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禅城区暗涵(方渠)系统化综合整治工程(祖庙、石湾片区)1标段施工第1次澄清修改文件
金额
494.49万元
项目地址
广东省
发布时间
2024/12/05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a02-440604-2024-0008-03
预算金额494.49万元
招标联系人雷工0757-82321751
招标代理机构北京建智达工程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王工0757-83939001
标书截止时间2024/12/23
投标截止时间2024/12/23
公告正文
公告信息
招标项目名称 禅城区暗涵(方渠)系统化综合整治工程(祖庙、石湾片区)1 标段施工
标段(包)名称 禅城区暗涵(方渠)系统化综合整治工程(祖庙、石湾片区)1标段施工
性质 澄清
招标公告

广东省工程建设项目招标公告

投资项目代码

2404-440604-04-01-894987

投资项目名称

禅城区暗涵(方渠)系统化综合整治工程(祖庙、石湾片区)

招标项目名称

禅城区暗涵(方渠)系统化综合整治工程(祖庙、石湾片区)1 标段施工

标段(包)名称

禅城区暗涵(方渠)系统化综合整治工程(祖庙、石湾片区)1标段施工

公告性质

澄清公告

资格审查方式

资格后审

招标项目地点

广东省佛山市禅城区

资金来源

财政资金

资金来源构成

财政资金100%

招标范围及规模

1.项目建设规模:对石湾镇街道城南四号泵站片区暗涵(方渠)进行清淤。
2.承包方式: ☑固定综合单价包干,□固定总价包干,□成本加酬金,□其他
3.本招标项目共分 1 个标段,各标段招标内容、规模:本工程设计图纸及工程量清单范围内的施工总承包,包括招标图纸及工程量清单范围内的施工准备阶段、施工阶段、单位工程验收及缺陷责任期阶段的全过程施工。具体工程内容以招标人提供的施工图纸、工程量清单及招标文件相关资料为准。

招标内容

禅城区暗涵(方渠)系统化综合整治工程(祖庙、石湾片区)1 标段施工第1次澄清修改文件
项目编号:A02-440604-2024-0008-03
项目名称:禅城区暗涵(方渠)系统化综合整治工程(祖庙、石湾片区)1 标段施工
澄清修改文件发出时间:2024年12月5日
原定开标时间:2024年12月23日09时30分
一、澄清修改内容
1、现就《招标文件》第二章招标公告第8页的如下内容作出修改:

原内容:

修改为:

招标控制价(最高投标限价):4765945.68(元)

招标控制价(最高投标限价):4944959.19(元)

2、现就《招标文件》第三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3.2.3条款“招标控制价(最高投标限价)及其计算方法”第13页的如下内容作出修改:

原内容:

修改为:

计算方法:招标控制价(最高投标限价)金额为:¥4765945.68元。其中:人工费¥1293262.78元,绿色施工安全防护措施费¥424600.37元,专业工程、材料设备暂估价¥/元,暂列金额为¥/元。

计算方法:招标控制价(最高投标限价)金额为:¥4944959.19元。其中:人工费¥1380305.01元,绿色施工安全防护措施费¥452672.62元,专业工程、材料设备暂估价¥/元,暂列金额为¥/元。

3、现就《招标文件》》第三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3.2.10条款“风险控制价”第13页的如下内容作出修改:

原内容:

修改为:

☑设置,风险控制价为:4051053.83(元)

☑设置,风险控制价为:4203215.31(元)

4、现就《招标文件》第五章合同条款及格式第3.1条款“(10)承包人应履行的其他义务:”第66页的如下内容作出修改:

原内容:

修改为:

3)承包人或分包单位需依法与所招用的农民工订立劳动合同并进行用工实名登记,按月足额将工资支付农民工本人。

3)承包人需依法与所招用的农民工订立劳动合同并进行用工实名登记,按月足额将工资支付农民工本人。

5、现就《招标文件》第五章合同条款及格式第3.5条款“分包”第70页的如下内容作出修改:

原内容:

修改为:

3.5 分包3.5.1 分包的一般约定禁止分包的工程包括:主体结构、关键性工作。主体结构、关键性工作的范围:详见招标文件、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3.5.2分包的确定允许分包的专业工程包括:部分非主体 、非关键性工作和专业工程、劳务分包。本项目严禁转包和违规分包,且不得再次分包,但如承包人不具备相关专项工程施工资质的,须将该专项工程分包。拟将项目的部分非主体、非关键性工作进行分包,应符合对应行业及地区的相关要求并征得发包人同意。分包的工程范围仅限于非关键性工程或者适合专业化队伍施工的专业工程和劳务分包。其他关于分包的约定:(1)分包人的资格能力应与其分包工程的标准和规模相适应,具备相应的专业承包资质或劳务分包资质,并且符合对应行业及地区的相关要求。分包不能解除承包人任何责任与义务,分包单位的任何违约行为或疏忽导致工程损害或给发包人造成其他损失,承包人承担连带责任。(2)承包人必须在分包合同签订30天前,将分包范围、工作内容、分包人资质、营业执照、关键岗位人员资格、类似业绩、合同报送监理人、发包人审查,经监理人及发包人核准后方可签订分包合同,同时在合同签订后3天内向监理人及发包人备案。若承包或分包人的成果在返工一次后仍无法满足发包人要求,发包人有权另行指定分包单位,相应费用由承包人支付。由此造成的工期延误或费用增加不作为承包人索赔的理由。(3)签订分包合同后3天内,承包人需向监理人和发包人提供分包合同复印件(承包人盖章确保与原件一致)。(4)未经发包人书面核准同意,承包人的分包行为视为严重违约,发包人有权勒令承包人及时纠正,承包人应根据发包人的要求限期整改,并按分包工程合同价款5‰的标准向发包人支付违约金。(5)发包人有权指导检查承包人就专业分包部分的有关分包工作,对承包人提出的意见,承包人应当接受,承包人应当定期向发包人汇报对专业分包人的施工管理,因专业分包人的原因导致承包人出现违约情形的,发包人有权要求承包人更换专业分包人。承包人需在分包合同内设置相应的条款。(6)承包人中标并不代表发包人已同意承包人投标时分包计划。承包人应按第4.3条规定提交项目分包计划给监理人、发包人审批。未经监理人、发包人书面核准同意,承包人的分包行为视为严重违约,监理人、发包人有权勒令承包人及时纠正,如承包人拒绝及时纠正,监理人、发包人有权按照分包工程合同价款5‰的标准对承包人处以违约金。对于分包工作,分包人不能按照监理人或发包人要求的工期、质量、安全及各项指令进行实施、经监理人或发包人连续两次整改通知仍不能达到要求时,发包人有权对分包工作进行单独发包,所造成的损失由承包人承担,相关款项从合同款项中扣除。3.5.4 分包合同价款关于分包合同价款支付的约定:(1)一般情况下,分包工作价款由承包人与分包人结算。如因承包人原因,导致发包人与分包人结算,发包人有权向承包人追偿,并且要求承包人承担额外产生的其他费用(如工程量鉴定费、造价咨询费等)。(2)承包人需保证将款项及时足额地支付给分包人,否则发包人有权直接向分包人支付承包人应支付而未支付的分包工作价款,并在应支付或将支付给承包人的款项或履约保证金中扣除。

3.5 分包本项目不允许分包。

6、现就《招标文件》第五章合同条款及格式第18.3条款“其他保险”第90页的如下内容作出修改:

原内容:

修改为:

18.3 其他保险安全生产责任保险:①承包人应按规定购买安全生产责任保险,相关费用于工程结算时按实结算,如实际金额超过招标控制价(最高投标限价)中安全生产责任保险金额时, 按招标控制价(最高投标限价)中安全生产责任保险金额结算。如本项目中有分包单位,分包单位的安全生产责任保险由承包人统一缴纳。

18.3 其他保险安全生产责任保险:①承包人应按规定购买安全生产责任保险,相关费用于工程结算时按实结算,如实际金额超过招标控制价(最高投标限价)中安全生产责任保险金额时, 按招标控制价(最高投标限价)中安全生产责任保险金额结算。

二、其他说明
(1)本澄清修改文件是对招标文件的规定、修改或补充,对于招标文件及其他函件内容相同(或相同性质)的内容应作修改或补充,投标人递交的投标文件中涉及到上述内容的也应在相同的位置修改,否则后果自负。
(2)如本澄清修改文件的内容与在此之前发出的招标文件、其他文件以及口头答复有不一致的,均以本“澄清修改文件”的内容为准。
(3)本项目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及递交投标保证金截止时间未改变。
(4)本“澄清修改文件”共4页,请投标人注意是否完整。

招标人:佛山市禅城区盈浩排水建设管养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北京建智达工程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地址:佛山市禅城区果房路79号

地址:佛山市禅城区岭南大道北129号碧桂城市花园中区一座23楼

联系人:雷工

联系人:王工、陈工

联系方式:0757-82321751

联系方式:0757-83939001、83078217

2024年12月5日

2024年12月5日



工期(交货期)

90

最高投标限价(元)

