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标
镇江新区耕地质量等级变更评价及相关服务采购公告
金额
-
项目地址
江苏省
发布时间
2023/02/20
公告摘要
公告正文
根据耕地质量监测和调查统计项目实施要求,现对“镇江新区耕地质量等级变更评价及相关服务”进行采购,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采购项目名称
镇江新区耕地质量等级变更评价及相关服务。
二、项目内容
根据《农业农村部耕地质量监测保护中心关于印发<全国耕地质量等级评价指标体系>的通知》(耕地评价函[2019]87号)文件中评价指标体系,评价县域耕地质量等级并更新县域耕地质量等级调查评价数据库,完善镇江新区“县域耕地质量管理信息系统”、“三个区域性”工作空间,根据耕地质量调查数据,更新耕地资源管理单元图中土壤养分数据,根据最新的层次分析模型、隶属函数模型、等级划分标准完成耕地质量评价,生成耕地质量评价等级图等图件,图件包括耕地土壤pH分布图集,耕地土壤全氮含量分布图集,耕地土壤有效磷含量分布图集,耕地土壤速效钾含量分布图集,耕地土壤有机质含量分布图集,耕地质量评价图集,耕地质量调查点点位图集,行政区划图集,土壤类型图集等相关图件,所有图件均为彩色,确保有关图表数据正常上传发布,并开展耕地地力等级调查点变更评价,完成耕地质量等级调查评价报告。
技术要求及规范:等级评价依据《耕地质量等级》国家标准(GB/T33469-2016),将土壤图、行政区划图和最新土地利用现状图件叠加开成评价单元图,以耕地质量等级调查采样与检测数据为基础,按照《农业农村部耕地质量监测保护中心关于印发<全国耕地质量等级评价指标体系>的通知》(耕地评价函[2019]87号)评价指标体系,评价县域耕地质量等级并更新县域耕地质量等级调查评价数据库,生成工作空间文件。
项目内容清单
三、报名条件
参加报价供应商应当符合以下资格条件:
1. 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相关规定;
2. 按照农业农村部要求耕地质量评价要求,供应商应具耕地质量评价、管理系统等相关软件著作权。或者具有耕地资源管理信息系统软件著作权单位的授权。
具有“县域耕地资源管理信息系统”工作空间制作或数据更新的项目经验,可优先考虑。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供应商参加招标。
四、投标文件构成
1. 资格、资质证明文件
(1)供应商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
(2)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理人签署的竞标函(附件1);
(3)法人代表证明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附件2);
(4)软件著作权和软件著作权单位授权的相关资料复印件加盖公章;
(5)相关业绩资料。
2. 报价文件:投标报价书(附件3)。
3. 技术文件
(1)项目整体实施方案、计划进度;
(2)主要内容明细表;
(3)质量保证及详细售后服务方案。
4. 其它相关材料。
注: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与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采购活动。项目中标供应商:1名。
五、报价
1. 本次报价一律以人民币计算,以元为单位标准;
2. 采取二次报价方式。
3. 供应商报价时应充分考虑所有可能影响到报价的因素,一旦谈判结束最终成交,总价将包定,不予调整。如发生漏、缺、少项,都将被认为是成交人的报价让利行为,损失自负。
4. 本项目最高限价为人民币陆万元整(¥:60000.00),采购人不接受高于此限价的响应文件。
六、投标文件份数和签署
1. 供应商应严格按照供应商须知的要求编制响应文件,每份响应文件封面显著处必须清楚地标明“正本”、“副本”字样。一旦正本和副本不符,以正本为准,响应文件包括:正本一份,副本两份。
2. 响应文件的正本和副本均需打印,必须由供应商法人代表或其授权代表签字。授权代表须有法人代表以书面形式出具的“授权书”(附件2)附在响应文件中。
3. 除供应商对错处做必要修改外,响应文件不得行间插字、涂改或增删,必要的修改处必须有供应商单位法人代表或其授权代表人签字并盖公章。
七、投标文件的密封和装订
1. 供应商应将响应文件密封包装,密封件外层正面应注明供应商名称、项目名称等字样、并在骑缝处加盖公章,因标注不清而产生后果的由供应商自负。
2. 除特别说明外,全套响应文件的书面部分均使用A4规格纸张无线胶装方式装订,不得采用活页夹等可随时拆换的方式装订。
八、报名与评标
报名时间:2023年2月20日-23日18:00时截止。
开标时间与地点:2023年2月24日上午9:30时,在镇江新区社会发展局1418会议室评标。届时请供应商代表出席开标会议。
成交原则:投标人最后一轮报价后,评审小组根据评分办法(附件4)评定成交结果,评审得分(评审小组各成员独立对每个有效响应的文件进行评价、打分,汇总每个投标人每项评分因素的得分,取平均分)最高者中标。
九、中标公示
中标结果在镇江新区门户网上予以公示,经公示无异议的投标人作为最终中标人。
十、合同的签订及注意事项
1. 成交人应在规定的时间、地点与采购人签订合同,谈判文件、成交人的响应文件以及评标过程中有关澄清文件均作为合同附件。
2. 成交人无正当理由未在成交通知书发出后5日内与采购人签订合同的,采购人有权取消其成交资格,并按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处理。
3.
