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2022年梅种质资源库梅树采购种植项目施工招标公告(第二次)交易公告
金额
-
项目地址
浙江省
发布时间
2022/11/18
公告摘要
公告正文
2022年梅种质资源库梅树采购种植项目施工招标公告(第二次)
根据《浙江省财政厅 浙江省林业局关于提前下达2022年省级林业专项资金的通知》(浙财资环[2021]68号)、《浙江省林业局关于下达2022年省级林业专项工作任务的通知》(浙财林规[2022]16号)、浙林种站[2022]2号文件《关于进一步明确省级林业专项林木良种基地、种质资源库和林业保障性苗圃项目建设工作任务的函》的文件要求,长兴县永绿林业发展中心决定将《2022年梅种质资源库建设》梅树采购、挖穴、种植、喷灌设备采购安装、后期一年养护管理等施工进行公开招标,项目业主为长兴县永绿林业发展中心,建设资金来自补助及自筹。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拟对该项目施工进行公开招标,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
一、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1本项目位于东潮岕林区长岕林点,主要实施内容为:种植梅树(包括红梅、嫁接青梅、实生青梅)控根容器苗约850株(以实际种植株数为准),折合面积约35亩;喷灌设施系统一套,面积约70亩;本项目总投资约40万元。
招标范围:根据招标人标准要求承担梅树采购、控根容器种植、喷灌设备采购安装及后期苗木养护、设备维修1年工作任务。
1.2工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22年12月20日前完工;日常养护管理阶段:2022年12月21日至2023年12月31日止。
二、投标人及项目负责人资格要求
2.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在人员、设备、资金、业绩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
2.2 业绩要求:投标人自2019年1月1日以来,完成过一个合同金额10万元及以上的容器苗种植业绩,须提供合同协议书和竣工验收证明(或完工证明);若合同协议书或竣工验收证明(或完工证明)中未体现项目信息的,须提供发包人出具的证明材料。上述资料中的承包人名称与投标人名称必须一致(承包人名称名称发生合法变更的除外,但需提供合法变更的有效文件),否则业绩不予认可;
2.3项目负责人具有园林和林业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并提供2022年6月以来连续三个月的社保缴费证明(社保缴费证明必须由社保部门出具或从政务服务网打印,如为退休人员,提供退休证及企业聘用合同);
2.4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控股的其他公司,不得同时参加同一标段投标。否则,均按否决投标处理;
2.5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招标文件的获取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2年11月18日至2022年11月22日(双休日除外)上午8:30时至11:00时,下午13:30时至16:30时,到长兴方元工程管理有限公司(长兴县中央大道2777号格兰国际广场A座2501室)持单位介绍信(原件并注明企业联系电话、传真及邮箱)、企业营业执照、经办人身份证及上述资料复印件(加盖单位章)一套领取招标文件。
四、投标文件的递交
投标文件及保证金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详见招标文件,投标人必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将投标文件及投标保证金递交至长兴方元工程管理有限公司,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或投标保证金,招标人一律不予受理。
五、联系方式
招标人:长兴县永绿林业发展中心
联系人:李科 联系电话:13587903117
招标代理机构:长兴方元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联系人:王工 联系电话:15857238103
长兴县永绿林业发展中心
长兴方元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2022年11月18日
根据《浙江省财政厅 浙江省林业局关于提前下达2022年省级林业专项资金的通知》(浙财资环[2021]68号)、《浙江省林业局关于下达2022年省级林业专项工作任务的通知》(浙财林规[2022]16号)、浙林种站[2022]2号文件《关于进一步明确省级林业专项林木良种基地、种质资源库和林业保障性苗圃项目建设工作任务的函》的文件要求,长兴县永绿林业发展中心决定将《2022年梅种质资源库建设》梅树采购、挖穴、种植、喷灌设备采购安装、后期一年养护管理等施工进行公开招标,项目业主为长兴县永绿林业发展中心,建设资金来自补助及自筹。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拟对该项目施工进行公开招标,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
一、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1本项目位于东潮岕林区长岕林点,主要实施内容为:种植梅树(包括红梅、嫁接青梅、实生青梅)控根容器苗约850株(以实际种植株数为准),折合面积约35亩;喷灌设施系统一套,面积约70亩;本项目总投资约40万元。
招标范围:根据招标人标准要求承担梅树采购、控根容器种植、喷灌设备采购安装及后期苗木养护、设备维修1年工作任务。
1.2工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22年12月20日前完工;日常养护管理阶段:2022年12月21日至2023年12月31日止。
二、投标人及项目负责人资格要求
2.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在人员、设备、资金、业绩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
2.2 业绩要求:投标人自2019年1月1日以来,完成过一个合同金额10万元及以上的容器苗种植业绩,须提供合同协议书和竣工验收证明(或完工证明);若合同协议书或竣工验收证明(或完工证明)中未体现项目信息的,须提供发包人出具的证明材料。上述资料中的承包人名称与投标人名称必须一致(承包人名称名称发生合法变更的除外,但需提供合法变更的有效文件),否则业绩不予认可;
2.3项目负责人具有园林和林业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并提供2022年6月以来连续三个月的社保缴费证明(社保缴费证明必须由社保部门出具或从政务服务网打印,如为退休人员,提供退休证及企业聘用合同);
2.4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控股的其他公司,不得同时参加同一标段投标。否则,均按否决投标处理;
2.5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招标文件的获取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2年11月18日至2022年11月22日(双休日除外)上午8:30时至11:00时,下午13:30时至16:30时,到长兴方元工程管理有限公司(长兴县中央大道2777号格兰国际广场A座2501室)持单位介绍信(原件并注明企业联系电话、传真及邮箱)、企业营业执照、经办人身份证及上述资料复印件(加盖单位章)一套领取招标文件。
四、投标文件的递交
投标文件及保证金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详见招标文件,投标人必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将投标文件及投标保证金递交至长兴方元工程管理有限公司,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或投标保证金,招标人一律不予受理。
五、联系方式
招标人:长兴县永绿林业发展中心
联系人:李科 联系电话:13587903117
招标代理机构:长兴方元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联系人:王工 联系电话:15857238103
长兴县永绿林业发展中心
长兴方元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2022年11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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