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渤海船院校园保安服务招标公告
金额
115.2万元
项目地址
辽宁省
发布时间
2024/07/22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jh24-211400-01514
预算金额115.2万元
招标公司渤海船舶职业学院
招标联系人高建光0429-2465995
招标代理机构葫芦岛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代理联系人王凯
标书截止时间-
投标截止时间-
公告正文
(渤海船院校园保安服务)招标公告
项目概况
渤海船院校园保安服务招标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线上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4年08月16日 09时0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JH24-211400-01514
项目名称:渤海船院校园保安服务
包组编号:001
预算金额(元):1,152,000.00
最高限价(元):1,152,000
采购需求:查看
(1)采购需求
按采购人的要求,完成采购人校园安全保卫,防火、防盗、疫情防控、防破坏工作。保障采购人财产安全、教学秩序和教职员工、学生人身安全和生活秩序。
保安人员的具体执勤岗位、职责范围和勤务安排,由采购人在法律的允许的范围内确定,具体岗位及要求如下:
(2)保安人员的工作职责
1.依法做好“四防”(防火、防盗、防事故、防汛)工作,发现问题及时处理和报告并获取和提供相应证据。
2.在服务区域内发生的治安案件、刑事案件、火灾事故,尽最大限度采取措施制止、处理并根据程度和性质向采购人或向当地公安机关报案。同时,采取措施保护案发现场,保存证据,协助公安机关处理相关事故,依法妥善处理责任范围内的其它突发事件。
3.落实消防安全制度,实施消防安全管理,预防并处理安全隐患。
4.对外来人员的出入进行身份核实、登记,确保采购人财产和教学安全,消除安全隐患,保证采购人方正常工作秩序。
5.保安人员必须遵守采购人的各项规章制度,认真履行义务,向采购人提供优质服务。
6.其他双方约定的工作或依法依规应尽的职责
(3)采购人的权利及义务
1.采购人有权指派人员对保安员的工作进行监督、检查和指导,有权要求调换不适合在采购人工作的安保人员;
2.采购人有权不予支付不符合要求的安保人员费用。若因此造成采购人损失的,采购人有权向成交人进行索赔;
3.若采购人为值勤保安员提供必要的执勤装备,采购人有权要求成交人承担相应租赁费;
4.采购人为成交人的保安人员提供必要的工作场所和条件,包括值班室、办公桌椅、电话、训练学习的场所等。
5.采购人有责任及时、认真研究解决成交人提出合理化建议,采取必要的改进和防范措施;
6.采购人有义务教育其员工尊重保安人员的工作,对保安人员履行职责的行为予以支持、配合,尊重和保障保安员的合法权益;
7.若无异议采购人须按合同约定支付服务费用。
(4)成交人的权利及义务
1.成交人有权要求采购人如期支付合同约定的服务费;
2.成交人对保安服务范围内存在的不安全隐患,有权向采购人提出合理化建议和具体防范措施;
3.成交人负责保安人员的勤务指挥、人员调整和休假安排,承担保安员的工资、保险和福利等费用,提供保安员执勤所需的制式服装和必要装备;
4.成交人保证所指派的保安人员具备任职岗位职业资格,并对派遣的保安人员进行培训、监督和管理;
5.成交人承担保安服务人员在采购人校园内发生疾病或出现安全事故的责任;
6.成交人保安人员应当遵守采购人的规章制度,认真履行义务,向采购人提供优质服务;
7.若因成交人原因,造成采购人人身、财产损失的,由成交人负责;
8.成交人保安人员应妥善保管、维护采购人提供的场所、物品。合同终止后,须完好无损地退还给采购人;
9.成交人与该保安员的劳动合同复印件必须交采购人备案一份;
10.成交人的保安员须服从采购人安排的临时性勤务、勤杂工作。
附件1:
对保安服务公司服务内容考核方式及要求
一、考核项目及要点
安保服务项目综合考核包括日常考核、年度考核、满意度测评三项。
(一)日常考核
在安保服务项目综合考核领导小组的指导下,由安全保卫处依据“渤海船院校园安保服务日常管理考核表”(详见附表1),负责对保安公司提供服务情况进行日常管理考核打分。
日常管理考核实行扣分制,每月总分为100分。每次检查扣分,需出具由安全保卫处盖章的扣分单,扣分单需注明扣分日期、原由,同时需有检查人及被检查人的签字,安全保卫处负责留存并每月汇总。
月度考核得分低于90分,将对保安公司予以处罚,具体处罚措施如下:
1.月度考核得分低于90分,得分在80—89分之间,每多扣1分,按1000元/分扣除服务费;得分在70—79分之间,每多扣1分,按2000元/分扣除服务费。扣费分段累计,从下月保安服务费中扣除。
2.月度考核得分低于70分,或连续两个月度低于80分,扣除1个月保安服务费。经项目综合考核领导小组审核确认后,视为安保服务不达标,学校有权解除服务合同。
(二)年度考核
学校安保服务项目综合考核领导小组负责在年度服务结束前指导成立“年度考核小组”,并确定年度考核小组具体人员构成(不少于5人),年度考核小组依据下列考核内容,结合“渤海船院安保服务项目年度考核表”(详见附表2)进行考核打分。年度考核小组打分采取百分制,取年度考核小组成员打分的平均值作为考核得分,若考核得分低于70分,经学校安保服务项目综合考核领导小组审核确认后,视为安保服务不达标,学校有权解除服务合同。
