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中国环保西安生态公司2024年度污泥终端产物运输及综合利用公开招标(变更采购方式)(三次公告)采购公告
金额
-
项目地址
陕西省
发布时间
2024/08/26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
预算金额-
招标公司中节能(西安)生态环保有限公司
招标联系人李浩阳029-85728098
招标代理机构甘肃蓝野建设监理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吕仲仁0931-8565311
标书截止时间-
投标截止时间-
公告正文
中国环保西安生态公司2024年度污泥终端产物运输及综合利用公开招标(变更采购方式)(三次公告)询比公告
中节能(西安)生态环保有限公司根据采购工作安排,就下述项目组织询比采购,现诚邀符合资格要求的潜在供应商参加本项目询比工作。
一、标段(包)名称:中国环保西安生态公司2024年度污泥终端产物运输及综合利用公开招标(变更采购方式)(三次公告) |
二、标段(包)编号:20240303030174839001001 |
三、采购方式:询比采购 |
四、采购人(采购组织人):中节能(西安)生态环保有限公司 |
五、代理机构:甘肃蓝野建设监理有限公司 |
六、项目概况: |
(一)资金来源:企业自筹 |
(二)项目概况:西安市污水处理厂污泥集中处置项目(以下简称“本项目”)。本项目采用“热水解+厌氧消化+离心脱水+低温干化”的工艺路线,日处理市政污泥1000吨(含水率80%),工艺将1000吨(含水率为80%)的市政污泥进行稀释后,输送至热水解系统进行无害化处理;处理后的污泥浆液进入厌氧消化系统,实现沼气回收;经过厌氧消化系统处理后的污泥,再经离心脱水系统进行固液分离;沼液进入水处理系统,经过处理后达标排放;沼渣进入干化系统进一步脱水处理,产生的终端产物可用于建筑材料辅材、土壤改良剂、花卉营养土等原材料使用。 |
七、服务内容:成交供应商负责将中节能(西安)生态环保有限公司年产量约8万吨(含水率45%±5%)(后期据实际情况而定)污泥终端产物综合处置服务,包含污泥终端产物的装卸、运输、处置及资源化综合回收利用,详见采购文件第四章“合同条款及格式”及第五章“采购人要求”。 |
八、服务主要技术要求:详见采购文件第四章“合同条款及格式”及第五章“招标人要求”。 |
九、服务工期或期限要求:自合同签订之日起一年。 |
十、服务地点要求:陕西省西安市经开区滨河大道延伸段与皂河交汇处西南。 |
十一、对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1.资质要求:供应商须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并具备污泥处置及运输能力,供应商同时提供: (1)供应商有效的营业执照; (2)供应商有效的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 (3)供应商提供污泥处置场所不动产权证或污泥处置场所运营合同(供应商自有污泥处置场所的,提供污泥处置场所不动产权证;供应商为污泥处置场所运营商的,提供污泥处置场所运营合同); (4)供应商提供污泥处置场所排污许可证明文件或排污登记证明文件。 注:联合体参加询比时,同时提供以下证明材料: (1)联合体所有成员均须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 (2)联合体协议中约定承担污泥运输服务的联合体成员须提供有效的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 (3)联合体协议中约定承担污泥处置服务的联合体成员需提供有效的污泥处置场所不动产权证证明资料或污泥处置场所运营合同; (4)联合体协议中约定承担污泥处置服务的联合体成员需提供有效的污泥处置场所排污许可证明文件或排污登记证明文件。 2.财务要求:供应商须提供2023年度财务审计报告或财务报表(成立时间少于规定年份的,提供成立以来的财务审计报告或财务报表)。 注:联合体参加询比时,联合体各方均须满足本条要求。 3.业绩要求:供应商自2021年1月1日(含)至今至少具有1项污泥处置项目服务业绩及1项污泥运输服务业绩(提供合同证明,合同证明包括合同首页、合同内容页、签署日期页及盖章页,业绩时间以合同签署时间为准)。 注:联合体参加询比时,污泥运输业绩必须由联合体协议中约定承担污泥运输的联合体成员提供;污泥处置服务业绩必须由联合体协议书中约定承担污泥处置服务的联合体成员提供。 4.信誉要求:供应商未被列入信用中国(http://www.creditchina.gov.cn/)失信被执行人名单(联合体参加询比时,联合体各方均须满足本条要求)。 5.其他要求: (1)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询比;也不得分别组成不同联合体参加本项目询比,否则,相关响应文件均无效。 (2)本项目接受联合体询比,联合体询比的相关规定如下: ①联合体各方均应当具备承担本采购项目的相应能力,达到采购公告“十一、对供应商的资格要求”中的相应要求。 ②联合体牵头人必须为承担污泥处置工作的单位,联合体各方应当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约定各方拟承担的工作和责任,并将联合体协议书连同响应文件一并提交采购人(具体格式详见本项目询比采购文件第六章“响应文件格式”中三、联合体协议书)。本项目联合体所有成员总数不得超出三个,以一个供应商的身份共同投标(此条“共同投标”不属于同时投标,是指以一个供应商身份参加询比)。 ③联合体牵头人负责办理本项目的询比相关业务,包括获取询比采购文件、递交响应保证金、响应文件的盖章、签字等工作。获取询比采购文件的联合体牵头人信息应与递交响应文件的单位信息保持一致。否则,响应文件按无效处理。 ④联合体各方签订联合体协议书后,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参加本项目询比,也不得组成新的联合体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参与本项目询比,否则,相关响应文件均无效。 ⑤联合体成交的,联合体各方应当共同与采购人签订合同,就成交项目向采购人承担连带责任。 |
十二、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
十三、采购文件的获取: |
(一)采购文件获取时间:2024年08月26日 到 2024年09月02日23时59分 |
(二)采购文件获取方式:通过中国节能环保集团有限公司电子采购平台(https://www.ebidding.cecep.cn/)选择本项目进行报名,完成平台服务费缴纳后,直接下载采购文件。 |
十四、响应文件的递交方式:供应商须在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通过中国节能环保集团有限公司电子采购平台(https://www.ebidding.cecep.cn)响应文件递交菜单完成线上报价并递交响应文件。 |
十五、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
(一)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24年09月03日 10时30分 |
十六、响应保证金: |
(一)投标保证金金额:人民币¥40000.00元 (二)接收投标保证金账户信息: 收款账户名称:甘肃蓝野建设监理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交通银行兰州天水路支行 收款账号:86210601110101491000446 |
十七、平台操作说明: |
(1)凡是拟参与中国节能环保集团有限公司电子采购平台采购活动的供应商需先在中国节能环保集团有限公司电子采购平台(http://www.ebidding.cecep.cn/)上完成注册审核后,方可办理在线报名、缴纳平台服务费后获取采购文件。 |
(2) 电子采购平台技术服务热线:0512-58188179 |
十八、公告发布媒介: |
本公告通过中国节能环保集团有限公司电子采购平台(https://www.ebidding.cecep.cn/)对外发布 |
十九、联系方式: |
采购人:中节能(西安)生态环保有限公司 | 代理机构:甘肃蓝野建设监理有限公司 |
地址:陕西省西安市经开区滨河大道延伸段与皂河交汇处西南 | 地址:兰州市城关区天水南路182号(兰州有色冶金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八层办公楼-五楼) |
联系人:李浩阳 | 联系人:吕仲仁 |
电话:029-85728098 | 电话:0931-8565311 |
邮箱: | 邮箱:lyzb1112@163.com |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