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金普新区鹤大线响水寺桥改建工程监理招标公告
金额
659.3万元
项目地址
辽宁省
发布时间
2023/08/31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202321020043262906
预算金额659.3万元
招标联系人孟宪明
招标代理机构辽宁宏发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张双双0411-83612745
标书截止时间2023/09/07
投标截止时间2023/09/21
公告正文
监督部门
大连金普新区交通运输局
项目来源
非辽宁省投资项目在线审批监管平台
监督部门联系人
邱实
监督部门电话
0411-87135401
项目地址
金普新区
招标人名称
大连金普新区交通运输事业发展中心
项目名称
金普新区鹤大线响水寺桥改建工程
项目编号
202321020043262906
资金来源
市本级预算资金 :100%
招标方式
公开招标
项目总投资
659.3万元
标段(包)数量
1
项目规模
鹤大线响水寺桥位于金普新区境内,桥梁中心桩号K1664+145,原桥建成于1982 年;桥梁跨径布置为1-(净)30m,桥面净宽10.0m,两侧各设 0.5m 宽混凝土防撞墙;上部结构为石砌空腹式板拱,下部结构为石砌重力式桥台、扩大基础;设计荷载:汽车-15 级、挂车-80。按照交通运输部《公路危旧桥梁改造行动方案》,属于承载能力适应性不足桥梁,同意拆除旧桥,原址新建 1-35m 预应力简支T梁桥。
新建桥梁设计荷载为公路-I 级,桥涵设计洪水频率 1/100,设计使用年限 50 年(可更换部件栏杆、支座等 15 年),抗震设防烈度VII度,抗震措施等级二级,防护等级 SB 级。投资额为659.30万。
标段(包)名称
金普新区鹤大线响水寺桥改建工程监理
标段(包)编号
202321020043262906002
标段(包)性质
非依法必须招标的项目
标段(包)内容
监理
投标人资质条件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交通运输主管部门颁发的公路工程专业乙级及以上监理资质;具有独立企业法人资格,无不良行为记录。
质量要求
合格
标段(包)招标范围
①工程全部范围准备阶段、施工阶段以及验收与缺陷责任期自始至终的全过程监理。②监理工作期限从签订《监理服务合同协议书》之日起,到签发《工程缺陷责任终止证书》之日止。
投标保证金
0.07
万元
保证金缴纳方式
保函、电汇
供货/服务开始/开工 日期
2023-09-30
供货/服务结束/竣工 日期
2023-12-19
标段(包)开标地点
大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大连市甘井子区东北北路101号)
项目负责人资格条件
[项目总监(1人):须具有交通运输部颁发的公路工程相关专业监理工程师资格,公路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近5年至少具有1项类似项目业绩且担任项目总监,且无在岗项目,无不良行为记录。应具有与投标企业签订的劳动合同和所属社保机构出具的社保缴费证明或其他能够证明参加社保的有效证明材料。 注:如总监理工程师目前仍在其他项目上任职,则投标人应提供由该项目委托人出具的、承诺上述人员能够从该项目撤离的书面证明材料原件。]
合同估算价
7.3076万元
招标文件售价金额
0

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接受联合体投标
是否兼投

是否兼中

招标文件获取时间
2023-08-31 08:00至2023-09-07 08:00
招标文件获取方式
网上获取 现场获取 其他
招标文件获取地址
请到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辽宁省•大连市)http://ggzyjy.dl.gov.cn文件领取菜单资格确认并领取招标文件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2023-09-21 01:30
投标文件递交方法
网上递交 现场纸质递交 其他
递交地址
通过互联网使用CA 数字证书登录“大连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http://ggzyjy.dl.gov.cn,将加密的投标文件上传,并保存成功后系统自动生成的电子签收凭证,递交时间即为电子签收凭证时间。投标人应于当日09时00分至09时30分携带生成投标文件的CA锁递交至大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五楼开标室(大连市甘井子区东北北路101号)。
开标时间
2023-09-21 01:30
开标方式
现场电子开标
开标方式描述
投标人应于当日09时00分至09时30分携带生成投标文件的CA锁至大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五楼开标室(大连市甘井子区东北北路101号)
评审办法
法律法规允许的其他评标办法
投标有效期
90日历天
发布媒介
辽宁省招标投标监管网、辽宁省交通运输厅网站(https://jtt.ln.gov.cn/)、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辽宁省•大连市)网站(http://ggzyjy.dl.gov.cn/TPFront/)
关于保证金的特殊说明
在监管网发布招标信息的各类项目,各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应支持使用电子保函并在招标文件中予以明确。各投标人可选择缴纳保证金方式和保函办理模式,自主选择便企金融服务平台和金融机构。任何单位或个人不得干涉投标人缴纳保证金形式,不得指定或限定保函办理平台或机构。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各地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均不得排斥任何符合规定的各类保函。保函办理机构应提供电子化保函验真渠道和保函财务费用支付信息。
其他公告内容
企业业绩 近5年(2018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时间以交(竣)工时间为准)至少具有1项类似项目业绩。 注:①本项目中类似项目业绩指公路工程施工(须含桥梁)监理业绩,且质量合格(下同),近5年指2018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期,时间以交(竣)工时间为准,下同。 ②“近年完成的类似项目情况表”应附在交通运输部“全国公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 管理系统”( 网址:http://glxy.mot.gov.cn/BM/)中查询到的企业“业绩信息网页截图复印件。在交通运输部“全国公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中无法查询,但可在省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公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中查询的,应附省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公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中查询到的网页截图复印件并注明查询路径。除网页截图复印件外,投标人无须再提供任何业绩证明材料。 如投标人未提供相关项目网页截图复印件或相关项目网页截图中的信息无法证实投标人满足招标文件规定的资格审查条件( 业绩最低要求),则该项目业绩不予认定。 企业信誉 (1)投标人未被省级及以上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取消招标项目所在地的投标资格且处于有效期内的; (2)投标人未被责令停业的,暂扣或吊销执照,或吊销资质证书; (3)投标人未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4)投标人未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中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5)投标人未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 (6)投标人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拟委任的项目总监理工程师在近三年内无行贿犯罪行为的(投标人自行提供书面承诺函,格式自拟); (7)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招标人
大连金普新区交通运输事业发展中心
地址
大连金普新区斯大林路793号
联系人
孟宪明
电话
0411-87788818
邮箱
278907436@qq.com
招标代理机构
辽宁宏发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
大连市西岗区长春路171号
联系人
张双双
电话
0411-83612745
邮箱
lnhfzb@163.com
招标公告附件

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告知承诺函

原招标公告链接
https://www.lntb.gov.cn/#/notice?id=33823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负责人(项目负责人):张双双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辽宁宏发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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