1.建立健全各项规章制度。中标保安服务公司应结合学校安全工作实际,制定、完善各项安保工作制度,认真履行岗位职责,开展业务培训、防火防盗防暴等演练活动。
2.校门管理。门卫执勤人员要着装整齐,文明用语,佩戴警械。做好师生、外来人员出入校门的身份查验工作,杜绝无关人员进入校园;做好外来车辆、人员登记,确保校门秩序通畅;严格人车携物出门查验,避免学校资产、师生财物流失。
3.治安巡逻。开展日常巡查工作,维护良好的校园秩序。处理违章停放车辆,制止打架斗殴、违法违纪及其他危害公共秩序的行为。发现问题及时报告,协助学校处置各类突发事件。
4.消防安全巡查。各执勤岗位需协助安全保卫处做好校园各类消防设施设备的检查记录工作,发现消防安全隐患及时向安全保卫处报告,及时发现和扑救初起火灾。
5.公共卫生和重大传染性疾病防控配合工作。严格按照上级和学校要求开展常态化疫情防控及公共卫生、重大传染性疾病防控相关配合工作,全力保障师生生命健康安全。
6.完成新生报到、毕业生离校、运动会等大型活动期间的校门、校园的安全秩序管控工作,确保各类活动顺利进行。完成大学英语等级考试等各类考试的安全保卫工作。
7.做好办公楼、图书馆(信息技术管理中心)、体育馆、教学楼、实训中心、消防控制室、视频监控室等重点部位的值班值守工作,发现问题及时向学校相关部门及安全保卫处报告。
(三)满意度测评
年度服务合同结束前两个月,由安全保卫处牵头、中标保安服务公司参与,随机抽取不低于10%的我校正式在编教职工及不低于5‰的我校在校学生,组织发放并回收“渤海船院校园安保服务师生满意度调查问卷”(详见附表3),对中标保安服务公司提供的服务进行满意度测评。测评采用百分制,取问卷得分的平均值作为测评结果。若测评结果低于80分,经学校安保服务项目综合考核领导小组审核确认后,视为服务不达标,学校有权解除服务合同。
二、考核时间和方式
1.考核时间:年度服务合同结束前两个月,学校(甲方)对中标保安公司(乙方)工作进行考评,经考核乙方服务达标,双方可续签下一年度的服务合同。第二个年度服务合同结束前两个月,甲方再对乙方进行考评,如对其服务满意,可续签第三个年度服务合同。如乙方无意续签合同,须在每个履约合同结束前两个月向甲方书面提出。第三个年度服务结束后,不再续签。
2.考核方式:在各单项考核(测评)达标的基础上,年度考核采取日常考核、年度考核及满意度测评相结合的方式进行年度综合考核。将日常考核、年度考核及满意度测评各单项考核得分按照占比计入年度综合考核得分,其中日常考核分值占比50%;年度考核分值占比30%;满意度测评分值占比20%。年度综合考核得分需经学校安保服务项目综合考核领导小组确认。
三、考核结果
1.综合考核得分85分及以上的,可续签合同。
2.综合考核得分80—84分区间的,学校要求保安服务公司限期整改,整改完成并经考核小组验收达标方可续签合同。
3.综合考核得分低于80分的,学校将解除合同,不再续签。
附表1:
渤海船院校园安保服务日常管理考核表
注:每次检查扣分,需出具由安全保卫处盖章的扣分单,扣分单需注明扣分日期、原由,并需有检查人及被检查人的签字,安全保卫处负责留存并每月汇总,汇总单需安保处领导签字确认,年度考核时将月度汇总结果提交学校安保服务项目综合考核领导小组。
附表2:
渤海船院安保服务项目年度考核表
(考核小组用表,满分100分)
注:此表可作考核小组成员个人打分使用,同时也客作汇总之用。作为汇总表使用时,扣分总计栏不需填写,但考核小组成员签名栏需全员签名。
合同履行期限:具体内容详见标书(公告与标书同时发布)
需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内容:具体内容详见标书(公告与标书同时发布)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二、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具体内容详见标书(公告与标书同时发布)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供应商为在中国境内注册的合法企业,具备有效的《保安服务许可证》。
三、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须知
参加辽宁省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未进入辽宁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库的,请详阅辽宁政府采购网 “首页—政策法规”中公布的“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的相关规定,及时办理入库登记手续。填写单位名称、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和联系人等简要信息,由系统自动开通账号后,即可参与政府采购活动。具体规定详见《关于进一步优化辽宁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程序的通知》(辽财采函〔2020〕198号)。
四、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4年07月23日 09时00分至2024年07月29日 17时00分(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线上获取
方式:线上
售价:免费
五、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2024年08月16日 09时00分(北京时间)
