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标
广东省滨海旅游公路(阳江高新区沿河景观路至锦绣路段)市政配套工程监理
金额
-
项目地址
广东省
发布时间
2022/08/02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jg2022-14508
预算金额22926.27万元
招标公司阳江市高新投资开发有限公司
招标联系人许工
招标代理机构广东鸿厦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胡工0662-3186639
中标公司-
中标联系人-
公告正文
广东省滨海旅游公路(阳江高新区沿河景观路至锦绣路段)市政配套工程监理
广东省滨海旅游公路(阳江高新区沿河景观路至锦绣路段)市政配套工程监理
公告简要
- 项目名称:广东省滨海旅游公路(阳江高新区沿河景观路至锦绣路段)市政配套工程监理
- 项目编号:JG2022-14508
- 本项目采用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 项目所在区域:广东省阳江市江城区
- 投标登记时间:2022年8月2日 0时0分~2022年8月23日 17时30分
- 投标登记方式:网上登记
- 是否允许联合体投标登记:否
- 保证金金额(万元):7.5
- 最高投标限价(万元):
- 投标人资格条件:投标人须具备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核发的工程监理综合资质或市政公用工程专业甲级监理资质的法人
- 投标人拟担任本工程项目负责人要求:投标人拟派出的项目负责人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专业注册监理工程师资格
- 使用企业库数据源:交易中心企业库
- 开标时间:2022年8月24日 10时0分 - 2022年8月24日 11时0分
- 开标地点:第14开标室(中心本部)
- 投标文件递交时间:2022年8月24日 9时0分 - 2022年8月24日 10时0分
- 自助签到日程安排:/
- 招标人:阳江市高新投资开发有限公司
- 招标代理:广东鸿厦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 联系人:许工
- 代理联系人:胡工
- 联系方式:0662-3186639
- 代理联系方式:0662-6899288
- 招标监督机构:阳江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 监督电话:06623428832
- 备注:以上为招标公告简要描述,招标公告详细信息请查看“招标公告”附件,具体时间及场地安排可能会因项目的补充、澄清、暂停等情况发生变更,请各投标人密切留意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中公布的本项目日程安排。
- 招标公告.pdf招标公告.pdf
- 挂网-广东省滨海旅游公路(阳江高新区沿河景观路至锦绣路段)市政配套工程监理公开招标招标文件(示范文本.2022年修订二版).doc挂网-广东省滨海旅游公路(阳江高新区沿河景观路至锦绣路段)市政配套工程监理公开招标招标文件(示范文本.2022年修订二版).doc
附件:
招标公告
阳江市高新投资开发有限公司的广东省滨海旅游公路(阳江高新区沿河景观路至锦绣路
段)市政配套工程监理,其招标前期工作已完成,经阳江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经济发展局以
阳高经复[2021129号文核准和招标监督部门备案。现对该项目进行监理公开招标,选定承包
单位。
1.本次招标项目的概况如下:
(1)招标项目名称:广东省滨海旅游公路(阳江高新区沿河景观路至锦绣路段)市政配
套工程监理_;
(2)本项目主要建设内容(规模):该项目位于阳江高新区港口工业园,拟建道路路线
大体呈西北-东南走向,起点沿河景观路,途径进港路,终点至锦绣路段,全长约4800米,主
要包含道路沿线的给水、排水、土方等工程内容,本项目总投资约22926.27万元;建安工程
费191011635.85元;
(3)招标范围:广东省滨海旅游公路(阳江高新区沿河景观路至锦绣路段)市政配套工
程施工准备、施工、保修阶段及现行监理条例所规定全部内容的建设工程监理
(4)资金来源:资金来源于区财政统筹解决;
2.投标人资格要求:投标人须具备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核发的工程监理综合资质或市
政公用工程专业甲级监理资质的法人
3.项目负责人资格要求:投标人拟派出的项目负责人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专业注册监理工
程师资格
4.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不接受
5.获取招标文件的时间及方式:
(1获取招标文件的时间:2022年8月2日至2022年9月22日17时30分(北京时间)。
(2)获取方式:投标人须登录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网址:http://www.gzzb.gd.cn/)
下载招标文件及相关资料。
(3)本项目设立投标登记环节,采取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上投标登记方式进行投标
登记,不接受现场登记(参加投标登记之前,投标人应查询本企业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的
信息登记的状态,确保一切信息都是真实的、在有效期内的,以免出现信息不能被使用。上述
情况有可能导致投标信息无法录入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信息系统。如出现上述情况,投标人
失去投标机会的,因此可能所引起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操作流程详见广州公共资源
交易中心网站发布的最新版操作指引。)
6.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及地点:
(1)递交投标文件时间:2022年月24日9时00分至2022年8月24日10时00分(北京时
间)。
(2)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2022年8月24日10时00分(北京时间)。
递交投标文件地点、开标地点: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2楼开标14室(广州市天河区天润路
333号)。
7.联系事项:
(1)招标人:阳江市高新投资开发有限公司联系人及联系电话:许工0662-3186639
地址:阳江市高凉路南湖山庄
(2)代理人:广东鸿厦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联系人及联系电话:胡工0662-6899288
地址:阳江市阳东区福兴路23号
(3)交易中心: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联系电话:020-28866000
地址: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广州市天河区天润路333号)
8.其他依法应当载明的内容。
(1)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方式;
(2)招标决标方式:公开招标(综合评估法);
(3)投标人应登录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网址:http://www.gzggzy.cn/),在该项目
截标时间前,将其投标保证金从本企业银行基本账户转入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保证金专户,
缴纳保证金具体要求详见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通知公告栏“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关于投标
项目保证金操作指引的说明”或向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咨询;采用投标保函(保单)方式的,
于开标会现场提交投标保函(保单)原件及其缴费凭证。
(4)投标人还应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办理企业信息登记,未办理企业信息登记的投
标申请将不予受理。
本项目详细要求,详见招标文件。管理咨南
程管
新
招标人市高酒投资进发有限
招标代理几构:东鸿厦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022年8月2日
广东省滨海旅游公路(阳江高新区沿河景观
路至锦绣路段)市政配套工程监理服务
公开招标
招标文件
招标工程编号:市住建(2022)第020号
管理学
3
招标人:由注市高新投资开发有限公
招标代理机构:广东鸿厦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1
日期:20228月日
中日
(一)总则…………………………………………………………………………()二、投标人须知………………………………………………………………()一、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一章招标公告………………………………………………………………()目录
(七)中标确认……………………………………………………………………()(六)评标定标……………………………………………………………………()(五)开标规定……………………………………………………………………()(四)投标文件……………………………………………………………………()(三)招标文件……………………………………………………………………()(二)投标否决……………………………………………………………………()
二、商务文件格式……………………………………………………………()一、资格后审文件格式………………………………………………………()第四章投标文件格式…………………………………………………………()第三章评标办法………………………………………………………………()(九)附件…………………………………………………………………………()(八)合同授予……………………………………………………………………()
(1)招标项目名称:广东省滨海旅游公路(阳江高新区沿河景观路至锦绣路段)市政配套工程监理;1.本次招标项目的概况如下:阳江市高新投资开发有限公司的广东省滨海旅游公路(阳江高新区沿河景观路至锦绣路段)市政配套工程监理,其招标前期工作已完成,经阳江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经济发展局以阳高经复[2021]29号文核准和招标监督部门备案。现对该项目进行监理公开招标,选定承包单位。第一章招标公告第五章合同文件格式……………………………………………………………()三、技术文件格式………………………………………………………………()
4.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不接受3.项目负责人资格要求:投标人拟派出的项目负责人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专业注册监理工程师资格2.投标人资格要求:投标人须具备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核发的工程监理综合资质或市政公用工程专业甲级监理资质的法人(4)资金来源:资金来源于区财政统筹解决;(3)招标范围:广东省滨海旅游公路(阳江高新区沿河景观路至锦绣路段)市政配套工程施工准备、施工、保修阶段及现行监理条例所规定全部内容的建设工程监理;(2)本项目主要建设内容(规模):该项目位于阳江高新区港口工业园,拟建道路路线大体呈西北-东南走向,起点沿河景观路,途径进港路,终点至锦绣路段,全长约4800米,主要包含道路沿线的给水、排水、土方等工程内容,本项目总投资约22926.27万元;建安工程费191011635.85元;
递交投标文件时间:2022年8月24日9时00分至2022年8月24日10时00分(北京时间)。6.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及地点:(3)本项目设立投标登记环节,采取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上投标登记方式进行投标登记,不接受现场登记(参加投标登记之前,投标人应查询本企业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的信息登记的状态,确保一切信息都是真实的、在有效期内的,以免出现信息不能被使用。上述情况有可能导致投标信息无法录入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信息系统。如出现上述情况,投标人失去投标机会的,因此可能所引起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操作流程详见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发布的最新版操作指引。)获取方式:投标人须登录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网址:http://www.gzzb.gd.cn/)下载招标文件及相关资料。(1获取招标文件的时间:2022年8月2日至2022年8月23日17时30分(北京时间)。5.获取招标文件的时间及方式:
(2)代理人:广东鸿厦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联系人及联系电话:胡工0662-6899288地址:阳江市高凉路南湖山庄(1)招标人:阳江市高新投资开发有限公司联系人及联系电话:许工0662-31866397.联系事项:递交投标文件地点、开标地点: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2楼开标14室(广州市天河区天润路333号)。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2022年8月24日10时00分(北京时间)。
(2)招标决标方式:公开招标(综合评估法);(1)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方式;8.其他依法应当载明的内容。地址: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广州市天河区天润路333号)(3)交易中心: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联系电话:020-28866000地址:阳江市阳东区福兴路23号
2022年8月2日招标代理机构:广东鸿厦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招标人:阳江市高新投资开发有限公司本项目详细要求,详见招标文件。(4)投标人还应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办理企业信息登记,未办理企业信息登记的投标申请将不予受理。(3)投标人应登录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网址:http://www.gzggzy.cn/),在该项目截标时间前,将其投标保证金从本企业银行基本账户转入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保证金专户,缴纳保证金具体要求详见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通知公告栏“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关于投标项目保证金操作指引的说明”或向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咨询;采用投标保函(保单)方式的,于开标会现场提交投标保函(保单)原件及其缴费凭证。
1.工程项目概况(一)总则二、投标人须知一、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二章投标人须知
凡有或■的为本次招标投标人须知选定内容 | ||||
条款号 | 条款内容 | 编列内容 | ||
(一)招标项目基本情况 | ||||
1.2 | 招标人 | 阳江市高新投资开发有限公司 | ||
1.3 | 招标代理机构 | 广东鸿厦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 ||
1.4 | 勘察单位 | 广州地质勘察基础工程有限公司 | ||
1.5 | 设计单位 | 广东中天工程设计有限公司 | ||
1.6 | 工程名称 | 广东省滨海旅游公路(阳江高新区沿河景观路至锦绣路段)市政配套工程 | ||
