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标
四川省成都市东部新区党工委管委会(成都市东部新城办)综合执法局垃圾收集设施采购项目(第二次)公开招标中标公告
金额
49.59万元
项目地址
四川省
发布时间
2020/11/19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5101182020000052
预算金额49.59万元
招标联系人李老师
招标代理机构四川国际招标有限责任公司
代理联系人陈雨霏028-87793117
中标公司厦门奇霖工业有限公司49.59万元
中标联系人-
公告正文
审核意见
一、项目编号 | |||
5101182020000052 | |||
二、项目名称 | |||
四川省成都市东部新区党工委管委会(成都市东部新城办)综合执法局垃圾收集设施采购项目(第二次) | |||
三、中标(成交)信息 | |||
供应商名称: | 厦门奇霖工业有限公司 | ||
供应商地址 | 厦门市海沧区东孚镇东坂西路8号 | ||
中标(成交)金额 | 495936元 | ||
四、主要成交标的信息 | |||
货物类: 名称:垃圾桶; 规格型号:QLSL-001; 数量(填单位):2520个; 单价:196.8元; | |||
五、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信息)名单: | |||
评审委员会组长:张杰;成员:余翔、李傲(业主代表) | |||
六、代理机构收费标准及金额: | |||
代理机构收费标准 | 成交人领取成交通知书时,应向采购代理机构交纳成交服务费。服务费以成交价金额为基数,参照原《国家计委关于印发〈招标代理服务费收费标准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计价格[2002]1980号)和《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关于招标代理服务费有关问题的通知》(发改办价格[2003]857号)的有关规定收取。 | ||
代理机构收费金额 | 7439元; | ||
七、公告期限: | |||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 |||
八、其它补充事宜: | |||
一、 本项目情况: 1、计划号: (2020)0012号 二、监督管理部门:监督管理部门:成都东部新区党工委管委会(成都东部新城办)财政金融局,联系电话:028-86360106,地址:成都市东部新区三岔街道板桥村2组166号 三、本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优先采购节能产品、强制采购节能产品、优先采购环境标志产品、优先采购无线局域网产品、促进中小企业发展、促进监狱企业发展、促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发展。 四、供应商信用融资: 1、根据《四川省财政厅关于推进四川省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融资工作的通知》(川财采[2018]123号)文件要求,有融资需求的供应商可根据四川政府采购网公示的银行及其“政采贷”产品,自行选择符合自身情况的“政采贷”银行及其产品,凭中标(成交)通知书向银行提出贷款意向申请。 2、根据《成都市中小企业政府采购信用融资暂行办法》和《成都市级支持中小企业政府采购信用融资实施方案》,成都市范围内政府采购项目中标(成交)供应商为中小微企业的,可依据政府采购合同申请政府采购信用融资(具体内容详见招标文件附件“成财采[2019]17号”)中标(成交)供应商为中小微企业的,可依据政府采购合同申请政府采购信用融资。 五、本项目中供应商在经营活动中的重大违法记录的标准和范围:根据《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的要求,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将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www.ccgp.gov.cn)等渠道查询供应商在采购公告发布之日前的信用记录并保存信用记录结果网页截图,拒绝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的供应商报名参加本项目的采购活动(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本项目采购活动,联合体成员存在不良信用记录的,视同联合体存在不良信用记录)。 六、投标保证金和履约保证金的收取方式:详见询价通知书。 | |||
九、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 |||
1.采购人信息 | |||
名称: | 四川省成都市东部新区党工委管委会(成都市东部新城办)综合执法局 | ||
地址: | 四川省成都市天府新区东部新区三岔街道板桥村2组166号 | ||
联系方式: | 联系人:李老师;联系电话:028-86360199 | ||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 |||
名称: | 四川国际招标有限责任公司 | ||
地址: | 中国(四川)自由贸易试验区成都市高新区天府四街66号2栋22层1号 | ||
联系方式: | 联系人:陈雨霏;联系电话:028-87793117 | ||
3.项目联系方式: | |||
项目联系人: | 徐先生 | ||
电话: | 13111881737 | ||
十、附件 | |||
1.采购文件(已公告的可不重复公告): | 附件 | ||
2.评审文件: | 附件 | ||
3.被推荐供应商名单和推荐理由(适用于邀请招标、竞争性谈判、询价、竞争性磋商采用书面推荐方式产生符合资格条件的潜在供应商的): | |||
4.中标、成交供应商为中小企业的,应公告其《中小企业声明函》 | 附件 | ||
5.中标、成交供应商为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应公告其《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 | |||
6.中标、成交供应商为注册地在国家级贫困县域内物业公司的,应公告注册所在县扶贫部门出具的聘用建档立卡贫困人员具体数量的证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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