地点:葫芦岛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2楼开标三室、辽宁政府采购网(电子标网站)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七、质疑与投诉
供应商认为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向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人提出质疑。
1、接收质疑函方式:线上或书面纸质质疑函
2、质疑函内容、格式:应符合《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相关规定和财政部制定的《政府采购质疑函范本》格式,详见辽宁政府采购网。
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向本级财政部门提起投诉。
八、其他补充事宜
(一)参加辽宁省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请详阅辽宁政府采购网“首页-办事指南”中公布的“辽宁政府采购网关于办理CA数字证书的操作手册”和“辽宁政府采购网新版系统供应商操作手册”,具体规定详见《关于启用政府采购数字认证和电子招投标业务有关事宜的通知》(辽财采〔2020〕298号)、《关于完善政府采购电子评审业务流程等有关事宜的通知》(辽财采函〔2021〕363 号)。请按照相关规定,及时办理相关手续,因未办理相关手续造成的所有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二)供应商除在电子评审系统上传投标(响应)文件外,应在递交投标(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提交按采购文件规定的以介质形式(U 盘或光盘)存储的可加密备份文件、备份文件与电子评审系统中上传的投标(响应)文件内容、格式一致承诺函,备系统突发故障使用。供应商仅提交备份文件的,投标(响应)无效。由于供应商自身原因未按规定上传投标(响应)文件的,后果自行承担。
(三)供应商自行准备响应解密所需可以登录辽宁政府采购网并成功进入账号的电脑以及CA数字认证等设备,解密时间: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起至30分钟止。
(四)供应商应随时关注辽宁政府采购网公告信息,并及时获取相关信息,否则由此造成的一切后果,由供应商自行负责。
九、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 渤海船舶职业学院
地 址: 兴城市龙兴路29号
联系方式: 高建光、0429-2465995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 葫芦岛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地 址: 葫芦岛市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高新5路47-1号
联系方式: 0429-3023831、3023833
邮箱地址: hldjyzx@126.com
开户行: 葫芦岛银行东城支行
账户名称: 葫芦岛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账号: 20005675079000066560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王凯
电 话: 0429-3023831、3023833
项目概况
渤海船院校园保安服务招标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线上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4年08月16日 09时0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JH24-211400-01514
项目名称:渤海船院校园保安服务
包组编号:001
预算金额(元):1,152,000.00
最高限价(元):1,152,000
采购需求:查看
(1)采购需求
按采购人的要求,完成采购人校园安全保卫,防火、防盗、疫情防控、防破坏工作。保障采购人财产安全、教学秩序和教职员工、学生人身安全和生活秩序。
保安人员的具体执勤岗位、职责范围和勤务安排,由采购人在法律的允许的范围内确定,具体岗位及要求如下:
序号 | 岗位名称 | 人员 数量 | 岗位 属性 | 岗 位 要 求 | |
1 | 正 门 | 4 | 重点 | 1.年龄55周岁以下,高中以上学历; 2.形象好,身体素质好,责任感强,具有较强沟通协调及语言表达能力;身高1.75~1.80米; 3.双人24小时在岗,上1休1; 4.早7:30-8:30及晚16:30-17:30立岗,其余时段执勤岗亭1人值守,另1人机动。 | |
2 | 南 门 | 6 | 重点 | 1.年龄55周岁以下,高中以上学历; 2.形象好,身体素质好,责任感强,具有较强沟通协调及语言表达能力; 3.双人24小时在岗,上1休1; 4.白班1人早7:30—晚18:30,上1休1; 5.早7:30-8:30及晚16:30-17:30立岗。 | |
3 | 办公楼 | 2 | 重点 | 60周岁以下,身体健康,责任感强,具有较强沟通协调及语言表达能力;24小时在岗,上1休1 | |
