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成都市分行消防设施设备维保服务项目招标公告
金额
35万元
项目地址
四川省
发布时间
2024/05/15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ycyhcd-gzzxzb-2024217
预算金额35万元
招标代理机构四川公众项目咨询管理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黄女士
标书截止时间2024/05/22
投标截止时间-
公告正文
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成都市分行消防设施设备维保服务项目招标公告
  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成都市分行委托【四川公众项目咨询管理有限公司】就【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成都市分行消防设施设备维保服务项目】【招标编号:YCYHCD-GZZXZB-2024217】采用【公开】招标形式进行采购,本项目资金由招标人自筹,资金已落实,具备招标条件,特邀请【有意向且具有提供标的物能力的潜在投标人(以下简称投标人)】参加投标。
  1.招标内容、规模和范围:【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成都市分行消防设施设备维保服务项目,本项目主要内容包括对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成都市分行辖属分支机构提供消防设施设备的维保、定期巡检和建立消防档案等服务。本项目最高限价:350000.00元(含税),服务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二年。】
  2.投标人资格要求
  2.1投标人基本资格要求
  2.1.1投标人应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不含香港、澳门、台湾地区】,法律上和财务上独立的法人或依法登记注册的组织。投标人合法运作并独立于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投标人应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和商业信誉。
  2.1.2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的投标。
  2.1.3投标人须就能够为本项目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事项单独提供承诺函。(国家相关法律法规规定不适用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的情形除外)。
  2.1.4投标人拟为本项目提供的服务均须符合国家、招标人规定的资格条件和相关要求。保证其投标文件中的全部内容均为真实、有效的。须单独提供承诺函。
  2.1.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
  2.1.6本项目不接受代理商。
  2.2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2.2.1投标人被责令停业停产或破产状态的;
  2.2.2投标人财产被重组、接管、查封、扣押或冻结的;
  2.2.3投标人或其投标产品/服务被列入招标人供应商管理灰名单或黑名单或准入限制名单,且在禁入期内被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的;
  2.2.4投标人近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有重大违法记录,被“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或税收违法黑名单或被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或被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2.2.5投标人近三年内被相关行业主管部门或行政主管部门或司法机关认定有骗取中标、严重违约、重大质量或者安全问题的;
  2.2.6投标人(含其母子公司、关联公司)在邮储银行或邮政集团采购供货或服务中有不良记录的,其货物或服务在使用过程中出现过重大质量或安全问题且未妥善解决的;
  2.2.7投标人在近三年内有违背社会责任事件被媒体曝光且造成恶劣影响的。
  2.3与邮政无投资关系且存在以下情况的,不得参加采购活动:邮政领导人员及其亲属和其他特定关系人、邮政员工持股(限非上市公司),以个人身份(组织委派的除外)担任法人、董事长、总经理、监事的企业,以及邮政所属工会或员工集体出资成立的企业。
  2.4投标人其他资格条件
  2.4.1 投标人2021年1月1日至今具备1个本项目类似业绩。
  2.4.2 投标人符合《社会消防技术服务管理规定》从业条件的规定:
  2.4.2.1工作场所建筑面积不少于200平方米;
  2.4.2.2 消防技术服务基础设备和消防设施维护保养检测设备配备符合有关规定要求;
  2.4.2.3 注册消防工程师不少于2人,其中一级注册消防工程师不少于1人;
  2.4.2.4取得消防设施操作员国家职业资格证书的人员不少于6人,其中中级技能等级以上的不少于2人;
  2.4.2.5健全的质量管理体系。
  2.5投标人应遵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要求。
  3.资格审查方法
  本项目将进行资格审查,资格审查标准和内容见招标文件第三章“评标办法”,凡未通过资格审查的投标人,其投标将被否决。
  4.获取招标文件
  招标文件自2024年5月16日至2024年5月22日每日上午09时00分-12时00分,下午14时00分-17时00分(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在成都市高新区天府新谷6号楼9楼四川公众项目咨询管理有限公司标书售卖处(地址)获取。
  招标文件每份售价人民币叁佰元(¥300)整,售后不退。获取招标文件时必须携带下列有效证明文件(以下资料均须加盖单位公章):
  [1]营业执照复印件;
  [2]法定代表人(法人身份证明原件及身份证复印件)或授权代表(授权委托书原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授权代表身份证复印件,还须提供本单位为授权代表缴纳近3个月的社保证明材料或劳动关系证明材料复印件);
  [3]招标文件款汇款证明扫描件;
  本次招标 提供 线上报名服务。线上报名的,投标人须在招标文件发售期内将上述报名资料(加盖公章的扫描件)、招标文件款汇款证明扫描件发送至491500226@qq.com(邮箱名称)(邮件名称为: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成都市分行消防设施设备维保服务项目报名资料,邮件载明联系电话)进行网络获取招标文件,审核通过后,在招标文件发售截止时间前(以到账时间为准)转款缴费成功视为报名成功。(收款单位:四川公众项目咨询管理有限公司;开户银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成都桐梓林支行;账号:51001865436051501413;银行联行号:105651000143)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即投标截止时间)为:【2024】年【6】月【5】日【10】时【00】分(北京时间)。
  5.2投标文件递交地点:【成都市高新区府城大道西段399号天府新谷6号楼9楼四川公众项目咨询管理有限公司第二评审室】,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将被拒绝。
  5.3本次招标将于上述投标文件递交截止的同一时间,在同一地点公开开标,特邀请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须携带身份证原件及法人身份证明)或其授权代理人(须携带身份证原件和法人授权委托书及本单位为授权代表缴纳近3个月的社保证明材料或劳动关系证明材料并加盖公章)准时参加。
  5.4本次招标不接受邮寄的投标文件。
发布公告的媒介
  采购与招标网(https://www.chinabidding.cn);
  中国邮政官方网站(www.chinapost.com.cn)。
  其他媒体转载无效。
  7.联系方式
  招标代理机构:四川公众项目咨询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成都市高新区府城大道西段399号天府新谷6号楼9楼
  联系人:黄女士   张先生  
  电  话: 15756273949  19208055177     
  邮  箱:491500226@qq.com
  招标人: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成都市分行
  地  址:成都市高新区永丰路32号
  联系人:吴老师
  电  话:028-63809520
  招标代理机构:四川公众项目咨询管理有限公司
  2024年5月15日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