1.7 | 招标项目名称 | 广东省滨海旅游公路(阳江高新区沿河景观路至锦绣路段)市政配套工程监理 | ||
1.8 | 建设地点 | 阳江高新区港口工业园 | ||
2.1 | 资金来源情况 | 国有 100 %,其中:政府 %;□集体 %;□私营 %; □外资 %; □其它 。 | ||
2.2 | 资金到位情况 | 资金全部到位 | ||
3.1 | 提供监理条件 | 设计图纸 | □图纸目录,施工全图 1 套 1 份。 | |
3.1 | 提供监理条件 | 勘察资料 | □地质资料,□水文资料, 勘察资料 1 套 份。 | |
3.1 | 提供监理条件 | 办公设施 | 提供现场临时办公条件 □提供现场住宿条件□提供特殊检测设备 □ | |
1.94.14.2 | 招标项目内容及范围 | 工程类型 | □房屋建筑 市政工程 □电力工程 □机电安装□绿化工程 □人防工程 □ | |
1.94.14.2 | 招标项目内容及范围 | 工程概况及标段划分 | 该项目位于阳江高新区港口工业园,拟建道路路线大体呈西北-东南走向,起点沿河景观路,途径进港路,终点至锦绣路段,全长约4800米,主要包含道路沿线的给水、排水、土方等工程内容,本项目总投资约22926.27万元;建安工程费191011635.85元 | |
1.94.14.2 | 招标项目内容及范围 | 招标范围 | 广东省滨海旅游公路(阳江高新区沿河景观路至锦绣路段)市政配套工程施工准备、施工、保修阶段及现行监理条例所规定全部内容的建设工程监理。 | |
(二)招标项目监理要求 | ||||
13.0 | 质量安全及文明施工要求 | 1、质量目标:达到国家合格标准。□2、承包监理项目如获得如下质量奖,按投标人须知13.2款奖励承包人。□国家级质量奖 □省级质量奖 □市级级质量奖□其它说明: 。 | ||
13.0 | 质量安全及文明施工要求 | 执行标准:执行国家、广东省、阳江市现行安全生产文明施工验评标准。安全目标:阳江市安全生产文明施工双优样板工地。 □其它说明: 。 | ||
13.0 | 投资及进度控制目标 | 不突破预算 □不突破预算的 % □不突破施工中标价□不突破施工总承包价 □不包括设计变更 □不超过项目总概算 | ||
13.0 | 投资及进度控制目标 | 与工程建设施工合同工期、保修期相同 | ||
13.0 | 监理要求 | □对设计阶段进行质量、投资、工期三方面控制对施工及保修阶段进行质量、投资、工期三方面控制对主要部位关键部分实施旁站 | ||
13.0 | 监理期限 | □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自合同签订至本工程竣工验收、结算和保修期满止。 | ||
14.018.0 | 招标控制价、投标报价和结算价要求 | 1. 本建设项目招标部分估算(概算)建安工程费约191011635.85元。招标人参照国家发展改革委、建设部《关于印发〈建设工程监理与相关服务收费管理规定〉的通知》规定计算监理收费基准价(招标控制价)为 3776883.39元。2. 投标报价要求:投标人的投标报价不得高于招标人设置的招标控制价的 80 %,即 3021506.71 元,否则作无效投标处理。3.投标人的投标报价不能低于招标人设置的本项目成本警示价 2266130.03元,否则作无效投标处理。(投标报价成本警示价=招标控制价×60%)4.中标价为合同价。结算时以财政部门或相关单位审定的建安工程结算造价(未下浮前)作为计费基数,并按照监理中标下浮后的百分比值进行结算。 | ||
14.018.0 | 服务酬金支付方式 | 按监理合同约定支付,根据工程完成情况,按阶段、分期向有关部门申请拨付监理酬金,具体支付办法如下:(1)施工阶段,按施工进度对应的比例每月申请支付对应监理酬金的 80 %;(2)工程竣工验收合格或交付使用单位使用后支付至对应监理酬金的 85 %;(3)提供完善竣工验收资料后支付至对应监理酬金的 90 %;(4)工程结算经审核部门审定后支付至监理酬金结算价的 95 %;(5)待本项目有关监理资料移交完毕并办理备案手续,工程质量保修期满后,付清监理酬金总额的剩余款项。 | ||
(三)投标人基本要求 | ||||
5.15.2 | 投标人投标资格 | 具备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核发的 工程监理综合资质或市政公用工程专业甲级监理资质的法人。本工程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 ||
5.3 | 项目负责人(项目总监)资格及任职要求 | 1.资格要求: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专业注册监理工程师资格。2. 投标时拟派本项目的项目负责人(项目总监)任职情况:□未担任其它建设工程项目。□正在担任不超过一项建设工程项目。正在担任不超过两项建设工程项目。 3.正在担任上述情形的项目负责人的起止时间:在本招标项目以外的招标项目以中标结果公示时间首日起至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之日期间为正在担任该项目的项目负责人(项目总监);直接发包项目以签订施工合同之日起至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之日期间为正在担任该项目的项目负责人(项目总监)。 | ||
5.4 | 资格审查方式 | 资格后审 | ||
6.1 | 现场踏勘 | 不组织(自行踏勘),踏勘地址: | ||
20.0 | 投标保证金要求 | 投标保证金的形式:■转账(不接受现金交纳)■银行保函■保证保险 ■融资担保公司保函本招标项目的投标保证金金额为75000元人民币(大写:柒万伍仟元整)。一、采用转账形式投标人应登录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http://www.gzggzy.cn/),在该项目截标时间前,将其投标保证金从本企业银行基本账户转入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保证金专户,缴纳保证金具体要求详见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通知公告栏“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关于投标项目保证金操作指引的说明”或向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咨询。账户名称:广州交易集团有限公司开户银行:中国建设银行广州天润路支行银行账号:44001583404059333333财务负责人联系方式:020-28866000-4-0在开标会现场,投标人须单独提交其已加盖本企业公章的本企业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复印件(或已加盖本企业公章的本企业基本存款账户信息证明材料,下同)。(经现场确认,投标人有下列情形之一,一律按照未能提交投标保证金处理,视为投标人自动放弃投标资格:(1)投标人不能在开标会现场单独提交其已加盖本企业公章的本企业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复印件的;(2)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不是从本企业银行基本账户转入,而是从本企业非银行基本账户或其分支机构或其他单位银行账户转入的;(3)投标人未按照招标文件指定的账户转入本项目的投标保证金的;(4)投标人未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金额或时间转入本项目的投标保证金的。)注:1、本招标项目投标保证金提交情况以系统平台显示的投标保证金信息为准。二、采用银行保函或保证保险或融资担保公司保函方式采用银行保函或保证保险或融资担保公司保函方式的,投标人应在开标会现场提交本项目投标保函(保单)原件及由本企业基本账户转出资金购买本保函(保单)的缴费凭证。银行保函或保证保险或融资担保公司保函的原件应在递交投标文件时单独另行提交(不需密封),在开标会现场,通过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招标管理部门三方共同确认。(友好提醒:因与银行系统对接会需要一定时间,请投标人自行考虑其所需时间,尽早完成缴纳投标保证金的手续,耽误投标保证金到账时间,其后果由投标人承担。) | ||
10.011.0 | 澄清、修补、答疑和质疑期限 | 1.招标人澄清、修补或补充期限:投标截止日期15日前。2.投标人质疑期限:投标截止日期10日前。3.招标人答疑期限:投标截止日期7日前。 | ||
19.0 | 投标有效期 | □45天内有效 □60天内有效90天内有效 □ 天内有效 (从投标截止之日算起)在投标有效期结束前出现特殊情况的,招标人可以书面形式要求所有投标人延长投标有效期。 | ||
33.0 | 中标人履约担保 | 中标人应当在签订承包合同后15工作日内向招标人提交履约担保,履约担保金额为工程承包合同价的10%。中标人可以选择下列担保方式向招标人提交履约担保: 1、由商业银行分支机构以上(含分支机构)银行部门出具的履约保函。 2、由保险公司出具的履约保单。3、由融资担保公司出具的履约保函。4、现金履约担保。 | ||
(四)投标文件编制要求 | ||||
17.0 | 投标文件编制和份数要求 | 资格后审文件、商务文件和技术文件不少于(各一份正本,五份副本),必须胶装书状成册。 | ||
(五)开标、评标、定标的规定 | ||||
21.1 | 提交投标文件时间及开标时间 | 提交投标文件起止时间:2022年 8 月24日 9 时 00 分至 10 时 00 分投标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 2022 年 8 月 24 日 10 时 11分 | ||
22.0 | 提交投标文件地点及开标地点 | 提交投标文件地点及开标地点: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2 楼开标14室(中心本部) | ||
参加开标会议人员要求 | 1.参加开标会人员应凭递交凭本单位介绍信(或法定代表人证明书或授权委托书)及本人身份证进场,并接受交易中心和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的核验。2.投标人代表不得超过1人,其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或项目负责人必须参加本项目开标会,项目负责人可同时是委托代理人。3.在开标现场,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须提交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原件及本人身份证原件;委托代理人须提交授权委托书原件和身份证原件。4.投标人代表须在开标现场单独提交一份已加盖本企业公章的本企业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复印件(或已加盖本企业公章的本企业基本存款账户信息证明材料)。注:因预防疫情需要,现阶段投标人代表只能1人参加开标会,如防疫要求改变的,招标人或其代理机构应按相关要求对参会人数作相应调整。投标人不符合上述要求的其投标文件视为无效投标文件。 | |||
23.0 | 资格后审委员会组成 | 本项目资格后审委员会组成人员应为 5 人(5人以上单数)。其中:招标人派代表专家 0 人,其余从广东省综合评标评审专家库中随机抽取评标专家 5 人。 | ||
23.0 | 评标委员会组成 | 评标委员会成员与资格后审委员会组成人员相同。 | ||
27.028.0 | 评标定标办法 | 本项目采用综合评估法评标:取综合总得分最高的投标人为第一中标候选人。当投标人的综合总得分相同时,以报价低的排序为前;当综合总得分相同且报价相同时,通过现场抽签方式确定排序。 | ||
28.0 | 项目评标方式 | 本项目技术文件采用暗标评标,其它部分采用明标评标。 | ||
30.2 | 中标通知书发放 | 中标人确定后,招标人应当在7日内向中标人发出中标通知书。招标人最迟应当在投标有效期届满30日前发出中标通知书,否则,应当按照本投标人须知19.2款的规定延长投标有效期。 | ||
34.0 | 合同文本 | 使用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监制的《建设工程监理合同》(示范文本)□使用招标人提供的监理合同文本 | ||
(六)其他事项 | ||||
其它事项 | 无 |
1.6项目名称: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5设计单位: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4勘察单位: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3招标代理机构: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2招标人: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1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本招标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通过公开招标方式选定承包人。
2.2资金落实情况: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2.1资金来源及比例: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2.项目的资金来源和落实情况1.9项目建设规模: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8项目建设地点: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7招标项目名称: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5.投标人资格要求4.2标段划分: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4.1招标范围: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4.招标范围及标段划分3.1招标人将为投标人提供尽可能的监理条件及资料,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3.监理条件提供
(2)由同一专业的单位组成的联合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1)联合体各方应按照招标文件提供的格式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主办人和各方权利义务;5.2投标须知前附表规定接受联合体投标的,除应符合本章第5.1款和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的要求外,还应遵守以下规定:(2)其他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资质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5.1投标人应具备承担本招标项目资质条件、能力和信誉。
6.踏勘现场5.4本招标工程项目采用本投标人须知前附表所述的资格后审方式确定合格投标人。5.3.2参加本项目投标的项目负责人(项目总监)从投标截止时间起必须符合本招标文件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的任职要求。5.3.1参加本项目投标的总监理工程师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监理单位任职。5.3项目负责人资格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3)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本招标项目中投标。
7.2费用承担招标投标文件采用的币种为人民币。7.1货币名称7.通用规定6.2招标人向投标人提供的有关现场数据和资料,是招标人现有的能被投标人利用的资料,招标人对投标人做出的任何推论、理解和结论均不负责任。6.1招标人不集中组织踏勘现场,由投标人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所述地点,自己组织对工程现场及周围环境进行踏勘,以便投标人获取有关编制投标文件和签署合同所涉及的现场资料。投标人承担踏勘现场所发生的自身费用及一切责任事故。
7.5计量单位招标投标文件使用的语言文字为中文。专用术语使用外文的,应附有中文注释。7.4语言文字参与招标投标活动的各方应对招标文件和投标文件中的商业和技术等秘密保密,否则应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7.3保密责任投标人准备和参加投标活动发生的费用自理。