4 | 监控室 | 2 | 重点 | 女,58周岁以下,高中以上学历,懂电脑基本操作,早8点-晚5点,上1休1 | |
5 | 图书馆 | 2 | 普通 | 60周岁以下,身体健康,责任感强,24小时在岗,上1休1 | |
6 | 体育馆、篮球馆 | 2 | 普通 | 60周岁以下,身体健康,责任感强,24小时在岗,上1休1 | |
7 | 汽车实训中心 | 2 | 普通 | 60周岁以下,身体健康,责任感强,24小时在岗,上1休1 | |
8 | 一号、二号教学楼 | 2 | 普通 | 60周岁以下,身体健康,责任感强,24小时在岗,上1休1 | |
9 | 三号信息中心楼 | 2 | 普通 | 60周岁以下,身体健康,责任感强,24小时在岗,上1休1 | |
10 | 五号公共教学楼 | 2 | 普通 | 60周岁以下,身体健康,责任感强,24小时在岗,上1休1 | |
11 | 六号、七号教学楼 | 2 | 普通 | 60周岁以下,身体健康,责任感强,24小时在岗,上1休1 | |
12 | 船体实训中心 | 2 | 普通 | 60周岁以下,身体健康,责任感强,24小时在岗,上1休1 | |
13 | 电气实训中心 | 2 | 普通 | 60周岁以下,身体健康,责任感强,24小时在岗,上1休1 | |
14 | 材料实训中心 | 2 | 普通 | 60周岁以下,身体健康,责任感强,24小时在岗,上1休1 | |
15 | 综合实训中心 | 2 | 普通 | 60周岁以下,身体健康,责任感强,24小时在岗,上1休1 | |
16 | 动力实训中心 | 2 | 普通 | 60周岁以下,身体健康,责任感强,24小时在岗,上1休1 | |
17 | 机电实训中心 | 2 | 普通 | 60周岁以下,身体健康,责任感强,24小时在岗,上1休1 | |
18 | 消防控制室 | 4 | 重点 | 60周岁以下,身体健康,责任感强; 持有中级或以上消防控制室操作员证; 双人24小时在岗,上1休1; | |
19 | 项目经理 | 1 | 重点 | 负责保安人员日常管理,对接学院安全保卫处。 | |
合 计 | 45人 |
(2)保安人员的工作职责
1.依法做好“四防”(防火、防盗、防事故、防汛)工作,发现问题及时处理和报告并获取和提供相应证据。
2.在服务区域内发生的治安案件、刑事案件、火灾事故,尽最大限度采取措施制止、处理并根据程度和性质向采购人或向当地公安机关报案。同时,采取措施保护案发现场,保存证据,协助公安机关处理相关事故,依法妥善处理责任范围内的其它突发事件。
3.落实消防安全制度,实施消防安全管理,预防并处理安全隐患。
4.对外来人员的出入进行身份核实、登记,确保采购人财产和教学安全,消除安全隐患,保证采购人方正常工作秩序。
5.保安人员必须遵守采购人的各项规章制度,认真履行义务,向采购人提供优质服务。
6.其他双方约定的工作或依法依规应尽的职责
(3)采购人的权利及义务
1.采购人有权指派人员对保安员的工作进行监督、检查和指导,有权要求调换不适合在采购人工作的安保人员;
2.采购人有权不予支付不符合要求的安保人员费用。若因此造成采购人损失的,采购人有权向成交人进行索赔;
3.若采购人为值勤保安员提供必要的执勤装备,采购人有权要求成交人承担相应租赁费;
4.采购人为成交人的保安人员提供必要的工作场所和条件,包括值班室、办公桌椅、电话、训练学习的场所等。
5.采购人有责任及时、认真研究解决成交人提出合理化建议,采取必要的改进和防范措施;
6.采购人有义务教育其员工尊重保安人员的工作,对保安人员履行职责的行为予以支持、配合,尊重和保障保安员的合法权益;
7.若无异议采购人须按合同约定支付服务费用。
(4)成交人的权利及义务
1.成交人有权要求采购人如期支付合同约定的服务费;
2.成交人对保安服务范围内存在的不安全隐患,有权向采购人提出合理化建议和具体防范措施;
3.成交人负责保安人员的勤务指挥、人员调整和休假安排,承担保安员的工资、保险和福利等费用,提供保安员执勤所需的制式服装和必要装备;
4.成交人保证所指派的保安人员具备任职岗位职业资格,并对派遣的保安人员进行培训、监督和管理;
5.成交人承担保安服务人员在采购人校园内发生疾病或出现安全事故的责任;
6.成交人保安人员应当遵守采购人的规章制度,认真履行义务,向采购人提供优质服务;
7.若因成交人原因,造成采购人人身、财产损失的,由成交人负责;
8.成交人保安人员应妥善保管、维护采购人提供的场所、物品。合同终止后,须完好无损地退还给采购人;
9.成交人与该保安员的劳动合同复印件必须交采购人备案一份;
10.成交人的保安员须服从采购人安排的临时性勤务、勤杂工作。
附件1:
对保安服务公司服务内容考核方式及要求
一、考核项目及要点
安保服务项目综合考核包括日常考核、年度考核、满意度测评三项。
(一)日常考核
在安保服务项目综合考核领导小组的指导下,由安全保卫处依据“渤海船院校园安保服务日常管理考核表”(详见附表1),负责对保安公司提供服务情况进行日常管理考核打分。
日常管理考核实行扣分制,每月总分为100分。每次检查扣分,需出具由安全保卫处盖章的扣分单,扣分单需注明扣分日期、原由,同时需有检查人及被检查人的签字,安全保卫处负责留存并每月汇总。
月度考核得分低于90分,将对保安公司予以处罚,具体处罚措施如下:
1.月度考核得分低于90分,得分在80—89分之间,每多扣1分,按1000元/分扣除服务费;得分在70—79分之间,每多扣1分,按2000元/分扣除服务费。扣费分段累计,从下月保安服务费中扣除。
2.月度考核得分低于70分,或连续两个月度低于80分,扣除1个月保安服务费。经项目综合考核领导小组审核确认后,视为安保服务不达标,学校有权解除服务合同。
(二)年度考核
