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2017-2023年度人身意外伤害保险业务专项审计项目的竞争性磋商公告
金额
-
项目地址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
发布时间
2023/11/23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xzj233-zc018
预算金额-
招标公司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医疗保障局
招标联系人-
招标代理机构新疆新之建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
标书截止时间2023/11/30
投标截止时间2023/12/04
公告正文
项目概况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2017-2023年度人身意外伤害保险业务专项审计项目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政采云平台线上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3年12月04日 11:00(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XZJ233-ZC018
项目名称:新疆维吾尔自治区2017-2023年度人身意外伤害保险业务专项审计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元):免费注册即可查看
最高限价(元):免费注册即可查看
采购需求:
标项名称: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2017-2023年度人身意外伤害保险业务专项审计项目
数量:1
预算金额(元):免费注册即可查看
单位:批
简要规格描述:本次审计重点对自治区2017-2023年度人身意外伤害保险业务的经营情况进行审计分析,包括(1)人身意外伤害保险项目基础管理情况;(2)人身意外伤害保险会计核算和财务管理情况;(3)人身意外伤害保险业务管理及客户服务情况;(4)监督检查及信息档案管理。详见本项目磋商文件第五部分《采购需求》。
备注:
合同履约期限:标项 1,3个月之内
本项目(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标项1:供应商为中小企业。《中小企业声明函》格式以本项目磋商文件要求的为准。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标项1】
拟委任的项目负责人须具备注册会计师职业资格证,在本单位注册,且在有效期内。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3年11月23日至2023年11月30日,每天上午10:00至12:00,下午12:00至19: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政采云平台线上
方式:供应商登录政采云平台https://www.zcygov.cn/在线申请获取采购文件(进入“项目采购”应用,在获取采购文件菜单中选择项目,申请获取采购文件)
售价(元): 0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3年12月04日 11:00(北京时间)
地点:请登录政采云投标客户端投标
五、响应文件开启
开启时间:2023年12月04日 11:00 (北京时间)
地点:政采云平台https://www.zcygov.cn/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1、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1)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实施意见〉的通知》(财库[2004]185号文);(2)《财政部、环保总局关于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实施的意见》(财库[2006]90号);(3)《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建立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制度的通知》(国办发[2007]51号);(4)《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5)财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文);关于转发《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的通知(兵财库(2021) 7号);财政部《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财库〔2022〕19号文);新疆维吾尔自治区财政厅、新疆生产建设兵团财政局《关于落实好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发展的通知》(新财购〔2022〕22号文);(6)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文);(7)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8)财政部《关于运用政府采购政策支持脱贫攻坚的通知》(财库【2019】27号文)。
2、本项目实行电子招投标,供应商须登录政采云平台申请获取招标文件,并通过政采云电子投标客户端制作投标文件,同时自行承担与投标有关的一切费用。
3、各供应商应在开标前应确保成为政采云平台供应商,并完成CA数字证书(符合国密标准)申领。因未注册入库、未办理CA数字证书等原因造成无法投标或投标失败等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4、供应商可前往新疆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xinjiang.gov.cn/)下载专区,下载政采云电子投标客户端,安装完成后,可通过账号密码或CA登录客户端进行响应文件制作。在使用政采云电子投标客户端时,建议使用WIN7及以上操作系统。如需咨询,请联系新疆CA服务热线0991-2819290。
5、本项目采用不见面开标,供应商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CA在政采云平台上传加密的电子响应文件。
