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名称: | S103徽州大道南延石头及代桥连接线勘察设计 | ||
项目法人: | 庐江县交通运输局 | 项目地址: | 庐江县石头镇及白山镇 |
立项批文名称: | 此项目无立项批文信息 | 项目审批单位: | 此项目无立项审批单位信息 |
监督部门: | 庐江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 代理机构: | 庐江中信会计师事务所 |
交易平台: | 庐江县公共资源交易管理中心 | 招标项目见证时间: | 2022-09-29 16:38:52 |
S103徽州大道南延石头及代桥连接线勘察设计
招标公告(电子招标投标)
1. 招标条件
1.1 项目名称:S103徽州大道南延石头及代桥连接线勘察设计
1.2 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庐江县人民政府
1.3 批文名称及编号:关于印发《庐江县2022-2024年大建设计划》的通知(庐政秘[2022]62号)
1.4 招标人:庐江县交通运输局
1.5 项目业主:庐江县交通运输局
1.6 资金来源:财政资金
1.7 项目出资比例:100%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招标项目编号:2022ANNBZ00471
2.2 招标项目名称:S103徽州大道南延石头及代桥连接线勘察设计
2.3 标段划分:一个标段
2.4 招标项目标段编号:2022ANNBZ00471
2.5 建设地点:庐江县
2.6 建设规模:(1)S103徽州大道南延石头连接线项目位于庐江县石头镇,起点与S103徽州大道南延工程相接,终点接在石头镇,是石头镇通往S103徽州大道南延工程的快速通道。全长约5.5公里,建设标准为二级公路,路基宽15米,路面宽12米;(2)S103徽州大道南延代桥连接线项目位于庐江县白山镇,起点与S103徽州大道南延工程相接,终点接在白山镇,是白山镇通往S103徽州大道南延工程的快速通道。全长约2.0公里,建设标准为二级公路,路基宽15米,路面宽12米。
2.7 合同估算价:293.00万元(规划设计费)
2.8 计划勘察设计服务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项目竣工验收合格止。
2.9 招标范围:工作内容包括(不限于):项目建议书、财政支出事前绩效评估报告及立项批复;可行性研究报告及工可批复;环境影响评价报告及批复;节能评价报告及批复;地震安全评价报告及批复;洪水影响评价报告(表)及批复;通航论证及防撞设计;社会稳性定评估及批复;水土保持方案(报告)编制及批复;压矿评估报告编制及批复;地质灾害评估报告编制;勘测定界图、用地预审、规划选址办理及土地报批等技术服务(含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修改调整和永久基本农田补划方案编制及论证、规划选址论证、生态保护红线及自然保护地不可避让论证等);项目使用林地勘验及可行性报告编制等专题并取得批复,测绘(含土地、林地规划报批及办件相关文件编制,征地拆迁测算文件);地质勘察(含初勘及详勘验收);物探、管线调查探测及保护处理方案和相关安全性评价方案编制;检测、实验;方案设计(含效果图);初步设计及初设批复;施工图(含交安机电、绿化等专项)设计及批复;概算(施工图预算)编制;施工招标工程量清单审核;水土保持和环境保护措施设计;河道段河道治理及保护方案设计;交通影响评价及交通导行方案设计;跨河及跨路立交桥设计;竣工图编制;文物勘探及保护方案;设计后期服务(交底、答疑、交桩、派驻设计代表等)等包含以上各阶段和各专项审查(除法律、法规明文禁止的以外)及专家评审和会务等工作。项目所涉及到的相关专题,可由项目中标人自行委托具有相应资质的单位承担,但项目中标人须对所有成果负总责。
2.10 项目类别:工程服务
2.11 其他:/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投标人资质要求:
3.1.1投标人设计资质须具备下列要求之一:
①具备工程设计公路行业(公路、交通工程)专业乙级及以上资质;
②具备工程设计公路行业乙级及以上资质;
③具备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
3.1.2投标人勘察资质须具备下列要求之一:
①具备岩土工程勘察专业乙级及以上资质;
②具备工程勘察(岩土工程)乙级及以上资质;
③具备工程勘察综合类甲级资质。
3.2 投标人业绩要求:2017年1月1日以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具有单项合同里程不少于5.0公里的二级及以上公路工程设计业绩。
3.3 项目负责人资格要求:投标人拟委任项目负责人须具备公路工程(或交通或道路与桥梁)相关专业高级工程师及以上职称,且持有注册土木工程师(道路工程)执业资格。
