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询比采购公告联交投公司2024年机电项目设计服务项目(第二次询比采购公告
金额
38.24万元
项目地址
湖北省
发布时间
2024/01/29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hbjt-ljtgs-240231001001
预算金额38.24万元
招标联系人杨先生
招标代理机构湖北华通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游女士027-84668396
标书截止时间2024/02/12
投标截止时间2024/02/04
公告正文
湖北华通工程咨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采购代理机构”)受湖北联合交通投资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采购人”)的委托,对联交投公司2024年机电项目设计服务项目(第二次)(以下简称“本项目”)组织询比采购,现公开邀请潜在供应商参加竞标。
1.项目概况及采购范围
1.1项目名称:联交投公司2024年机电项目设计服务项目(第二次)
1.2采购编号:HBJT-LJTGS-240231001001;
1.3建设(交货、服务)地点:联交投公司各路段,具体以采购人通知为准。
1.4采购内容及范围:联交投公司2024年机电项目设计服务项目(第二次),包含但不限于对该项目的施工图设计、施工图预算编制、专家评审以及对日常维护类项目提供设计咨询服务。 
1.5采购限价:预算总额:38.24万元,供应商报价不得超过最高限价,否则其响应文件将被否决。
1.6计划工期(交货期、服务期):工程实施全过程(预计一年)。其中:(1)施工图设计:接到设计任务之日30日内提交设计文件;(2)施工图预算:施工图设计文件提交后5日内提交预算文件;(3)施工现场配合服务:整个项目的施工期。
1.7质量要求:符合国家有关标准。
1.8其他:无。
2.供应商资格要求
2.1 本次采购要求供应商应具备的最低资格条件详见采购公告附录。
2.2 本次采购不接受联合体。
2.3本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每个供应商最多可对1个标段竞标;每个供应商允许中1个标。
3.采购文件的获取
3.1凡有意参加的供应商,应当在湖北交投集团电子采购平台(以下简称“平台”)(网址:http://ec.hbjttz.com)进行注册登记。
3.2 完成注册登记后,请于2024年1月30日至2024年2月1日23时59分止(北京时间、下同),登录“平台”,在所竞标标段下载采购文件。未按规定从“平台”下载采购文件的,采购人 (“平台”)拒收其响应文件。
3.3采购文件下载时须支付文件费500元/标段,售后不退。
4.响应文件的递交
4.1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为:2024年2月4日09时30分。
4.2响应文件的递交方式
供应商应当在响应截止时间前,登录“平台”,选择所竞标标段将加密的电子响应文件,通过CA数字证书上传。供应商完成响应文件上传后,“平台”即时向供应商发出电子签收凭证,递交时间以电子签收凭证载明的传输完成时间为准。逾期未完成上传或未加密的电子响应文件,采购人(“平台”)将拒收。
4.3响应文件的制作、网上递交、开启环节需要使用CA数字证书。CA数字证书办理流程详见门户(“平台”—帮助中心—CA办理)。
5.发布公告的媒介
   采购公告在湖北交投集团电子采购平台(网址:http://ec.hbjttz.com/)、湖北联合交通投资开发有限公司(http://www.hblhjttz.com/)上发布。
6.评审办法
本次采购评审采用综合评分法。
7.其他
/
8.联系方式
采 购 人:湖北联合交通投资开发有限公司
地    址:武汉市东西湖区径河街道径上村105号
联 系 人:杨先生
联系方式:17340512116
 
采购代理机构:湖北华通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武汉市汉阳区四新大道28号湖北交投大楼西塔光明中心34楼
联 系 人:游女士、张先生
联系方式:027-84668396
附录:
附录1  资格审查条件(资质最低要求)
资质最低要求
同时具备:
(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持有有效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2)具备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设计综合类甲级或公路行业设计甲级或公路行业(交通工程)专业设计甲级资质;

注:
1、供应商应提供营业执照、资质证书的彩色复印件。
2、对于法人发生重组或变更的供应商,应提供法人重组或变更时相关部门的合法批件、变更时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相关证书的变更记录彩色复印件。
3、相关证明材料建议正本彩色打印。
附录2 资格审查条件(业绩最低要求)
业绩最低要求
近3年独立承担过1项合同额不低于30万元的高速公路机电设计服务业绩(单独的机电设计或包含在高速公路设计中的均可)。

注:
1、供应商以任何联合体形式承担的业绩均视为不满足最低业绩要求;
2、“类似项目情况表”应附合同协议书彩色扫描件,合同内容能够反映合同签订时间及关键内容;合同内容无法反映合同签订时间或关键内容的,可由项目业主出具证明材料进行补充说明;
3、业绩认定时间以合同协议书签订的时间为准;
4、近3年是指2021年1月1日至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附录3  资格审查条件(信誉最低要求)
信 誉 最 低 要 求
1、供应商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接管或清算、破产状态。
2、供应商没有被行业主管部门或其他有权作出处罚的部门作出取消在湖北省建设市场响应资格或禁止进入湖北建设市场的处罚且处于有效期内。
3、供应商不得存在下列不良状况或不良信用记录:
(1)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中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的;
(2)在“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zxgk.court.gov.cn/)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3)供应商或其法定代表人、项目负责人在近三年内有行贿犯罪行为的;
(4)其他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中被列为严重失信主体名单,且按联合惩戒要求禁止参与招投标的。

注:
1.本表中“近三年”是指从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往前推算的3年,以有效的判决书生效的时间为准,同一案件有多份判决书的以时间在后的为准。
2.供应商按响应文件格式提供供应商信誉声明。
附录4 资格审查要求(主要人员最低要求)
人员
数量
最低要求
项目负责人
1
具有高级职称(公路工程相关专业或电子、通信或计算机等专业)。

注:
1、供应商应附主要人员的身份证以及资格审查条件所要求的其他相关证书的彩色扫描件。
2、供应商应提供主要人员到岗承诺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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