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公告名称: | 山海关区潮河四炮台段河道改造工程设计招标公告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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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公告编号: | I1301000075051326001G01 | ||||||||||||||||||||||||||||||||||||||||
招标内容: | |||||||||||||||||||||||||||||||||||||||||
山海关区潮河四炮台段河道改造工程设计招标公告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山海关区潮河四炮台段河道改造工程已由秦皇岛市山海关区行政审批局以山审发〔2023〕23号文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秦皇岛市山海关区水务局,建设资金来自上级专项资金,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 山海关区水利工程建设管理中心。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设计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2.1.1 建设地址:秦皇岛山海关区潮河四炮台段。
2.1.2 建设规模及内容:该工程治理范围为潮河四炮台段新开挖东支河道(桩号Z2+420~桩号 Z3+160),四炮台段现状主河道(桩号2+361~桩号2+682、桩号3+700~桩号 3+934),治理长度为1295米。主要建设内容包括河道开挖疏浚、堤防填筑、浆砌石岸墙砌筑、堤顶铺设植草砖、两岸岸坡绿化、新建排水涵3处、拆除现有岸墙以及潮河蓄水闸1座。行洪标准为50年一遇,堤防级别为2级。
2.1.3 设计服务期限:30日历天。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对投标人的资格要求如下: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 技术成果经济补偿 本次招标对未中标人投标文件中的技术成果不给予经济补偿。给予经济补偿的,招标人将按如下标准支付经济补偿费用:0 5.招标文件的获取 5.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3-04-26 09:00至2023-05-05 17:30(北京时间,下同),登录惠招标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5.2 招标文件售价0元,售后不退。技术资料押金0元,在退还技术资料时退还(不计利息)。 6. 投标文件的递交 6.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23-05-16 09:00:00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惠招标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6.2 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7.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河北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惠招标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上发布。 8.联系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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