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大庆石化公司23024-2025年化工二厂丙烯腈装置消泡剂采购谈判采购公告
金额
56.4万元
项目地址
黑龙江省
发布时间
2023/11/10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
预算金额56.4万元
招标公司大庆石化公司物资供应中心
招标联系人郭燕华0459-6764227
招标代理机构大庆石化工程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刘婷婷0459-6703300
标书截止时间-
投标截止时间2023/11/17
公告正文
委托编号:DQSH-WZ-GKZB2023-11-007
本项目已按要求履行了相关报批及备案等手续,资金来源(生产计划)已落实,具备竞争性谈判条件,现对该项目发布竞争性谈判采购公告,邀请中石油网内合格供应商参加。
1、项目基本情况
买方大庆石化公司化工二厂丙烯腈装置以丙烯、氨为原料,采用美国BP化学公司的专利技术,采用丙烯、氨氧化的方法生产丙烯腈,装置实际产能为年产聚合级丙烯腈8万吨。
本项目采购2024-2025年丙烯腈消泡剂30吨。
本项目资金来源(生产计划)已落实,具备采购条件。
项目估算金额:56.4万元。
项目最高限价:56.4万元。
本项目中标价格执行固定总价(含13%增值税、含运杂费)。
交货地点:大庆石化公司物资供应中心兴化仓储站化工组。
运输方式:公路运输。
交货期:按买方实际需求到货,此计划量为2年需求量。
包装要求:单件包装200L/桶。
结算方式:买方投入使用后,在3个月内组织标定,标定时间为3天,标定结束后由买方编制试用总结(或使用报告)作为消泡剂性能考核和付款的依据。如果买方在消泡剂使用后,3个月内没有组织标定,则认为买方同意接受本次供货产品,买方不再组织标定。产品合格后结算的数量、金额以当月实际出库的数量、金额为依据,每月结算一次,卖方凭《代储物资出库单》和卖方开具的发票到财务挂帐后按财务制度付款。达到付款条件开具发票挂账后,2个月付款。支付款项在40万元以上的,依据买方资金情况支付适当比例商票、财票或银票,票据支付比例最高不超过付款额的50%,期限不超过6个月。
签订合同方式:本次供需双方签订代储协议,供方保证在需方库房代储的物资在保质期范围内,对超过保质期的物资,供方无偿调换。由于需方生产变动等原因对不能继续使用的代储物资供方返厂处理,由此发生的费用由供方自行承担,需方根据本企业生产计划有权随时调整供货量及终止代储协议履行。
出现问题供方技术服务人员到达现场时间:48小时(含)内派人到现场解决问题。
技术主管部门:大庆石化公司科技与规划发展处
使 用 单 位:大庆石化公司化工运行二部
项目负责人:郭燕华 联 系 方 式:0459-6764227
项目承办单位:大庆石化公司物资供应中心
项目承办人:臧国增 联 系 方 式:0459-6703300
2、采购范围:
采购物资明细见下表:
其它见附件《大庆石化公司丙烯腈装置使用的消泡剂招标采购技术要求》。
3、 其他须说明事项
3.1、卖方(首次)中标后一周之内赴大庆石化公司化工运行二部进行技术交流,并在招标文件的框架内签订技术协议作为代储协议的附件。
3.2、公告发布时间不少于3日;公告发布时间至报价截止时间不少于6日。
3.3、如果第一次公告递交谈判响应文件不足二家,视为第一次采购失败,由采购人组织失败分析会,决定下步工作计划。
4、对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本项目仅允许中石油网内供应商参与谈判。参与谈判的供应商在谈判响应文件中需提供以下有效的资格证明文件:
4.1提供营业执照。
4.2提供银行开户许可证或者开户银行出具的企业基本存款账户信息;
4.3提供采购物资生产企业有效的质量体系认证证书或该证书在认监委统一查询平台查询验证的截图(评标时通过国家认监委统一查询平台查询验证http://cx.cnca.cn/)。
4.4业绩要求:提供在国内(不含港、澳、台)丙烯腈装置上的使用业绩。供应商须提供用户清单、联系人(联系人要求是使用装置的技术人员)及联系方式,并提供供货合同复印件及其对应的用户出具的业绩证明材料。业绩证明材料需要加盖使用单位或其生产技术部门的公章,业绩证明材料的内容至少包括:使用单位、装置名称、消泡剂型号、使用时间、使用效果。
4.5供应商因失信行为被中国石油暂停投标资格、取消投标资格在有效期内的,被大庆石化公司中止交易资格在处理期内的投标无效;供应商失信行为以开标当日中国石油招标投标网发布的失信行为信息和大庆石化公司物资供应中心供应商中止交易资格通知公告为准。供应商因本次投标的产品在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有限公司《产品质量监督抽查结果的通报》中存在产品质量问题的、在中国石油能源一号网系统中供应商状态显示非正常的(评标时查询,请投标人在开标前自行核实,临时准入供应商除外)投标无效。