3.4 项目负责人业绩要求:/
3.5 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联合体成员数量不超过2家,联合体成员中牵头方(设计单位)须至少满足投标人资格要求3.1.1、3.2、3.3、3.6条款,联合体中非牵头方(勘察单位)须至少满足投标人资格要求3.1.2、3.6条款。招标文件的获取和投标保证金的缴纳均由牵头方(设计单位)完成。
3.6 投标人须符合下列情形之一:
(1)开标日前两年内未被合肥市及其所辖县(市)及区(开发区)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部门记不良行为记录或记不良行为记录累计未满10分;
(2)最近一次被合肥市及其所辖县(市)及区(开发区)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部门记不良行为记录累计记分达10分(含10分)到15分且公布日距开标日超过6个月;
(3)最近一次被合肥市及其所辖县(市)及区(开发区)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部门记不良行为记录累计记分达15分(含15分)到20分且公布日距开标日超过12个月;
(4)最近一次被合肥市及其所辖县(市)及区(开发区)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部门记不良行为记录累计记分达20分(含20分)及以上且公布日距开标日超过24个月。
3.7其他要求:按照财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制定的《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本项目为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项目。企业划型标准按照《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规定执行。
注: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获取时间:2022年09月30日至2022年10月20日9时00分
4.2 获取方式:
(1)潜在投标人须登录安徽合肥·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以下简称“电子服务系统”)查阅招标文件。首次登录须持有与电子服务系统兼容的数字证书,详情参见电子服务系统办事指南。
(2)潜在投标人查阅招标文件后,如参与投标,则须按本条第4.1款规定的招标文件获取时间内通过安徽合肥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电子服务系统获取。
(3)招标文件费用支付方式:无需支付。
(4)招标文件获取过程中有任何疑问,请在工作时间(9:00-17:30,节假日休息)拨打技术支持热线(非项目咨询):4009980000。项目咨询请拨打电话:0551-87388153。
4.3 招标文件价格:每套人民币0元整,招标文件售后不退
5. 投标文件的递交及相关事宜
5.1 招标人不组织进行工程现场踏勘和召开投标预备会。
5.2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2年10月20日9时00分,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安徽合肥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电子交易系统(电子交易系统名称) 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6. 投标截止时间及开标地点
6.1投标截止时间(即开标时间):2022年10月20日9时00分。
6.2开标地点:庐江县晨光路17号东方水岸写字楼4楼5号开标室。
7. 评标办法
本项目评标办法采用综合评估法。
8.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安徽省•合肥市)、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安
徽省)上发布。
9. 联系方式
9.1招标人
招标人:庐江县交通运输局
地 址:庐江县庐城镇黄山北路288号
邮 编:231500
联系人:张工
电 话:0551-87308087
9.2招标代理机构
招标代理机构:庐江中信会计师事务所
地 址:庐江县越城北路76号康乔商务楼十层
邮 编:231500
联 系 人:殷杰
电 话:0551-87388153
9.3 电子交易系统
电子交易系统名称:安徽合肥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电子交易系统