签订合同及保密协议
(1) 招标文件及成交供应商的报价文件等均为签订合同的依据。
(2)成交供应商必须在中标(成交)通知书发出之日起5日内与采购人签订合同。
(3) 成交供应商不得将镇江新区耕地质量评价有关的数据、图件等移作他用,不得透露给第三方或个人。
4.
成交供应商因自身原因不能订立采购合同的,采购单位将取消其成交资格。
5.
成交供应商因自身原因不能履行采购合同的,采购单位将取消其成交资格,3年内不得承担相关农业项目服务工作。
十一、联系方式
联系人:毕佳伟,电话:0511-80863081;15152909825。
地址:镇江新区金港大道98号1号楼4楼1420办公室。
本招标公告最终解释权归招标人所有。
附件:1. 竞标函
2. 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
3. 报价表
4. 评分办法
镇江新区农村经济发展服务中心
2023年2月20日
附件1:
竞 标 函
镇江新区农村经济发展服务中心 :
经研究,我们决定参加镇江新区农村经济发展服务中心组织的镇江新区耕地质量评价及相关服务的招标活动并参与投标,为此,我方郑重声明以下诸点,并负法律责任:
一、我方提交响应文件,正本1份,副本2份;
二、如果我们的响应文件被接受,我们将履行谈判文件中规定的每项要求,并按我们响应文件中的承诺按期、按质、按量交付履约方;
三、我方愿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自觉履行自己的全部责任;
四、我方的响应文件有效期为30天。
单位名称(公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
法人授权代表(签字):
年 月
日
附件2:
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
镇江新区农村经济发展服务中心:
(单位名称)法定代表人授权我单位
(职务或职称)(姓名)为我单位本次授权代理人,全权处理镇江新区耕地质量等级变更评价及相关服务项目询价活动的一切事宜。
特此授权!
(附法定代表人、授权代理人身份证明复印件)
单位名称(公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或印章):
法定代表授权人签字:
年
月
日
附件3:
第次投标报价书
项目名称:镇江新区耕地质量等级变更评价及相关服务
单位名称(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或盖章:
年 月
日
附件4:
评分办法
一、评标方法
本项目采用综合评分法,评审小组将对投标文件进行评价和比较。评标结果按评审后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排列。评审得分相同的,按照最后报价由低到高的顺序推荐。评审得分且最后报价相同的,采取抓阄方式确定。
二、评分标准
注:评委应对以上各得分项独立评分,投标人最终得分为所有评委评分汇总的平均值。
一、采购项目名称
镇江新区耕地质量等级变更评价及相关服务。
二、项目内容
根据《农业农村部耕地质量监测保护中心关于印发<全国耕地质量等级评价指标体系>的通知》(耕地评价函[2019]87号)文件中评价指标体系,评价县域耕地质量等级并更新县域耕地质量等级调查评价数据库,完善镇江新区“县域耕地质量管理信息系统”、“三个区域性”工作空间,根据耕地质量调查数据,更新耕地资源管理单元图中土壤养分数据,根据最新的层次分析模型、隶属函数模型、等级划分标准完成耕地质量评价,生成耕地质量评价等级图等图件,图件包括耕地土壤pH分布图集,耕地土壤全氮含量分布图集,耕地土壤有效磷含量分布图集,耕地土壤速效钾含量分布图集,耕地土壤有机质含量分布图集,耕地质量评价图集,耕地质量调查点点位图集,行政区划图集,土壤类型图集等相关图件,所有图件均为彩色,确保有关图表数据正常上传发布,并开展耕地地力等级调查点变更评价,完成耕地质量等级调查评价报告。
技术要求及规范:等级评价依据《耕地质量等级》国家标准(GB/T33469-2016),将土壤图、行政区划图和最新土地利用现状图件叠加开成评价单元图,以耕地质量等级调查采样与检测数据为基础,按照《农业农村部耕地质量监测保护中心关于印发<全国耕地质量等级评价指标体系>的通知》(耕地评价函[2019]87号)评价指标体系,评价县域耕地质量等级并更新县域耕地质量等级调查评价数据库,生成工作空间文件。
项目内容清单
序号 | 绩效目标名称 | 技术指标说明 | 目标值 |
