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兴文县老年养护院建设项目设计施工总承包招标公告
金额
6413.59万元
项目地址
四川省
发布时间
2024/10/11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
预算金额6413.59万元
招标代理机构圣弘建设股份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
标书截止时间2024/10/19
投标截止时间2024/11/01
公告正文
1.招标条件:
   1.1本招标项目 兴文县老年养护院建设项目 (项目名称)已由 兴文县发展和改革局 (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 兴发改固[2022]131号、兴发改固[2024]174号 (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 兴文县民政局 ,建设资金来自争取上级资金和县财政资金 (资金来源),项目出资比例为 100% ,招标人为 兴文县兴农发展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设计施工总承包进行公开招标。
   1.2本招标项目由 兴文县发展和改革局 (核准机关名称)核准(招标事项核准文号为 兴发改固[2022]131号、兴发改固[2024]174号 )的招标组织形式为 委托招标 ( ☐ 自行招标 ☑ 委托招标)。招标人选择的招标代理机构是 圣弘建设股份有限公司 。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标段划分:设计施工总承包一个标段。
  
  2.2建设地点:宜宾市兴文县麒麟苗族乡 。
  2.3项目概况及建设规模:核定主要建设内容为项目规划建筑面积14827.36m²,配置床位300张,主要包括福利居住用房、活动用房、活动餐厅用房等。另购置相关设备设施,新建配套管网以及其他相关附属配套设施。2.4费用暂定:6413.59万元(其中:建安费约:6325.49万元,设计费约:88.1万元)。
  2.5招标范围:本项目的设计、施工及采购,至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及整体移交,工程保修期内的缺陷修复和保修工作。
  2.6计划工期:24个月(其中设计工期1个月) 。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
  3.1.1资质要求: (1)设计资质:具备国家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设计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专业乙级及以上资质;(2)施工资质:具备国家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 ,施工单位须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1.2业绩要求:(本项为多选)
   ☑ 设计业绩要求:近年( 2021 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时间,不少于3年)
  ( ☐ 已完成 ☑ 已完成或新承接或正在设计)不少于 1 (1 至3个)个类似项目。类似项目是指: 建安费(或施工费)4000万元及以上的建筑工程设计业绩或建筑工程总承包(指设计施工总承包或EPC总承包)设计业绩 。
   ☑ 施工业绩要求:近年( 2021 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时间,不少于3年)( ☑ 已完成 ☐ 已完成或新承接或正在施工)不少于 1 (1 至3个)个类似项目。类似项目是指:单项合同金额4000万元及以上的建筑工程施工业绩或建筑工程EPC总承包施工业绩 。
   ☐ 无业绩要求。
  3.1.3项目经理的资格要求: ☑ 具备建筑工程二级及以上建造师注册证书,同时具有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证) ☐ 由设计计负责人兼任 ☑ 由施工负责人兼任, 无 (业绩要求) ,须为本单位人员(若为联合体投标,须为联合体牵头人人员)。
  3.1.4设计负责人的资格要求: 具有一级注册建筑师执业资格证书 ,须为投标人本单位人员。
  3.1.5施工负责人(建造师,下同)的资格要求: 建筑工程(注册专业)二级及以上建造师,具有省级及以上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证),须为投标人本单位人员。
  3.2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牵头人应为 ☐ 设计单位 ☑ 施工单位,同时满足下列要求: ①联合体投标时,联合体各方应签订联合体投标协议书,并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成员单位权利义务;②组成所有联合体的成员不得超过2家(含牵头人),其中联合体牵头单位承担建筑工程施工工作;③联合体牵头单位须是承担建筑工程施工单位,联合体牵头人负责缴纳投标保证金、本次投标活动以及合同的全面实施;④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的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本项目中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24-10-11 15:00 至 2024-10-19 15:00 (电子招标文件的获取,不受获取截止时间限制,任何时间段均可获取),登录宜宾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http://ggzy.yibin.gov.cn/),凭数字证书和密码获取招标文件及其它招标资料(含招标电子技术标文件,格式为*.ZBJ、招标电子商务标文件,格式为*.ZBS、图纸)。另,可通过本项目招标公告附件,免费获取招标文件。
  4.2 招标人不提供邮购招标文件服务。
5.交易平台技术服务费:
  本项目(或本标段)交易平台技术服务费170元。投标人须先缴纳技术服务费,再缴纳投标保证金,且须在投标保证金缴纳截止时间前,通过宜宾市建设工程网上招投标系统缴纳技术服务费(流程为:登录宜宾市建设工程网上招投标系统——进入“网上投标-缴纳技术服务费”页面——选择项目标段——点击缴费后使用支付宝扫码完成支付——支付成功后,重新点击“网上投标-缴纳技术服务费”,选择打印相应项目的《技术服务费缴纳回执》。成功缴纳技术服务费以系统出具的缴纳回执为准)。
  投标人缴纳的电子化交易平台技术服务费由相应电子交易平台建设运营商收取。投标人可在成功支付技术服务费后,在“网上投标-技术服务费自助开票”页面选择对应项目标段填写完善普通税务发票开票信息,并在线获取相应电子发票。
6.投标文件的递交:
  6.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2024-11-01 09:00。
  6.2 电子投标文件递交方式:
  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在线递交经投标人数字证书加密的数据电文形式投标文件。投标人必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完成所有投标文件的上传,并完成“确认并签名”后确认上传,并打印“上传投标文件回执”。
  6.3 逾期递交的或者未按指定方式递交或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四川省)》和宜宾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上发布。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