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智能合同管理系统项目询比价采购需求公告
金额
-
项目地址
北京市
发布时间
2023/07/20
公告摘要
公告正文
智能合同管理系统项目询比价采购需求公告
中国司法大数据研究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采购人”),就以下项目所需的货物和服务,以询比价方式进行采购,欢迎国内合格的供应商前来参加。
一、 项目编号:CGSQ202306260003
二、 项目情况:详见采购文件
三、 供应商资格条件:
1. 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在国内合法销售产品并提供相应服务的制造商或代理商;
2. 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 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 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 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 供应商不能是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信用信息查询截止时点:同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期日,即查询供应商的信用信息记录;
7.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
四、供应商入库须知
参加采购活动的响应供应商未进入采购供应商库的,请详阅电科电子采购平台(http://www.cetceg.com/#/ )“操作帮助”,及时办理入库登记手续。
五、领取采购文件的时间、地点
2023年7月20日起至2023年7月25日(节假日除外,每日9:00--11:30、13:30--17:00北京时间),供应商可到电科电子采购平台领取或网上下载。
采购文件发售价格:免费
六、递交响应文件截止及开始协商时间,递交响应文件及地点
1.响应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响应截止时间,下同)为2023年7月26日午13:30(北京时间)。
2.响应文件递交方式:
2.1电子响应文件:按电科电子采购平台操作指南及本采购文件要求制作并递交。供应商应于2023年7月26日13 :30(北京时间)前将制作的电子版响应文件上传到电科电子采购平台系统中(未准时上传的视为放弃投标资格,作无效标处理)。
2.2备份响应文件(U 盘及纸质版):
(1)根据规定,本次响应应递交备份响应文件,仅提交备份响应文件的,响应无效。
(2)备份响应文件:指与“电子响应文件”同时生成的数据电文形式的电子文件(文件格式.PDF)和纸质盖章版响应文件。电子文件以U盘形式存储提供,纸质盖章版响应文件需胶状以文件册方式提供。数量为1份。递交方式:可以通过邮寄方式或当面递交方式送达。(如邮寄则须统一采用顺丰。)“备份响应文件”应当密封包装并在包装上标注项目名称、响应单位名称、联系电话并加盖公章。邮寄、递交地址为:中国司法大数据研究院有限公司(北京市石景山区金府路29号院4号楼5层),收件人:段,收件电话:176-0065-6907,联系人:王老师,联系电话:150-0072-6219。供应商应于 响应截至时间 前准时送达,到付件拒收。以收件人实际签收时间为准,收件人签收后将予以确认,逾期送达或未密封的将拒绝接收。
注:自公告之日起至投标截止时间,供应商需留足备份响应文件邮寄或当面递交时间,确保备份响应文件于规定时间前送达规定地点,因自身贻误行为导致投标失败的,责任自负。备份文件逾期送达指定地点的,备份文件将被拒绝。
3、按照“不见面、少接触”的原则,本项目采取“不见面”形式进行开评标活动,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无须到场,在线响应即可(通过电科电子采购平台等)。
七、评审地址:中国司法大数据研究院有限公司(北京市石景山区金府路29号院4号楼5层535)
八、评审截止时间:2023年7月26日下午14:00时整
九、响应地点:本项目通过“电子电科平台(http://www.cetceg.com/#/)”实行在线响应(电子评审)。供应商应当在响应截止时间前,将生成的文件格式“.PDF”的“电子响应文件”上传递交至“电子电科平台”实行在线响应。响应截止时间以后上传递交的响应文件将被“电子电科平台”拒收,作无效标处理。
十、公告期限:4个工作日
十一、其他事项:详见采购文件
十二、联系方式
1、采购人:中国司法大数据研究院有限公司
联系人:/
联系方式:/
地 址:北京市石景山区金府路29号院4号楼5层
2、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赵老师
联系电话:177-3197-5030
中国司法大数据研究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采购人”),就以下项目所需的货物和服务,以询比价方式进行采购,欢迎国内合格的供应商前来参加。
一、 项目编号:CGSQ202306260003
二、 项目情况:详见采购文件
三、 供应商资格条件:
1. 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在国内合法销售产品并提供相应服务的制造商或代理商;
2. 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 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 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 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 供应商不能是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信用信息查询截止时点:同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期日,即查询供应商的信用信息记录;
7.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
四、供应商入库须知
参加采购活动的响应供应商未进入采购供应商库的,请详阅电科电子采购平台(http://www.cetceg.com/#/ )“操作帮助”,及时办理入库登记手续。
五、领取采购文件的时间、地点
2023年7月20日起至2023年7月25日(节假日除外,每日9:00--11:30、13:30--17:00北京时间),供应商可到电科电子采购平台领取或网上下载。
采购文件发售价格:免费
六、递交响应文件截止及开始协商时间,递交响应文件及地点
1.响应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响应截止时间,下同)为2023年7月26日午13:30(北京时间)。
2.响应文件递交方式:
2.1电子响应文件:按电科电子采购平台操作指南及本采购文件要求制作并递交。供应商应于2023年7月26日13 :30(北京时间)前将制作的电子版响应文件上传到电科电子采购平台系统中(未准时上传的视为放弃投标资格,作无效标处理)。
2.2备份响应文件(U 盘及纸质版):
(1)根据规定,本次响应应递交备份响应文件,仅提交备份响应文件的,响应无效。
(2)备份响应文件:指与“电子响应文件”同时生成的数据电文形式的电子文件(文件格式.PDF)和纸质盖章版响应文件。电子文件以U盘形式存储提供,纸质盖章版响应文件需胶状以文件册方式提供。数量为1份。递交方式:可以通过邮寄方式或当面递交方式送达。(如邮寄则须统一采用顺丰。)“备份响应文件”应当密封包装并在包装上标注项目名称、响应单位名称、联系电话并加盖公章。邮寄、递交地址为:中国司法大数据研究院有限公司(北京市石景山区金府路29号院4号楼5层),收件人:段,收件电话:176-0065-6907,联系人:王老师,联系电话:150-0072-6219。供应商应于 响应截至时间 前准时送达,到付件拒收。以收件人实际签收时间为准,收件人签收后将予以确认,逾期送达或未密封的将拒绝接收。
注:自公告之日起至投标截止时间,供应商需留足备份响应文件邮寄或当面递交时间,确保备份响应文件于规定时间前送达规定地点,因自身贻误行为导致投标失败的,责任自负。备份文件逾期送达指定地点的,备份文件将被拒绝。
3、按照“不见面、少接触”的原则,本项目采取“不见面”形式进行开评标活动,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无须到场,在线响应即可(通过电科电子采购平台等)。
七、评审地址:中国司法大数据研究院有限公司(北京市石景山区金府路29号院4号楼5层535)
八、评审截止时间:2023年7月26日下午14:00时整
九、响应地点:本项目通过“电子电科平台(http://www.cetceg.com/#/)”实行在线响应(电子评审)。供应商应当在响应截止时间前,将生成的文件格式“.PDF”的“电子响应文件”上传递交至“电子电科平台”实行在线响应。响应截止时间以后上传递交的响应文件将被“电子电科平台”拒收,作无效标处理。
十、公告期限:4个工作日
十一、其他事项:详见采购文件
十二、联系方式
1、采购人:中国司法大数据研究院有限公司
联系人:/
联系方式:/
地 址:北京市石景山区金府路29号院4号楼5层
2、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赵老师
联系电话:177-3197-50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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