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概况
宁陕县环长安河城市步道建设工程设计服务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陕西省·安康市)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4年5月28日14时00分 (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SCZJ2023-ZB-0868/001
项目名称:宁陕县环长安河城市步道建设工程设计服务
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预算金额:3,200,000.00元
采购需求:
合同包1(宁陕县环长安河城市步道建设工程设计服务)
合同包预算金额:3,200,000.00元
合同包最高限价:3,200,000.00元
品目号 |
品目名称 |
采购标的 |
数量 (单位) |
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 |
品目预算(元) |
最高限价(元) |
1-1 |
工程设计服务 |
步道设计 |
1(项) |
详见采购文件 |
3,200,000.00 |
3,200,000.00 |
本合同包 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60日历天。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本项目为专门面向中小企业的项目,投标人应为中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3.1、投标人在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的,或被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上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不得参加投标;
3.2投标人应授权合法的人员参加投标全过程,其中法定代表人直接参加投标的,须出具法人身份证,并与营业执照上信息一致。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参加投标的,须出具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及授权代表身份证、授权代表本单位证明(养老保险缴纳证明或劳动合同);
3.3投标人须具有国家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市政行业工程设计乙级及以上或市政行业(桥梁工程)专业乙级及以上与市政行业(道路工程)专业乙级及以上资质。
3.4投标人拟派设计负责人须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注册公用设备工程师(给水排水)或相关专业高级工程师及以上职称;
3.5外省企业应提供“陕西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网站(http://js.shaanxi.gov.cn/)”外省进陕企业信息首页截图;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4年5月7日至2024年5月13日,每天上午 08:00:00 至 12:00:00 ,下午 14:00:00 至 17:00:00 (北京时间)
地点: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陕西省·安康市)
方式:在线获取
售价:免费获取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截止时间:2024年5月28日14时00分
提交投标文件地点: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陕西省·安康市)
开标地点: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陕西省·安康市)(采用电子化远程不见面开标方式)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1、购买须知:使用捆绑省交易平台的CA锁登录电子交易平台,通过政府采购系统企业端进入,点击我要投标,完善相关投标信息。网上投标确认后在线下载招标文件,未完成网上响应成功的或未在文件发售时间内从电子交易平台下载招标文件的,无法完成后续流程。
2、本项目采用电子化投标的方式,相关操作流程详见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陕西省)网站[服务指南-下载专区]中的《陕西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政府招标项目投标指南》。文件技术支持:4009280095、4009980000。请各投标人购买招标文件后,按照陕西省财政厅《关于政府采供应商注册登记有关事项的通知》要求,通过陕西省政府采购网注册登记加入陕西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库。
3、落实政府采购政策:
3.1《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财库〔2022〕19号)、《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
3.2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实施意见〉的通知》(财库〔2004〕185号)、财政部、国家环保总局联合印发《关于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实施的意见》(财库〔2006〕90号)、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建立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制度的通知》(国办发〔2007〕51号)、财政部、国家发改委、生态环境部、市场监督总局联合印发《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关于印发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8号)、《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9号)。
3.3《财政部 农业农村部 国家乡村振兴局关于运用政府采购政策支持乡村产业振兴的通知》(财库〔2021〕19 号)、《财政部农业农村部国家乡村振兴局 中华全国供销合作总社关于印发<关于深入开展政府采购脱贫地区农副产品工作推进乡村产业振兴的实施意见>的通知》(财库〔2021〕20 号)。
3.4《财政部 国家发展改革委 信息产业部 关于印发无线局域网产品政府采购实施意见的通知》(财库〔2005〕366号)、《国家互联网信息办公室 工业和信息化部 公安部 财政部 国家认证认可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调整网络安全专用产品安全管理有关事项的公告》(2023年第1号)
3.5《陕西省财政厅关于加快推进我省中小企业政府采购信用融资工作的通知》(陕财办采〔2020〕15 号)、陕西省财政厅关于印发《陕西省中小企业政府采购信用融资办法》(陕财办采〔2018〕23 号)。
若享受以上政策优惠的企业,提供相应声明函或品目清单范围内产品的有效认证证书。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宁陕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地址:安康市宁陕县城关镇子午路9号豪迈客运中心4楼
联系方式:13509153130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陕西省采购招标有限责任公司
地址:西安市高新二路2号山西证券大厦8层
联系方式:029-85227597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杨兰、魏小旖
电 话:029-8522759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