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郑州新郑综合保税区)社会事业局配备武装装备器材项目(招标项目编号:FDZX-HW-2021-0161),确定001 第1包:的中标人如下:
001第1包
中标人 | 中标价格 |
---|---|
河南铸道实业有限公司 | 65.28万元(人民币) |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采购项目编号:郑港财采磋商-2021-4
2、采购项目名称: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郑州新郑综合保税区)社会事业局配备武装装备器材项目
3、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4、采购公告发布日期:2021年05月17日
5、评审日期:2021年05月31日
二、成交情况
包号 |
采购内容 |
供应商名称 |
地 址 |
中标金额 |
单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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郑港财采磋商-2021-401 |
河南铸道实业有限公司 |
河南省郑州市管城回族区紫荆山路62号-1号26层2611号 |
652,800.00 |
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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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评审专家名单
段志安、朱冬、张舸(业主评委)
四、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收费标准:本项目代理服务费计取参照计价格【2002】1980号文件、发改办价格【2003】857号文件和发改价格【2011】534号文件规定执行。
收费金额:9,792.00元
五、成交公告发布的媒介及成交公告期限
本次中标公告在《河南省政府采购网》《综保区(港区)政府采购网》、《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郑州新郑综合保税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上发布,成交公告期限为1个工作日 。
六、其他补充事宜
本公告期限为1个工作日,参与本项目投标的其他供应商对中标结果有异议的,可以在成交公告期限结束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提出,提出质疑应当提交质疑函和必要的证明材料,质疑函应当包括下列内容:①供应商的姓名或者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②质疑项目的名称、编号、③具体、明确的质疑事项和与质疑事项相关的请求、④事实依据、⑤必要的法律依据、⑥提出质疑的日期,质疑函需加盖单位公章且经法定代表人签字。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提供加盖单位公章且经法定代表人签字的授权委托书,并载明授权代表的姓名、代理事项、具体权限、期限和相关事项)携带质疑函、身份证原件及加盖公章的复印件提交,并以质疑函接受确认日期作为受理时间,逾期未提交或未按照要求提交的质疑函将不予受理。
七、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 采购人信息
名称: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郑州新郑综合保税区)社会事业局
地址:郑州市航空港区星港路新港办公区 3 号楼
联系人:张先生
联系方式:13623812995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方大国际工程咨询股份有限公司
地址:郑州市郑东新区康宁街与普济路交会处德威广场
联系人:张女士
联系方式:0371-86120322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张女士
联系方式:0371-86120322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
招标人: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郑州新郑综合保税区)社会事业局
地址:郑州市航空港区星港路新港办公区 3 号楼
联系人:张先生
电话:13623812995
电子邮件:/
招标代理机构:方大国际工程咨询股份有限公司
地址:郑州市郑东新区康宁街与普济路交会处德威广场12层
联系人:张女士
电话:0371-86120322
电子邮件:/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_______________(签名)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_______________(盖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