学校安保服务项目综合考核领导小组负责在年度服务结束前指导成立“年度考核小组”,并确定年度考核小组具体人员构成(不少于5人),年度考核小组依据下列考核内容,结合“渤海船院安保服务项目年度考核表”(详见附表2)进行考核打分。年度考核小组打分采取百分制,取年度考核小组成员打分的平均值作为考核得分,若考核得分低于70分,经学校安保服务项目综合考核领导小组审核确认后,视为安保服务不达标,学校有权解除服务合同。
1.建立健全各项规章制度。中标保安服务公司应结合学校安全工作实际,制定、完善各项安保工作制度,认真履行岗位职责,开展业务培训、防火防盗防暴等演练活动。
2.校门管理。门卫执勤人员要着装整齐,文明用语,佩戴警械。做好师生、外来人员出入校门的身份查验工作,杜绝无关人员进入校园;做好外来车辆、人员登记,确保校门秩序通畅;严格人车携物出门查验,避免学校资产、师生财物流失。
3.治安巡逻。开展日常巡查工作,维护良好的校园秩序。处理违章停放车辆,制止打架斗殴、违法违纪及其他危害公共秩序的行为。发现问题及时报告,协助学校处置各类突发事件。
4.消防安全巡查。各执勤岗位需协助安全保卫处做好校园各类消防设施设备的检查记录工作,发现消防安全隐患及时向安全保卫处报告,及时发现和扑救初起火灾。
5.公共卫生和重大传染性疾病防控配合工作。严格按照上级和学校要求开展常态化疫情防控及公共卫生、重大传染性疾病防控相关配合工作,全力保障师生生命健康安全。
6.完成新生报到、毕业生离校、运动会等大型活动期间的校门、校园的安全秩序管控工作,确保各类活动顺利进行。完成大学英语等级考试等各类考试的安全保卫工作。
7.做好办公楼、图书馆(信息技术管理中心)、体育馆、教学楼、实训中心、消防控制室、视频监控室等重点部位的值班值守工作,发现问题及时向学校相关部门及安全保卫处报告。
(三)满意度测评
年度服务合同结束前两个月,由安全保卫处牵头、中标保安服务公司参与,随机抽取不低于10%的我校正式在编教职工及不低于5‰的我校在校学生,组织发放并回收“渤海船院校园安保服务师生满意度调查问卷”(详见附表3),对中标保安服务公司提供的服务进行满意度测评。测评采用百分制,取问卷得分的平均值作为测评结果。若测评结果低于80分,经学校安保服务项目综合考核领导小组审核确认后,视为服务不达标,学校有权解除服务合同。
二、考核时间和方式
1.考核时间:年度服务合同结束前两个月,学校(甲方)对中标保安公司(乙方)工作进行考评,经考核乙方服务达标,双方可续签下一年度的服务合同。第二个年度服务合同结束前两个月,甲方再对乙方进行考评,如对其服务满意,可续签第三个年度服务合同。如乙方无意续签合同,须在每个履约合同结束前两个月向甲方书面提出。第三个年度服务结束后,不再续签。
2.考核方式:在各单项考核(测评)达标的基础上,年度考核采取日常考核、年度考核及满意度测评相结合的方式进行年度综合考核。将日常考核、年度考核及满意度测评各单项考核得分按照占比计入年度综合考核得分,其中日常考核分值占比50%;年度考核分值占比30%;满意度测评分值占比20%。年度综合考核得分需经学校安保服务项目综合考核领导小组确认。
三、考核结果
1.综合考核得分85分及以上的,可续签合同。
2.综合考核得分80—84分区间的,学校要求保安服务公司限期整改,整改完成并经考核小组验收达标方可续签合同。
3.综合考核得分低于80分的,学校将解除合同,不再续签。
附表1:
渤海船院校园安保服务日常管理考核表
序号 | 考核项目 | 分值 | 考核内容及扣分标准 | |||
1 | 行为规范 | 5 | 1.按规定穿着统一制服,佩戴工作肩章及其他必要装备等,季节换装制式必须统一。违规扣1分/人次。 2.举止文明大方,着装干净、整齐、规范,不可将手插入口袋,不得敞胸露怀,不卷裤腿,不可勾肩搭背。违规扣1分/人次. 3.不准留长发、胡须、留长指甲、不准染发和佩戴装饰物,爱护工作场所内财产、环境卫生,不得高声谈笑,禁止吸烟等。违规扣1分/人次。 4.工作中精神饱满,使用规范礼貌用语,微笑服务,热情耐心解答,不得态度冷漠,语气生硬。违规扣1分/人次。情节严重将当事保安员退回公司,并扣3分/人次。 5.服务意识良好,能够积极接受学校工作人员、学生或学生家长及其他外来人员的意见,不与学校工作人员、学生或学生家长及其他外来人员发生争吵或其他严重失敬、失礼的行为。违规扣2分/人次。情节严重将当事保安员退回公司,并扣5分/人次。 | |||
2 | 工作纪律 | 15 | 1.认真填写值班记录,做好交接班工作。按时交接班,严禁脱岗,空岗。做到不迟到不早退。违规扣2分/人次。 2.服从领导、听从指挥。对领导工作指示及安排没有无故不执行或蓄意违抗现象。听从安保处值班工作人员指挥和调配。违规扣1分/人次。情节严重将当事保安员退回公司,并扣3分/人次。 3.在岗期间不得擅自离岗,脱岗,串岗,睡岗。违规扣1.5分/人次。累加3次及以上将当事保安员退回公司,并扣3 分/人次。 4.严禁酒后上岗及在岗饮酒,打架。违规扣2分/人次,并将当事保安员退回公司。 5.值班期间聚众闲聊、打牌或从事其它娱乐活动,影响和妨碍本职工作的。发现扣2分/人次。情节严重将当事保安员退回公司,并扣3分/人次。 6.不准随意探听、记录、传播单位内部的涉密事项。违规扣2分/人次。 7.不准收受学生、家长、外来人员及运货车辆钱物,杜绝吃拿卡要。违规扣3分/人次。 | |||
