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勘察院白云区土石方运输服务及设备租赁合同供应商补录预选招标公告
金额
-
项目地址
内蒙古自治区
发布时间
2019/05/28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bd-kcy-1905-y08-c-1892
预算金额-
招标联系人刘先生
招标代理机构包头市必得招标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张鑫0472-2189631
标书截止时间2019/06/30
投标截止时间-
公告正文
勘察院白云区土石方运输服务及设备租赁合同供应商补录预选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项目已获批准,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国内公开招标,招标人为包钢勘察测绘研究院项目编号:BD-KCY-1905-Y08-C-189

2.项目概况

勘察院白云区土石方运输服务及设备租赁合同供应商补录预选招标

此次招标通过公开招标方式,对白云区土石方运输服务及自卸车、装载机、挖掘机车辆的租赁的合格供应商进行补录公开预选,在原有供应商库的基础上新增合格的供应商,具体情况见下表:

名称

计划数量

服务期

投标保证金
(元)

勘察院白云区土石方运输服务及设备租赁合同供应商补录预选招标

40万立方米

自合同签订之日起1

本次确定入选供应商数量原则如下:

本项目采用合格制,所有通过资格审查的投标人确定为入选供应商。

供应商入选后,包头市必得招标有限公司向入选供应商发入选通知书,后期发生具体业务需求时,根据委托单位的具体需求,由包头市必得招标有限公司从入选供应商中采用询价或竞价的方式确定成交人及成交价格。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提供营业执照复印件);

3.2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和商业信誉,有履行合同的能力,近三年没有骗取中标和严重违约等问题;

3.3具有自有或租赁车辆,其中至少具有5吨以上自卸车辆2辆、50以上装载机一辆、360以上挖掘机一辆(提供自有车辆相关证明材料复印件或满足本项目服务期的租赁合同复印件以及与提供的每辆自卸车相匹配的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险及车辆的其它保险(若有)复印件;其中若租赁合同的截止时间为本项目服务期中,则还需附盖有本单位公章的承诺续租的承诺函);

3.4明确今后服务期内进行服务的驾驶人员姓名并附对应人员驾驶证复印件,要求至少包含2名具有A级机动车驾驶证人员、2名具有B级及以上机动车驾驶证人员;

3.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与。

注意:以上要求均为投标前置条件,任意一项不满足,将会被否决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招标文件发售时间:2019528日至201963日(北京时间每日9时至1130分,14时至1630,节假日除外)。

4.2招标文件售价:每标段售价人民币200元,通过银行转账或现场POS机(建行卡)支付购买招标文件费用。售后不退。

购买招标文件费用汇至如下账户:

开户名称:包头市必得招标有限公司

账号:150852740217

开户行: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包头市中桥支行

4.3购买招标文件可以采取以下方式:

4.3.1现场方式:

需提供以下资料:

4.3.1.1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

4.3.1.2被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

4.3.1.3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加盖公章)

4.3.1.4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

4.3.1.5开票信息:单位名称、税号、地址、电话、开户行、账号(首次购买招标文件的供应商提供,用A4纸打印并加盖公章)

4.3.1.6购买招标文件地址包头市必得招标有限公司301房间

4.3.2邮件方式:

邮件发送至:bgzbzx01@188.com

需提供以下资料(电子扫描件):

4.3.2.1领取招标文件登记表(通过“包钢招标中心”微信公众号常用表格模板中下载)

4.3.2.2法定代表人或被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

4.3.2.3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复印件加盖公章)

4.3.2.4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

4.3.2.5开票信息:单位名称、税号、地址、电话、开户行、账号(首次购买招标文件的供应商提供,用A4纸打印并加盖公章)

4.3.2.6购买招标文件费用的汇款凭证。

5.投标保证金

投标保证金金额详见项目概况

5.1投标保证金账号:

名:包头市必得招标有限公司

开 户 行: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包头市中桥支行

号:154052737872

5.2投标保证金应从投标人基本账户转出。投标人在汇入投标保证金时,请在“银行汇款凭证”用途、摘要处填写参与本次投标项目的编号。

5.3投标人在递交投标文件的同时,需将填写准确、完整的《退还投标保证金登记表》及银行汇款凭证(原件或复印件加盖公章)随投标函(报价清单表)密封在一包内提交。

6.投标文件的递交

6.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即开标时间201965930(北京时间),地点为包头市必得招标有限公司303房间。

6.2投标人在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派专人递交至上述地点,谢绝邮寄。

6.3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不予受理。

6.4未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不具备投标资格。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包钢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ep.btsteel.com)、包头市必得招标有限公司门户网站(www.baotoubide.com)、包钢招标中心微信公众号。

8.投标人的资格审查

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方式,开标后由评标委员会统一进行资格审查,审查内容详见招标文件。

9.异议

潜在投标人和其他利害关系人认为本次采购活动违反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的,有权提出异议。如有异议请以书面形式(包钢招标中心微信公众号模板下载)提交至包头市必得招标有限公司310房间。时段:上午9:0011:30 下午13:3017:00

项目负责人:张鑫 0472-2189631

业务 部长:郑大鹏 0472-2189670

异议 接收:0472-2189623 电子邮箱:zbyybidding@163.com

10. 监督单位

包钢(集团)公司集团管理部;地址:内蒙古包头市昆区河西工业区信息大楼;联系电话:2189230

11. 联系方式

招 标 人:包钢勘察测绘研究院

地 址:内蒙古自治区包头市昆都仑区
联 系 人:刘先生
联系电话:13848522226
招标机构:包头市必得招标有限公司
地 址:内蒙古包头市昆区河西工业区(钢铁大街与一号路交叉路口北侧200米)
联 系 人:张博(购买文件、退还保证金、领取通知书) 0472-2189621 (若电话无人应答,请发送邮件至bgzbzx01@188.com

张鑫(项目负责人) 0472-2189631 电子邮箱bgzbzxzx@163.com

热线电话:0472-2183777

包头市必得招标有限公司
20195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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