4.6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以上资格要求均为关键条款,如不满足,投标将被否决。
5、谈判文件的领取
本次竞争性谈判文件采取线上免费发售的方式。凡有意参加投标的潜在投标人,可通过中国石油招标投标网和大庆石化公司主页下载竞争性谈判文件。(开标前均可免费获取,请自行在“中国石油招标投标网”-“谈判采购公告”或“大庆石化公司”-“招标公告”栏下载谈判文件及相关技术资料。)
6、谈判响应性文件的递交
6.1 谈判响应性文件递交方式
谈判响应人递交纸质谈判响应性文件份数:正本一份、副本二份,并同时提供与纸质文件内容相同的电子版(加盖公章的PDF格式)一份(提供U盘)。
6.2 递交响应性文件截止时间:2023年11月17日9:00时整。
6.3 谈判文件递交地点:黑龙江省大庆市大庆石化公司安全楼317房间。如采用邮寄方式,建议使用顺丰快递,并在运单上备注本单位名称(必须使用EMS或顺丰快递,本地区只有EMS和顺丰快递有上门送件服务)。
6.4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谈判响应文件,谈判人不予受理。
7、谈判时间及地点
谈判时间:2023年11月17日9:00时整。
谈判地点:大庆石化工程招标代理有限公司102会议室。
8. 异议的提出与受理
本次采购异议由招标机构受理,其提出必须符合附件《招标投标活动异议提起须知》要求,否则无效。
9、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竞争性谈判采购公告在中国石油招标投标网(http://www.cnpcbidding.com/)、大庆石化公司主页发布。
10、联系方式
采 购人:大庆石化公司物资供应中心
地 址:黑龙江省大庆市龙凤区 邮
编:163714
联 系人:臧国增 电
话:0459-6703300
招标代理机构:大庆石化工程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 址:黑龙江省大庆市龙凤区乙烯大庆石化公司安全楼317室 邮 编: 163714
联 系人:刘婷婷
电 话:0459-6763568
电子邮件:mama522221@163.com
附件:大庆石化公司23024-2025年化工二厂丙烯腈装置消泡剂采购竞争性谈判资料.zip
2023-11-10
本项目已按要求履行了相关报批及备案等手续,资金来源(生产计划)已落实,具备竞争性谈判条件,现对该项目发布竞争性谈判采购公告,邀请中石油网内合格供应商参加。
1、项目基本情况
买方大庆石化公司化工二厂丙烯腈装置以丙烯、氨为原料,采用美国BP化学公司的专利技术,采用丙烯、氨氧化的方法生产丙烯腈,装置实际产能为年产聚合级丙烯腈8万吨。
本项目采购2024-2025年丙烯腈消泡剂30吨。
本项目资金来源(生产计划)已落实,具备采购条件。
项目估算金额:56.4万元。
项目最高限价:56.4万元。
本项目中标价格执行固定总价(含13%增值税、含运杂费)。
交货地点:大庆石化公司物资供应中心兴化仓储站化工组。
运输方式:公路运输。
交货期:按买方实际需求到货,此计划量为2年需求量。
包装要求:单件包装200L/桶。
结算方式:买方投入使用后,在3个月内组织标定,标定时间为3天,标定结束后由买方编制试用总结(或使用报告)作为消泡剂性能考核和付款的依据。如果买方在消泡剂使用后,3个月内没有组织标定,则认为买方同意接受本次供货产品,买方不再组织标定。产品合格后结算的数量、金额以当月实际出库的数量、金额为依据,每月结算一次,卖方凭《代储物资出库单》和卖方开具的发票到财务挂帐后按财务制度付款。达到付款条件开具发票挂账后,2个月付款。支付款项在40万元以上的,依据买方资金情况支付适当比例商票、财票或银票,票据支付比例最高不超过付款额的50%,期限不超过6个月。
签订合同方式:本次供需双方签订代储协议,供方保证在需方库房代储的物资在保质期范围内,对超过保质期的物资,供方无偿调换。由于需方生产变动等原因对不能继续使用的代储物资供方返厂处理,由此发生的费用由供方自行承担,需方根据本企业生产计划有权随时调整供货量及终止代储协议履行。
出现问题供方技术服务人员到达现场时间:48小时(含)内派人到现场解决问题。
技术主管部门:大庆石化公司科技与规划发展处
使 用 单 位:大庆石化公司化工运行二部
项目负责人:郭燕华 联 系 方 式:0459-6764227
项目承办单位:大庆石化公司物资供应中心
项目承办人:臧国增 联 系 方 式:0459-6703300
2、采购范围:
采购物资明细见下表:
物资名称 | 规格型号 | 单位 | 数量 | 备注 |
丙烯腈消泡剂 | 详见技术要求 | 吨 | 30 | |
其它见附件《大庆石化公司丙烯腈装置使用的消泡剂招标采购技术要求》。
3、 其他须说明事项
3.1、卖方(首次)中标后一周之内赴大庆石化公司化工运行二部进行技术交流,并在招标文件的框架内签订技术协议作为代储协议的附件。
3.2、公告发布时间不少于3日;公告发布时间至报价截止时间不少于6日。
3.3、如果第一次公告递交谈判响应文件不足二家,视为第一次采购失败,由采购人组织失败分析会,决定下步工作计划。
4、对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本项目仅允许中石油网内供应商参与谈判。参与谈判的供应商在谈判响应文件中需提供以下有效的资格证明文件:
4.1提供营业执照。
4.2提供银行开户许可证或者开户银行出具的企业基本存款账户信息;
4.3提供采购物资生产企业有效的质量体系认证证书或该证书在认监委统一查询平台查询验证的截图(评标时通过国家认监委统一查询平台查询验证http://cx.cnca.cn/)。
4.4业绩要求:提供在国内(不含港、澳、台)丙烯腈装置上的使用业绩。供应商须提供用户清单、联系人(联系人要求是使用装置的技术人员)及联系方式,并提供供货合同复印件及其对应的用户出具的业绩证明材料。业绩证明材料需要加盖使用单位或其生产技术部门的公章,业绩证明材料的内容至少包括:使用单位、装置名称、消泡剂型号、使用时间、使用效果。
4.5供应商因失信行为被中国石油暂停投标资格、取消投标资格在有效期内的,被大庆石化公司中止交易资格在处理期内的投标无效;供应商失信行为以开标当日中国石油招标投标网发布的失信行为信息和大庆石化公司物资供应中心供应商中止交易资格通知公告为准。供应商因本次投标的产品在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有限公司《产品质量监督抽查结果的通报》中存在产品质量问题的、在中国石油能源一号网系统中供应商状态显示非正常的(评标时查询,请投标人在开标前自行核实,临时准入供应商除外)投标无效。
4.6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以上资格要求均为关键条款,如不满足,投标将被否决。
5、谈判文件的领取
本次竞争性谈判文件采取线上免费发售的方式。凡有意参加投标的潜在投标人,可通过中国石油招标投标网和大庆石化公司主页下载竞争性谈判文件。(开标前均可免费获取,请自行在“中国石油招标投标网”-“谈判采购公告”或“大庆石化公司”-“招标公告”栏下载谈判文件及相关技术资料。)
6、谈判响应性文件的递交
6.1 谈判响应性文件递交方式
谈判响应人递交纸质谈判响应性文件份数:正本一份、副本二份,并同时提供与纸质文件内容相同的电子版(加盖公章的PDF格式)一份(提供U盘)。
6.2 递交响应性文件截止时间:2023年11月17日9:00时整。
6.3 谈判文件递交地点:黑龙江省大庆市大庆石化公司安全楼317房间。如采用邮寄方式,建议使用顺丰快递,并在运单上备注本单位名称(必须使用EMS或顺丰快递,本地区只有EMS和顺丰快递有上门送件服务)。
6.4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谈判响应文件,谈判人不予受理。
7、谈判时间及地点
谈判时间:2023年11月17日9:00时整。
谈判地点:大庆石化工程招标代理有限公司102会议室。
8. 异议的提出与受理
本次采购异议由招标机构受理,其提出必须符合附件《招标投标活动异议提起须知》要求,否则无效。
9、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竞争性谈判采购公告在中国石油招标投标网(http://www.cnpcbidding.com/)、大庆石化公司主页发布。
10、联系方式
采 购人:大庆石化公司物资供应中心
地 址:黑龙江省大庆市龙凤区 邮
编:163714
联 系人:臧国增 电
话:0459-6703300
招标代理机构:大庆石化工程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 址:黑龙江省大庆市龙凤区乙烯大庆石化公司安全楼317室 邮 编: 163714
联 系人:刘婷婷
电 话:0459-6763568
电子邮件:mama522221@163.com
附件:大庆石化公司23024-2025年化工二厂丙烯腈装置消泡剂采购竞争性谈判资料.zip
2023-11-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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