7.10本招标文件所称其他利害关系人是指投标人以外,与招标项目或者招标活动有直接和间接利益关系的法人、其他组织和自然人。7.9本招标文件所称本人身份证是指自然人的《居民身份证》或《临时居民身份证》。7.8投标文件中的大写金额和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总价金额与单价金额不一致的,以单价金额为准,但单价金额小数点有明显错误的除外。7.7本招标文件所指天或日均为日历天,工作日均为国家机关法定工作日,时间均为北京时间。7.6本招标文件中所称网上或网站,除特别指明外,是指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http://www.gzggzy.cn/)。;交易平台,除特别指明外,是指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系统。招标投标文件所有计量均采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
(1)投标人未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派员按时参加开标或未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供有效身份证明资料查验;8.1开标时,投标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其投标文件视为无效投标文件,不得进入资格后审和评标:8.否决投标条款(二)投标否决7.12招标文件要求提供相关的证书、证照如已推行或实施电子证书、证照的,投标人应按规定提供其有效的电子证书、证照或其原件扫描件。电子证书、证照与纸质证书、证照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有关人员可在相关网站(平台)下载、查看或打印其相关电子证书、证照,并可在相关网站(平台)或通过扫描电子证书、证照上的二维码对其信息真伪进行验证。7.11本招标文件所指政府投资项目,是指使用市、县本级财政一般预算资金、政府性基金、财政专户管理资金以及政府融资等其他财政性资金进行的固定资产投资建设项目。
(7)投标人的信用等级低于C级或没有信用等级。(6)投标人的投标报价低于成本警示价或超过投标报价上限的;(5)投标人未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交投标保证金及其相关手续;(4)投标人不是通过交易系统登记方式确认为本项目的投标参与者;(3)投标文件未按照招标文件要求装订、密封和标记;(2)投标文件未按照招标文件要求送达指定地点或者逾期送达;
8.3经资格后审委员会确认,投标人的下列资格后审文件评审内容之一不符合资格后审必要合格条件标准的(具体合格标准按照附件1要求),为无效投标文件:(4)投标人未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金额或时间转入或提交本项目的投标保证金。(3)投标人未按照招标文件指定的账户转入投标保证金或在开标现场未提交投标保函(保单)原件及其缴费凭证;(2)投标人的投标现金保证金不是从本企业银行基本账户转入或投标人的投标保函(保单)费用不是由本企业银行基本账户购买;(1)投标人不能在开标会现场单独提交其已加盖本企业公章的本企业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复印件(或已加盖本企业公章的本企业基本存款账户信息证明材料);8.2经现场确认,投标人有下列情形之一,一律按照无提交投标保证金处理,视为投标人自动放弃投标资格:
(6)资格后审文件份数和要求;(5)拟派驻招标项目管理机构人员;(4)项目负责人资格要求;(3)投标承诺书;(2)联合体投标;(1)市场准入资格;
(4)技术文件未按招标文件规定格式编制或主要内容不全或关键字迹模糊、无法辨认。(3)技术文件未按照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要求的份数提供。(2)采用暗标方式评审的技术文件副本中均不得有签名、盖章或体现投标人名称、具体人名或可以认为是投标人或其人员承担过的工程项目名称、获奖称号或其他不符合常规可以判定投标人的标识或文字。(1)采用暗标方式评审的技术文件正本未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在注明要签字盖章的位置由规定人员(含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等)签字或盖章、加盖投标人法人公章;8.4技术文件符合性审查,经评标委员会确认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为无效投标文件:(7)委托代理人要求。
(3)商务文件没有对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和条件作出响应。(2)同一投标人提交两个以上不同的投标文件或者投标报价。(1)商务文件未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在注明要签字盖章的位置由规定人员(含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加盖投标人法人公章。8.5商务文件符合性审查,经评标委员会确认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为无效投标文件:(6)本招标文件明确规定可以废标的其他情形。(5)投标人有本招标文件投标人须知第8.7款所列的串通投标、弄虚作假等违法行为。
②评标委员会在投标文件评审过程中,对涉嫌有串通投标的行为应另行作出书面说明,招标人应于评标会结束后将该情况及时书面报告监管部门。注:①资格后审委员会或评标委员会各成员在按上述情形确认资格后审文件、技术文件、商务文件的有效性时,只能出具合格(通过)或不合格(不通过)任一种意见,不能有第二种意见;如评委不出具具体意见的,视为其确认投标文件有效。(7)招标文件明确规定可以废标的其他情形。(6)投标人有本招标文件投标须知第8.7款所列的串通投标、弄虚作假等违法行为。(5)商务文件未按招标文件规定格式编制或主要内容不全或关键字迹模糊、无法辨认。(4)商务文件未按照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要求的份数提供。
(5)与本招标项目的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相互任职或工作的;(4)与本招标项目的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相互控股或参股的;(3)与本招标项目的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人代表的;(2)为招标项目的代建人;或为招标项目提供招标代理服务的;(1)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或为招标项目前期准备提供设计或咨询服务的;8.6投标人存在下列情形之一的作无效投标处理:
8.7.1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投标人相互串通投标:8.7串通投标和以其他方式弄虚作假行为的认定(9)因违反公共资源交易相关法律、法规规定以及违背诚实信用原则被相关主管部门或单位正在列为联合惩戒的对象,作为失信企业被依法限制参与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活动;或正在受到相关行政主管部门或单位停业或暂停承揽业务的处罚(含限制参与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活动通报行为)。(8)财产被接管或冻结的;(7)监理单位及其监理工程师与被监理工程的设计、施工单位以及建筑材料、建筑构件配件和设备供应单位不得有隶属关系或者其他利害关系;(6)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8.7.2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为投标人相互串通投标:(5)投标人之间为谋取中标或者排斥特定投标人而采取的其他联合行动。(4)属于同一集团、协会、商会等组织成员的投标人按照该组织要求协同投标;(3)投标人之间约定部分投标人放弃投标或者中标;(2)投标人之间约定中标人;(1)投标人之间协商投标报价等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
(6)不同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从同一单位或者个人的账户转出。(5)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相互混装;(4)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异常一致或者投标报价呈规律性差异;(3)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载明的项目管理成员为同一人;(2)不同投标人委托同一单位或者个人办理投标事宜;(1)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由同一单位或者个人编制;
(5)招标人明示或者暗示投标人为特定投标人中标提供方便;(4)招标人授意投标人撤换、修改投标文件;(3)招标人明示或者暗示投标人压低或者抬高投标报价;(2)招标人直接或者间接向投标人泄露标底、评标委员会成员等信息;(1)招标人在开标前开启投标文件并将有关信息泄露给其他投标人;8.7.3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招标人与投标人串通投标:
(4)提供虚假的信用状况;(3)提供虚假的项目负责人或者主要技术人员简历、劳动关系证明;(2)提供虚假的财务状况或者业绩;(1)使用伪造、变造的许可证件;8.7.4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投标人以其他方式弄虚作假:(6)招标人与投标人为谋求特定投标人中标而采取的其他串通行为。
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一章招标公告9.1本招标文件包括下列内容:9.招标文件组成(二)招标文件(5)其他弄虚作假的行为。
10.1招标人应按照招标公告、招标文件示范文本,并结合招标项目实际编制招标公告和招标文件,经招标管理部门招标备案后方可发布。10.招标文件发布、获取、修改或澄清9.2除9.1款内容外,招标人按规定在网上发出的对本招标文件的澄清、修改、补充和答疑内容,构成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对招标人和投标人起约束作用。第五章合同文件格式第四章投标文件格式第三章评标办法
11.1投标人在网上获取招标文件后,应该详细检查招标文件的所有内容,同时审阅招标文件中的所有事项、格式、条款和规范要求等,如发现招标文件缺损、错漏或对招标文件有任何疑问,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至少10日前以无记名形式在网上向招标人提出质疑要求,且不得有任何可识别投标人及其人员的标识。11.招标文件质疑和答疑10.5招标文件的澄清、修改或补充内容作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具有约束作用。投标人应从网上下载招标人对招标文件的澄清、修改或补充内容,招标人不再另行通知。投标人因自身原因未能获取澄清、修改或补充资料所造成的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10.4当招标文件、招标文件的澄清、修改或补充等在同一内容的表述上不一致时,以网上最后发出的书面文件为准。10.3招标文件在网上发布后,招标人发现招标文件有遗漏或不够完善的,可以对已发布的招标文件进行必要的澄清、修改或补充,其澄清、修改或补充内容应当形成补遗文件报招标管理部门备案后按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至少15日前以书面形式在网上公布。澄清、修改或补充招标文件的时间距投标截止时间不足15日的,并且其澄清、修改或补充内容影响投标文件编制的,招标人应相应顺延截标时间。补遗文件作为招标文件的补充,是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10.2招标公告应按规定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广东省招标投标监管网上同时发布,其中招标文件须一同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上发布。招标公告及招标文件发布之日起至截标时间止,最短不得少于20日。投标人应自行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上下载招标文件。
13.1本工程质量要求:国家合格或以上标准。受建设单位的委托,在监理合同约定的范围内,严格执行建设工程监理规范要求,依照法律、法规及有关的技术标准、设计文件、工程承包合同,对建设工程质量安全、建设工期和建设投资的控制等方面实施的监督管理。因监理单位过错造成重大经济损失的,应承担相应的经济责任和法律责任。13.工程质量、工期及有关要求12.1本招标工程采用固定总价合同承包方式。12.工程承包方式11.3招标文件的答疑内容作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具有约束作用。投标人应从网上下载招标人对招标文件的答疑,招标人不再另行通知。投标人因自身原因未能获取答疑资料所造成的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11.2对于投标人的任何有关招标文件的网上疑问,招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至少7日前以书面公告形式在网上解答投标人对招标文件的疑问,并形成补遗文件报招标管理部门备案后在网上发布。补遗文件作为招标文件的补充,是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项目服务酬金支付及结算办法应当按照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要求及有关规定在双方承包合同专用条款中约定执行。14.服务酬金支付及结算办法(本款由招标人按工程项目需要设置。为倡导建设工程优质优价,招标人要求承包人创建优质工程的,其工程优质费标准按规定计算,并在本款细化进行要求)13.3工程优质费13.2.1中标单位应按照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要求的监理期限完成招标内容的全部建设工程监理。13.2监理期限要求
(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1)投标承诺书;15.2资格后审文件主要包括下列内容:15.1投标文件由资格后审文件、商务文件和技术文件部分组成。15.投标文件组成(三)投标文件
15.3商务文件主要包括下列内容:(7)其它资料。(6)拟派驻招标项目管理机构;(5)联合体投标情况表(如有);(4)投标人一般情况表;(3)授权委托书;
16.投标文件格式(监理技术方案主要包括监理大纲、监理人员配置、质量安全控制、关键部位的监控、监理器具配备、进度控制手段、投资控制措施和合理化建议等内容,投标人应根据招标人对项目的实际要求事项编制)。(1)监理技术方案15.4技术文件主要包括下列内容:(2)应提交的其他资料;(1)投标函;
17.4投标文件必须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在注明要签字盖章的位置由规定人员(含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加盖投标人法人公章。投标文件正副本所有需签字盖章的地方应全部签字盖章,从正本复印的签字盖章无效。资格后审文件、商务文件的正副本封面和和技术文件(如有)的正本封面须由投标人加盖投标人公章并由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但技术文件(如有)副本不得签字、盖章或不得有体现投标人名称、具体人名或可以认为是投标人或其人员承担过的工程项目名称、获奖称号或其他不符合常规可以判定投标人的标识或文字;联合体投标的(除特别注明的外),投标人为联合体主办人名称,其投标文件由主办人及其代表按规定签字、盖章;签字或盖章不符合本条款上述要求的投标文件将作无效投标处理。17.3投标文件应胶装书状成册,使用不褪色的蓝、黑墨水笔签字,字迹应清晰易于辨认。投标文件封面的右上角应清楚地注明“正本”或“副本”,字体为黑色字体。投标文件副本内页如从正本复印的,其正副本内页内容应一致。投标文件的资格后审文件、商务文件和技术文件(如有)主要内容不全或关键字迹模糊、无法辨认,应作无效投标处理。17.2投标文件的资格后审文件和商务文件内页统一用白色A4复印纸黑色字体打印(相关证书、证件及证明文件的复印件中的字体不受此限,其中商务文件投标函中的投标报价项手写无效),每册封面均须统一使用A4纸封面;技术文件须编制目录(含章、节的标题及主要编制内容),目录可逐页标注连续页码(以阿拉伯数字“1”开始),也可不标注页码,内页自正文(不含目录)起逐页标注连续页码(以阿拉伯数字“1”开始),内页正文不得少于80页,不得超过250页,不得分册编制,封面均须统一使用白色A4纸封面,内页须统一使用白色A4复印纸黑色字体双面打印。17.1投标人应按照本招标文件第四章“投标文件格式”和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要求的份数编制投标文件。17.投标文件编制16.1投标文件包括本须知第15条中规定的内容,投标人提交的投标文件应当使用招标文件所提供的投标文件全部格式(表格可以按同样格式扩展)。