4944959.19

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投标资格能力要求

投标人资格要求:1.法人资格 投标人应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依法取得有效的营业执照。 2.对投标人企业的资质要求 投标人须具有承接本招标项目所需的 市政公用 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或以上资质。 3.投标人须持有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4.投标人须由法定代表人对《诚信投标承诺书》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 5.省外进粤企业须提供广东建设信息网(网址:www.gdcic.net)“进粤企业和人员 诚信信息登记平台”专栏关于投标人进粤企业及人员信息登记的网页打印件。 6.对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的要求 6.1对拟派项目负责人的资格要求:须具备注册于投标人本单位的 市政或市政公用工程 专业 二 级(或以上级)建造师注册证书,持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证)》。 ☑6.2如投标人已在佛山市供排水信用信息平台(即佛山市水利工程建设管理系统) 登记,拟派项目负责人必须在佛山市供排水信用信息平台登记的人员中选取,并且拟派项目负责人必须在资格审查当日未被锁定。(适用市政供排水项目) 6.3省外进粤企业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在“进粤企业和人员诚信信息登记平台”办理登 记手续。 6.4拟派项目负责人没有在其他在建项目中担任项目负责人。 6.5需提供投标人近期(自本招标项目招标公告发出之日起往前顺推 6 个月,即 2024年5月至 2024年10月)为拟派项目负责人缴纳社保资金的有效社保证明材料,以投标人(或其分支机构)所属当地社保管理部门出具的证明材料扫描件为准。 6.6投标人应慎重考虑选派一名工程项目负责人参加多个工程项目的投标竞争,如拟派项目负责人在两个及以上工程项目均中标的,只能按照不同工程项目中标通知书发出的时间先后,担任本企业最先中标工程项目的投标项目负责人。如本招标项目为后确定该企业为中标人的,招标人将取消其中标资格。 7.对投标人企业的信誉要求 7.1目前未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 7.2目前未处于被取消投标资格的行政处罚期内。 7.3近3年内没有骗取中标和严重违约及重大工程质量问题。 7.4目前未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 7.5目前未被列入失信名单。
投标人业绩要求:无

是否采用电子招标投标方式


获取招标文件的方式

下载招标文件的网络地址: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广东省·佛山市)“工程建设”栏目。 https://ygp.gdzwfw.gov.cn/ggzy-portal/#/440600/index, 业务咨询电话:0757-83990765、0757-83991581。
获取纸质招标文件的方式:

获取招标文件开始时间

2024-11-30 15:00:00

获取招标文件截止时间

2024-12-23 09:30:00

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

2024-12-23 09:30:00

投标文件递交方式

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前将加密的投标文件通过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综合管理云平台成功上传。

开标方式

公开招标

开标时间、地点

开标时间:2024-12-23 09:30:00
开标地点: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禅城分中心 开标室(具体地址: 佛山市禅城区季华西路131号B1座 )

公告发布媒介

广东省招标投标监管网、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广东省·佛山市)、 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禅城分中心 。 公告内容和时间不一致时,以广东省招标投标监管网发布的为准。

招标人

佛山市禅城区盈浩排水建设管养有限公司

办公地址

佛山市禅城区果房路79号

招标人联系人

雷先生

联系电话

0757-82321751

招标代理机构

北京建智达工程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办公地址

佛山市禅城区岭南大道北129号碧桂城市花园中区一座23楼

招标代理联系人

王工、陈工

联系电话

0757-83939001

招标监督机构

佛山市禅城区住房城乡建设和水务局

联系电话

0757-83079930

发布责任人

北京建智达工程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其他依法应当载明的内容

1.招标文件一经发布,视作已发放给所有投标人,各投标人应及时下载电子版招标文件及图纸,否则所造成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人自负。 2.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与开标时间是否有变化,请密切留意澄清(答疑)、补充、修改等文件中的相关信息。 3.开标当日,投标人可结合实际,自愿选择是否到场参加开标会。投标人如到场参与开标会的,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到场,并带齐个人身份证原件和授权委托书(授权委托书应当明确授权的人员信息、权限和事项)当场提交与核验(开标会现场查验后当场退还);投标人未参加开标会的,视为对开标程序和结果无异议。 4.本招标项目将按照《佛山市政府投资工程建设项目标后履约监督管理办法(试行)》(网址:https://www.foshan.gov.cn/gzjg/zwfwsjglj/zcwj/content/post\_6093574.html )开展标后履约监督管理工作。 5.工程质量要求:执行国家、省或行业现行的工程建设质量验收标准及规范,须达到合格标准。 6.安全文明施工要求:符合国家、省、市安全生产、文明施工管理相关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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