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公告
- 招标项目编号:
- e3100000151038812002
- 公告标段(包)数量:
- 1
- 标段(包)编号:
- e3100000151038812002001
- 公告标题:
- 奉贤区南竹港南水闸改建工程
- 公告内容:
-
建设工程公开招标信息表 报建编号: 2301FX0010 标段号: C01 招标人: 上海市奉贤区水环境管理事务中心 招标人地址: 上海市奉贤区南桥镇华苑路15号 招标人联系人: 陆老师 招标人联系电话: 17721459782 招标项目名称: 奉贤区南竹港南水闸改建工程 建设地点: 奉贤区南竹港入杭州湾河口处,距现状闸址南移约1250米,管理区布置在内河侧西岸,同步实施现状闸址至新建水闸段河道整治工程,长度约1130米。 工程规模描述 施工工程规模描述 工程概况描述: 按规划拆除重建南竹港南水闸,闸孔宽度为24米;同步实施配套的金属结构、电气等工程;新建管理房700平方米,配套实施围墙、道路、绿化、给排水等附属工程;整治南竹港(老闸~新闸)河道1130米,包括土方工程(其中土方开挖3.25万立方米、土方回填0.67万立方米、水泥土回填1.39万立方米)、新建护岸2280米、新建斜坡绿化1.15万平方米拆除水闸1座及涵闸2座等 工程总投资: 17952.37万元人民币 本标段建安工程费: 14633.2万元人民币 是否设置最高投标限价: 设置最高投标限价,最高限价为144507300.00元人民币(14450.73万元) 施工工期: 550日历天 其他说明: 工程等别:I 等工程;建筑物级别:主要建筑物 (闸首、外海消力池、外海翼墙,外海海漫等)为1级水工建筑物,其他永久性建筑物 (内河进水池、内河翼墙、内河护底、内河护岸等)等为3级水工建筑物,外海围堰为4级水工建筑物、内河围堰为5级水工建筑物。 防洪标准: 200年一遇高潮位加12级风下限(32.7米/秒) 除涝标准: 20年一遇最大24小时面雨量,1963年9月设计暴雨雨型及相应同步潮型,24小时排除,不受涝 抗震标准: 地震烈度按7度设防,设计基本地震动峰值加速度0.10g。 设防高程:闸顶高程为10.10米;连接堤堤顶高程8.90米、防浪墙顶高程为10.10米;内河堤顶高程4.20米 投标条件 资质要求: 施工资质要求 第一条 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及其以上 以上施工资质要求,投标人只要符合任何一条,但同一条中的多项资质要求需同时满足。 项目负责人资格: 项目负责人必为投标人本单位的工作人员,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颁发的中华人民共和国一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证书,注册专业须为水利水电工程 业绩要求: 近5年(2019年8月1日至今)具有至少一项单项合同金额不小于1亿元的含水闸的水利工程施工业绩。(在建或已完成均可,日期以合同签订日为准)备注:鉴于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目前暂无法自动获取水利部备案项目的信息,非本市项目除按照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中的编号填写外,还可提供全国水利建设市场监管平台(https://scjg.mwr.gov.cn/#/home)或全国水利建设市场信用信息平台(https://rcpu.cweun.org/)的网站备案业绩截图。如编号査询或截图所显示的业绩信息无法显示合同签订时间、工程内容或合同金额等关键信息的,还须提供其他书面证明材料扫描件(合同文本、验收报告、业主证明等)。 其他要求: 1. 具有控股和管理关系的上级公司和下级公司同时参加投标,招标人将接受上级公司为合格投标人。 2. 政府采购工程项目: 否 3. 其他: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在册且无本市在建项目记录(同一工程相邻分段发包或分期施工除外)(如需) 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是否采用投标人筛选: 否 投标人筛选: 本标段招标人不采用投标人筛选 获得招标文件方式: 通过上海市建设工程交易服务中心电子招标投标交易服务平台下载招标文件。 获取招标文件时间: 2024年11月20日 15时00分到2024年11月25日 15时00分 注意: 1、获取资格预审文件成功后访问上海市建设工程交易服务中心网站(http://www.shcpe.cn),登录交易平台在“交易平台--投标项目管理”菜单中查询下载。 < br /> 2、潜在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资格预审文件有异议的,应当在提交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截止时间2日前以书面署名形式向招标人提出;对招标文件有异议的,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10日前以书面署名形式向招标人提出。 招标代理机构: 上海东华建设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联系人: 裴忠 联系电话: 13122501349 公告备注: 项目负责人必须完成个人身份采集,外省市投标人的项目负责人,必须完成进沪信息报送。 根据《关于本市建设工程招投标领域推广可电子验证的投标保函的通知》(沪建招〔2024〕9号)文件通知,投标人须递交可电子验证的投标保函,并在编制投标文件时填写保函编号,以供开标时电子验证。“投标保函银行名录”可登录招投标平台(www.shcpe.cn)查看,平台将根据银行接入情况及时更新名录。开函银行不再要求为投标人的基本账户的开户银行或其上级银行。开具保函时的项目名称应按照“报建编号+标段号+标段名称”命名;投标保函的申请人、被保证人及投标人须一致,保证人与本保函开函银行须一致,否则视为未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交投标保证金。若在电子验证时发现保函信息有误的,投标人须在招投标交易平台查询到保函信息后的30分钟内,在开标页面发起二次查询申请(仅有1次重新查询机会),系统将更新查询结果。评标委员会将以开标当日的投标保函电子验证结果作为是否符合招标文件要求的依据。 递交投标文件方式: 将电子投标文件递交至上海市建设工程交易服务中心电子招标投标交易服务平台。 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 2024年12月11日 09时30分 开标方式: 是否远程开标:是
开标地点:上海市建设工程交易服务中心电子招标投标交易服务平台远程开标(上海市建设工程交易服务中心官网:http://www.shcpe.cn)投标保证金: 设置投标保证金,投标保证金为50万元人民币 招标文件工本费: 同时发布本次招标公告的媒介名称: 上海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上海市住房和城乡建设管理委员会门户网站、上海市建设工程交易服务中心网站、/ 监管部门: 上海市建筑建材业市场管理总站
- 公告发布时间:
- 2024-11-20
- 公告发布媒体:
- 上海市住房和城乡建设管理委员会(/)
- 公告源URL:
https://ciac.zjw.sh.gov.cn/NetInterBidweb/GKTB/DefaultV2017.aspx?gkzbxh=202899
- 公告性质:
- 正常公告
- 招标文件获取时间:
- 2024-11-20 15:00:00
- 招标文件获取截至时间:
- 2024-11-25 15:00:00
- 招标文件获取方法:
- 通过上海市建设工程交易服务中心电子招标投标交易服务平台下载招标文件
- 投标文件递交方法:
- 将电子投标文件递交至上海市建设工程交易服务中心电子招标投标交易服务平台
- 是否允许联合体投标:
- 否
- 公告发布责任人:
- 裴忠
-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 2024-12-11 09:30: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