电子交易系统电话:4009980000
9.4 电子服务系统
电子服务系统名称:安徽合肥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电子服务系统
电子服务系统电话:0551-12345
9.5招标监督管理机构
招标监督管理机构:庐江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地 址:庐江县县政府综合大楼六楼
电 话:0551-87377717
10.其他事项说明
10.1 投标人应合理安排招标文件获取时间,特别是网络速度慢的地区防止在系统关闭前网络拥堵无法操作。如果因计算机及网络故障造成无法完成招标文件获取,责任自负。
10.2本次招标对未中标人投标文件中的技术成果不给予经济补偿。
10.3 有任何疑问或问题,请在工作时间(周一至周五,上午8:00-11:30,下午14:30-17:30,节假日休息)与项目联系人联系。
10.4本项目采用“云上开标大厅”进行开标,各投标人开标时只能选择“云上开标大厅”解密。
10.5疫情期间,各市场主体均应当按照《安徽合肥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疫情防控期间交易服务指南》(官网链接http://ggzy.hefei.gov.cn/ptdt/001003/20200224/788cc287-e9f2-44de-b9e6-85baf0fb4c36.html)开展公共资源交易活动,谢谢理解、支持。)
11.投标保证金账户(如采用银行转账或银行电汇形式递交的,请选择以下任何一家银行递交即可):
工商银行
户名:庐江县政府采购中心
账号:1302071038001925205
开户银行: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庐江支行(中国工商银行巢湖市庐江县支行)
建设银行
户名:庐江县政府采购中心
账号:34001777309052502004-27121
开户银行:建设银行庐江黄山路支行
邮政储蓄银行
户名:庐江县政府采购中心
账号:934003010018048899007841
开户银行: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庐江县支行
中国银行
户名:庐江县政府采购中心
账号:176733415205
开户银行:中国银行庐江支行
招标文件正文.pdf
一、原公告主要信息
原项目名称:S103徽州大道南延石头及代桥连接线勘察设计
原项目编号:2022ANNBZ00471
原公告日期:2022年09月29日 00:00
二、公告内容(更正事项、内容及日期等)
S103 徽州大道南延石头及代桥连接线勘察设计招标--招标文件补疑(二)
招标编号:2022ANNBZ00471
各潜在投标人:
因其他原因,现对该项目招标文件部分内容修改如下:
一、 该项目招标文件第一章招标公告第3.7条款全部内容修改为如下内容:
“3.7其他要求:(1)按照财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制定的《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本项目为超过200万元的服务采购项目,适宜由中小企业提供,预留该部分采购项目预算总额的40%以上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企业划型标准按照《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规定执行。
(2)本项目投标人须满足下列条件之一:
①投标人若为非联合体投标(单独投标),投标人为中小型企业的,投标时应在投标文件中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即可;
②投标人若为非联合体投标(单独投标)且为大型企业的,应在投标文件中承诺将招标项目中的一定比例分包给一家或多家中小企业,分包比例为X%(不得低于项目总预算的41%,同时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
③投标人若为联合体投标,须满足本项目招标公告第3.5条款相关要求,联合体成员中牵头方(设计单位)应为中小型企业,且联合体协议中中小企业承担的工程量比例不低于41%(在联合体协议中注明分配比例,同时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
二、该项目招标文件第六章投标文件格式(商务技术文件)中《中小企业声明函》全部内容修改如下:
九、 中小企业声明函
(招标人名称):