3 | 日常管理工作 | 30 | 1.依照制定的相关管理制度、岗位职责(包括且不限于合同约定的种类),保安公司每月至少组织一次全体保安员参与的培训及考核。未组织培训及考核扣2分/项.月。 2.保安员不知晓岗位制度、职责、预案、流程及相关制度,发现扣1分/人次。 3.在岗期间,发生案件及其他事件未及时处理报告的;不知晓、严重失职,造成不良影响的;工作不作为,散漫,消极,相互不配合,不团结的。发现扣2分/人次。情节严重,将当事保安员退回公司,并扣3分/人次。 4.严格交接班工作规程和巡逻工作规程。不按要求巡查或值班不作记录、记录不实、书写不规范、有涂改、没有所巡逻区域责任人签字的,发现扣1分/人次;发现各类问题未及时上报的扣2分/人次,对巡逻情况没有按月汇总上交的扣3分/人次。 5.不按要求维持学校正常工作秩序,驱离推销人员,清理商贩及闲杂人员,劝阻疏导乞讨、精神异常、游离人员及将宠物等带入学校的,发现扣1分/人次;发现携带管制刀及有隐患苗头未及时采取措施的,发现扣3分/人次。 6.对公共区域的用水、用电、用气等管路出现的跑冒滴漏及电瓶车违规充电,不及时报告、不处理,发现扣1~2分/人次。 7.做好物品交接记录。损坏或丢失学校所配警戒装备,除照价赔偿外,发现扣1分/人次。 8.值班室环境卫生干净整洁,物品摆放有序,设施设备良好。违规扣2分/人次。 9.执勤中私自扣留他人的物品,不归还或不主动上缴;擅自处理或挪用的。发现扣5分/人次,情节严重将当事保安员退回公司,并扣10分/人次。 10.值班室内禁止进行食品加工,禁止存放违禁品,严格遵守学校用电及安全管理规定。违规扣5分/人次,造成安全故事引发经济和法律责任由本人及安保公司负责。并扣20分/人次 | |||
4 | 车辆管理 | 20 | 1.不按规定指挥车辆出入或停放的;利用职能之便,故意刁难车主的。发现扣3分/人次。 2.车辆未按规定停放或停放不整齐,巡查时未及时处理的或未阻止违章停放的。发现扣2分/人次。 3.校门口车辆管理,保持道路通畅,进出口不堵塞。违规扣2分/人次 4.严格管理学生车辆进入校园,把关不严,未经审批学生车辆进入校内的。发现扣3分/人次。 5.特殊车辆(120、110、119等应急车辆)入校不作记录和记录不实、书写不规范、有涂改的,发现扣3分/人次。 6.对运输物品车辆进出校园把关不严,不认真核实物品清单,不仔细盘查,造成学校财物流失的。发现扣5~10分/人次,情节严重的扣20分。 | |||
5 | 消防管理 | 15 | 1.掌握消防处置的“四熟悉六掌握”内容,不定期进行抽查。违规扣1分/人次。 2.及时发现制止各种消防隐患,当值区域责任范围内无消防安全案件及其它安全方面的隐患。违规扣2分/人次。 3.定期巡查责任区消防设施设备,确保完好,发现问题及时上报。未发现、不报告扣2分/人次。 4.会使用消防器材,掌握消防设施设备分布情况。不会使用消防器材,不掌握分布情况的扣2分/人次。 5.按学校安排,全体保安员(除值班人员外)积极参加学校组织的各类消防培训和演练。未参加的扣2分/人次。 6.不按合同约定进行演练,发现扣1分/人次。 | |||
6 | 应急工作 | 15 | 1、熟悉各项突发事件应急预案处置程序,掌握应急处置方法和基本处置技能。不知晓,不会处置,不懂得处置技能,不会报告,发现扣2分/人次。 2、面对突发事件不能第一时间赶到现场,不能有效控制局面,不制止,且随意离开现场,令事态扩大和蔓延,未及时向上级报告相关情况、不等待增援的。发现扣5分/人次。消极处理,未尽职责而引发经济损失及相关法律责任由保安公司负责。 3、各项突发事件应急处置过程中,参与保安员必须听从指挥,坚决完成任务,不得擅离职守,不得畏惧不前。违规扣5分/人次。情节严重将当事保安员退回公司,并扣10分/人次。 4、不按合同约定进行演练,发现扣2分/人次。 | |||
月度得分统计汇总 | 2024年9月得分 | | 签名 | | ||
2024年10月得分 | | 签名 | | |||
2024年11月得分 | | 签名 | | |||
2024年12月得分 | | 签名 | | |||
2025年1月得分 | | 签名 | | |||
2025年2月得分 | | 签名 | | |||
2025年3月得分 | | 签名 | | |||
2025年4月得分 | | 签名 | | |||
2025年5月得分 | | 签名 | | |||
2025年6月得分 | | 签名 | | |||
2025年7月得分 | | 签名 | | |||
2025年8月得分 | | 签名 | | |||
月度平均得分 | | 签名 | |
注:每次检查扣分,需出具由安全保卫处盖章的扣分单,扣分单需注明扣分日期、原由,并需有检查人及被检查人的签字,安全保卫处负责留存并每月汇总,汇总单需安保处领导签字确认,年度考核时将月度汇总结果提交学校安保服务项目综合考核领导小组。
附表2:
渤海船院安保服务项目年度考核表
(考核小组用表,满分100分)
考核项目 | 考核内容 | 考核办法 | 扣分 | |
规章制度 (10分) | 1、有关门岗值班、夜间值班、夜间巡逻、监控室(消防控制室)值班等工作制度是否健全并具有可操作性。扣1-3分 | 检查台账 | | |
2、是否建立健全门卫执勤值班、来客登记、校园巡逻等安全工作制度,并上墙。扣1-3分 | 检查台账 | | ||
3、是否制订各岗位工作职责,是否制订防火、防盗、防汛、防地震等应急预案且定期开展演练,是否开展业务培训活动。扣1-4分 | 检查台账 | | ||
校门管理(15分) | 1、保安人数及设岗是否执行合同约定,是否24小时值班,上岗证等相关材料是否齐全。扣1-3分 | 现场查看 | | |
2、校门秩序是否畅通,是否存在违章停放车辆。门口管理服务执行指令是否高效,门岗接洽是否存在态度野蛮或其它负面反映。扣1-3分 | 现场查看 | | ||
3、门卫保安器械配备是否符合要求,门卫执勤值班人员着装是否统一,是否使用文明规范用语。扣1-3分 | 现场查看 | | ||
4、一键报警设备运行是否正常。扣1-3分 | 现场查看 | | ||
5、来客登记、携带物品出门查验程序是否规范,有无记录存档,有否造成学校资产流失。扣1-3分 | 现场查看 | | ||
校园巡逻(10分) | 1、是否定时进行校园巡逻,巡逻人数、周期、部位是否达到要求,有否巡逻记录。扣1-3分 | 检查台账 | | |