备注:供应商对不见面开评标系统的技术操作咨询,可通过https://edu.zcygov.cn/luban/xinjiang-e-biding自助查询,也可在政采云帮助中心常见问题解答和操作流程讲解视频中自助查询,网址为:https://service.zcygov.cn/#/help,“项目采购”—“操作流程-电子招投标”—“政府采购项目电子交易管理操作指南-供应商”版面获取操作指南,同时对自助查询无法解决的问题可通过钉钉群及政采云在线客服获取服务支持。
6、供应商在开标前须提前配置好电脑浏览器(建议使用360浏览器或谷歌浏览器),开标时请使用制作加密电子响应文件的CA锁进行解密及报价确认。本项目响应文件解密时间定为30分钟,如因自身原因导致无法正常解密,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特别提示:
1、采购限额标准以上,200万元以下的货物和服务采购项目、400万元以下的工程采购项目,适宜由中小企业提供的,采购人应当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2、超过200万元的货物和服务采购项目,预留该部分采购项目预算总额的30%以上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其中预留给小微企业的比例不低于60%。
3、超过400万元的工程采购项目中适宜由中小企业提供的,预留该部分采购项目预算总额的40%以上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其中预留给小微企业的比例不低于60%。
4、对于未预留份额专门面向中小企业的采购项目,以及预留份额项目中的非预留部分采购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对符合规定的小微企业报价给予10%~20%(工程项目为3%~5%)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适用招标投标法的政府采购工程建设项目,采用综合评估法但未采用低价优先法计算价格分的,评标时应当在采用原报价进行评分的基础上增加其价格得分的3%~5%作为其价格分。
5、接受大中型企业与小微企业组成联合体或者允许大中型企业向一家或者多家小微企业分包的采购项目,对于联合协议或者分包意向协议约定小微企业的合同份额占到合同总金额30%以上的,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对联合体或者大中型企业的报价给予4%~6%(工程项目为1%~2%)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适用招标投标法的政府采购工程建设项目,采用综合评估法但未采用低价优先法计算价格分的,评标时应当在采用原报价进行评分的基础上增加其价格得分的1%~2%作为其价格分。
八、凡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医疗保障局
地 址:天山区和平南路137号
联系方式:免费注册即可查看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新疆新之建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新疆乌鲁木齐市沙依巴克区克拉玛依西路618号亚欣国际酒店五楼
联系方式:免费注册即可查看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免费注册即可查看
电 话:免费注册即可查看
附件信息:
磋商文件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2017-2023年度人身意外伤害保险业务专项审计项目 终稿.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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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疆维吾尔自治区2017-2023年度人身意外伤害保险业务专项审计项目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政采云平台线上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3年12月04日 11:00(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XZJ233-ZC018
项目名称:新疆维吾尔自治区2017-2023年度人身意外伤害保险业务专项审计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元):免费注册即可查看
最高限价(元):免费注册即可查看
采购需求:
标项名称: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2017-2023年度人身意外伤害保险业务专项审计项目
数量:1
预算金额(元):免费注册即可查看
单位:批
简要规格描述:本次审计重点对自治区2017-2023年度人身意外伤害保险业务的经营情况进行审计分析,包括(1)人身意外伤害保险项目基础管理情况;(2)人身意外伤害保险会计核算和财务管理情况;(3)人身意外伤害保险业务管理及客户服务情况;(4)监督检查及信息档案管理。详见本项目磋商文件第五部分《采购需求》。
备注:
合同履约期限:标项 1,3个月之内
本项目(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标项1:供应商为中小企业。《中小企业声明函》格式以本项目磋商文件要求的为准。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标项1】
拟委任的项目负责人须具备注册会计师职业资格证,在本单位注册,且在有效期内。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3年11月23日至2023年11月30日,每天上午10:00至12:00,下午12:00至19: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政采云平台线上
方式:供应商登录政采云平台https://www.zcygov.cn/在线申请获取采购文件(进入“项目采购”应用,在获取采购文件菜单中选择项目,申请获取采购文件)
售价(元): 0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3年12月04日 11:00(北京时间)
地点:请登录政采云投标客户端投标
五、响应文件开启
开启时间:2023年12月04日 11:00 (北京时间)