本公司(联合体)郑重声明,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 号)的规定,本公司(联合体)参加 (填写单位名称)的(填写招标项目名称)招标活动,服务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承接。相关企业(含联合体中的中小企业、签订分包意向协议的中心企业)的具体情况如下:
1、(填写招标项目名称),属于技术服务业; 承接企业为 (填写企业名称),从业人员 人,营业收入为 万元,资产总额为 万元,属于 (填写中型企业或小型企业或微型企业);
2、(填写招标项目名称),属于技术服务业; 承接企业为 (填写企业名称),从业人员 人,营业收入为 万元,资产总额为 万元,属于 (填写中型企业或小型企业或微型企业);
以上企业,不属于大企业的分支机构,不存在控股股东为大企业的情形,也不存在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的情形。
本企业对上述声明内容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企业名称(盖章):
日 期:
备注:
1、以上从业人员、营业收入、资产总额填报上一年度数据,无上一年度数据的新成立企业可不填报。
三、该项目招标文件第六章投标文件格式(商务技术文件)中《联合体协议书》全部内容修改如下:
三、联合体协议书
牵头人(成员一)名称:
法定代表人:
法定住所:
成员二名称:
法定代表人:
法定住所:
鉴于上述各成员单位经过友好协商,自愿组成联合体,共同参加 (招标人名称)(以下简称招标人) (项目名称)(以下简称本工程)的投标并争取赢得本工程勘察设计承包合同(以下简称合同)。现就联合体投标事宜订立如下协议:
1. (某成员单位名称)为牵头人。
2.在本工程投标阶段,联合体牵头人合法代表联合体各成员负责本工程投标文件编制活动,代表联合体提交和接收相关的资料、信息及指示,并处理与投标和中标有关的一切事务;联合体中标后,联合体牵头人负责合同订立和合同实施阶段的主办、组织和协调工作。
3.联合体将严格按照招标文件的各项要求,递交投标文件,履行投标义务和中标后的合同,共同承担合同规定的一切义务和责任,联合体各成员单位按照内部职责的部分,承担各自所负的责任和风险,并向招标人承担连带责任。
4.联合体各成员单位内部的职责分工如下:
成员一名称: ,具有 资格,承担 专业工程,承担的工程量比例为 %;
成员一名称: ,具有 资格,承担 专业工程,承担的工程量比例为 %。
5.投标工作和联合体在中标后工程实施过程中的有关费用按各自承担的工作量分摊。
6.联合体中标后,本联合体协议是合同的附件,对联合体各成员单位有合同约束力。
7.本协议书自签署之日起生效,联合体未中标或者中标时合同履行完毕后自动失效。
8.本协议书一式 份,联合体成员和招标人各执一份。
牵头人名称: (盖单位章)
法定代表人: (签字或盖章)
成员二名称: (盖单位章)
法定代表人: (签字或盖章)
年 月 日
四、投标人若为非联合体投标(单独投标)且为大型企业的,应在投标文件中提供的相关分包承诺,承诺内容及格式由投标人自拟,放入招标文件第六章投标文件格式(商务技术文件)“十、其他材料”中。
五、该项目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2.2.1条款投标人要求澄清招标文件的时间延迟到2022年10月23日17时00分前。
六、因以上修改内容影响投标文件编制,该项目招标文件获取截止时间、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延迟到2022年11月02日09时00分,开标地点变更为庐江县晨光路17号东方水岸写字楼4楼5号开标室。
注:此招标文件补疑内容视同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与招标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招标人:庐江县交通运输局
地 址:庐江县庐城镇黄山北路288号
邮 编:231500
联系人:张工
电 话:0551-87308087
招标代理机构:庐江中信会计师事务所
地址:庐江县越城北路76号康乔商务楼十层
联 系 人:殷杰
电 话:0551-87388153
日 期:2022年10月17日
S103徽州大道南延石头及代桥连接线勘察设计招标--招标文件补疑(二).pdf
一、原公告主要信息
原项目名称:S103徽州大道南延石头及代桥连接线勘察设计
原项目编号:2022ANNBZ00471
原公告日期:2022年09月29日 00:00
二、公告内容(更正事项、内容及日期等)
S103 徽州大道南延石头及代桥连接线勘察设计招标--招标文件补疑(一)
(招标编号:2022ANNBZ00471)
各潜在投标人:
因部分投标人对该项目招标文件提出以下异议,现招标人统一答复如下:
一、《S103徽州大道南延石头及代桥连接线勘察设计》招标文件评标办法2.2.4(1)中有关项目负责人和技术负责人要求,经咨询,除省外个别单位外,没有设计单位能加满分,为提高设计单位的参与度和竞争性,择优选择设计单位,本项目有关项目负责人和技术负责人的有关要求能否适当降低:
1、项目负责人任职资格:
(1)满足资格评审标准的加3分;
(2)拟委任项目负责人所承担的公路设计项目获得行政主管部门或在国内依法登记注册的行业协会(或学会)颁发的省级及以上奖项的加3分;
(3)具有注册咨询工程师证书加3分。
2、技术负责人任职资格:
(1)具备高级工程师的加3分;
(2)拟委任技术负责人所承担的公路设计项目获得行政主管部门或在国内依法登记注册的行业协会(或学会)颁发的省级及以上奖项的加3分;
(3)具有注册土木工程师(道路工程)证书加3分。
答复:该项目招标文件第三章评标办法《商务技术文件及报价文件详细评审标准》第2.2.4(1)条款中有关项目负责人和技术负责人任职资格修改如下:
“1.项目负责人任职资格:
(1)具有高级工程师职称的加3分;
(2)获得省级及以上“优秀勘察设计师”称号加3分;
(3)具有注册咨询工程师证书加3分。
2.技术负责人任职资格:
(1)具有高级工程师职称的加3分;
(2)获得省级及以上“勘察设计大师”称号加3分;
(3)具有注册土木工程师(道路工程)证书加3分。”
其他内容不变。
二、我单位报名并阅读了《S103徽州大道南延石头及代桥连接线勘察设计招标文件》,该项目建设标椎为二级公路,全长约5.5公里,而招标文件加分项中对项目负责人和技术负责人的资格要求与资格审查和项目等级等要求不符。我单位现建议修改如下:
1、项目负责人任职资格:
(1)具备正高级工程师或注册造价工程师(一级造价工程师)的加3分;
(2)获得市级及以上“优秀勘察设计师”称号或“优秀工程师”称号加3分;
(3)具有注册咨询工程师证书加3分。
2、技术负责人任职资格:
(1)具备正高级工程师或注册造价工程师(一级造价工程师)的加3分;
(2)获得市级及以上“优秀勘察设计师”称号或“优秀工程师”称号加3分;
(3)具有注册土木工程师(道路工程)证书加3分。
答复:该项目招标文件第三章评标办法《商务技术文件及报价文件详细评审标准》第2.2.4(1)条款中有关项目负责人和技术负责人任职资格修改详见以上第一条答复。
特此答复。
注:此疑问答复内容视同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与招标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招标人:庐江县交通运输局
地 址:庐江县庐城镇黄山北路288号
邮 编:231500
联系人:张工
电 话:0551-87308087
招标代理机构:庐江中信会计师事务所
地址:庐江县越城北路76号康乔商务楼十层
联 系 人:殷杰
电 话:0551-87388153
日 期:2022年10月11日
S103徽州大道南延石头及代桥连接线勘察设计招标--招标文件补疑(一).pdf
S103徽州大道南延石头及代桥连接线勘察设计中标候选人公示
一、项目相关情况
项目名称:S103徽州大道南延石头及代桥连接线勘察设计
项目编号:2022ANNBZ00471
招标(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招标(采购)公告发布日期:2022年09月29日
开标(采购)日期:2022年11月02日
S103徽州大道南延石头及代桥连接线勘察设计中标候选人结果公示如下:
第一中标(成交)候选人名称:河南省交通规划设计研究院股份有限公司
地址:河南省郑州市郑东新区泽雨街路9号
投标报价:贰佰叁拾肆万肆仟元整(¥2344000.00元)
项目负责人:杜战军(交通专业高级工程师,证书编号:A19110900092;注册土木工程师(道路工程),证书编号:201910020410000383)
保证金形式:银行转账
质量:合格
工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项目竣工验收合格止
第二中标(成交)候选人名称:天津市政工程设计研究总院有限公司
地址:天津市和平区营口道239号
投标报价:贰佰捌拾捌万元整(¥2880000.00元)
保证金形式:银行转账
项目负责人:赵传亮(道路与桥梁专业高级工程师,证书编号:040785;注册土木工程师(道路工程),证书编号:210623198303204733)
质量:合格
工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项目竣工验收合格止
主要中标或者成交标的的名称、规格型号、数量、单价、服务要求:
招标(采购)人名称:庐江县交通运输局
地址:庐江县庐城镇黄山北路 288 号
联系人:张工
联系方式:0551-87308087
招标代理机构名称:庐江中信会计师事务所
地址:庐江县庐城镇越城北路76号(康乔商务楼十层)
项目负责人:殷杰,联系电话:0551-87388153
公示期:2022年11月04日至2022年11月08日
若投标人对上述结果有异议,可在公示期内通过电子交易系统或以书面形式在工作时间(周一至周五,上午8:00-12:00,下午2:30-5:30,节假日休息)向招标人或代理机构提出异议,异议函中应明确提出自身权益受到损害的事实与理由。