2、是否对校园违规停放车辆进行提醒或制止处理。扣1分 | 现场查看 | | ||
3、遇校园打架斗殴、违法违纪等其他有碍正常教学、科研、生活秩序等情况是否第一时间采取措施并上报安全保卫处。扣1-3分 | 现场查看 | | ||
4、协助学校处置突发事件反应是否迅速、有效。扣1-3分 | 检查台账 | | ||
治安、消防安全检查 (25分) | 1、是否定期开展治安检查,有无检查记录。扣1-4分 | 检查台账 | | |
2、人防、物防、技防是否统筹有效,安全防护设施是否完好完备。扣1-3分。 | 现场查看 | | ||
3、有否建立安全隐患排查机制,有否排查记录。扣1-3分 | 检查台账 | | ||
4、是否定期开展消防安全检查并将发现的问题上报,有否检查记录。扣1-4分 | 现场查看 | | ||
5、安保队员能否熟练掌握消防器材使用。扣1-4分 | 检查台账 | | ||
6、是否制订消防安全应急预案,是否定期开展人员紧急疏散演练和灭火演练活动。扣1-4分 | 现场查看 | | ||
7、消防控制室是否专业人员值班,有否值班记录。扣1-3分 | 现场查看 | | ||
公共卫生配合工作 (5分) | 严格按照上级和学校要求开展疫情防控相关工作,做好其他公共卫生和重大传染性疾病防控工作。扣1-5分 | 检查台账 | | |
大型活动 秩序维护 (20分) | 1、 新生报到、毕业生离校期间是否做到校门秩序通畅,有否设置专用通道。扣1-4分 | 现场查看 | | |
2、 是否做好校园内机动车、非机动车疏导,按照划定区域停放。扣1-3分 | 现场查看 | | ||
3、 毕业生离校期间是否通过加大巡逻工作力度等措施确保学生平安离校。扣1-3分 | 现场查看 | | ||
4、 是否存在对学校安排的各项活动服务不到位、服务质量不高、对应急性任务效率低、服务意识不强等现象。扣1-3分 | 现场查看 | | ||
5、 是否制订大学英语等级考试及其他考试安保应急预案。扣1-3分 | 现场查看 | | ||
6、 考务期间安保人员是否做到场外秩序井然,是否设置警戒区(控制区)。扣1-4分 | 现场查看 | | ||
重点部位值班值守 (10分) | 1、 对办公楼、图书馆、体育馆、实训中心、消防控制室、视频监控室等重点部位的值班值守是否措施得当,规章制度、岗位职责是否健全。扣1-2分 | 现场查看 | | |
2、 重点部位是否有专人值班,是否有值班记录。扣1-3分 | 现场查看 | | ||
3、 是否存在夜间值班脱岗、擅离职守等行为,是否造成学校资产损失。扣1-2分。 | 现场查看 | | ||
4、 是否存在监控监管不力、不能及时发现险情或灾情现象,是否因不能及时发现火灾等灾情造成人员伤亡或使学校利益受损。扣1-3分 | 现场查看 | | ||
其他任务 (5分) | 学校及安全保卫处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是否按照规定时间完成。扣1-5分 | 检查台账 | | |
扣分总计 | | |||
年度考核得分 | | |||
考核 小组 成员 签名 | |
注:此表可作考核小组成员个人打分使用,同时也客作汇总之用。作为汇总表使用时,扣分总计栏不需填写,但考核小组成员签名栏需全员签名。
附表3: 渤海船院校园安保服务师生满意度 调查问卷 为了进一步推动校园安保服务工作质量提升,强化安保工作考核实效,切实维护好师生生命安全,确保校园安全稳定,我们进行此次不记名调查,请您根据实际想法认真、详实地填写调查问卷。谢谢您的积极配合和参与。 1.您的身份? □教职工 □学生 2.您认为我校保安是否有效执行学校管理层安排? □有效执行 □基本执行 □不执行 3.您对我校保安队伍在师生遇突发事件时的工作是否满意? □非常满意 □满意 □基本满意 □不满意 4.您对我校校园安保处置突发事故的反映速度是否满意? □非常满意 □满意 □基本满意 □不满意 5.您对我校交通管理秩序是否满意? □非常满意 □满意 □基本满意 □不满意 6.您认为我校校园保安人员日常巡逻检查是否认真? □非常认真 □认真 □基本认真 □不认真 7. 您认为我校保安对外来人员、车辆进出管理登记是否严格? □非常严格 □严格 □基本严格 □不严格 8.您对保安人员的服务态度、礼节和礼貌是否满意? □非常满意 □满意 □基本满意 □不满意 9.保安人员是否存在工作期间脱岗、空岗、睡岗的现象? □没有 □偶尔有 □经常有 10.您认为保安人员在日常巡查中是否能够及时发现各种问题? □及时 □一般 □不及时 11.您对保安人员的安全防范意识是否满意? □非常满意 □满意 □基本满意 □不满意 12.保安人员是否存在工作时间做与本职工作无关事情的现象? □没有 □偶尔有 □经常有 13.您对我校校园保安工作整体是否满意? □非常满意 □满意 □基本满意 □不满意 14.您对保安人员的总体评价分是:_____ 分(参考分值:满意为85—100分;基本满意为80—84分;不满意为80分以下)。 15.您对我校保安工作的意见、建议? |
合同履行期限:具体内容详见标书(公告与标书同时发布)
需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内容:具体内容详见标书(公告与标书同时发布)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二、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具体内容详见标书(公告与标书同时发布)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供应商为在中国境内注册的合法企业,具备有效的《保安服务许可证》。