(1)招标项目名称;17.9技术文件的内层和外层密封上均应注明如下四项内容,多注或少注视为无效投标文件(内层密封注明正副本除外):17.8资格后审文件正本和副本共同密封在一个外层包封中,也可按技术文件方法包封。商务文件的包封同资格后审文件。17.7技术文件正本和副本须分别密封,正本密封在一个内层包封,副本密封在另一个内层包封,两个内层包封(可注明正副本)再合包密封在一个外层包封中。17.6除投标人对错误处须修改外,全套投标文件应无涂改或无行间插字或无增删。如有修改,修改处应由投标人加盖投标人公章或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17.5由委托代理人签字的投标文件须同时提交投标文件签署授权委托书。投标文件签署授权委托书格式、签字、盖章及其内容均应符合要求,否则投标文件签署授权委托书无效。
17.12投标文件未按照上述要求编制、装订、密封、标记和签字、盖章的,其投标文件视为无效投标文件。17.11技术文件的内层和外层密封上不得出现投标人单位名称,密封的封口处可加盖密封章或加贴密封条。资格后审文件和商务文件的密封封口处可加盖密封章或加贴密封条。17.10资格后审文件和商务文件密封上的标注内容均不能少于技术文件密封上应注明的四项内容,其密封上可出现投标人单位名称。(4)投标文件的内容(如技术文件)。(3)招标人名称;(2)招标工程编号;
20.投标保证金19.2在投标有效期结束前出现特殊情况的,招标人可形成延长投标有效期的书面文件报招标管理部门备案后在网上发布告知所有投标人。投标人同意延长的,不得要求或者被允许修改其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但应当相应延长其投标保证金的有效期;投标人拒绝延长的,其投标失效,但投标人有权收回其投标保证金。19.1投标有效期从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之日起算。本招标工程投标有效期见本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期限,在此期间,凡符合本招标文件要求的投标文件均保持有效。19.投标有效期18.1本工程招标人参照国家发展改革委、建设部《关于印发〈建设工程监理与相关服务收费管理规定〉的通知》规定计算监理收费基准价(招标控制价),投标人的投标报价必须按照本招标文件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的要求报价。18.投标报价
(2)招标失败需要重新招标;(1)招标终止;20.4有下列情形之一,招标人应在发生后5个工作日内全额退还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及银行同期存款利息,或退还投标人的投标保函(保单)原件:20.3评标会结束后5个工作日内,招标人应全额退还前三名中标候选人之外的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及银行同期存款利息,或退还投标人的投标保函(保单)原件;承包合同签订后5个工作日内,招标人应全额退还前三名中标候选人的投标保证金及银行同期存款利息,或退还投标人的投标保函(保单)原件。20.2联合体投标的,应当以联合体各方或者联合体中主办人的名义提交投标保证金。以联合体中主办人名义提交的投标保证金,对联合体各成员具有约束力。20.1投标人应按本投标人须知前附表所规定的数额和方式提交投标保证金,并作为其投标文件的一部分;投标保证金有效期应当与投标有效期一致。
(4)法律、法规、规章或招标文件规定可以没收投标保证金的其他情形。(3)由于违法行为被取消投标资格、中标无效的;(2)中标人无正当理由放弃中标或未能在规定期限内提交履约担保或不与招标人签订承包合同或在签订合同时向招标人提出附加条件的;(1)在投标截止时间之后至投标有效期限终止期间撤回投标文件的;20.5有下列情形之一,招标人可以没收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3)投标人拒绝在投标有效期限终止之后延长投标有效期限。
(四)开标规定21.4至投标截止时间止,招标人收到的投标文件少于3家的,本次招标失败,招标人应按规定依法重新组织招标或报原项目审批部门重新核准招标方式,招标人将不负担因此给投标人造成的损失。21.3招标人在本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以后收到的投标文件,将被拒绝并退回给投标人。21.2在投标截止时间之后,投标人不得补充、修改或者撤回其投标文件。21.1投标人应按照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的规定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将投标文件提交到招标文件规定的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地点。21.投标文件提交
(2)主持人公布参加开标会议的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招标管理部门和交易中心等单位代表情况;(1)开标会开始,主持人宣布会议纪律和注意事项;22.3开标由招标人或其委托的招标代理机构主持,其程序如下:22.2参加开标会的投标人代表应持本单位介绍信(或法定代表人证明书或授权委托书)和本人身份证到招标文件规定的开标室递交投标文件。若因投标人未带齐相关证明资料而导致无法办理截标手续的,责任由投标人自负。招标人相关工作人员也应持本单位介绍信(或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或授权委托书)和本人身份证参加开标会。22.1招标人应按本投标人须知前附表所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召开本项目开标会;拟参加该项目投标的所有投标人必须按本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要求派员参加开标会。22.开标
22.4投标人对开标有异议的,应当在开标现场提供,招标人应当场作出答复,并作记录。(7)开标会结束。招标代理机构将有效投标人的资格后审文件(含核验身份资料)送资格审查。(6)招标代理机构对开标过程进行记录,并存档备查;(5)参加开标会议的投标人、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招标管理部门和交易中心等单位代表对人员身份核验、投标文件密封情况、投标保证金缴纳情况、投标报价和有效或无效投标人名单等进行签字确认;(4)按照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系统登记投标人参与项目的先后顺序,招标人代表或其委托的代理机构代表依次对参加投标的投标人代表的身份进行核验,检查其投标文件的密封情况,宣布核验结果,并开启投标文件公布投标人的投标报价;(3)在开标会现场,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交易中心、招标管理部门登录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建设工程交易系统,共同确认按招标文件要求完成参与项目的投标人名单;
23.3评标委员会对报价明显低于其他投标人的,应当要求投标人具体说明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投标人不能合理说明或者不能提供相关证明材料的,由评标委员会认定为以低于成本价竞标,否决其投标。23.2资格后审委员会(评标委员会)应当严格按照招标文件的评标办法规定的评标程序、评标标准和方法进行评标,招标文件没有规定的评标标准和方法不得作为评标的依据。招标人可以派代表参加资格后审委员会(评标委员会),原则上以一人为限,该代表应为招标人的正式员工,且具备国家和省规定的评标专家条件和要求,但不得担任资格后审委员会(评标委员会)负责人,不得接受评标报酬,不得以任何方式影响其他评标专家独立评审。23.1资格后审委员会(评标委员会)由招标人依法组建,其组成人员数见本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委员会成员按有关规定从广东省综合评标评审专家库中随机抽取,并从中推选出资格后审委员会(评标委员会)主任,由主任主持资格后审(评标)工作。23.资格后审委员会和评标委员会(六)评标定标
(2)项目主管部门或者行政监督部门的人员;(1)投标人或者投标人主要负责人的近亲属;24.1资格后审委员会(评标委员会)专家参加评标活动时实行主动回避制度。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主动提出回避,不得担任该招标项目的资格后审委员会(评标委员会)成员。24.评标过程的回避23.5资格后审委员会(评标委员会)成员应当独立、客观、公正地对投标文件提出评审意见,对评审结果签字确认,并对所提出的评审意见承担个人责任。禁止资格后审委员会(评标委员会)成员将个人意见强加给他人,影响正常评审秩序和妨碍评审结论的公正性。对评审结果有不同意见的资格后审委员会(评标委员会)成员应当以书面形式说明其不同意见和理由,资格后审报告(评标报告)应当注明该不同意见。资格后审委员会(评标委员会)成员拒绝在资格后审报告(评标报告)上签字又不书面说明其不同意见和理由的,视为同意评审结果。23.4资格后审委员会(评标委员会)应切实履行评标职责,对同一个问题不一致的,按程序要求记录。资格后审委员会(评标委员会)实行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以记名投票方式表决,评审结果经资格后审委员会(评标委员会)全体成员过半数通过有效。
(2)由于原评标专家的违规行为,评标无效,评标活动需重新组织;(3)已抽取的评标专家未能参加评标活动或未能按时完成评标任务。(1)已抽取的评标专家与评标的项目有利害关系,可能会妨碍公正评审;24.3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经招标人与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审核确认后,资格后审委员会(评标委员会)专家应按规定重新抽取。24.2资格后审委员会(评标委员会)专家不主动提出回避的,一经发现,应立即终止其评标活动,已完成评标活动的,其评标结果无效。(4)曾因在招标、评标以及其他与招标投标有关活动中从事违法行为而受过行政处罚或刑事处罚的。(3)与投标人有其他社会关系或者经济利益关系,可能影响对投标公正评审的;
26.1资格后审工作在开标后评标前按程序进行。资格后审委员会对各有效投标人的资格审查,将依据投标人提交的资格后审文件,以及本工程投标人须知附件1中约定的资格后审必要合格条件标准。凡全部满足资格后审必要合格条件标准的投标人即确定为资格审查合格的投标人。26.资格后审25.3中标人确定后,招标人不对未中标人就评标过程以及未能中标原因作出任何解释。未中标人不得向评标委员会组成人员或其他有关人员索问评标过程的情况和材料。25.2在投标文件的评审和比较、中标候选人推荐以及授予合同的过程中,投标人向招标人和评标委员会施加影响的任何行为,都将会导致其投标被拒绝。25.1开标后,直至授予中标人合同为止,凡属于对投标人文件的审查、澄清、评价和比较有关的资料及与中标候选人的推荐情况,与评标有关的其他任何情况均应严格保密。25.评标过程的保密
28.评标定标程序本工程评标办法由招标人按本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的规定确定。27.评标办法(评标办法见本招标文件第三章)26.4资格审查工作结束后,资格后审委员会应向招标人提交资格后审结果的书面报告。当资格后审合格的投标人少于3家时,不再进行后续招标投标程序,招标人应依法重新招标或报原项目审批部门重新核准招标方式。26.3资格后审委员会应切实履行审查职责,对同一个问题不一致的,按程序要求记录。资格后审委员会实行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以记名投票方式表决,审查结果经资格后审委员会全体成员过半数通过有效。资格后审委员会审查过程中如出现疑问,可要求投标人进行澄清说明。26.2对于各有效投标人未能按投标人须知附件1资格后审必要合格条件标准及招标文件要求编制资格后审文件或不能提交相关资料接受审查验证的或提交的资料与招标文件要求不符的,其资格后审文件资料中相对应的内容不予确认,应视为无效投标文件处理。
(5)评委逐一对技术文件合格的投标人的商务文件进行符合性审查,并对合格商务文件的投标人的业绩、奖项、项目成员职称等进行评审打分,填写《评分表》并签名。(4)招标代理机构在评委及交易中心工作人员见证下对已匿名编号的技术文件进行还原,将对应的投标人全称在还原表上列出,评标委员会成员和有关人员签名确认。(3)评委对各投标人的技术文件进行符合性审查和评审打分,填写《评分表》并签名。(2)招标代理机构在交易中心工作人员见证下对各投标人的技术文件进行匿名编号。(1)资格审查结束后,资格后审不合格的投标人不能进入下一步评标程序。28.1综合评估法程序:
(11)评标、定标会议结束。(10)招标代理机构将记录的评标、定标有关内容写出书面评标报告,评标委员会成员和有关人员签字确认存档备案。(9)评标委员会按照评审综合总得分从高至低的顺序进行排序,并向招标人推荐三个综合总得分最高的投标人为中标候选人。当投标人综合总得分相同时,以报价低的排序为前;当投标人综合总得分相同且报价相同时,通过现场抽签方式确定排序。(8)评委按招标文件规定的评分细则逐一计算各投标人技术文件得分、商务文件得分和信用评价得分的综合总得分,全体评委在《综合计分汇总表》上签名。(7)评委取投标人有效报价算术平均值与随机摇珠选定单个投标报价的平均值作为本项目的评标基准价,分别计算有效投标人商务文件的投标报价得分。(6)评委按招标文件规定计算所有商务文件合格投标人的有效报价算术平均值,并从所有有效报价中随机摇珠选定一个投标报价。
29.3投标人或其他利害关系人认为招标投标活动不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可以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之日起10日内向有关行政监督部门投诉。投诉应当有明确的请求和必要的证明材料。行政监督部门应当自收到投诉之日起3个工作之日内决定是否受理投诉,并自受理投诉之日起30个工作日内作出书面处理决定。(异议和投诉规定详见投标人须知附件2)29.2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招标项目的中标结果有异议的,应当在中标结果公示期结束前向招标人书面提出,逾期提出的不予受理。招标人自收到异议之日起3日内作出答复;作出答复前,应当暂停招标投标活动。29.1评标委员会成员推荐中标候选人后,招标人应当于评标会议结束后3日内将评标结果(包含中标候选人名称、投标报价、业绩奖项、质量、工期、拟派驻招标项目管理机构人员信息等)、评标专家代码(评标专家姓名可用代码进行标示,如专家一、专家二等)及其对应的具体评标意见(含对否决投标人相关意见等)以及评标报告在广东省招标投标监管网和广州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上公示,公示期不得少于3个工作日。29.中标公示(七)中标确认28.2评标过程中,经评标委员会评审有效的投标人不足3家的,该项目招标失败,招标人应重新招标或报原项目审批部门重新核准招标方式。
31.1评标完成后,中标人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招标人应按规定取消中标候选人资格或废除授标:31.废除授标及授标30.3招标人应当自确定中标人之日起15日内,向有关行政监督部门提交招标投标情况的书面报告。30.2中标人确定后,招标人应当在7日内将加盖招标人单位公章并经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见证的中标通知书发放到中标人及各相关单位。招标人最迟应当在投标有效期届满30日前发出中标通知书,否则,应当按照本投标人须知19.2款的规定延长投标有效期。30.1中标人确定。中标结果公示期满无异议的,招标人确认排名第一的中标候选人为中标人,中标人的投标报价即为中标价。30.中标人确定
(6)因中标人过错而未能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向招标人提交履约担保的;(5)因中标人过错而未能按照规定与招标人签订监理合同或中标人因不可抗力提出不能履行合同的;(4)于投标有效期终止之前撤回投标文件,或者排名第一的中标候选人放弃中标资格的;(3)不是从本投标企业基本账户提交投标担保或以虚假方式提交投标保证金保函(保单)的;(2)与其他投标人串通投标或以行贿的手段谋取中标的;(1)以他人名义投标或者以其他方式弄虚作假骗取中标的;