地点:政采云平台https://www.zcygov.cn/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1、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1)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实施意见〉的通知》(财库[2004]185号文);(2)《财政部、环保总局关于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实施的意见》(财库[2006]90号);(3)《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建立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制度的通知》(国办发[2007]51号);(4)《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5)财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文);关于转发《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的通知(兵财库(2021) 7号);财政部《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财库〔2022〕19号文);新疆维吾尔自治区财政厅、新疆生产建设兵团财政局《关于落实好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发展的通知》(新财购〔2022〕22号文);(6)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文);(7)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8)财政部《关于运用政府采购政策支持脱贫攻坚的通知》(财库【2019】27号文)。
2、本项目实行电子招投标,供应商须登录政采云平台申请获取招标文件,并通过政采云电子投标客户端制作投标文件,同时自行承担与投标有关的一切费用。
3、各供应商应在开标前应确保成为政采云平台供应商,并完成CA数字证书(符合国密标准)申领。因未注册入库、未办理CA数字证书等原因造成无法投标或投标失败等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4、供应商可前往新疆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xinjiang.gov.cn/)下载专区,下载政采云电子投标客户端,安装完成后,可通过账号密码或CA登录客户端进行响应文件制作。在使用政采云电子投标客户端时,建议使用WIN7及以上操作系统。如需咨询,请联系新疆CA服务热线0991-2819290。
5、本项目采用不见面开标,供应商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CA在政采云平台上传加密的电子响应文件。
备注:供应商对不见面开评标系统的技术操作咨询,可通过https://edu.zcygov.cn/luban/xinjiang-e-biding自助查询,也可在政采云帮助中心常见问题解答和操作流程讲解视频中自助查询,网址为:https://service.zcygov.cn/#/help,“项目采购”—“操作流程-电子招投标”—“政府采购项目电子交易管理操作指南-供应商”版面获取操作指南,同时对自助查询无法解决的问题可通过钉钉群及政采云在线客服获取服务支持。
6、供应商在开标前须提前配置好电脑浏览器(建议使用360浏览器或谷歌浏览器),开标时请使用制作加密电子响应文件的CA锁进行解密及报价确认。本项目响应文件解密时间定为30分钟,如因自身原因导致无法正常解密,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特别提示:
1、采购限额标准以上,200万元以下的货物和服务采购项目、400万元以下的工程采购项目,适宜由中小企业提供的,采购人应当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2、超过200万元的货物和服务采购项目,预留该部分采购项目预算总额的30%以上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其中预留给小微企业的比例不低于60%。
3、超过400万元的工程采购项目中适宜由中小企业提供的,预留该部分采购项目预算总额的40%以上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其中预留给小微企业的比例不低于60%。
4、对于未预留份额专门面向中小企业的采购项目,以及预留份额项目中的非预留部分采购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对符合规定的小微企业报价给予10%~20%(工程项目为3%~5%)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适用招标投标法的政府采购工程建设项目,采用综合评估法但未采用低价优先法计算价格分的,评标时应当在采用原报价进行评分的基础上增加其价格得分的3%~5%作为其价格分。
5、接受大中型企业与小微企业组成联合体或者允许大中型企业向一家或者多家小微企业分包的采购项目,对于联合协议或者分包意向协议约定小微企业的合同份额占到合同总金额30%以上的,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对联合体或者大中型企业的报价给予4%~6%(工程项目为1%~2%)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适用招标投标法的政府采购工程建设项目,采用综合评估法但未采用低价优先法计算价格分的,评标时应当在采用原报价进行评分的基础上增加其价格得分的1%~2%作为其价格分。
八、凡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医疗保障局
地 址:天山区和平南路137号
联系方式:免费注册即可查看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新疆新之建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新疆乌鲁木齐市沙依巴克区克拉玛依西路618号亚欣国际酒店五楼
联系方式:免费注册即可查看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免费注册即可查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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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信息:
磋商文件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2017-2023年度人身意外伤害保险业务专项审计项目 终稿.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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