若投标人对异议处理意见有异议,可在规定时间内通过网上投诉系统或以书面形式向庐江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办公室提出投诉,联系人:黄工,联系电话:0551-87377717【项目地点在合肥行政区域以外的项目:向项目所在地招标投标监督管理部门(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部门)提出投诉】。
二、异议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等法律法规,现将异议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一)异议应以书面形式实名提出,书面异议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异议人的名称、地址、有效联系方式;
2、项目名称、项目编号、标段号(如有);
3、被异议人名称;
4、具体的异议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5、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6、提起异议的日期。
异议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需有委托授权书)签字并加盖公章。
异议人需要修改、补充异议材料的,应当在异议期内提交修改或补充材料。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1、提起异议的主体不是所异议项目投标人的;
2、提起异议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3、异议材料不完整的;
4、异议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5、对其他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异议,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6、异议事项已进入投诉处理、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程序的。
特此公告。
庐江中信会计师事务所
2022年11月03日
0天0小时51分33秒
S103徽州大道南延石头及代桥连接线勘察设计中标候选人公示.docx 安徽合肥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上投诉操作手册-投标人(1).docx S103徽州大道南延石头及代桥连接线勘察设计(中标候选人信息表).docx S103徽州大道南延石头及代桥连接线勘察设计评标情况一览表.xlsx S103徽州大道南延石头及代桥连接线勘察设计中标候选人公示.pdf
S103徽州大道南延石头及代桥连接线勘察设计中标结果公示
项目编号:2022ANNBZ00471
S103徽州大道南延石头及代桥连接线勘察设计评标工作已经结束,中标人已经确定。现将中标结果公示如下:
标段(包)名称: S103徽州大道南延石头及代桥连接线勘察设计
标段(包)编号:2022ANNBZ00471
中标(成交)单位名称:河南省交通规划设计研究院股份有限公司
中标金额:贰佰叁拾肆万肆仟元整(¥2344000.00元)
评标委员会成员名单:陶铸、宋德中、季立仁、刘三和、何六一
庐江中信会计师事务所
2022年11月09日
0天5小时55分38秒
S103徽州大道南延石头连接线规划设计招标计划
一、项目名称:S103徽州大道南延石头连接线规划设计
二、项目法人(或招标人):庐江县交通运输局
三、项目批准文件名称:关于印发《庐江县2021-2023年大建设计划》的通知(庐政秘[2021]68号)
四、合同估算价:188万元
五、资金来源:庐江县财政资金
六、主要招标内容:本项目包括但不限于项目建议书、环境影响评价报告、节能评价报告、洪水评价报告、地震安全性评价、水土保持(编制和监测、验收)、林地(征占用手续、采伐证办理)、深基坑支护专项设计及评审(如有)、测绘、地质勘察、物探、检测、实验、方案设计、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及审查、各阶段专项审查、概算编制、环境保护措施、清单会审、涉高速公路审查、工程施工及验收等过程中的方案论证和咨询等技术服务等项目相关工作。
七、计划招标时间:2022年6月
八、联系人:张主任 联系电话:0551-87308087
备注:以上内容为投标人提前了解项目提供参考,具体项目信息以项目实际招标文件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