吴家镇广福村安置房项目设计、施工总承包(EPC)
发布时间:2021-12-10 16:30信息来源:原文链接地址
吴家镇广福村安置房项目设计、施工总承包(EPC)(项目名称)/标段
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1.1本招标项目吴家镇广福村安置房项目设计、施工总承包(EPC)(项目名称)已由绵阳市涪城区发展和改革局(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绵涪发改固[2021]44号(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项 目业主为绵阳瑞兴置业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银行融资及企业自筹(资金来源),项目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绵阳瑞兴置业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设计施工总承包进行公开招标。
1.2本招标项目由绵阳市涪城区发展和改革局(核准机关名称)核准(招标事项核准文号为绵涪发改审批[2021]2号)的招标组织形式为委托招标。招标人选择的招标代理机构是四川瑞升工程建设管理有限公司。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2.1建设地点:绵阳市涪城区吴家镇
2.2建设内容及规模:新建安置房总建筑面积约20.31万平方米(其中计容建筑面积17.25万平方米),其中安置房住宅建筑面积15.87万平方米,配套商业建筑面积1.38万平方米,新建地下停车场3.06万平方米及雨污水管网、绿化、小区道路配套设施以及附属工程等。
2.3计划工期:设计施工总承包工期:36 个月(其中施工图设计工期 3个月,施工工期33个月,分地块设计施工,各地块设计施工总工期不超过36个月)。
2.4招标范围:本次招标包含本项目的施工总承包(EPC)(含建安工程费和相关费用)、设计(含施工图设计、装修、人防设计、抗震设计、室外总平、景观设计等全部设计工作及后期施工阶段的配合服务等)、所有施工工作等直至竣工验收合格、综合验收及整体移交,运行期间的配合工作,缺陷责任期内的缺陷修复和保修工作,完成并配合业主结算审核等工作,包括各项手续办理等。
2.5标段划分:设计、施工总承包(EPC)一个标段。
3. 投标人资格要求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
3.1.1资质要求:具有独立企业法人资格,具有国家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行业(建筑工程)甲级及以上设计资质,具有国家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甲级及以上资质或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及以上资质,企业注册地不在四川省行政区域内的外地企业,必须提供在有效期内的《四川省省外建筑企业入川信息电子登记表》(企业原已取得的入川信息纸质登记证书在有效期内可继续使用)。施工单位须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1.2业绩要求:
R设计业绩要求:近年( 2018 年01月01日至投标截止时间,不少于 3 年) 已完成或新承接或正在设计不少于 1(1至3个)个类似项目。类似项目是指: 以独立投标人或联合体身份承接的房屋建筑工程类设计业绩。
R施工业绩要求:近年( 2018 年01月01日至投标截止时间,不少于 3 年)已完成或新承接或正在施工不少于 1(1至3个)个类似项目。类似项目是指: 以独立投标人或联合体牵头人身份承接的房屋建筑工程类施工业绩 。
3.1.3项目经理的资格要求:具有一级注册建造师(建筑工程)执业资格证书,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 证),由施工负责人兼任,自 2018年1月1日以来具有一个已完工项目建筑面积不低于10万平方米的房屋建筑工程类施工业绩,须为本单位人员(若为联合体投标,须为联合体牵头人人员)。
3.1.4设计负责人的资格要求:具有一级注册建筑师,须为投标人本单位人员。
3.1.5施工负责人(建造师,下同)的资格要求:具有一级注册建造师(建筑工程)执业资格证书 (注册专业)(级别)建造师,具有省级及以上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证),须为投标人本单位人员。
3.2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牵头人应为施工单位,同时满足下列要求:(1)联合体成员不得超过2家;(2)以施工单位为牵头人(施工单位只能有一家)组成联合体投标,联合体各方应提供联合体协议书,并明确联合体牵头人以及各成员单位的职责与分工,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对本项目投标;(3)牵头人负责联合体在本次招标中的投标活动和合同的全面实施,牵头人的行为直接约束联合体;(4)应由联合体牵头人获取招标文件和缴纳投标保证金;(5)联合体成员无权向招标人单独主张权利。
4. 招标文件的获取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1年12月11日00:00至2021年12月15日23:59开始登录绵阳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网址:http//ggzy.my.gov.cn),凭企业身份认证密匙购买招标文件,未在绵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上注册的企业,按企业注册流程完成注册并领取企业身份证密匙后,方可按以上要求免费获取招标文件,上述方式,为获取招标文件的唯一途径。
4.2 招标人不提供招标文件获取的其他方式。
5. 投标文件的递交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2年1 月4 日10 时30分,地点为绵阳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绵阳市三江西路北段1号桃花岛商业街第4幢商业楼)本项目开标室。
5.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四川省)》和绵阳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上发布。
7. 联系方式
招 标 人:绵阳瑞兴置业有限公司
地 址:四川省绵阳市涪城区南河路18号
邮 编:621000
联 系 人:郑先生
电 话:0816-2296020
传 真:
电子邮件:
网 址:
开户银行:
账 号:
招标代理机构:四川瑞升工程建设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成都市武侯区武兴五路77号1栋4-5号
邮 编:610000
联 系 人:刘女士
电 话:028-87795259
传 真:
电子邮件:
网 址:
开户银行:
账 号:
2021年12月8日
注:
(1)若划分标段,则填写标段序号;若划分为两个及以上标段,应分别明确各标段的具体内容、划分情况。
(2)招标人对投标人的资质要求,应是国家对投标人资质的强制性规定。不是国家规定必须具备的资质,不得作为资质要求。
(3)招标人对投标人的类似项目业绩要求,设置的投资额、面积、长度等规模量化指标不得高于本次招标工程相应指标,类似项目业绩的定义应明确,用语准确无歧义。
(4)招标人限定的联合体成员数量不得少于设定的资质个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