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建七局安装工程有限公司
2020年11月
招标公告
为满足中建七局安装工程有限公司广元市林丰铝电有限公司年产25万吨绿色水电铝材一体化项目施工生产需要,现就临时道路施工及拆除工程进行招标采购,诚邀合格的投标人参与报名,具体要求如下:
一、基本情况
1、招标组织:中建七局安装工程有限公司西北分公司。
2、招标项目:广元市林丰铝电有限公司年产25万吨绿色水电铝材一体化项目。
3、招标内容:临时道路施工及拆除工程。
具体内容详见招标清单。
4、招标方法:公开报名方式。
二、投标人的资格条件
1、具备法律主体资格,具有独立订立及履行合同的能力。
2、具有一定的经营规模和服务能力,供应商的企业注册资本不低于500万元。
3、纳税单位为一般纳税人,可开具9%增值税普通发票。
4、能够提供近3年类似工程业绩证明文件。
5、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6、具备国家有关部门、行业要求必须取得的质量、计量、安全、环 保认证及其他经营许可;在国家相关部门和行业的监督检查中没有不良 记录;与股份公司各单位合作没有不良合作记录。
符合上述条件,经中建七局安装工程有限公司采购招标工作小组资格审查合格后,方为合格的投标人。
三、投标报名
1、报名时间:截止以云筑网截止时间为准,逾期不再接受投标单位的报名。
2、报名方式:
采取网上报名方式,通过“云筑网”中国建筑电子商务平台上进行报名(网址https://www.yzw.cn/),不接受其他方式报名。说明:
①已在“云筑网”完成正式供应商注册的投标人,直接登录“云筑网”(网址https://www.yzw.cn/)输入用户名和密码,成功登录后签收招标公告并点击报名;
②未在“云筑网”注册的投标人,需先登录“云筑网”(网址https://www.yzw.cn/)网页注册成功后,再行报名。
四、资格审查
1、资格审查渠道
本次招标的投标人由集中采购网络交易平台公开报名产生,资格审查由中建七局安装公司采购工作小组进行审核。
2、资格审查资料清单
(1)投标单位营业执照、安全生产许可证、资质证书三证及法人证明或授权委托书、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授权人公司社保证明文件(必须提供项)、由当地国税局出具的一般纳税人税务事项通知书(复印件加盖投标单位公章)。
(2)提供近3年类似工程业绩证明文件。(必须提供项)
(3)提供2019年审计事务所出具的财务审计报告原件或复印件(加盖公章)。
(4)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原件或复印件(加盖公章)。
(5)投标单位可提供的其他证明企业情况的资料。
上述1项资料必须提供,2、3、4、5项若有可提供。除相关证照、合同原件外,其他资料统一由投标方按照上述顺序编制成电子文档后交予招标方存档。提供虚假资审资料的投标单位,任何时候一经发现,取消其投标资格。
3、资格审查时间
递交资格审查资料截止时间为云筑网截止日期为准,投标单位应在递交资格审查资料截止时间前在云筑网上传资格审查资料附件,逾期上传或者未上传资格审查资料的招标人将不予受理。
4、资格审查地点
西安市高新区旺座国际E座26楼中建七局安装工程有限公司西北分公司。
五、招标文件的发放时间及方式
1、发放时间:具体发放时间另行通知。
2、发放形式:招标文件发布电子版,不发布书面招标文件。
3、发放平台:招标方通过“云筑网”(https://www.yzw.cn/)进行发放。
4、发放对象:投标资格审查合格的投标人,可通过网络平台直接下载招标文件。
六、投标保证金及费用
1、本次招标的投标保证金 5000元,通过资格审查的投标人以电汇或网银转账方式转至中建七局安装公司财务部提供的账户(具体账户及投标保证金缴纳截止时间详见招标文件),中建七局安装公司财务部核实账务信息,开具收据给相应的投标人。
2、投标保证金接收账户信息(详见招标文件),账户对公办理,不接受个人汇款,投标人以投标公司的账户转账。
3、投标人在递交书面投标文件时,应出示投标保证金转账凭证备查,没有按时缴纳投标保证金的投标人,取消其本次投标资格。
4、中标单位的投标保证金自动转为履约保证金,未中标的投标人提供原始收据和投标人收款账户信息,由中建七局安装工程有限公司招标工作小组在确定中标人后10个工作日内无息退还给相应单位。
5、发生以下情况,投标保证金将被招标人没收:
1)投标人在投标文件有效期内撤销投标文件的;
2)投标人无正当理由不与招标人订立合同或在签订合同时向招标人提出附加条件的;
3)中标人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交履约保证金的;
4)中标人存在违法、违规及欺诈行为,被招标人取消中标资格的。
附件:(1)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格式)
(2)授权委托书格式(格式)
(3)委托代理人单位社保证明
联系人::贾春平 18538160626
焦鹏 17782520877
中建七局安装公司西北分公司工程部
2020年11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