通信、家具等特殊专业外)全部施工图设计内容及甲方书面指定的工作内容。设计出图必须满足招标人要求,达到绿色建筑二星级标准。施工阶段现场技术服务与指导等与设计相关的所有工作以及在工程实施过程中工程规模的调整及各种变更均属本设计服务范围。 施工内容:包含但不限于土方、基坑支护、人防、建筑、结构(含钢结构等)、水、电、暖通、消防、幕墙、智能化、装配式、室内装修(含厨房)、室外景观(含运动场地)、室外道路及综合管网、海绵城市、标示标识、室外夜景亮化、建筑亮化、配合自来水、煤气、电力施工等(除供配电、燃气、通信、家具等特殊专业外)全部施工图设计范围内的施工内容及甲方书面指定的工作内容直至竣工验收合格及缺陷责任期内的保修。采购内容:包含不限于及本项目建设所需要的所有物资材料、设备等(含供货、运输、装卸、保管、安装、运行及试运行、相关各类技术培训服务、质保期的维修管养等全部内容。)
2.3 工程总承包类型:财政资金项目初步设计已完成设计-采购-施工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资格审查必要条件:
1、企业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并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
2、企业应当同时具有与工程规模相适应的工程设计资质和施工资质:
(A)设计资质要求:
设计资质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①工程设计综合资质甲级及以上
②建筑设计乙级及以上
③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乙级及以上
(B)施工资质要求:
①施工总承包建筑工程三级及以上
3、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必须满足下列资格条件之一:
具有相应工程建设类注册执业资格之一:
①注册建筑师一级及以上
②注册建造师建筑工程二级及以上
③注册监理工程师房屋建筑工程及以上
④注册结构工程师一级及以上
4、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应当承担过以下类似工程业绩之一
(A)工程总承包业绩要求:2018年8月1日(含)以来,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承担过单项合同工程造价5400万元及以上并且建筑面积在7400平方米及以上的公共建筑的工程总承包业绩,且担任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提供中标通知书、合同、竣工验收证明,三者缺一不可;时间以竣工验收证明为准,金额以合同为准,面积以竣工验收证明材料为准。提供的业绩证明材料必须能反映出相关数据和内容,否则视为未提供。所有证明材料均以“e路阳光”交易平台中录入的资料为准。)
(B)工程总承包分包的设计业绩要求:/
(C)工程总承包分包的施工业绩要求:/
(D)工程施工业绩要求:2018年8月1日(含)以来,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承担过单项合同工程造价5400万元及以上并且建筑面积在7400平方米及以上的公共建筑的施工业绩,且担任施工项目经理;(提供中标通知书、合同、竣工验收证明,三者缺一不可;时间以竣工验收证明为准,金额以合同为准,面积以竣工验收证明材料为准。提供的业绩证明材料必须能反映出相关数据和内容,否则视为未提供。提供的证明材料须反映出相关数据和内容,否则视为未提供。所有证明材料均以“e路阳光”交易平台中录入的资料为准。)
(E)工程设计业绩要求:2018年8月1日(含)以来,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承担过单项合同投资额或建安费5400万元及以上并且建筑面积在7400平方米及以上的公共建筑的设计业绩,且担任设计负责人。(提供设计合同、中标通知书;时间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金额、面积以合同为准。提供的业绩证明材料必须能反映出相关数据和内容,否则视为未提供。所有证明材料均以“e路阳光”交易平台中录入的资料为准。)
业绩认定标准:所有业绩证明材料以“e路阳光”交易平台中录入信息为准。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业绩必须是投标人承接的。企业业绩与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业绩不可以为同一业绩。
5、以联合体形式申请资格审查的,必须符合招标文件投标人须知正文1.4.2要求;
6、施工资质企业具备安全生产条件,并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设计单位等相关规定不作要求的除外);
7、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工程项目中担任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施工项目负责人。
8、项目管理机构:
(1)设计负责人:投标人拟派设计负责人应具有一级注册建筑师执业资格;
(2)施工负责人:投标人拟派施工负责人应当具备有效的注册建造师证建筑工程二级及以上且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类证);
注:提供以上有效期内的证书材料,证书以“e路阳光”交易平台中录入的资料为准。若为联合体投标: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必须是联合体牵头人的职员,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可以兼任施工负责人,不得兼任设计负责人。
对于由投标人自行完成的设计或者施工业务,投标人在项目管理机构中应配备符合现行法律、法规、与工程总承包项目相适应的专业人员;对于投标人依法分包的施工或设计业务,投标人在项目管理机构中应配备具有工程建设类中级及以上职称的施工或设计协调管理人员。
