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镇江高新区创新区一期工程(团山睿谷项目)镇江高新区创新区一期工程(团山睿谷项目)施工项目工程质量检测_招标/资审公告
金额
-
项目地址
江苏省
发布时间
2018/09/18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
预算金额-
招标联系人王工
招标代理机构江苏建威建设管理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李工0511-85280398
标书截止时间-
投标截止时间-
公告正文

镇江高新区创新区一期工程(团山睿谷项目)施工项目工程质量检测

(资格后审)

一、镇江五洲实业发展有限公司镇江高新区创新区一期工程(团山睿谷项目)施工项目工程质量检测已由(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镇高新发备[2017]9号(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上述项目所须资金来源是自筹,现已落实,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邀请合格的潜在投标人参加本项目的投标。

二、江苏建威建设管理有限公司受招标人的委托具体负责本项目的招标事宜。

三、项目概况:

1、项目地点:镇江高新区

2、项目规模:建筑面积约40万平方米

3、本项目共1个标段,相应招标内容如下:

镇江高新区创新区一期工程(团山睿谷项目)施工项目工程质量检测

4、工期:项目检测与施工同步进行,接甲方通知后一天内进行现场准备并开始检测,检测时间为20日历天内(包括出检测报告时间,特殊报告经双方协商同意可另行约定)。

5、质量要求:满足国家现行检测技术规范要求。

四、申请人应当具备的主要资格条件:

1、投标人应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持有效的营业执照。

2、投标人必须具有省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机构资质证书》,和《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机构备案证书》,证书的核定项目应包含本项目测试内容(核定项目至少包含见证取样检测 主体结构现场检测 地基基础工程检测

3、具有省级以上质量技术监督部门核发的《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证书》。

4、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有高级工程师职称。

5、其他条件:

①、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

②、未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

③、投标单位没有因诈骗中标或者严重违约以及发生重大项目质量、安全生产事故等问题,被有关部门暂停投标资格并在暂停期内的;

④、资格审查申请书中的重要内容没有失实或者弄虚作假;

、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及其他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要求。

5、本市行政区域外的投标人必须在开标前办理相关备案手续并符合国家及省市工程质量检测相关管理规定。

6、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

五、存在下列情形的,投标人不得参加本次投标

1、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

3、因招投标活动中有违法违规和不良行为,被有关招投标行政监督部门公示且公示期未满的;

4、违反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六、投标保证金

a.未缴纳年度保证金的投标申请人必须于开标前按以下方式,从企业的法人基本存款账户上划出投标保证金壹拾万元至系统随机生成的虚拟子帐号(财务联系电话:0511-85026056)。

缴纳方式为:账号:下载招标文件后在业务查询的获取子账户模块中选定投标项目后获取子商户号此随机生成子商户号即保证金支付账号。

注:投标保证金全部采取电汇的形式交纳,不再使用缴纳码。(缴纳流程见镇江市公共资源交易网 http://www.zjggzy.gov.cn/-办事指南保证金缴纳流程)。以个人、企业的办事处、分公司,子公司名义或从他人账户、投标人企业的其他账户、企业的投标保证金划出帐号与企业诚信库的开户帐号比对不符缴纳的投标保证金无效。

户名:镇江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开户行:中国建设银行镇江市京润支行

b.缴纳年度投标保证金的企业,只需在开标时将《年度投标保证金已收证明》原件递交招标人或其委托的公证人员查验,如未提供或提供不满足要求的,则视为未按招标文件要求缴纳投标保证金。

注:1.投标单位法人基本存款账户以镇江市有形建筑市场开放式应用信息平台企业诚信库中信息为准,如有变动请及时更新。

2.重发公告或多次公告的项目,投标企业需按最新招标公告的要求重新缴纳投标保证金。

3.投标截止前,投标申请人如未按上述要求提交投标保证金,属于重大偏差,将被视为未能对招标文件作出实质性响应,应当作为无效标予以否决。

4.保证金退还:投标保证金本息同时退还。为提高各方工作效率,在规定时间内,由招标人或招标代理人统一代为办理中标人和未中标人的保证金退还工作。如本项目招投标中遇质疑、投诉、复议等特殊情况,保证金退还按相关规定执行。

七、评标方法和评标标准

本项目采用“综合评分法”。本评标办法总分为 100 分,其中投标报价 40分,企业资质及业绩信誉 35 分、项目人员配备 25 分。

评标、定标实施细则:

(一)、投标报价(40 分)

地基基础检测:

检测费用按镇检协[2016]9号文公布的《镇江市建设工程质量检测和建筑材料试验收费标准指导价》文件执行。项目结算价按收费标准×(1-报价下浮率)收取。下浮 35%得 5 分基本分,在此基础上每下浮一个点,得 1 分,满分15分。

工程材料检测:

检测费用按镇检协[2016]9号文公布的《镇江市建设工程质量检测和建筑材料试验收费标准指导价》文件执行。项目结算价按收费标准×(1-报价下浮率)收取。下浮 10%得 5 分基本分,在此基础上每下浮一个点,得 1 分,满分 25分。

投标人的投标报价为固定费率费用,一旦招标人接受,履约期间将不因市场物价、作业环境、工作周期等因素的变动而予以调整。

(二)、企业资质及业绩信誉(35 分)

1)企业必须具有省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见证取样检测”“专项类检测”及“备案类检测”资质。其中,“专项类检测”资质除“主体结构现场检测”和“地基基础工程”外,每多一项得 2 分,满分6分;“备案类检测”资质,每有一项得 1 分,满分 8 分。此项共计 14 分(须提供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颁发的“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机构资质证书”和“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机构备案证书”原件扫描件)。

2)企业具备乙级及以上“测绘资质证书”的,得2分(须提供省测绘地理信息局颁发的测绘资质证书原件扫描件)。

3)企业通过“中国合格评定国家认可委员会实验室认可(CNAS)”的,得 5 分,没有则不得分(须提供中国合格评定国家认可委员会颁发的实验室认可证书原件扫描件)。

4)企业曾入选“江苏省住房与城乡建设厅承担政府投资和重大、重要工程项目质量检测机构推荐名录”的,材料工程质量检测、地基基础类工程质量检测各得 5 分,没有则不得分,满分10 分(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原件扫描件)。

5)企业近两年(2016年度至今)获得省辖市市级及以上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考核为“优秀检测机构”的,得2分(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原件扫描件)。

6)企业近两年(2016年度至今)获中国建筑业协会建设工程质量检测AAA级信用机构的,得2分(需提供中国建筑业协会工程建设质量监督与检测分会颁发的AAA信用证书原件扫描件)。

(三)、项目人员配备(25 分)

1)拟派人员数量不少于 10 人(含项目负责人)且全部具有江苏省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设工程质量工程质量检测人员岗位合格证”的,得 10 分,否则不得分。(提供证书原件扫描件)

2)在满足本项第 1 款要求的前提下,拟派人员中同时具备高级工程师职称的,每人得 2 分;同时具备工程师职称的,每人得 1 分,满分 5 分。(提供职称证书原件扫描件)

3)在满足本项第 1 款要求的前提下,拟派人员中具备注册结构工程师或注册土木工程师(岩土)的,每人得 2.5 分,满分 10 分。(提供注册证书原件扫描件)

评分细则说明:

1、以上评分中,要求提供原件扫描件而未提供的,不予得分;

2、认定企业业绩、荣誉均以证明材料原件扫描件为准,业绩时间以合同签订的时间为准。荣誉时间以颁发证书时间为准。

3、评分计算时如出现小数点,则保留小数点后两位,第三位四舍五入。

4、评委意见不一致时,按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

本次招标的定标方法:评标委员会根据评标结果依序推荐3家中标候选人,招标人根据评标结果,确定经评审的各项分值相加分值排名第一的中标候选人为本项目的中标人。第一中标候选人放弃中标、因不可抗力提出不能履行合同,或者未按本招标文件规定提交履约保证金的(或应提交中标差额保证金而未提交的),则第二中标候选人为本项目的中标人;第二中标候选人放弃中标、因不可抗力提出不能履行合同,或者未按本招标文件规定提交履约保证金的(或应提交中标差额保证金而未提交的),则第三中标候选人为本项目的中标人。合计评分相等时,则由招标人确定。

八、招标文件(含资格后审文件)领取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8年91900:00至2018年92624:00 期间使用企业CA证书登录http://222.186.125.129/zjhynew网上支付招标文件费用人民币 300 元(售后不退),并网上下载招标文件,逾期不得下载。(CA证书办理咨询:051185221021,网上招投标系统问题咨询:18052893535)。

九、其他

1、本项目使用资格后审方式,审查办法采用合格制,凡审查合格少于3家的,招标人将依法重新招标。

2、招标人郑重声明:如本项目的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认为本次招投标活动不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规章规定的,请严格依据苏建规字[2016]4号和苏建规字[2017]1号文,在规定的时间内按照文件规定的方式和程序提出异议或投诉,招标人或监管部门将依法受理和处理异议或投诉。异议和投诉均应有明确的请求和必要的证明材料,猜测式、怀疑式的异议和投诉将不被接受。(监督单位:镇江市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管理办公室;联系号码:0511-85032867;)

3、招标人将根据相关规定对本项目的中标人及其项目负责人进行履约评价,若履约评价不合格的单位,招标人将拒绝其参加招标人未来五年内的相关项目的投标。

十、招标人及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招标人地址:镇江南徐大道298号 招标代理机构地址:镇江市常发广场

6号楼1115号

联系人:王工 联系人:李工

电话:0511-85602606 电话:0511-8528039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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