1 | 完善更新江新区“耕地质量管理信息系统” | 根据镇江新区资料建立最新的层次分析模型、隶属函数模型、等级划分标准,更新完善管理系统。 | 1套 |
2 | 生成镇江新区2023年度耕地质量评价等级图等图件,2023年度三个区域耕地质量评价等级图等图件 | 根据调查资料和管理系统,生成镇江新区9大图件;三个区域耕地质量评价等级图等各9大图件 | 4套 |
3 | 形成镇江新区2023年度耕地质量等级评价报告,2023年度三个区域耕地质量等级评价报告 | 根据镇江新区资料、管理系统及重新生成9大图件,编制《镇江新区2023年度耕地质量等级评价报告》、《2023年度三个区域耕地质量等级评价报告》 | 1份电子档 2份纸质档 |
三、报名条件
参加报价供应商应当符合以下资格条件:
1. 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相关规定;
2. 按照农业农村部要求耕地质量评价要求,供应商应具耕地质量评价、管理系统等相关软件著作权。或者具有耕地资源管理信息系统软件著作权单位的授权。
具有“县域耕地资源管理信息系统”工作空间制作或数据更新的项目经验,可优先考虑。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供应商参加招标。
四、投标文件构成
1. 资格、资质证明文件
(1)供应商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
(2)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理人签署的竞标函(附件1);
(3)法人代表证明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附件2);
(4)软件著作权和软件著作权单位授权的相关资料复印件加盖公章;
(5)相关业绩资料。
2. 报价文件:投标报价书(附件3)。
3. 技术文件
(1)项目整体实施方案、计划进度;
(2)主要内容明细表;
(3)质量保证及详细售后服务方案。
4. 其它相关材料。
注: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与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采购活动。项目中标供应商:1名。
五、报价
1. 本次报价一律以人民币计算,以元为单位标准;
2. 采取二次报价方式。
3. 供应商报价时应充分考虑所有可能影响到报价的因素,一旦谈判结束最终成交,总价将包定,不予调整。如发生漏、缺、少项,都将被认为是成交人的报价让利行为,损失自负。
4. 本项目最高限价为人民币陆万元整(¥:60000.00),采购人不接受高于此限价的响应文件。
六、投标文件份数和签署
1. 供应商应严格按照供应商须知的要求编制响应文件,每份响应文件封面显著处必须清楚地标明“正本”、“副本”字样。一旦正本和副本不符,以正本为准,响应文件包括:正本一份,副本两份。
2. 响应文件的正本和副本均需打印,必须由供应商法人代表或其授权代表签字。授权代表须有法人代表以书面形式出具的“授权书”(附件2)附在响应文件中。
3. 除供应商对错处做必要修改外,响应文件不得行间插字、涂改或增删,必要的修改处必须有供应商单位法人代表或其授权代表人签字并盖公章。
七、投标文件的密封和装订
1. 供应商应将响应文件密封包装,密封件外层正面应注明供应商名称、项目名称等字样、并在骑缝处加盖公章,因标注不清而产生后果的由供应商自负。
2. 除特别说明外,全套响应文件的书面部分均使用A4规格纸张无线胶装方式装订,不得采用活页夹等可随时拆换的方式装订。
八、报名与评标
报名时间:2023年2月20日-23日18:00时截止。
开标时间与地点:2023年2月24日上午9:30时,在镇江新区社会发展局1418会议室评标。届时请供应商代表出席开标会议。
成交原则:投标人最后一轮报价后,评审小组根据评分办法(附件4)评定成交结果,评审得分(评审小组各成员独立对每个有效响应的文件进行评价、打分,汇总每个投标人每项评分因素的得分,取平均分)最高者中标。
九、中标公示
中标结果在镇江新区门户网上予以公示,经公示无异议的投标人作为最终中标人。
十、合同的签订及注意事项
1. 成交人应在规定的时间、地点与采购人签订合同,谈判文件、成交人的响应文件以及评标过程中有关澄清文件均作为合同附件。
2. 成交人无正当理由未在成交通知书发出后5日内与采购人签订合同的,采购人有权取消其成交资格,并按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处理。
3.