9、总承包单位不得是工程总承包项目的:代建单位、项目管理单位、监理单位、造价咨询单位、招标代理单位。
该项目采用:
财政资金
招标人公布项目建议书、可研报告、初步设计文件,前期咨询单位可以参加投标。
10、满足招标文件投标人须知正文1.4.3的要求。
11、提供《施工现场大气污染防治措施承诺书》。
3.2 资格审查可选条件:
本工程资格审查可选条件为:
1、企业承担过以下类似工程业绩之一:
(A)工程总承包业绩要求:2018年8月1日(含)以来,企业承担过单项合同工程造价5400万元及以上并且建筑面积在7400平方米及以上的公共建筑的工程总承包业绩;(提供中标通知书、合同、竣工验收证明,三者缺一不可;时间以竣工验收证明为准,金额以合同为准,面积以竣工验收证明材料为准。提供的业绩证明材料必须能反映出相关数据和内容,否则视为未提供。所有证明材料均以"e路阳光"交易平台中录入的资料为准。)
(B)工程总承包分包的设计业绩要求:/
(C)工程总承包分包的施工业绩要求:/
(D)工程施工业绩要求:2018年8月1日(含)以来,企业承担过单项合同工程造价5400万元及以上并且建筑面积在7400平方米及以上的公共建筑的施工业绩;(提供中标通知书、合同、竣工验收证明,三者缺一不可;时间以竣工验收证明为准,金额以合同为准,面积以竣工验收证明材料为准。提供的业绩证明材料必须能反映出相关数据和内容,否则视为未提供。提供的证明材料须反映出相关数据和内容,否则视为未提供。所有证明材料均以"e路阳光"交易平台中录入的资料为准。)
(E)工程设计业绩要求:2018年8月1日(含)以来,企业承担过单项合同投资额或建安费5400万元及以上并且建筑面积在7400平方米及以上公共建筑的设计业绩。(提供设计合同、中标通知书;时间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金额、面积以合同为准。提供的业绩证明材料必须能反映出相关数据和内容,否则视为未提供。所有证明材料均以"e路阳光"交易平台中录入的资料为准。)
业绩认定标准:所有业绩证明材料以"e路阳光"交易平台中录入信息为准。企业业绩与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业绩不可以为同一业绩。
2、本次招标是否接受黄牌警示单位投标:不接受
3、投标人为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缴纳养老保险的时间要求:2021年3月至2021年8月。提供养老保险缴纳证明。在(高等院校、科研机构、军事管理)等从事工程设计、施工的技术人员不能提供养老保险缴纳证明的,由所在单位上级人事主管部门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
4、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1)拟派的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必须满足下列条件:(符合并按给定格式提供承诺书)
①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包括但不仅限于以下两种情形):a.同时在两个及以上单位签订劳动合同或缴纳社会保险;b.将本人执(职)业资格证书同时注册在两个及以上单位。
②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工程项目担任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施工项目负责人。
③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无行贿犯罪行为记录;或有行贿犯罪行为记录,但自记录之日起已超过5年的。
(2)拟派的施工负责人必须满足下列条件:(符合并按给定格式提供承诺书)
①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包括但不仅限于以下两种情形):a.同时在两个及以上单位签订劳动合同或缴纳社会保险;b.将本人执(职)业资格证书同时注册在两个及以上单位。
②施工负责人是非变更后无在建工程,或施工负责人是变更后无在建工程(必须原合同工期已满且变更备案之日已满6个月),或因非承包方原因致使工程项目停工或因故不能按期开工、且已办理了项目负责人解锁手续,或施工负责人有在建工程,但该在建工程与本次招标的工程属于同一工程项目、同一项目批文、同一施工地点分段发包或分期施工的情况且总的工程规模在施工负责人执业范围之内;
③施工负责人无行贿犯罪行为记录;或者有行贿犯罪行为记录,但自记录之日起已超过5年的。
(3)投标人(联合体各成员单位)提供社保机构出具的近6个月(2021年03月至2021年08月)投标人(联合体各成员单位)为本项目的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施工负责人、设计负责人缴纳的社保缴费证明材料(须加盖社保中心章或社保中心参保缴费证明电子专用章),如不提供,视为资格审查不合格;事业编制人员、在(高等院校、科研机构、军事管理)等从事工程设计、施工的技术人不能提供养老保险缴纳证明的,由所在单位上级人事主管部门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
(4)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行为之一:(符合并按给定格式提供承诺书)
①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②工程总承包招标的投标人是工程总承包项目的代建单位、项目管理单位、全过程工程咨询单位、监理单位、造价咨询单位、招标代理单位或者与前述单位有利害关系的关联单位。
③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
④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