(12)本招标文件明确规定可以废除授标的其他情形。(11)法律法规规定的其它明显损害招标人利益和公共利益的情形;(10)投标人在参加本项目投标时有本企业投标承诺书所列的违法违规行为及事实的;(9)中标人被有关部门查实存在影响中标结果的违法行为、不具备中标资格的;(8)中标单位的项目负责人(项目总监)同时在两个或两个以上监理单位任职,或中标单位的项目负责人(项目总监)在投标时违背本投标人须知前附表有关任职要求的;(7)资格后审文件、商务文件中的拟派驻项目机构人员资料信息、业绩奖项资料信息与阳江市建筑业企业信用管理信息平台登记的人员、业绩奖项资料信息不一致的;
(4)无正当理由不与中标人签订监理合同的;(3)中标通知书发出后无正当理由改变中标结果的;(2)招标人不按照规定确定中标人的;(1)无正当理由不发出中标通知书的;31.3招标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依法承担相应的责任:31.2中标人被废除授标,招标人可以确定排名第二的中标候选人为中标人,也可以重新招标。以此类推,招标人可以确认排名第三的中标候选人为中标人或者重新招标。在确定排名第二或第三的中标候选人为中标人前,也要按规定实行中标结果公示。三名中标候选人均放弃中标或确定为中标无效的,应当依法重新组织招标或报原项目审批部门重新核准招标方式。
32.3招标人如不按本投标人须知第32.2款的规定与中标人签定监理合同,或者招标人、中标人订立背离合同实质性内容的其他协议,应改正并处以投标保证金额罚款。32.2招标人和中标人应当在投标有效期内并自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30日内,根据招标文件和中标人的投标文件与中标人签定监理合同。招标人和中标人不得另行订立背离招标文件、投标文件实质性内容的其他协议。32.1本招标项目的监理合同将授予按本投标人须知第30条或第31条所确定的中标人。32.合同授予(八)合同授予(5)在签订监理合同时向中标人提出附加条件或者更改合同实质性内容的。
33.3招标人要求中标人提供履约担保的,应当同时向中标人提供与履约担保数额相等的工程款支付担保。政府投资建设项目招标人按规定不能出具工程款支付担保函或者财政部门不能出具工程款支付担保证明书的,招标人应与中标人签订支付工程款的承诺协议,作为支付担保的依据。33.2若中标人不能按本投标人须知第33.1款的规定金额向招标人提交履约担保的,招标人将有充分的理由解除承包合同,并没收其投标保证金,给招标人造成的损失超过投标保证金数额的,还应当对超过部分予以赔偿。33.1中标人应当在签定工程监理合同后15个工作日内向招标人提交履约担保,履约担保金额为工程监理合同价的10%。具体要求以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要求为准。33.履约担保和支付担保32.5中标人应当按照监理合同约定履行义务,完成中标项目监理任务,不得将中标项目监理任务转让(转包)或者违法分包给他人。32.4中标人如不按本投标人须知第32.2款的规定与招标人订立监理合同,则招标人将废除授标,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给招标人造成的损失超过投标保证金数额的,还应当对超过部分予以赔偿,同时依法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附件2:招标投标分段限时异议和投诉的规定附件1:资格后审必要合格条件标准(九)附件34.1监理合同签署后5个工作日内,招标人或中标人应送一份监理合同到招标管理部门存档。34.合同存档33.4中标人履约担保和招标人支付担保可使用本招标文件提供的格式(参考格式详见合同版本格式1或格式2),双方担保手续作为工程承包合同的附件;如不使用本招标文件提供的格式,应经招标人同意。中标人履约担保与招标人支付担保不得对抵,不得随意撤保。履约担保和工程款支付担保原件分别由招标人和中标人保管。
2.投标人须提供阳江市建筑业企业信用管理信息平台的本企业信息表打印件(或扫描件)作为进阳江诚信登记手续,省外企业还须提供广东建设信息网中“进粤企业和人员诚信信息登记平台”的本企业进粤诚信信息登记网页的打印件作为进粤诚信登记手续;其他代替本项诚信登记资料的不予确认。注:1.投标人应按上表资格后审合格条件要求提供相关有效的证书、证照及资料,如有关证书、证照已推行或实施电子证书、证照的,应按规定提供其有效的电子证书、证照或其原件扫描件。资格后审必要合格条件标准附件1
序号 | 项 目 内 容 | 合 格 条 件 |
1 | 市场准入资格 | 1、具备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2、具备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核发的工程监理综合资质或市政公用工程专业甲级监理资质的法人;3、投标企业须提交阳江市诚信登记手续(省外企业须同时提交进粤登记手续)。 |
2 | 联合体投标 |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
3 | 投标承诺书 | 按本项目招标文件中的投标承诺书格式提供 |
4 | 项目负责人资格要求 | 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专业注册监理工程师资格。 |
5 | 拟派驻招标项目管理机构人员 | 应按照本项目招标文件中拟派驻招标项目管理机构组成人员表的要求提供。 |
6 | 资格后审文件份数和要求 | 资格后审文件应按本项目招标文件投标人须知第17条规定签字、盖章和有关要求及份数提供。 |
7 | 委托代理人要求 | 提供与本投标单位签订的有效劳动合同及经社保管理机构确认本项目开标日前半年内至少任意三个月与本投标单位的社保关系证明。 |
招标投标分段限时异议和投诉的规定附件25.未按要求提供上述资格后审资料和资格后审文件主要内容不全或关键字迹模糊、无法辨认,应作无效投标处理。同时,投标人应确保上述要求的资格后审资料的真实性、有效性,否则,按投标承诺书的要求处理。与分公司签订的劳动合同无效;委托代理人的社保关系证明应提供其在总公司或在本市范围内分公司办理的社保关系手续,市外其他分公司办理的社保关系手续无效。违反上述要求的,按无效投标处理。法定代表人参加开标会和签署投标文件的可不执行第7项要求。4.第7项中的委托代理人参加开标会或签署投标文件的必须提供其与法人总公司签订的劳动合同,其3.投标人拟派驻招标项目管理机构人员须为阳江市建筑业企业信用管理信息平台登记通过人员,并须确保该些人员证书等信息资料始终保持有效,投标人应登录该平台打印显示拟派人员的名单及其拟派相应岗位的信息资料(须显示来自阳江市建筑业企业信用管理信息平台)。
对招标文件、评标结果的异议,招标人应当自收到异议之日起3日内作出答复;对开标结果的异议,招标人应当当场在开标现场答复并制作书面记录。招标人处理异议需要进行检验、检测、鉴定、组织专家评审的,所需时间不计入前款规定时限,但招标人应当在前款规定时限内明确告知异议提起人最终答复期限。(三)对评标结果的异议,应在中标结果公示期间以书面方式提出。(二)对开标结果的异议,应在开标结束后资格后审前现场向招标人提出,可以当场以口头或书面方式提出。(一)对招标文件内容(含招标控制价及图纸、清单等)异议,应在截标时间10日前以网上质疑方式提出。一、异议时效为提高招标投标活动效率,根据《阳江市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活动异议和投诉处理实施办法》规定,本工程招标投标各阶段的异议和投诉处理按“分段限时”原则进行。投诉人超过本规定要求异议和投诉时效的,招标人或相关行政主管部门可以不予受理有关异议或投诉。
一、评标基本原则第三章评标办法除开标现场外,异议或投诉必须以书面方式提出,内容要真实有效,应当有明确的请求和必要的证明材料。异议人或投诉人为法人的,书面材料必须由其法定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公章,并提供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委托代理人授权委托书和身份证复印件(原件核对)。以自然人名义异议(投诉)的,该自然人必须为所异议(投诉)项目招投标活动中有记录的参与者(如投标员、拟派的项目经理、招标人代表等),并能如实提供其在所异议(投诉)项目招投标活动直接参与单位工作的社保证明等文件,否则,受理单位可不予受理。行政监督部门一般应当自受理投诉之日起三十个工作日内对投诉事项做出处理决定,并以书面形式送达投诉人、被投诉人和其他与投诉处理结果有关的当事人。其中需要检验、检测、鉴定、专家评审的,所需时间不计算在内。投诉人对招标人的异议答复不服,或认为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活动不符合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的,可在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之日起10日内向相关行政监督部门提出投诉。二、投诉时效
四、评标定标办法资格审查结束后,资格后审不合格的投标人不能进入本综合评估法评标程序。评标工作应按照评标的准备、初步评审、详细评审、推荐中标候选人和提交评标报告等主要程序进行。三、评标程序和内容评标工作由招标人依法组建的评标委员会负责,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确定的专家评委从广东省综合评标评审专家库中随机抽取,招标人派代表参加评标委员会应符合相关规定。评标委员会的决定,应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并按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产生。二、评标组织评标工作应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及广东省、阳江市有关招标投标法规和规定,遵循“公开、公平、公正、择优、信用”的原则进行。评标委员会将按照规定只对通过符合性审查的有效投标文件进行评价和比较。
六、评分细则(三)评标委员会应依照评标办法规定的工作方法和标准对各评标委员会成员的评标结果进行汇总。(二)评标委员会成员为5人的,每个投标人的技术标评分得分结果计算为全部成员的算术平均值;评标委员会成员超过5人的,每个投标人的技术标评分得分结果计算为成员中的分数去掉一个最高分和最低分的算术平均值。(一)评标委员会成员应依照评标办法独立完成对投标文件的评审,并对评标结果签字确认,采用集体打分的无效。五、评标规则采用综合评估法评标,先对资格后审合格的投标人进行技术文件符合性审查和评审,再进行商务文件符合性审查和评审,后对投标人的信用评价评分,取综合总得分最高的投标人为第一中标候选人。
3.技术文件评审得分=技术文件得分×80%2.技术文件采用暗标评审,评标委员会应根据招标人设置的技术文件评审标准进行量化打分。技术文件中应当具有的评审项目缺项时,得0分。技术文件评审得分最低分为0分,取值按照四舍五入的方式保留到小数点后两位。1.技术文件评审标准:技术文件评审内容主要包括监理大纲内容;监理人员配置;质量安全控制;关键部位的监控;监理器具配备;进度控制手段;投资控制措施;合理化建议等部分。(详见附表1)。(一)技术文件评审细则(100分)采用综合评估法评标的监理服务类招标项目的商务文件得分权重为10%,技术文件得分权重为80%,信用评价得分权重10%,满分为100分。评标委员会按照评审综合总得分从高至低的顺序依次确定前3名中标候选人,综合总得分最高的中标候选人为第一中标候选人。当投标人综合总得分相同时,以报价低的排序为前;当投标人综合总得分相同且报价相同时,通过现场抽签方式确定排序。综合评估法
(2)当有效投标报价为6个以上(含本数)10个以下(不含本数)时,去掉两个最高报价和一个最低报价后计算余下报价的算术平均值。(1)当有效投标报价为3个以上(含本数)6个以下(不含本数)时,计算所有有效报价的算术平均值。第一步,按下列情形取投标人有效报价算术平均值:2.在资格审查、技术文件和商务文件评审合格后,按如下步骤计算各有效投标人的商务文件投标报价得分:1.商务文件评审标准:商务文件评审主要包括投标人的投标报价、业绩奖项、项目成员职称等内容。商务文件评审得分由业绩得分、奖项得分、项目成员职称和投标报价得分组成(详见附表2)。(二)商务文件评分细则(100分)
投标报价得分=100分×[1-(||×n)]。第四步,按下列公式计算各有效投标人的商务文件投标报价得分。第三步,取投标人有效报价算术平均值与随机摇珠选定单个投标报价的平均值作为本项目的评标基准价。第二步,在所有有效投标报价中随机摇珠选定单个投标报价。(4)当有效投标报价为20个以上(含本数)时,去掉三个最高报价和三个最低报价后计算余下报价的算术平均值。(3)当有效投标报价为10个以上(含本数)20个以下(不含本数)时,去掉两个最高报价和两个最低报价后计算余下报价的算术平均值。
(4)投标人投标报价和商务文件得分取值保留到小数点后两位(按4舍5入进位);最低得分为0分(如商务文件得分为负值时作0分处理)。(3)工程监理招标的投标报价得分以监理投标报价计算,以元为计算单位。(2)本招标项目的投标人参与评审的工程监理业绩、奖项和成员职称必须为阳江市建筑业企业信用管理信息平台中登记的业绩、奖项和成员职称,否则不予计分。上述相关的评审资料可由独立投标人或联合体主办人及成员任一方提供。注:(1)商务文件和技术文件的得分权重由招标人根据项目实际在规定的得分权重范围内选定,招标人原则上不得超过得分权重范围选取。3.商务文件评审得分=商务文件得分×10%其中,“K”代表评标基准价;“100”代表有效投标报价等于评标基准价的投标人得分。当投标报价高于K值时n为1,当投标报价低于K值时n为0.5。
(2)信用等级B级投标人的信用评价得分最高为80分,信用等级C级投标人的信用评价得分最高为60分。注:(1)诚信分数相同投标人的排名相同,后一名投标人的排名为前一名排名加上诚信分数相同投标人数量。3.进入资格后审的投标人少于30家时,按如下方式记取投标人的信用评价得分:排名前30%(含30%)的投标人的信用评价得分为100分,排名前30%(不含30%)至60%(含60%)的投标人的信用评价得分为80分,其余投标人的信用评价得分为60分。按百分比记取投标人家数时四舍五入取整。2.进入资格后审的投标人为大于30家(含30家)时,按如下方式记取投标人的信用评价得分:1-10名的投标人的信用评价得分为100分,11-20名的投标人的信用评价得分为80分,21后的投标人的信用评价得分为60分。1.信用评价得分由进入资格后审的投标人以开标当天各投标企业在阳江市建筑业企业信用管理信息平台公告的诚信分数为依据由高到低进行排名,其中:独立投标人或联合体主办人按主办人资质类别计算诚信分数,联合体成员按非主办人资质类别计算诚信分数。(三)信用评价评分细则
注:1.技术文件采用暗标评审,技术文件中应当具有的评审项目缺项时,得0分,评标委员会成员应对缺项评审项作出书面说明。技术文件评审标准附表14.信用评价评审得分=信用评价评价得分×10%(3)投标企业如为联合体,联合体主办人的信用评价得分占比80%,联合体成员单位的的信用评价得分占比20%。如联合体有多个成员单位,则每个成员单位的信用评价得分占比(20/联合体成员个数)%。
评分项内容 | 分值范围(100分) | 评审标准 | 评分标准 | 评审结果 |
监理大纲内容(10分) | 6分 | 监理大纲的内容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内容全面进行了阐述,对本工程的各分项工程,从准备、实施、竣工到保修的每一道工序都能较详尽地阐述监理工作计划采取的手段、方法、措施和作用。 | 好6分,中5分,差4分 | |
监理大纲内容(10分) | 4分 | 监理大纲中对相关协调管理职能是否明确 | 好4分,中3分,差2分 | |
监理人员配置(15分) | 5分 | 项目总监、总监代表、监理工程师、监理员的权利和责任是否明确 | 好5分,中4分,差3分 | |
监理人员配置(15分) | 5分 | 监理力量的投入是否满足工程的需要 | 好5分,中4分,差3分 | |
监理人员配置(15分) | 5分 | 监理人员的专业配置是否符合工程需要 | 好5分,中4分,差3分 | |
质量安全控制(25分) | 13分 | 质量控制的保证措施手段是否科学、可靠。对各分项工程,从准备、实施、竣工到项目的保修阶段的每一道工序,监理所采取的质量控制措施、方法。质量控制计划与实际质量产生较大差距时,从措施的可行和效果上进行分析。 | 好13分,中10分,差8分 | |
质量安全控制(25分) | 12分 | 现场安全、文明施工的管理措施是否全面 | 好12分,中9分,差7分 | |
关键部位的监控 | 15分 | 对工程施工的难点、要点、关键部分是否阐明及监理实施意见的可行性、内容全面性。 | 好15分,中12分,差9分 | |
监理器具配备 | 10分 | 根据所提供的工程检测仪器和工具的完整性,是否能满足工程要求 | 好10分,中8分,差6分 | |
进度控制手段 | 10分 | 对各分项工程,从准备、施工、竣工到项目的保修阶段的每一道工序,监理所采取的进度控制措施、方法、进度控制计划与实际进度产生较大差距时,从措施的可行和效果上是否满足要求。 | 好10分,中8分,差6分 | |
投资控制措施 | 10分 | 监理所采取的投资控制措施、方法的合理性、可行性。 | 好10分,中8分,差6分 | |
合理化建议 | 5分 | 对设计、施工、监理的建议是否合理。 | 好5分,中4分,差3分 |