三、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须知
参加辽宁省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未进入辽宁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库的,请详阅辽宁政府采购网 “首页—政策法规”中公布的“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的相关规定,及时办理入库登记手续。填写单位名称、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和联系人等简要信息,由系统自动开通账号后,即可参与政府采购活动。具体规定详见《关于进一步优化辽宁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程序的通知》(辽财采函〔2020〕198号)。
四、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4年07月23日 09时00分至2024年07月29日 17时00分(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线上获取
方式:线上
售价:免费
五、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2024年08月16日 09时00分(北京时间)
地点:葫芦岛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2楼开标三室、辽宁政府采购网(电子标网站)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七、质疑与投诉
供应商认为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向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人提出质疑。
1、接收质疑函方式:线上或书面纸质质疑函
2、质疑函内容、格式:应符合《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相关规定和财政部制定的《政府采购质疑函范本》格式,详见辽宁政府采购网。
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向本级财政部门提起投诉。
八、其他补充事宜
(一)参加辽宁省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请详阅辽宁政府采购网“首页-办事指南”中公布的“辽宁政府采购网关于办理CA数字证书的操作手册”和“辽宁政府采购网新版系统供应商操作手册”,具体规定详见《关于启用政府采购数字认证和电子招投标业务有关事宜的通知》(辽财采〔2020〕298号)、《关于完善政府采购电子评审业务流程等有关事宜的通知》(辽财采函〔2021〕363 号)。请按照相关规定,及时办理相关手续,因未办理相关手续造成的所有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二)供应商除在电子评审系统上传投标(响应)文件外,应在递交投标(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提交按采购文件规定的以介质形式(U 盘或光盘)存储的可加密备份文件、备份文件与电子评审系统中上传的投标(响应)文件内容、格式一致承诺函,备系统突发故障使用。供应商仅提交备份文件的,投标(响应)无效。由于供应商自身原因未按规定上传投标(响应)文件的,后果自行承担。
(三)供应商自行准备响应解密所需可以登录辽宁政府采购网并成功进入账号的电脑以及CA数字认证等设备,解密时间: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起至30分钟止。
(四)供应商应随时关注辽宁政府采购网公告信息,并及时获取相关信息,否则由此造成的一切后果,由供应商自行负责。
九、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 渤海船舶职业学院
地 址: 兴城市龙兴路29号
联系方式: 高建光、0429-2465995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 葫芦岛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地 址: 葫芦岛市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高新5路47-1号
联系方式: 0429-3023831、3023833
邮箱地址: hldjyzx@126.com
开户行: 葫芦岛银行东城支行
账户名称: 葫芦岛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账号: 20005675079000066560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王凯
电 话: 0429-3023831、30238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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