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
预算金额-
招标联系人郑先生18965436351
招标代理机构中招国际招标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陈先生0593-2053667
标书截止时间2023/05/10
投标截止时间2023/05/30
公告正文



01招标公告/资审公告信息




招标项目编号:

E3509010902100215002
相关标段(包)编号:

E3509010902100215002001

公告源URL:

http://220.161.207.254:8011/EpointWebBuilder/pageRedirectAction.action?cmd=pageRedirect&locationurl=http://220.161.207.254:8010/&infoid=832e2811-862f-4667-9116-54f07923a55a

统一交易标识码:

政务信息公开

公告标题:

宁德市融媒文化交流中心项目(监理)

公告内容:





宁德市融媒文化交流中心项目(监理)(项目名称)监理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宁德市融媒文化交流中心项目(监理)(项目名称)已由东侨经济技术开发区经济发展区以福建省投资项目备案证明(闽发改备【2021】J100027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宁德市文化传媒集团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企业自筹,招标人为宁德市文化传媒集团有限公司,委托的招标代理单位为中招国际招标有限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监理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工程建设地点:福建省宁德市闽东东路北侧、惠风路西侧。
2.2工程建设规模:融媒文化交流中心总用地面积13629㎡,建设用地面积8207㎡,总建筑面积32970㎡,计容建筑面积22970㎡,容积率2.8,建筑密度35%,绿地率20%。主要有5个功能区域和1个配套中心:“闽东之光”展陈区;畲族文化展览汇演区;闽东红色文化展陈研学区;融媒文化创意孵化区;海洋文化研究开发中心。建设内容主要包括各功能用房的土建、装饰、室内电气及照明,室内给排水、弱点系统、暖通,交通设施、电梯设备安装及室外配套设施。该项目建设资金由企业自筹,主要建筑物面积:32970㎡平方米,新增生产能(或使用功能):以文化展示体验用房、文化创新演艺用房、文化博览中心用房、数字云技术用房以及公共功能用房为主
2.3招标范围和内容:根据《建设工程监理规范》(GB/T50319-2013)规定的隶属于本招标项目的全部工程施工全过程、工程竣工验收、工程结算审核及工程档案归档(包含保修期应尽的义务)等阶段的相关工程服务
2.4建筑安装工程费:本项目建安费用暂定26542.8万元。
2.5建设工程施工阶段监理服务费和建设工程其他阶段监理服务费
2.5.1建设工程施工阶段监理服务费:可将发改价格[2007]670号《建设工程监理与相关服务收费管理规定》取费标准下浮50%计取作为参考依据,本项目施工阶段监理服务费285.4207万元。
2.5.2建设工程其他阶段监理服务费包括:可将/作为参考依据,勘察阶段(若有)监理服务费/元、设计阶段(若有)监理服务费/元、保修阶段(若有)监理服务费/元。
2.6施工阶段监理服务期:监理服务期自招标人发出书面进场通知时间开始至监理合同约定的监理范围内的全部工程完成竣工验收、工程档案归档、决算完成及工程保修期内的监理日历天,且不应超过施工合同工期。施工阶段监理服务期不包括保修阶段服务期。
2.7质量要求:符合国家现行《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及相关规程规范合格标准,满足发包人关于质量的相关要求。