2.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企业工程获奖是指各级政府部门或住建部门或行业协会或行业学会(建筑业协会、勘察设计协会、土木工程学会等)颁发监理企业的工程奖项和监理项目奖项。投标人同一工程有多个获奖的,按最高奖项计分。企业工程获奖项累计最多得20分。说明:1.工程监理企业业绩有效期从取得工程竣工验收的时间起至本招标项目截标时间止计算期为5年内,以监理承包合同和工程竣工验收报告为计分凭证。工程监理奖项有效期从取得国家、省、市县人民政府或行业主管部门或行业协会(学会)颁发的时间起至本招标项目截标时间止计算期为5年内。商务文件评审标准附表22.技术文件副本不得有签名、盖章或不得有体现投标人名称、具体人名或可以认为是投标人或其人员承担过的工程项目名称、获奖称号或其他不符合常规可以判定投标人的标识或文字。否则,作无效投标处理。
序号 | 评审项目 | 分值(100分) | 评审标准 | 评分标准 | 评审结果 |
1 | 企业工程业绩 | 20分 | 承担过12734.11万元以上的市政基础设施工程监理任务 | 有一项10分,每增加一项10分,最高得20分 | |
2 | 企业工程获奖 | 20分 | 获得国务院或国家级行业主管部门或行业协会或行业学会颁发的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奖项 | 有一项20分,最高得20分 | |
2 | 企业工程获奖 | 20分 | 获得省级人民政府或省级行业主管部门或行业协会或行业学会颁发的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奖项 | 有一项10分,每增加一项10分,最高得20分 | |
2 | 企业工程获奖 | 20分 | 获得市级人民政府或市级行业主管部门或行业协会或行业学会颁发的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奖项 | 有一项5分,每增加一项5分,最高得20分 | |
3 | 项目成员职称 | 20分 | 拟派驻招标项目管理机构组成人员高级职称人员占50%以上或中级及以上职称人员占90%以上 | 有一项10分,每增加一项10分,最高得20分 | |
4 | 投标报价评审得分 | 40分 | 投标报价得分按照本项目招标文件的商务文件评分细则计算 | 投标报价得分×40%(取值保留到小数点后两位) |
投标文件(招标项目名称)招标一、资格后审文件格式第四章投标文件格式4.评标委员会成员对某个评审项目出现意见不一致时,实行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以记名投票方式表决(工程奖项以每单个奖项进行表决),评审项目经评标委员会全体成员过半数通过有效,则该项得分。3.本招标项目的工程业绩、奖项和成员职称必须为阳江市建筑业企业信用管理信息系统中登记的业绩、奖项和成员职称,并提供系统网页打印件。不按要求提供的不得分。
日期年月日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投标人:(盖章)投标文件内容:资格后审文件招标项目名称:招标工程编号:××()第号
(五)联合体投标情况表(如有)(四)投标人一般情况表(三)授权委托书(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一)投标承诺书资格后审文件目录
本人(法定姓名)(身份证号码)是(企业全称)的法定代表人,本企业此次参加(招标项目名称)的投标,认真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及其有关招标投标的法律法规规章规定,并就此郑重承诺如下:投标承诺书(一)投标承诺书注:目录内容由投标申请人根据资格后审实际内容要求自行增减。(七)其它资料(六)拟派驻招标项目管理机构
如有上述违法违规行为及事实(一般以行政主管部门认定或处罚的书面文件为准;但被列为联合惩戒的企业,以全国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信用中国”网站、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网站等发布的信息为准),愿意按规定接受取消投标资格、记入信用档案、没收投标保证金等有关处理;愿意承担法律责任。如已中标的,自动放弃中标资格;给招标人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信用原则被相关主管部门或单位正在列为联合惩戒的对象,作为失信企业被依法限制参与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活动;或正在受到相关行政主管部门或单位停业或暂停承揽业务的处罚(含限制参与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活动通报行为)。4、本企业参加此次投标时没有因违反公共资源交易相关法律、法规规定以及违背诚实3、本企业拟派的项目负责人(项目总监)从投标截止时间起符合本项目招标文件投标人须知第5.3款项目负责人(项目总监)有关任职要求。2、本企业此次投标所提交的所有投标资料及其证书、证照、证明资料文件的原件或复印件的全部数据、内容是真实有效的,不存在有弄虚作假的违法行为(含本招标文件投标人须知第8.7款所列的情形)。1、在参加本次投标过程中,如遇与本企业存在控股或管理关系的投标人同时参加本投标项目的,愿自愿放弃本次投标资格,以不影响招标项目的公正性。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年月日投标人:(盖章)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
姓名:性别:年龄:职务:经营期限:成立时间:年月日地址:单位性质:投标人名称:
投标人:(盖章)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特此证明。系(投标人单位名称)的法定代表人。
代理人无转委托权。本人(姓名)系(投标人名称)的法定代表人,现委托(姓名)为我方代理人。代理人根据授权,以我方名义签署、澄清、说明、补正、递交、撤回、修改(招标项目名称)投标文件(资格后审文件、商务文件、技术文件)、签订合同和处理有关事宜,其法律后果由我方承担。授权委托书(三)授权委托书注:投标文件由独立投标人或联合体主办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亲自签署或亲自参加开标会的,须提交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日期:年月日
授权委托日期:年月日身份证号码: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投标人:(盖章)附: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
投标人一般情况表(四)投标人一般情况表注:投标文件由独立投标人或联合体主办投标人的委托代理人亲自签署或亲自参加开标会的,须提交本授权委托书。
1 | 企业名称 | |
2 | 总部地址 | |
3 | 当地代表处地址 | |
4 | 电话 | 联系人 |
5 | 传真 | 电子邮箱 |
6 | 注册地 | 注册年份 |
7 | 公司监理资质等级证书号 | |
8 | 主营范围1. 2. 3. 4. …… | |
9 | 其他需说明的情况 |
联合体投标情况表(五)联合体投标情况表3、当上表所填内容与所附证书复印件内容不一致时,以证书复印件内容为准,如复印件主要内容不全或关键字迹模糊、无法辨认的,按无效投标文件处理。2、所有独立投标人或者联合体全体成员均须在本表后附有效的法人营业执照、企业资质等级证书原件的复印件。如有关证书、证照已推行或实施电子证书、证照的,应按规定提供其有效的电子证书、证照或其原件扫描件。注:1、所有独立投标人或者联合体成员都须填写此表,投标人应按表格要求如实填报。
成员身份 | 各 方 名 称 |
1、主办人 | |
2、成员 | |
3、成员 | |
4、成员 | |
5、成员 | |
6、成员 | |
…… | |
1、(某成员单位名称)为(联合体名称)主办人。(所有成员单位名称)自愿组成(联合体名称)联合体,共同参加(招标项目名称)的投标。现就联合体投标事宜订立如下协议。联合体共同投标协议书(如需)附:2、独立投标人不须提交此表。注:1、本表后须附联合体共同投标协议书。
注:本协议书应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6、本协议书一式份,联合体成员和招标人各执一份。5、本协议书自签署之日起生效,合同履行完毕后自动失效。4、联合体各成员单位内部的职责分工如下:。3、联合体将严格按照招标文件的各项要求,递交投标文件,履行合同,并对外承担连带责任。2、联合体主办人合法代表联合体各成员负责本招标项目投标文件编制和合同谈判活动,并代表联合体提交和接收相关的资料、信息及指示,并处理与之有关的一切事务,负责合同实施阶段的主办、组织和协调工作。
成员一名称:(盖章)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主办人名称:(盖章)
年月日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成员二名称:(盖章)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
2.上述拟派人员须为阳江市建筑业企业信用管理信息平台登记通过人员,投标人应登录该平台打印显示拟派人员的名单及其拟派相应岗位的信息资料(须显示来自阳江市建筑业企业信用管理信息平台),并附上拟派人员在本招标项目担任岗位职务所对应的注册证书或上岗资格证书或技术职称证书等资料,其中,拟派项目负责人(总监理工程师)应附其身份证、注册证书等资料复印件。如有关证书已推行或实施电子证书的,应按规定提供其有效的电子证书或其原件扫描件。注:1.监理项目拟派驻项目监理机构一般应主要包括如下人员:项目负责人(总监理工程师)、专业监理工程师、其他监理人员及其他相关管理人员等。投标人名称:拟派驻招标项目监理机构组成人员表(六)拟派驻招标项目监理机构
姓 名 | 拟派驻人员证书 | 在本监理项目中拟任职务 | ||
姓 名 | 证书名称 | 证 号 | 专 业 | 在本监理项目中拟任职务 |
项目负责人(总监理工程师)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投标人可附与资格后审有关的其它补充资料,但不应在其资格后审文件中附有宣传性材料,这些材料在资格评审时将不予考虑。)其它应附资料(七)其它资料5.中标人确定后,如发现中标人拟派驻本项目监理管理机构组成人员达不到相关规定、规范要求的,招标人有权要求中标人按相关规定、规范的要求调整项目管理机构人员,直至达到相关规定、规范的要求,否则,招标人有权废除中标人的中标资格。4.不符合上述1~3项要求的,资格后审应不予通过。3.填报上表时,投标人可根据工程项目实际要求进行适当调整并在本表列出,填报人员的信息应与其所附资料信息一致。其中,项目负责人(总监理工程师)的证书名称、证号、专业栏必须按规定填报。
。4、未提交上述各项资料的,评审时有关内容不予确认。3、资格后审文件中有要求提供附件的,应附在该项文件的后面。2、使用不褪色的蓝、黑墨水笔签字,字迹应清晰易于辨认。注:1、所有投标人应按资格后审文件各项要求打印表格,并按表格要求内容提供资料。
投标文件内容:商务文件招标项目名称:招标工程编号:××()第号投标文件(招标项目名称)招标二、商务文件格式
(二)应提交的其他资料……………………………………………(一)投标函…………………………………………………………目录日期年月日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投标人:(盖章)
2、如果我方中标,保证按照监理合同规定的期限,按照合同条件、设计规范、勘察规范、监理规范、施工技术规范和设计、勘察合同、施工承包合同条件及国家、地方有关规定的要求,承担完成上述工程施工准备、施工、保修阶段全部内容建设工程监理服务。1、我方愿以(大写)(¥元)的监理服务报价作为本项目监理服务的总费用,该报价是我们按照招标文件的要求完成监理招标文件及监理合同规定的全部工作内容所需的全部费用(包括合理成本、税金及利润等一切费用),中标价为合同价。结算时以财政部门或相关单位审定的建安工程结算造价(未下浮前)作为计费基数,并按照监理中标下浮后的百分比值进行结算。我公司理解,招标人不保证最低投标报价者中标的理由,但我们同意在规定的投标有效期期满之前,本监理报价对我们始终有约束力,并可随时被予接受。经认真分析研究招标人提供的(招标项目名称)招标文件并经考察工程项目现场,我方将决定参加本监理招标项目的投标,郑重承诺如下:致(招标人):投标函(一)投标函
8、我方投标文件中所描述的企业和监理人员情况以及所提供的证明材料是真实、准确的。如有虚假,无论任何时候,招标人均可无条件取消我公司的投标资格或中标资格,已签订合同的可随时终止合同而不需要给予我方任何补偿,并愿接受行政主管部门给予的任何处罚。7、我方派出的项目监理机构人员廉洁自律,不索取、收受委托合同约定以外的礼金和其他财物;无论公司领导或监理机构组成人员,保证不与承包人等有利益关系的单位或个人进行任何不正当的接触,不利用职务之便谋取其他不正当的利益。6、如我方中标,保证按规定的时间与招标人签订监理服务合同,承诺不再行订立背离该合同实质性内容的其他协议;5、我方如未能组织投标文件所承诺的监理仪器、设备进场,我们愿意按所缺的监理仪器、设备的价值2倍支付违约金。4、我方在资格后审文件承诺派出的项目负责人(项目总监)未经招标人同意不得随意更换;确需变更的,必须经招标人同意并保证变更后的监理人员能够更好地完成本工程的监理工作内容。如该拟派的项目负责人(项目总监)有违背本招标文件投标人须知第5.3款项目负责人(项目总监)有关任职要求的,招标人可以废除我方的中标资格,并承担相应责任。3、我方保证投标文件中拟派出的监理机构人员在中标后组成本工程项目监理部,保证全部人员根据本工程监理工作的实际需要投入到监理服务的全过程中。保证在施工阶段总监理工程师每周现场办公时间不少于5天;在节假日期间安排监理机构人员休息,提前三天通知招标人,并保证节假日施工期间的现场专业监理值班人员满足监理工作需要。
注:本投标函中的投标报价项不得手写,否则作废标处理;投标报价可以万元报价,计算商务文件得分时以元为单位。日期:年月日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投标人:(盖章)9、在正式合同协议制定和签署之前,本投标函连同中标通知书应成为约束双方的合同文件。
三、技术文件格式2、应提交的其他投标资料。1、商务文件评审如有业绩、奖项、项目成员职称要求的,本招标项目要求的工程监理业绩、奖项、拟派项目人员职称必须为阳江市建筑业企业信用管理信息平台登记通过的业绩、奖项、职称,并从该平台中提供有效的网页打印件(须显示来自阳江市建筑业企业信用管理信息平台)。上述相关的评审资料可由独立投标人或联合体主办人及成员任一方提供。(本项无格式)应提交的其他资料(二)应提交的其他资料
投标文件内容:技术文件招标项目名称:招标工程编号:××()第号投标文件(招标项目名称)招标正本
投标文件(招标项目名称)招标副本日期年月日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投标人:(盖章)
编写目录及要求技术文件(监理技术方案)日期年月日投标文件内容:技术文件招标工程编号:××()第号
第五章(略)3.投标人编制技术文件时,技术文件须编制目录,目录可逐页标注连续页码(以阿拉伯数字“1”开始),也可不标注页码,内页自正文(不含目录)起逐页标注连续页码(以阿拉伯数字“1”开始),内页正文不得少于80页,不得超过250页,不得分册编制,封面均须统一使用白色A4纸封面,内页须统一使用白色A4复印纸黑色字体双面打印。正本封面须由投标人加盖投标人公章并由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其所有副本均不得签字、盖章或不得有体现投标人名称、具体人名或可以认为是投标人或其人员承担过的工程项目名称、获奖称号或其他不符合常规可以判定投标人的标识或文字,不符合正副本要求的投标文件作废标处理。2.招标人要求投标人编制技术文件的,应在招标文件中明确列出技术文件部分目录,包括章、节的标题及主要编制内容。1.技术文件(监理技术方案)主要包括监理大纲内容;监理人员配置;质量安全控制;关键部位的监控;监理器具配备;进度控制手段;投资控制措施;合理化建议等内容,投标人应根据招标人对项目的实际要求事项编制。注意:
住房和城乡建设部(示范文本)建设工程监理合同(GF-2012-0202)编号:合同文件格式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信的原则,双方就下述工程委托监理与相关服务事项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监理人(全称):委托人(全称):第一部分协议书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制定
二、词语限定4.工程概算投资额或建筑安装工程费:。3.工程规模:;2.工程地点:;1.工程名称:;一、工程概况
4.专用条件;3.投标文件(适用于招标工程)或监理与相关服务建议书(适用于非招标工程);2.中标通知书(适用于招标工程)或委托书(适用于非招标工程);1.协议书;三、组成本合同的文件协议书中相关词语的含义与通用条件中的定义与解释相同。
四、总监理工程师本合同签订后,双方依法签订的补充协议也是本合同文件的组成部分。附录B委托人派遣的人员和提供的房屋、资料、设备附录A相关服务的范围和内容6.附录,即:5.通用条件;
2.相关服务酬金:。1.监理酬金:。包括:签约酬金(大写):(¥)。五、签约酬金总监理工程师姓名:,身份证号码:,注册号:。