⑤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以及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被暂停且在暂停期内;
⑥因拖欠工人工资或者发生质量安全事故被有关部门限制在招标项目所在地承接工程的;
⑦投标人近3年内有行贿犯罪行为且被记录,或者法定代表人有行贿犯罪记录且自记录之日起未超过5年的。
(5)本工程接受联合体投标,关于联合体投标的要求如下:(提供联合体协议书扫描件)
①所有联合体成员应共同签署联合体投标协议,并且明确各方的权利与义务;
②本招标项目允许联合体参加投标;由设计单位和施工单位组成的联合体投标人参与投标,联合体各方应按招标文件提供的格式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权利义务;
③联合体牵头人代表联合体各成员处理项目过程中一切事务,并代表联合体成员承担相应的管理责任、工程责任和接受指令。整个合同的实施应全部由联合体牵头人负责,联合体牵头人代表任何或全部联合体成员并承担责任;
④参加联合的各成员单位对本项目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投标,也不得同时参加两个或两个以上联合体的投标。如果违反,与此有关的联合体的投标将被拒绝;
⑤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必须是联合体牵头人的职员,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可以兼任施工负责人,不得兼任设计负责人。
(6)根据《关于建设工程企业资质延续有关事项的通知》建办市函〔2020〕334号,工程勘察、工程设计、建筑业企业、工程监理企业资质,有效期于2020年7月1日至2021年12月30日期满的,统一延期至2021年12月31日。相关建设工程企业资质有效期将在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自动延期,资质证书无需换发,在此期间仍可用于工程招标投标等活动。
(7)本次招标不接受红、黄牌警示并在警示期内的投标人(联合体各成员单位)、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设计负责人、施工负责人投标,红、黄牌警示信息均以南京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上发布的信息为准。红、黄牌截止时间为投标人(联合体各成员单位)或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设计负责人、施工负责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受到红、黄牌警示并在警示期内的。
(8)根据《关于开展建筑业企业资质动态监管工作的公告》(〔2018〕第6号)、《关于建筑业企业资质动态监管不合格企业参加招投标相关事宜的复函》(苏建函建管〔2019〕233号),资格审查时,若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投标人资格要求资质的核查结果为不达标,仍在公示期的,将作为资格审查不通过处理(企业动态资质查询信息以江苏省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一体化平台发布的信息为准);同时根据《关于开展南京市建筑业企业资质动态核查的通知》(宁建建监字〔2020〕388号)),资格审查时,若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投标人资格要求资质的核查结果在南京市建委网站公示为不达标,仍在公示期的,亦作为资格审查不通过处理。
3.3 本工程接受联合体投标。
4. 评分细则
本标段采用综合评估法。
4.1 分值构成:
工程总承包报价:89分
项目管理组织方案:9分
商务标:2分
4.2 评分细则:
1.项目管理组织方案:
总体概述:对工程总承包的总体设想、组织形式、各项管理目标及控制措施、施工实施计划、设计与施工的协调措施等内容进行评分。优(1);良(0.9);中(0.8);差(0.7);无(0)
设计管理方案:1.对项目解读准确、设计构思合理。 2.设计进度计划及控制措施。 3.设计质量管理制度及控制措施。 4.设计重点、难点及控制措施。 5.设计过程对工程总投资控制措施。优(2);良(1.8);中(1.6);差(1.4);无(0)
采购管理方案:对采购工作程序、采购执行计划、采买、催交与检验、运输与交付、采购变更管理、仓储管理等内容进行评分。优(1);良(0.9);中(0.8);差(0.7);无(0)
施工平面布置规划:对施工现场平面布置和临时设施、临时道路布置等内容进行评分。优(1);良(0.9);中(0.8);差(0.7);无(0)
施工的重点难点:对关键施工技术、工艺及工程项目实施的重点、难点和解决方案等内容进行评分。优(1);良(0.9);中(0.8);差(0.7);无(0)
施工资源投入计划:对劳动力、机械设备和材料投入计划进行评分。优(1);良(0.9);中(0.8);差(0.7);无(0)
新技术、新产品、新工艺、新材料:对采用新技术、新产品、新工艺、新材料的情况进行评分。优(1);良(0.9);中(0.8);差(0.7);无(0)
建筑信息模型(BIM)技术:对建筑信息模型(BIM)技术的使用等内容进行评分。优(1);良(0.9);中(0.8);差(0.7);无(0)
2.工程总承包报价:
评标基准价计算方法:
开标时从以下方法中随机抽取确定:
投标报价:方法一:以有效投标文件的评标价(评标价是指经澄清、补正和修正算术计算错误的投标报价,下同)算术平均值为A〔当有效投标文件≥7家时,去掉最高和最低20%(四舍五入取整)后进行平均;当有效投标文件4-6家时,剔除最高报价后进行算术平均;当有效投标文件<4时,则次低报价作为投标平均价A〕。 评标基准价=A×K,K值在开标时随机抽取确定,K值的取值范围为95%-98%。投标报价相对评标基准价每低1%的所扣分值0.5分,每高1%的扣分值有1分 (自动计算为负偏离扣分的2倍);偏离不足1%的,按照插入法计算得分。有效投标文件是指进入第二阶段评审入围且初步评审合格的投标文件。(满分89分)
