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中国长城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黑龙江省分公司对齐齐哈尔市龙利砂石矿场债权的处置公告
金额
-
项目地址
黑龙江省
发布时间
2020/07/23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
预算金额-
标书截止时间-
投标截止时间-
公告正文


中国长城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黑龙江省分公司对齐齐哈尔市龙利砂石矿场债权的处置公告



中国长城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黑龙江省分公司拟对从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齐齐哈尔分行收购的齐齐哈尔市龙利砂石矿场贷款债权进行处置,债权情况如下:


债权情况:中国长城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黑龙江省分公司拥有债权总额4,534,571.63元,其中:贷款本金为1,880,000.00元,表外利息2,097,508.83元,截至基准日2020年5月31日孳生利息为557,062.80元。贷款方式为抵押担保,抵押物为齐齐哈尔市龙利熔炼厂国有划拨生产用地的土地使用权6,122平方米,王常利名下夫妻共有的房产473.05平方米。


企业概况:2003年1月16日,齐齐哈尔市民政福利公司下发《批复》,同意齐市龙利砂石矿场企业名称变更为齐齐哈尔市长利食品厂,企业经营项目生产牛奶、固体蛋白、豆类固体蛋白的食品加工,原企业的债权债务由现任法人承担,企业法定代表人不变,其它不变。2006年2月28日齐齐哈尔市长利食品厂出具《承债书》,将齐齐哈尔市龙利砂石矿场的债务转到长利食品厂账上,贷款由长利食品厂承担。经网上查询,齐齐哈尔市长利食品厂无注销、改制等情形,无新的承债主体,工商登记状态为吊销。


诉讼情况:分公司已变更诉讼主体对该项目提起诉讼,该案在齐齐哈尔市龙沙区人民法院立案,尚未开庭。




具体情况请投资者登录资产公司对外网站查询或与资产公司有关部门接洽查询(http://www.gwamcc.com)。


处置方式:债务减免、协议转让、拍卖、要约邀请竞价转让、挂牌转让及其他处置方式。


交易对象资格和交易条件: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支付能力的法人、组织或自然人(国家公务员、金融监管机构工作人员、政法干警、金融资产管理公司工作人员、国有企业债务人管理层以及参与资产处置工作的律师、会计师、评估师等中介机构人员等关联人或者上述关联人参与的非金融机构法人,以及与参与不良债权转让的金融资产管理公司工作人员、国有企业债务人或者受托资产评估机构负责人员等有直系亲属关系的人员除外)。


公告发布日期:2020年7月23日 有效期:12个月


交易条件:一次性付款或分期付款。


上述债权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受理对上述债权资产相关处置的征询和异议,以及有关排斥、阻挠征询或异议以及其他干扰资产处置公告活动的举报。


以上信息仅供参考,最终以借据、合同、法院判决等有关法律资料为准。



受理公示事项


联系人:陈先生 王女士


联系电话:0451-53607563 53623146


通讯地址:哈尔滨市南岗区红军街10号


邮政编码:150001


监察审计部门联系人: 王先生


联系电话:0451-53622431


  中国长城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黑龙江省分公司


  2020年7月23日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