六、期限(4)其他相关服务酬金:。(3)保修阶段服务酬金:。(2)设计阶段服务酬金:。(1)勘察阶段服务酬金:。其中:
(3)保修阶段服务期限自年月日始,至年月日止。(2)设计阶段服务期限自年月日始,至年月日止。(1)勘察阶段服务期限自年月日始,至年月日止。2.相关服务期限:自年月日始,至年月日止。1.监理期限:
1.订立时间:年月日。八、合同订立2.委托人向监理人承诺,按照本合同约定派遣相应的人员,提供房屋、资料、设备,并按本合同约定支付酬金。1.监理人向委托人承诺,按照本合同约定提供监理与相关服务。七、双方承诺(4)其他相关服务期限自年月日始,至年月日止。
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邮政编码:邮政编码:住所:住所:委托人:(盖章)监理人:(盖章)3.本合同一式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双方各执份。2.订立地点:。
电子邮箱:电子邮箱:传真:传真:电话:电话:账号:账号:开户银行:开户银行:的代理人:(签字)的代理人:(签字)
1.1.2“委托人”是指本合同中委托监理与相关服务的一方,及其合法的继承人或受让人。1.1.1“工程”是指按照本合同约定实施监理与相关服务的建设工程。除根据上下文另有其意义外,组成本合同的全部文件中的下列名词和用语应具有本款所赋予的含义:1.1定义1.定义与解释第二部分通用条件
1.1.8“附加工作”是指本合同约定的正常工作以外监理人的工作。1.1.7“正常工作”指本合同订立时通用条件和专用条件中约定的监理人的工作。1.1.6“相关服务”是指监理人受委托人的委托,按照本合同约定,在勘察、设计、保修等阶段提供的服务活动。1.1.5“监理”是指监理人受委托人的委托,依照法律法规、工程建设标准、勘察设计文件及合同,在施工阶段对建设工程质量、进度、造价进行控制,对合同、信息进行管理,对工程建设相关方的关系进行协调,并履行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法定职责的服务活动。1.1.4“承包人”是指在工程范围内与委托人签订勘察、设计、施工等有关合同的当事人,及其合法的继承人。1.1.3“监理人”是指本合同中提供监理与相关服务的一方,及其合法的继承人。
1.1.14“一方”是指委托人或监理人;“双方”是指委托人和监理人;“第三方”是指除委托人和监理人以外的有关方。1.1.13“附加工作酬金”是指监理人完成附加工作,委托人应给付监理人的金额。1.1.12“正常工作酬金”是指监理人完成正常工作,委托人应给付监理人并在协议书中载明的签约酬金额。1.1.11“酬金”是指监理人履行本合同义务,委托人按照本合同约定给付监理人的金额。1.1.10“总监理工程师”是指由监理人的法定代表人书面授权,全面负责履行本合同、主持项目监理机构工作的注册监理工程师。1.1.9“项目监理机构”是指监理人派驻工程负责履行本合同的组织机构。
1.2.1本合同使用中文书写、解释和说明。如专用条件约定使用两种及以上语言文字时,应以中文为准。1.2解释1.1.18“不可抗力”是指委托人和监理人在订立本合同时不可预见,在工程施工过程中不可避免发生并不能克服的自然灾害和社会性突发事件,如地震、海啸、瘟疫、水灾、骚乱、暴动、战争和专用条件约定的其他情形。1.1.17“月”是指按公历从一个月中任何一天开始的一个公历月时间。1.1.16“天”是指第一天零时至第二天零时的时间。1.1.15“书面形式”是指合同书、信件和数据电文(包括电报、电传、传真、电子数据交换和电子邮件)等可以有形地表现所载内容的形式。
(5)投标文件(适用于招标工程)或监理与相关服务建议书(适用于非招标工程)。(4)通用条件;(3)专用条件及附录A、附录B;(2)中标通知书(适用于招标工程)或委托书(适用于非招标工程);(1)协议书;1.2.2组成本合同的下列文件彼此应能相互解释、互为说明。除专用条件另有约定外,本合同文件的解释顺序如下:
(1)收到工程设计文件后编制监理规划,并在第一次工地会议7天前报委托人。根据有关规定和监理工作需要,编制监理实施细则;2.1.2除专用条件另有约定外,监理工作内容包括:2.1.1监理范围在专用条件中约定。2.1监理的范围和工作内容2.监理人的义务双方签订的补充协议与其他文件发生矛盾或歧义时,属于同一类内容的文件,应以最新签署的为准。
(7)审查施工承包人提交的施工进度计划,核查承包人对施工进度计划的调整;(6)检查施工承包人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的配备情况;(5)检查施工承包人工程质量、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及组织机构和人员资格;(4)审查施工承包人提交的施工组织设计,重点审查其中的质量安全技术措施、专项施工方案与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的符合性;(3)参加由委托人主持的第一次工地会议;主持监理例会并根据工程需要主持或参加专题会议;(2)熟悉工程设计文件,并参加由委托人主持的图纸会审和设计交底会议;
(13)审核施工承包人提交的工程款支付申请,签发或出具工程款支付证书,并报委托人审核、批准;(12)审查施工承包人报送的工程材料、构配件、设备质量证明文件的有效性和符合性,并按规定对用于工程的材料采取平行检验或见证取样方式进行抽检;(11)审查工程开工条件,对条件具备的签发开工令;(10)查验施工承包人的施工测量放线成果;(9)审核施工分包人资质条件;(8)检查施工承包人的试验室;
(19)审查施工承包人提交的竣工验收申请,编写工程质量评估报告;(18)审查施工承包人提交的工程变更申请,协调处理施工进度调整、费用索赔、合同争议等事项;(17)验收隐蔽工程、分部分项工程;(16)审查施工承包人提交的采用新材料、新工艺、新技术、新设备的论证材料及相关验收标准;(15)经委托人同意,签发工程暂停令和复工令;(14)在巡视、旁站和检验过程中,发现工程质量、施工安全存在事故隐患的,要求施工承包人整改并报委托人;
2.2.1监理依据包括:2.2监理与相关服务依据2.1.3相关服务的范围和内容在附录A中约定。(22)编制、整理工程监理归档文件并报委托人。(21)审查施工承包人提交的竣工结算申请并报委托人;(20)参加工程竣工验收,签署竣工验收意见;
2.2.2相关服务依据在专用条件中约定。双方根据工程的行业和地域特点,在专用条件中具体约定监理依据。(4)本合同及委托人与第三方签订的与实施工程有关的其他合同。(3)工程设计及有关文件;(2)与工程有关的标准;(1)适用的法律、行政法规及部门规章;
(1)严重过失行为的;2.3.4监理人应及时更换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监理人员:2.3.3监理人可根据工程进展和工作需要调整项目监理机构人员。监理人更换总监理工程师时,应提前7天向委托人书面报告,经委托人同意后方可更换;监理人更换项目监理机构其他监理人员,应以相当资格与能力的人员替换,并通知委托人。2.3.2本合同履行过程中,总监理工程师及重要岗位监理人员应保持相对稳定,以保证监理工作正常进行。2.3.1监理人应组建满足工作需要的项目监理机构,配备必要的检测设备。项目监理机构的主要人员应具有相应的资格条件。2.3项目监理机构和人员
2.3.5委托人可要求监理人更换不能胜任本职工作的项目监理机构人员。(6)专用条件约定的其他情形。(5)严重违反职业道德的;(4)不能胜任岗位职责的;(3)涉嫌犯罪的;(2)有违法行为不能履行职责的;
在紧急情况下,为了保护财产和人身安全,监理人所发出的指令未能事先报委托人批准时,应在发出指令后的24小时内以书面形式报委托人。2.4.3监理人应在专用条件约定的授权范围内,处理委托人与承包人所签订合同的变更事宜。如果变更超过授权范围,应以书面形式报委托人批准。2.4.2当委托人与承包人之间的合同争议提交仲裁机构仲裁或人民法院审理时,监理人应提供必要的证明资料。2.4.1在监理与相关服务范围内,委托人和承包人提出的意见和要求,监理人应及时提出处置意见。当委托人与承包人之间发生合同争议时,监理人应协助委托人、承包人协商解决。监理人应遵循职业道德准则和行为规范,严格按照法律法规、工程建设有关标准及本合同履行职责。2.4履行职责
2.7使用委托人的财产在本合同履行期内,监理人应在现场保留工作所用的图纸、报告及记录监理工作的相关文件。工程竣工后,应当按照档案管理规定将监理有关文件归档。2.6文件资料监理人应按专用条件约定的种类、时间和份数向委托人提交监理与相关服务的报告。2.5提交报告2.4.4除专用条件另有约定外,监理人发现承包人的人员不能胜任本职工作的,有权要求承包人予以调换。
委托人应按照附录B约定,无偿向监理人提供工程有关的资料。在本合同履行过程中,委托人应及时向监理人提供最新的与工程有关的资料。3.2提供资料委托人应在委托人与承包人签订的合同中明确监理人、总监理工程师和授予项目监理机构的权限。如有变更,应及时通知承包人。3.1告知3.委托人的义务监理人无偿使用附录B中由委托人派遣的人员和提供的房屋、资料、设备。除专用条件另有约定外,委托人提供的房屋、设备属于委托人的财产,监理人应妥善使用和保管,在本合同终止时将这些房屋、设备的清单提交委托人,并按专用条件约定的时间和方式移交。
委托人应授权一名熟悉工程情况的代表,负责与监理人联系。委托人应在双方签订本合同后7天内,将委托人代表的姓名和职责书面告知监理人。当委托人更换委托人代表时,应提前7天通知监理人。3.4委托人代表3.3.2委托人应负责协调工程建设中所有外部关系,为监理人履行本合同提供必要的外部条件。3.3.1委托人应按照附录B约定,派遣相应的人员,提供房屋、设备,供监理人无偿使用。委托人应为监理人完成监理与相关服务提供必要的条件。3.3提供工作条件
委托人应按本合同约定,向监理人支付酬金。3.7支付委托人应在专用条件约定的时间内,对监理人以书面形式提交并要求作出决定的事宜,给予书面答复。逾期未答复的,视为委托人认可。3.6答复在本合同约定的监理与相关服务工作范围内,委托人对承包人的任何意见或要求应通知监理人,由监理人向承包人发出相应指令。3.5委托人意见或要求
4.2委托人的违约责任4.1.2监理人向委托人的索赔不成立时,监理人应赔偿委托人由此发生的费用。4.1.1因监理人违反本合同约定给委托人造成损失的,监理人应当赔偿委托人损失。赔偿金额的确定方法在专用条件中约定。监理人承担部分赔偿责任的,其承担赔偿金额由双方协商确定。监理人未履行本合同义务的,应承担相应的责任。4.1监理人的违约责任4.违约责任
因非监理人的原因,且监理人无过错,发生工程质量事故、安全事故、工期延误等造成的损失,监理人不承担赔偿责任。4.3除外责任4.2.3委托人未能按期支付酬金超过28天,应按专用条件约定支付逾期付款利息。4.2.2委托人向监理人的索赔不成立时,应赔偿监理人由此引起的费用。4.2.1委托人违反本合同约定造成监理人损失的,委托人应予以赔偿。委托人未履行本合同义务的,应承担相应的责任。
监理人应在本合同约定的每次应付款时间的7天前,向委托人提交支付申请书。支付申请书应当说明当期应付款总额,并列出当期应支付的款项及其金额。5.2支付申请除专用条件另有约定外,酬金均以人民币支付。涉及外币支付的,所采用的货币种类、比例和汇率在专用条件中约定。5.1支付货币5.支付因不可抗力导致本合同全部或部分不能履行时,双方各自承担其因此而造成的损失、损害。
6.1生效6.合同生效、变更、暂停、解除与终止委托人对监理人提交的支付申请书有异议时,应当在收到监理人提交的支付申请书后7天内,以书面形式向监理人发出异议通知。无异议部分的款项应按期支付,有异议部分的款项按第7条约定办理。5.4有争议部分的付款支付的酬金包括正常工作酬金、附加工作酬金、合理化建议奖励金额及费用。5.3支付酬金
6.2.4合同签订后,遇有与工程相关的法律法规、标准颁布或修订的,双方应遵照执行。由此引起监理与相关服务的范围、时间、酬金变化的,双方应通过协商进行相应调整。6.2.3合同生效后,如果实际情况发生变化使得监理人不能完成全部或部分工作时,监理人应立即通知委托人。除不可抗力外,其善后工作以及恢复服务的准备工作应为附加工作,附加工作酬金的确定方法在专用条件中约定。监理人用于恢复服务的准备时间不应超过28天。6.2.2除不可抗力外,因非监理人原因导致监理人履行合同期限延长、内容增加时,监理人应当将此情况与可能产生的影响及时通知委托人。增加的监理工作时间、工作内容应视为附加工作。附加工作酬金的确定方法在专用条件中约定。6.2.1任何一方提出变更请求时,双方经协商一致后可进行变更。6.2变更除法律另有规定或者专用条件另有约定外,委托人和监理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理人在协议书上签字并盖单位章后本合同生效。
因解除本合同或解除监理人的部分义务导致监理人遭受的损失,除依法可以免除责任的情况外,应由委托人予以补偿,补偿金额由双方协商确定。6.3.1在本合同有效期内,由于双方无法预见和控制的原因导致本合同全部或部分无法继续履行或继续履行已无意义,经双方协商一致,可以解除本合同或监理人的部分义务。在解除之前,监理人应作出合理安排,使开支减至最小。除双方协商一致可以解除本合同外,当一方无正当理由未履行本合同约定的义务时,另一方可以根据本合同约定暂停履行本合同直至解除本合同。6.3暂停与解除6.2.6因工程规模、监理范围的变化导致监理人的正常工作量减少时,正常工作酬金应作相应调整。调整方法在专用条件中约定。6.2.5因非监理人原因造成工程概算投资额或建筑安装工程费增加时,正常工作酬金应作相应调整。调整方法在专用条件中约定。
6.3.5因不可抗力致使本合同部分或全部不能履行时,一方应立即通知另一方,可暂停或解除本合同。6.3.4监理人在专用条件5.3中约定的支付之日起28天后仍未收到委托人按本合同约定应付的款项,可向委托人发出催付通知。委托人接到通知14天后仍未支付或未提出监理人可以接受的延期支付安排,监理人可向委托人发出暂停工作的通知并可自行暂停全部或部分工作。暂停工作后14天内监理人仍未获得委托人应付酬金或委托人的合理答复,监理人可向委托人发出解除本合同的通知,自通知到达委托人时本合同解除。委托人应承担第4.2.3款约定的责任。6.3.3当监理人无正当理由未履行本合同约定的义务时,委托人应通知监理人限期改正。若委托人在监理人接到通知后的7天内未收到监理人书面形式的合理解释,则可在7天内发出解除本合同的通知,自通知到达监理人时本合同解除。委托人应将监理与相关服务的酬金支付至限期改正通知到达监理人之日,但监理人应承担第4.1款约定的责任。暂停部分监理与相关服务时间超过182天,监理人可发出解除本合同约定的该部分义务的通知;暂停全部工作时间超过182天,监理人可发出解除本合同的通知,本合同自通知到达委托人时解除。委托人应将监理与相关服务的酬金支付至本合同解除日,且应承担第4.2款约定的责任。6.3.2在本合同有效期内,因非监理人的原因导致工程施工全部或部分暂停,委托人可通知监理人要求暂停全部或部分工作。监理人应立即安排停止工作,并将开支减至最小。除不可抗力外,由此导致监理人遭受的损失应由委托人予以补偿。解除本合同的协议必须采取书面形式,协议未达成之前,本合同仍然有效。
7.争议解决(2)委托人与监理人结清并支付全部酬金。(1)监理人完成本合同约定的全部工作;以下条件全部满足时,本合同即告终止:6.4终止6.3.6本合同解除后,本合同约定的有关结算、清理、争议解决方式的条件仍然有效。
双方均有权不经调解直接向专用条件约定的仲裁机构申请仲裁或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7.3仲裁或诉讼如果双方不能在14天内或双方商定的其他时间内解决本合同争议,可以将其提交给专用条件约定的或事后达成协议的调解人进行调解。7.2调解双方应本着诚信原则协商解决彼此间的争议。7.1协商
8.3咨询费用委托人要求监理人进行的材料和设备检测所发生的费用,由委托人支付,支付时间在专用条件中约定。8.2检测费用经委托人同意,监理人员外出考察发生的费用由委托人审核后支付。8.1外出考察费用8.其他
8.6保密监理人及其工作人员不得从与实施工程有关的第三方处获得任何经济利益。8.5守法诚信监理人在服务过程中提出的合理化建议,使委托人获得经济效益的,双方在专用条件中约定奖励金额的确定方法。奖励金额在合理化建议被采纳后,与最近一期的正常工作酬金同期支付。8.4奖励经委托人同意,根据工程需要由监理人组织的相关咨询论证会以及聘请相关专家等发生的费用由委托人支付,支付时间在专用条件中约定。
监理人可单独或与他人联合出版有关监理与相关服务的资料。除专用条件另有约定外,如果监理人在本合同履行期间及本合同终止后两年内出版涉及本工程的有关监理与相关服务的资料,应当征得委托人的同意。监理人对其编制的文件拥有著作权。8.8著作权本合同涉及的通知均应当采用书面形式,并在送达对方时生效,收件人应书面签收。8.7通知双方不得泄露对方申明的保密资料,亦不得泄露与实施工程有关的第三方所提供的保密资料,保密事项在专用条件中约定。
1.2.2约定本合同文件的解释顺序为:。1.2.1本合同文件除使用中文外,还可用。1.2解释1.定义与解释(可根据具体工程特点并结合招、投标文件对通用条件进行细化、补充和完善,但专用条件不得违反法律法规规定,也不得违背招、投标文件中有关质量、进度、造价控制等方面的实质性内容。)第三部分专用条件
。2.1.2监理工作内容还包括:。2.1.1监理范围包括:2.1监理的范围和内容2.监理人义务
2.3.4更换监理人员的其他情形:。2.3项目监理机构和人员2.2.2相关服务依据包括:。。2.2.1监理依据包括:2.2监理与相关服务依据
2.5提交报告2.4.4监理人有权要求承包人调换其人员的限制条件:。在涉及工程延期天内和(或)金额万元内的变更,监理人不需请示委托人即可向承包人发布变更通知。。2.4.3对监理人的授权范围:2.4履行职责
监理人应在本合同终止后天内移交委托人无偿提供的房屋、设备,移交的时间和方式为:。附录B中由委托人无偿提供的房屋、设备的所有权属于:。2.7使用委托人的财产。监理人应提交报告的种类(包括监理规划、监理月报及约定的专项报告)、时间和份数:
4.违约责任委托人同意在天内,对监理人书面提交并要求做出决定的事宜给予书面答复。3.6答复委托人代表为:。3.4委托人代表3.委托人义务
逾期付款利息=当期应付款总额×银行同期贷款利率×拖延支付天数4.2.3委托人逾期付款利息按下列方法确定:4.2委托人的违约责任赔偿金=直接经济损失×正常工作酬金÷工程概算投资额(或建筑安装工程费)4.1.1监理人赔偿金额按下列方法确定:4.1监理人的违约责任
正常工作酬金的支付:5.3支付酬金币种为:,比例为:,汇率为:。5.1支付货币5.支付
支付次数 | 支付时间 | 支付比例 | 支付金额(万元) |
首付款 | 本合同签订后7天内 | ||
第二次付款 | |||
第三次付款 | |||
…… | |||
最后付款 | 监理与相关服务期届满14天内 |
附加工作酬金=本合同期限延长时间(天)×正常工作酬金÷协议书约定的监理与相关服务期限(天)6.2.2除不可抗力外,因非监理人原因导致本合同期限延长时,附加工作酬金按下列方法确定:6.2变更本合同生效条件:。6.1生效6.合同生效、变更、暂停、解除与终止
7.争议解决6.2.6因工程规模、监理范围的变化导致监理人的正常工作量减少时,按减少工作量的比例从协议书约定的正常工作酬金中扣减相同比例的酬金。正常工作酬金增加额=工程投资额或建筑安装工程费增加额×正常工作酬金÷工程概算投资额(或建筑安装工程费)6.2.5正常工作酬金增加额按下列方法确定:附加工作酬金=善后工作及恢复服务的准备工作时间(天)×正常工作酬金÷协议书约定的监理与相关服务期限(天)6.2.3附加工作酬金按下列方法确定:
(2)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1)提请仲裁委员会进行仲裁。合同争议的最终解决方式为下列第种方式:7.3仲裁或诉讼本合同争议进行调解时,可提交进行调解。7.2调解
8.4奖励委托人应在咨询工作完成后天内支付咨询费用。8.3咨询费用委托人应在检测工作完成后天内支付检测费用。8.2检测费用8.其他
监理人申明的保密事项和期限:。委托人申明的保密事项和期限:。8.6保密奖励金额的比率为%。奖励金额=工程投资节省额×奖励金额的比率;合理化建议的奖励金额按下列方法确定为:
9.补充条款。监理人在本合同履行期间及本合同终止后两年内出版涉及本工程的有关监理与相关服务的资料的限制条件:8.8著作权第三方申明的保密事项和期限:。
A-2设计阶段:。A-1勘察阶段:附录A相关服务的范围和内容。
附录B委托人派遣的人员和提供的房屋、资料、设备。A-4其他(专业技术咨询、外部协调工作等):。A-3保修阶段:。
B-3委托人提供的资料B-2委托人提供的房屋B-1委托人派遣的人员
名称 | 数量 | 工作要求 | 提供时间 |
1. 工程技术人员 | |||
2. 辅助工作人员 | |||
3. 其他人员 | |||
名称 | 数量 | 面积 | 提供时间 |
1. 办公用房 | |||
2. 生活用房 | |||
3. 试验用房 | |||
4. 样品用房 | |||
用餐及其他生活条件 |
名称 | 份数 | 提供时间 | 备注 |
1. 工程立项文件 | |||
2. 工程勘察文件 | |||
3. 工程设计及施工图纸 | |||
4. 工程承包合同及其他相关合同 | |||
5. 施工许可文件 | |||
6. 其他文件 | |||
一、监理服务要求本工程监理人必须按国家及行业颁发的现行有关设计、施工、监理及验收规范的要求进行监理,确保工程质量,工程的质量必须达到合格工程。监理服务的要求、范围与内容附件1:B-4委托人提供的设备
名称 | 数量 | 型号与规格 | 提供时间 |
1. 通讯设备 | |||
2. 办公设备 | |||
3. 交通工具 | |||
4. 检测和试验设备 | |||
3)审查各专业的配套情况(建筑、结构、给水、排水、消防、信息化、市政道路、强弱电、供热、设备等专业);2)审查功能考虑是否健全、满足要求,使用是否合理;1)按照设计任务书的要求内容,审查设计内容是否齐全;1.设计阶段监理:加强对施工图设计进度的控制和协调,负责委托阳江市建筑设计协会或组织专家对设计图纸是否缺项、漏项及其功能性、经济性的审查,具体审查内容如下:二、监理服务范围监理人应依据项目合同条件的规定,通过有效地计划、组织和协调,监督相关各方履行各自的职责,如实地记录、作证,以实施质量及安全控制为主,进行进度、投资控制及合同管理,使本项目达到委托人要求的标准和按期完工。
三、监理服务的内容3.现场项目管理:负责对本工程范围内施工期间各专项工程的统一规划、统一调度、统一协调。严格监督,协助总承包单位及各专业承/分包单位执行有关规定,并形成独立、封闭的施工区域和通道,规范着装,统一管理。协调各进驻单位工程同步建设,对各进驻单位工程进度统一调控,以使各进驻单位施工期间能够做到井然有序,不相互干扰、制约。2.工程施工监理:包括《建设施工监理规范》(GB50319—2000)规定的土建、给排水、消防、防雷、人防、供电、照明、空调及通风、装修、智能建筑和信息化系统、电讯、电视、网络、室外配套工程、通信工程、垂直交通系统、消防控制中心等工程所包括的一切工程施工准备期、施工期、工程质量保修期阶段的质量控制、投资控制、进度控制、组织协调、合同管理、安全文明的施工监理工作;6)审查基础、结构的合理性。5)审查各种设计用材的经济合理性、可靠性;4)审查各科室内的使用布置、规格尺寸是否合理;
5、作为委托人的委托人负责管理监督相关部门的设备安装与调试,并协调其相互关系;4、督促和检查承包人建立质量保证体系;3、参与设计交底工作,审查承包人提交的方案优化设计和施工图设计、施工图深化设计;2、熟悉合同文件、设计文件,了解施工现场;1、编制监理规划或计划、监理细则;监理服务各阶段内的具体监理工作,按照《建设工程施工监理规范》中规定的监理内容,并结合本工程具体情况对工程实施全过程监理,主要包括(但不限于):
11、审批承包人实施本工程的施工组织方案及主要方法或工艺,组织审查乙供材料看样定板,协助招标人组织乙供材料竞价工作;10、审查承包人拟用于本工程的机械装备的性能与数量;9、审批承包人拟用于本工程的原始材料、成套设备的品质以及工艺试验和标准试验;8、建立监理的试验、检测工作体系,按照频率不低于《房屋建筑与安装工程验收规范》规定的20%独立开展监理的试验、检测工作;7、审核承包人授权的常驻现场代表的资质,以及其它派驻到现场的主要技术、管理人员的资质;6、发布开(复)工令,批准单项工程开工报告;
17、发布停工令;16、调查、处理工程质量缺陷和事故,出现重大质量事故时,督促承包人按规定上报有关部门;15、签发中间交工证书;14、要求承包人按照合同条件、技术规范和监理程序进行施工,通过旁站、巡视、检测、试验和整体验收等手段全面监督、检查和控制工程质量;13、审批承包人提交的总体进度计划,检查和督促承包人实施进度计划,核批承包人的修正计划;12、审查分包合同和分包人的资质,控制重要外购成品件或半成品件的质量;
23、编制监理工作月报、季报;22、根据合同规定处理违约事件,协调争端,在仲裁过程中作证;21、受理合同事宜,根据合同规定进行评估和处理;20、按照委托人制定的变更管理程序,发起或审查变更令;19、签认中期支付凭证;18、对已完工程进行准确的计量;
29、签发工程缺陷责任终止证书;28、监督承包人认真执行缺陷责任期的工作计划,检查和验收剩余工程,对已交工工程中出现的缺陷、病害调查其原因并确定相应责任;27、编制监理方面的竣工文件;26、督促、检查承包人按工程管理部门和委托人的要求编制竣工文件;25、签发交工证书;24、对承包人的交工申请进行评估,组织对拟交工工程的检查和验收;
35、投入本项目车辆没有委托人的同意,不得安排给现场监理项目组外的人员使用;34、付款台帐的格式、投资月报的格式、签证管理程序、设计图纸变更程序、工程变更的程序按委托人要求执行。33、编制本项目的付款台账;审核工程变更的工程量;编制本项目的实际工程进度情况,以PROJECT文件格式报进度计划递交委托人;资料的传递;收发文件管理;设计图纸变更管理;每周协调会议纪要整理及发送;32、对本项目相关合作单位进行考核;管理相关合作单位的进度款支付工作;31、配合委托人的竣工验收和工程移交工作;30、签发最终支付证书;
说明:本表内容应与监理人的投标文件相符,未经委托人同意,不得随意调整。附件2:监理人委派的总监理工程师及其监理机构主要成员名单38、委托人安排的本项目的其他管理工作。37、协助委托人对承包人提交的工程竣工结算进行初步审查,审查范围包括:结算书工程子目是否与工程实际完成情况相符、工程使用的工程材料和设备是否符合招标文件要求等;36、协助委托人的施工招标工作;
序号 | 任职人员岗位 | 姓名 | 年龄 | 执业资格 | 职称 | 专业 | 学历 | 联系电话 | 任职人员基本要求 | 备注 |
1 | 总监理工程师 | 取得国家监理工程师执业资格证书并经注册 | 1人 | |||||||
2 | 总监理工程师代表 | 取得国家监理工程师执业资格证书并经注册 | 1人可由专业监理工程师兼职 | |||||||
3 | 土建专业监理工程师 | 取得国家监理工程师执业资格证书并经注册 | 1人 | |||||||
4 | 土建专业监理员 | 通过监理业务培训,并持有相关专业监理员证书 | 1人不得兼职 | |||||||
5 | 市政专业监理工程师 | 取得国家监理工程师执业资格证书并经注册 | 1人 | |||||||
6 | 市政专业监理员 | 通过监理业务培训,并持有相关专业监理员证书 | 1人不得兼职 | |||||||
7 | 安装专业监理工程师 | 取得国家监理工程师执业资格证书并经注册 | 1人 | |||||||
8 | 安装专业监理员 | 通过监理业务培训,并持有相关专业监理员证书 | 1人不得兼职 | |||||||
9 | 造价工程师 | 取得国家造价工程师执业资格证书并经注册 | 1人 | |||||||
10 | 技术支撑人员 | 与第1~7项监理人员合并统计,要求持有工程师证书的人员专业涵盖:建筑、结构、电气、给水排水、暖通空调、智能弱电和预算专业。 | 人数不限,可以兼职,但需满足任职人员基本要求 |
监理单位(盖章):(第期)监理月报建设工程项目监理月报格式附件3
2、本月工程形象进度监理月报表21、工程概况监理月报表1编制日期:年月日项目总监(盖章):
1.1、本月工程概况: | |||
1.2、本月对工程进度、质量、安全、投资控制等综合评估: | |||
1.3、本月对各参建单位的管理进行评价说明: | |||
填 表 人 | 填 表 日 期 | 年 月 日 |
填 表 人 | 填 表 日 期 | 年 月 日 |
5、安全生产、文明施工监理月报表54、工程质量监理月报表43、工程进度监理月报表3
2.1、本月实际完成情况与计划进度比较: | |||
2.2、对进度完成情况及采取措施效果的分析 | |||
2.3、针对本月施工进度、对施工单位进度管理进行评价: | |||
2.4、监理工程师本月对工程进度控制采取的措施: | |||
2.5、下月工程进度计划安排及监理工程师准备采取的控制措施: | |||
填 表 人 | 填 表 日 期 | 年 月 日 |
3.1、本月工程质量情况分析: | |||
3.2、本月监理工程师对质量控制采取的措施及取得的效果: | |||
3.3、对施工单位质量管理进行评价: | |||
填 表 人 | 填 表 日 期 | 年 月 日 |
4.1、本月安全生产、文明施工情况评价: | |||
4.2、对施工单位在安全生产、文明施工方面的管理进行评价: | |||
4.3、本月监理工程师对安全生产、文明施工控制采取的措施、及取得的成果: | |||
填 表 人 | 填 表 日 期 | 年 月 日 |
8、分部工程、单位工程验收情况监理月报表87、投资控制情况监理月报表76、工程计量与工程款支付监理月报表6
5.1、工程量审核情况 | |||
5.2、工程款审批情况及月支付情况 | |||
5.3、工程款支付情况分析 | |||
5.4、本月采取的措施及效果 | |||
填 表 人 | 填 表 日 期 | 年 月 日 |
5.1、本月工程计量及进度款支付说明: | |||
5.2、监理工程师对工程计量、进度款支付管理采取的措施: | |||
5.3、本月工程变更汇总说明及监理工程师审核情况说明: | |||
5.4、本月费用索赔及工程延期情况说明及监理工程师审核情况说明: | |||
填 表 人 | 填 表 日 期 | 年 月 日 |
序号 | 验 收 项 目 | 是否验收 | 验收日期 | 备 注 | |||
1 | 建筑装饰装修分部 | ||||||
2 | 建筑屋面分部 | ||||||
3 | 建筑给排水分部 | ||||||
4 | 低压配电(含发电机组)安装 | ||||||
5 | 建筑电气分部 | ||||||
6 | 智能建筑分部 | ||||||
7 | 通风空调分部 | ||||||
8 | 电梯分部 | ||||||
9 | 室外工程质量验收 | ||||||
10 | 单位工程质量验收 | ||||||
11 | 建筑工程竣工验收 | ||||||
填 表 人 | 填 表 日 期 | 年 月 日 |
11、本月对施工单位扣款明细监理月报表1110、工地协调及重大事项处理情况监理月报表109、本月大事记监理月报表8
7.1本月主要事件: | |||
7.2本月天气情况(晴雨表): | |||
填 表 人 | 填 表 日 期 | 年 月 日 |
填 表 人 | 填 表 日 期 | 年 月 日 |
填 表 人 | 填 表 日 期 | 年 月 日 |
鉴于(发包人名称,以下简称“发包人”)与(发包人名称):履约担保格式112、本月监理工作小结监理月报表12
9.1、对本月进度、质量、安全、工程款支付、投资控制等方面情况的综合评价 | |||
9.2、本月监理工作情况 | |||
9.3、对工程资料的审查及签认情况 | |||
9.4、本月监理机构主要成员出勤一览表 | |||
9.5、有关本工程的意见和建议 | |||
9.6、月监理工作的重点 | |||
填 表 人 | 填 表 日 期 | 年 月 日 |
5.因本保函发生的纠纷,可由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任何一方均可提请仲裁委员会仲裁。4.你方和承包人按合同约定变更合同时,我方承担本担保规定的义务不变。3.在本担保有效期内,因承包人违反合同约定的义务给你方造成经济损失时,我方在收到你方以书面形式提出的在担保金额内的赔偿要求后,在7天内无条件支付。2.担保有效期自你方与承包人签订的合同生效之日起至你方签发或应签发工程接收证书之日止。1.担保金额人民币(大写)元(¥元)。(承包人名称)(以下称“承包人”)于年月日就(工程名称)监理服务及有关事项协商一致共同签订《建设工程监理合同》。我方愿意无条件地、不可撤销地就承包人履行与你方签订的合同,向你方提供连带责任担保。
电话:邮政编码:地址: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担保人:(盖单位章)6.本保函自我方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理人)签字并加盖公章之日起生效。
鉴于(发包人全称,下称“发包人”)与(承包人全称):支付担保格式2-1年月日传真:
担保人:(盖单位章)本担保在担保金额支付完毕,或除质量保证金外,发包人向承包人支付全部合同价款完毕后第15天起失效。尽管前述,本保函的有效期最迟不超过年月日。我方承诺:不论是否经我行知晓或同意,我方的义务和责任不因发包人与承包人对合同条款所作的任何修改或补充而解除。在向我方提出要求前,我方将不坚持要求承包人首先向发包人提出上述款项的索赔。如果发包人在履行合同过程中不按合同约定支付全部合同价款或违背合同约定的义务和责任时,我方保证在担保金额额度内偿还或偿清承包人因该项违约或违背所造成的经济损失,并在接到发包人要求的第天内予以支付,无需承包人出具任何证明或陈述理由。(承包人全称)(下称“承包人”)签订(工程名称)监理合同(编号,年月日签署),并保证发包人按合同约定履行向承包人支付工程价款及其他应支付款项等全部合同价款的义务和责任;承包人在合同中要求发包人应通过经认可的担保机构提交合同指定的发包人履行本合同全部义务和责任的担保金额等事实,我方愿意为发包人出具担保,以担保金额人民币(大写)元(¥元)向承包人提供不可撤销的担保。
年月日传真:电话:邮政编码:地址: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
一、招标人必须按照招标文件规定和本项目承包合同的约定,按规定时间及数额支付监理服务费,如有违反承包合同行为,愿按照规定承担相应责任。按照招标投标法律法规及××项目招标文件的规定,招标人要求中标人提交履约担保时,也应当同时向中标人提供同等数额的支付担保。因银行按法律法规规定不能给予招标人提供担保,财政部门也不能出具与履约担保等额的资金证明书。为了确保××项目的招标人按照招标文件及承包合同的约定支付项目监理服务费,根据《阳江市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管理规定》(阳府〔2021〕11号)及其相关规定,招标人和中标人现就该项目的监理服务费支付签订补充协议如下:中标人:(全称)招标人:(全称)关于××项目免于提供支付担保的协议格式2-2
联系电话:联系电话:法定代表人:(签字)法定代表人:(签字)招标人:(盖章)中标人:(盖章)四、本协议一式两份,招标人、中标人各存一份。自签订之日起执行,合同规定的支付担保责任完后自动失效。三、本协议作为本项目招标人和中标人的承包合同的补充协议。二、中标人同意招标人以本协议作为项目支付担保的凭证,不再要求招标人另行提供支付担保手续。如发现招标人违反承包合同规定的监理服务费支付义务,中标人将按规定追究招标人责任。
年月日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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