3.投标人资格要求及资格审查办法
3.1具备合格有效的《营业执照》,并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3.2本招标项目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合法有效的工程监理综合资质或不低于甲级房屋建筑工程监理资质。
3.3拟派总监理工程师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合格有效的中华人民共和国
注册监理工程师注册执业证书,注册专业要求为房屋建筑工程。拟派总监理工程师必须为独立投标人或联合体牵头人的本企业在岗人员,以注册监理工程师注册执业证书上的注册单位为准。
3.4本招标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招标人接受联合体投标的,则由两个或两个以上法人单位组成联合体以一个投标人身份共同投标,联合体应由/为牵头人,且各方均应具备承担招标项目的相应资质条件;相同专业单位组成的联合体的,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
3.5本招标项目应用福建省工程监理企业信用综合评价分值,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不得低于60分;以联合体参与投标的,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按具有/监理资质的联合体成员中的最低企业季度信用得分确定。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可通过福建省工程监理企业信用综合评价系统(下称“评价系统”)查询,网址:http://www.fjjs.gov.cn:98/zjxypjweb2/gcjl。
3.6投标人“工程业绩”要求:1个;“工程业绩”是指:自本招标项目在法定媒介发布招标公告之日的前五年内(含本招标项目在法定媒介发布招标公告之日)完成的并已竣工验收合格的房屋建筑工程中的一般公共建筑,等级为一级。
3.7投标人拟派总监理工程师“工程业绩”要求:1个;“工程业绩”是指:自本招标项目在法定媒介发布招标公告之日的前五年内(含本招标项目在法定媒介发布招标公告之日)完成的并已竣工验收合格的房屋建筑工程中的一般公共建筑,等级为一级,工程业绩中的项目总监必须与拟派总监一致。
3.8其他资格要求:根据闽建[2017]9号文件规定,省外入闽工程监理企业应当按规定通过福建省住房城乡建设网的“省外入闽工程监理企业信息登记系统”自行如实填报相关信息,并对填报信息的真实性、完整性负责。本招标项目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合法有效的工程监理综合资质或不低于甲级房屋建筑工程 监理资质,注册人员专业和数量应满足本招标项目所对应的“监理资质”标准要求,并提供“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四库一平台)”(网址:http://jzsc.mohurd.gov.cn/),本项目所需资质类别等级对应的“监理资质”标准注册人员的网页截图。若注册人员不满足相应“监理资质”标准要求的投标人,不推荐为中标候选人。。
3.9本招标项目采用资格后审方式对投标人的资格进行审查。
3.10本招标项目不要求中标人在项目所在地设立分(子)公司,中标人应当依法履行纳税义务。
4.招标文件的获取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3年5月5日 09:00:00至2023年5月10日 21:00:00
通过宁德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http://ggzyjy.xgw.ningde.gov.cn/)采取无记名方式免费下载电子招标文件等相关资料。本招标项目电子招标文件使用最新江苏国泰新点(福建版)打开。投标人获取招标文件后,应检查招标文件的合法有效性,合法有效的招标文件应具有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的电子印章;招标人没有电子印章的,须附招标人对招标代理机构的授权书。

5.评标办法
本招标项目采用的评标办法:综合评估法。

6.投标保证金的提交
6.1.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之前。
6.2.投标保证金提交的金额:人民币5万元。
6.3.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方式:详见“招标文件”。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福建省公共资源交易电子公共服务平台(www.fjggfw.gov.cn)、上发布。

8.联系方式
招标人:宁德市文化传媒集团有限公司
地址:宁德市蕉城区蕉城北路15号,邮编:352100
电子邮箱:/
电话:18965436351,传真:/
联系人:郑先生

招标代理机构:中招国际招标有限公司
地址:北京市海淀区学院南路62号中关村资本大厦6层(601-615室)、9层(903-915室),邮编:100081
电子邮箱:/
电话:陈先生、张先生,传真:/
联系人: 0593-2053667,0591-87319819

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名称:宁德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
网址:http://ggzyjy.xgw.ningde.gov.cn/
联系电话:4009280095、0593-2250236

招投标监督机构名称:宁德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地址:宁德市闽东路建设科技大楼8层
联系电话:0593-2990133

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名称:宁德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地址:宁德市镜台山路9号宁德市行政服务中心八层(宁德市政府大楼背后)

公告发布时间:

2023-05-05 11:46:27

公告发布媒体:

福建省公共资源交易电子公共服务平台、宁德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

公告性质:

正常公告
公告类型:

招标公告

招标文件/资格预审文件获取时间:

2023-05-05 09:00:00
招标文件/资格预审文件获取截至时间:

2023-05-30 09:00:00

招标文件/资格预审文件获取方法: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3年5月5日 09:00:00至2023年5月10日 21:00:00 通过宁德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http://ggzyjy.xgw.ningde.gov.cn/)采取无记名方式免费下载电子招标文件等相关资料。本招标项目电子招标文件使用最新江苏国泰新点(福建版)打开。投标人获取招标文件后,应检查招标文件的合法有效性,合法有效的招标文件应具有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的电子印章;招标人没有电子印章的,须附招标人对招标代理机构的授权书。

投标文件/资格预审申请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2023-05-30 09:00:00

开标时间:

2023-05-30 09:00:00
文件售价:

0.0

文件售价币种:

人民币元(CNY)
文件售价单位:



投标文件/资格预审申请文件递交方法:

网上递交

是否允许联合体投标:



公告发布责任人:

政务信息公开
交易平台验证责任人:

政务信息公开

02平台信息




交易平台系统标识码:

政务信息公开
公共服务平台标识码:

政务信息公开

数据时间戳:

政务信息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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