投标报价:方法二:以有效投标文件的评标价算术平均值为A〔当有效投标文件≥7家时,去掉最高和最低20%(四舍五入取整)后进行平均;当有效投标文件4-6家时,剔除最高报价后进行算术平均;当有效投标文件<4时,则次低报价作为投标平均价A〕,招标控制价为B,则: 评标基准价=A×K1×Q1+B×K2×Q2 Q2=1-Q1,Q1取值范围为65%~85%;K1的取值范围为95%~98%;Q1、K1值在开标时随机抽取确定。K2的取值范围,建筑工程为90%~100%,装饰、安装为88%~100%,市政工程为86%~100%,园林绿化工程为84%~100%,其他工程88%~100%。K2由招标人在招标文件中明确。投标报价相对评标基准价每低1%的所扣分值0.5分,每高1%的扣分值有1分 (自动计算为负偏离扣分的2倍);偏离不足1%的,按照插入法计算得分。有效投标文件是指进入第二阶段评审入围且初步评审合格的投标文件。(满分89分)
3.商务标:
项目管理机构:(1)设计建筑专业负责人:具有一级注册建筑师执业资格,同时具有工程建设类正高级(研究员级或教授级)及以上职称。 (2)设计结构专业负责人:具有一级注册结构工程师执业资格,同时具有工程建设类正高级(研究员级或教授级)及以上职称。 (3)设计电气专业负责人:具有注册电气工程师(供配电)执业资格,同时具有工程建设类正高级(研究员级或教授级)及以上职称。 (4)设计给排水专业负责人:具有注册公用设备工程师(给水排水)执业资格,同时具有工程建设类正高级(研究员级或教授级)及以上职称。 (5)设计暖通专业负责人:具有注册公用设备工程师(暖通)执业资格,同时具有工程建设类正高级(研究员级或教授级)及以上职称。 (6)设计智能化专业负责人:具有智能化专业(包括电气工程及自动化、电气工程及智能化专业)高级及以上职称。 (7)装饰专业负责人:具有一级注册建筑师执业资格,同时具有高级及以上职称。 (8)造价人员:具有一级注册造价工程师执业资格。 (9)资料员:具有资料员岗位证书。 注:1)以上人员全部满足的得2分,有一个缺项扣0.5分。同一人不得重复计分。所有证明材料均以“e路阳光”交易平台中录入的资料为准。2)提供各专业人员的证明材料同时提供社保机构出具的(2021年03月-2021年08月)养老保险金的缴费证明材料(加盖社保中心章或社保中心参保缴费证明电子专用章),在高等院校、科研机构、军事管理等从事工程设计、施工的技术人员不能提供养老保险缴纳证明的,由所在单位上级人事主管部门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否则一律按未提供养老保险金缴费证明材料处理。(满分2分)
5. 招标文件的获取
5.1 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投标截止之日止,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登录南京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njggzy.nanjing.gov.cn/njweb)购买招标文件。
5.2 招标文件下载费用100元,工具使用费最高100元,平台使用费最高100元
5.3 递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2021-10-15 09:30:00
6. 投标截止时间
6.1 投标截止时间详见招标文件。
6.2 逾期上传的电子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 发布公告的媒介
7.1 本次招标公告在南京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njggzy.nanjing.gov.cn/njweb)、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http://jsggzy.jszwfw.gov.cn/)和江苏省建设工程招标网(www.jszb.com.cn)等媒介上发布。
8. 其他
8.1、本工程采用远程不见面开标模式。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登录招标文件载明的“南京智能开标大厅”网址,按系统提示完成开标流程。因投标人自身设施故障或自身原因导致无法完成投标的,由投标人自行承担后果。
8.2、投标人必须签署《施工现场大气污染防治措施承诺书》,承诺书格式详见招标文件。
8.3、本标段实行电子招投标,投标人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将资格审查及评标所需材料录入“e 路阳光”交易平台,并编入资格审查申请文件或投标文件中。具体内容详见资格审查文件或招标文件。
8.4、如果您是第一次来南京地区投标,请您携带好本企业的相关资料到江东中路265号南京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先办理企业信息登记手续。所需材料及办理流程详见南京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http://njggzy.nanjing.gov.cn/njweb)中《交易向导》,如未进行企业信息登记,可能导致无法进场交易。
9. 联系方式
招 标 人:金地集团南京置业发展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南京恒广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南京市建邺区云锦路139号金地名京1号楼2F 地 址:南京市栖霞区迈尧路328号
邮 编: 邮 编:
联 系 人:应玥 联 系 人:危其安
电 话:025-69657854 电 话:18795985869
传 真: 传 真:
电子邮件: 电 子 邮 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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