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购纯电动公交车项目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HNTD-2018-013
湖南通达招标代理有限责任公司受湘潭公共交通有限公司的委托,对新购纯电动公交车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欢迎符合条件且具备本项目供货及服务能力的单位前来参与投标。
1.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1项目名称: 新购纯电动公交车项目。
1.2招标范围及内容:12辆纯电动公交车。
1.3预算金额: 742.2万元,超过此控制价的报价视为无效投标。
1.4交货时间:签订合同后一个月内。
1.5交货地点:湘潭市市内招标人指定的地点。
2.投标人资格要求
2.1投标人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持有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营业执照,营业执照经营范围应包含有汽车销售;
2.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
2.3具有履行合同的能力;
2.4未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2.5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2.6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注:投标人具有实行了“三证合一”登记制度改革的新证,视同为持有工商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和税务登记证,符合基本资格条件的相关条款,投标人具有实行了“五证合一”登记制度改革的新证,视同为持有工商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和税务登记证和社会保险登记证,符合基本资格条件的相关条款,投标人如是“三证合一或五证合一”请自行说明。
3.投标保证金
3.1投标保证金的金额为:人民币 壹拾 万元整。
3.2投标保证金递交方式:银行转帐或银行保函。
3.3投标人必须以企业法人的名义提交投标保证金。在投标截止前按照湘潭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化平台要求由投标人基本账户转入本投标单位申请到的投标保证金收款账户。(详见http://ggzy.xiangtan.gov.cn/zlxz/3480.jhtml)。
3.4各投标人需在递交投标保证金前确保本单位在湘潭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化平台系统中录入的基本账户与本企业的基本账户一致,如存在不一致的情况,需要及时到湘潭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进行变更备案(如不一致,保证金视为无效)。
3.5投标保证金到账截止时间为投标截止时间。
4.招标文件的获取及澄清答疑发布
4.1请从2018年11月8日~2018年11月15日 17 时止(北京时间,下同)在湘潭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http://ggzy.xiangtan.gov.cn/)进行网上下载/获取招标文件。如通过网络下载,其招标文件与备案的书面招标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各投标人须在该时间段内按照相关要求完成本项目的网上投标确认。
4.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400元,递交投标文件时在开标现场现金缴纳。
4.3澄清答疑采用网上发布的方式。招标人对招标文件的澄清答疑均采用在湘潭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http://ggzy.xiangtan.gov.cn/)上发布。
4.4投标人应自行在湘潭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http://ggzy.xiangtan.gov.cn/)上下载/获取招标文件、招标文件的澄清答疑等相关招标资料,恕不另行通知。投标人应及时关注网上相关招标信息,如有遗漏(包括但不限于文件未下载或下载不完整)招标人概不负责,所造成的投标失败或损失由投标人自行负责。
5.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及地点: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及开标时间为2018年11月30日9时00分,地点为湘潭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室(地址:湘潭市岳塘区芙蓉路广电中心西侧尚玲珑小区A栋2楼)。
5.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或未按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拒收。
5.3开标时,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须准时到会,并在开标会议现场身份验证时向招标人提交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文件原件和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出示本人身份证原件,以证明其出席,否则,投标无效。
- 评标办法
本项目评标办法采用综合评分法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湖南省招标投标监管网(http://www.bidding.hunan.gov.cn)、湘潭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http://ggzy.xiangtan.gov.cn/)发布。
8.行政监督
本次招标活动招标投标监督机构为湘潭市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监督电话:0731-58570501 。
9.招标人补充的其它内容
各单位不得采取挂靠、代为投标等弄虚作假手段,不得围标、串标,一经发现,立即取消其投标资格,如果中标,中标一律无效,并赔偿业主的全部损失。
10.联系方式:
招标人:湘潭公共交通有限公司
地 址:湘潭市岳塘区芙蓉东路108号
联系人:李婷 电话: 13973207363
招标代理机构:湖南通达招标代理有限责任公司
地 址:湘潭市建设南路255号湘江之星酒店2楼(海关西南侧)
联系人:郑子望
电话:0731-58201406 传真:0731-5820140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