签订合同及保密协议
(1) 招标文件及成交供应商的报价文件等均为签订合同的依据。
(2)成交供应商必须在中标(成交)通知书发出之日起5日内与采购人签订合同。
(3) 成交供应商不得将镇江新区耕地质量评价有关的数据、图件等移作他用,不得透露给第三方或个人。
4.
成交供应商因自身原因不能订立采购合同的,采购单位将取消其成交资格。
5.
成交供应商因自身原因不能履行采购合同的,采购单位将取消其成交资格,3年内不得承担相关农业项目服务工作。
十一、联系方式
联系人:毕佳伟,电话:0511-80863081;15152909825。
地址:镇江新区金港大道98号1号楼4楼1420办公室。
本招标公告最终解释权归招标人所有。
附件:1. 竞标函
2. 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
3. 报价表
4. 评分办法
镇江新区农村经济发展服务中心
2023年2月20日
附件1:
竞 标 函
镇江新区农村经济发展服务中心 :
经研究,我们决定参加镇江新区农村经济发展服务中心组织的镇江新区耕地质量评价及相关服务的招标活动并参与投标,为此,我方郑重声明以下诸点,并负法律责任:
一、我方提交响应文件,正本1份,副本2份;
二、如果我们的响应文件被接受,我们将履行谈判文件中规定的每项要求,并按我们响应文件中的承诺按期、按质、按量交付履约方;
三、我方愿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自觉履行自己的全部责任;
四、我方的响应文件有效期为30天。
单位名称(公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
法人授权代表(签字):
年 月
日
附件2:
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
镇江新区农村经济发展服务中心:
(单位名称)法定代表人授权我单位
(职务或职称)(姓名)为我单位本次授权代理人,全权处理镇江新区耕地质量等级变更评价及相关服务项目询价活动的一切事宜。
特此授权!
(附法定代表人、授权代理人身份证明复印件)
单位名称(公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或印章):
法定代表授权人签字:
年
月
日
附件3:
第次投标报价书
项目名称:镇江新区耕地质量等级变更评价及相关服务
投标价格(元) | 上限价格(元) |
60000.00 |
单位名称(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或盖章:
年 月
日
附件4:
评分办法
一、评标方法
本项目采用综合评分法,评审小组将对投标文件进行评价和比较。评标结果按评审后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排列。评审得分相同的,按照最后报价由低到高的顺序推荐。评审得分且最后报价相同的,采取抓阄方式确定。
二、评分标准
项 目 | 评 分 标 准 |
报价 (40分) | 以满足要求的第二次报价的最低投标单价为评标基准价,其价格分为满分。其他投标供应商的价格分按照下列公式计算(小数点保留二位):投标报价得分=(评标基准价/投标报价)*40。 |
业绩 (30分) | 2020年2月至今,投标供应商承担过类似项目业绩,每提供1份业绩得3分,最高得30分。(需提供项目合同等证明材料,复印件加盖投标供应商公章,业绩时间以合同签定时间为准) |
服务方案 (30分) | 1.投标供应商提报的工作方案科学、严密、合理,描述详细且具有针对性的得 15分,较合理、严密、描述较为详细,不存在实施难度的得12分,基本合理、描述一般、存在可操作性得9分,具有不合理项、描述欠缺、存在实施难度得5分,不提供不得分。 2.投标供应商对服务质量、售后、应急等方面保障措施合理完善的得 15分,较合理、严密、描述较为详细,不存在实施难度的得12分,基本合理、描述一般、存在可操作性得9分,具有不合理项、描述欠缺、存在实施难度得5分,不提供不得分。 |
合计100分 |
注:评委应对以上各得分项独立评分,投标人最终得分为所有评委评分汇总的平均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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