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标
连云港开发区2022年林草湿地调查监测暨森林督查工作服务中标公告
金额
25.8万元
项目地址
江苏省
发布时间
2022/12/10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320708-j-20221106
预算金额26万元
招标公司连云港经济技术开发区社会事业局
招标联系人-
招标代理机构连云港经济技术开发区政府采购中心
代理联系人王先生0518-82348503
中标公司南京国图信息产业有限公司25.8万元
中标联系人-
公告正文
连云港开发区2022年林草湿地调查监测暨森林督查工作服务中标公告
成交结果公告
一、项目编号:320708-J-20221106
二、项目名称:连云港开发区2022年林草湿地调查监测暨森林督查工作服务
三、成交信息:
供应商名称:南京国图信息产业有限公司;
供应商地址:南京市鼓楼区集慧路18号联创科技大厦12、13、 18层;
成交金额:贰拾伍万捌仟元整(258000.00元);
四、主要标的信息
名称:连云港开发区2022年林草湿地调查监测暨森林督查工作服务;
服务范围:连云港经济技术开发区范围;
服务要求:按照《2022年全国森林、草原、湿地调查监测技术规程》、《2022年全国林草湿调查监测操作手册(试行)》及森林督查等相关规范开展工作;
服务时间:合同签订后30日内完成全部工作;
服务标准:依据国家标准及行业标准完成服务。
五、评审专家名单:耿东生、陶恩海、齐振龙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无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无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连云港经济技术开发区社会事业局
地 址:连云港经济技术开发区花果山大厦601号新海连大厦
联系方式:0518-85882331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连云港经济技术开发区政府采购中心
地 址:连云港经济技术开发区花果山大道868号创智大厦二楼211室
联系方式:王先生 0518-82348503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齐先生
电 话:0518-85882331
十、附件
1、采购文件
附件 :
11.24定稿-连云港开发区2022年林草湿地调查监测暨森林督查工作服务.docx
11.24定稿-连云港开发区2022年林草湿地调查监测暨森林督查工作服务.docx
采购人:连云港经济技术开发区社会事业局标段编号:320708-J-20221106-1标段名称:连云港开发区2022年林草湿地调查监测暨森林督查工作服务竞争性磋商文件政府采购连云港经济技术开发区
第二章磋商须知8第一章竞争性磋商采购邀请3总目录2总目录2022年11月采购代理机构:连云港经济技术开发区政府采购中心
项目概况第一章竞争性磋商采购邀请第六章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格式37第五章评审方法和评审标准33第四章项目需求29第三章合同条款及格式24
预算金额:26万元,报价超出预算金额的按无效响应处理。釆购方式:竞争性磋商标段名称:连云港开发区2022年林草湿地调查监测暨森林督查工作服务标段编号:320708-J-20221106-1一、项目基本情况连云港开发区2022年林草湿地调查监测暨森林督查工作服务的潜在供应商应在连云港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系统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2年12月6日9点00分00秒(北京时间)前上传电子响应文件。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后30日内完成全部工作。对项目需求部分的询问、质疑请与釆购人联系,由釆购人负责答复。釆购需求:为规范森林、草原、湿地调查监测(以下简称“林草湿调查监测”)工作,保障调查监测成果质量,按照《自然资源部、国家林业和草原局关于共同做好森林、草原、湿地调查监测工作的意见》(自然资发﹝2022﹞5号)、《自然资源部国家林业和草原局关于开展2022年全国森林、草原、湿地调查监测工作的通知》(自然资发﹝2022﹞65号)文件要求,开展2022年森林、草原、湿地调查监测工作暨森林督查工作。最高限价(如有):无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4)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声明及证明材料;(3)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2)2021年度经审计的财务状况报告,成立不满一个年度的不需提供;(1)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自然人的身份证明;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提供下列材料:
5.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备注: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对供应商信用记录情况进行查询,查询结果页面打印留存。响应文件递交截止前,被信用中国、中国政府采购网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拒绝其参与政府采购活动。4.本项目的其他资格要求: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无
售价:0元方式:在线获取网址:http://218.92.36.85:8186/PSPBidder/memberLogin地点:连云港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系统时间:2022年11月24日至2022年12月1日18:00:00止(北京时间)三、获取采购文件
地点:连云港市公共资源不见面开标大厅时间:2022年12月6日上午9:00:00(北京时间)五、开启电子响应文件提交网址:http://218.92.36.85:8186/PSPBidder/memberLogin响应文件接收截止时间:2022年12月6日上午9:00:00(北京时间)四、响应文件提交
1.本次磋商采购不收取保证金。七、其他补充事宜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六、公告期限http://218.92.36.85:8186/BidOpening/bidopeninghallaction/hall/login开标大厅网址:
地址:连云港经济技术开发区花果山大厦601号新海连大厦名称:连云港经济技术开发区社会事业局1.采购人信息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3.无论出于何种原因,采购人在采购活动开始前可对采购文件进行修改、补充或变更,其内容作为采购文件的重要组成部分,请各供应商关注连云港市政府采购交易平台网站。若因供应商自身原因未及时关注本项目有关修改、补充或变更信息,导致响应文件编制或提交失误,由此造成的一切损失由供应商自行承担。2.本磋商文件中标注★的款项为实质性响应要求和条件,如不满足将按无效响应文件处理。
3.项目联系方式联系方式:王先生0518-82348503地址:连云港经济技术开发区花果山大道868号创智大厦二楼211室。名称:连云港经济技术开发区政府采购中心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联系方式:0518-85882331
系统操作咨询:400-998-0000;0518-85861319。2.供应商进入“连云港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系统”,完成注册、CA办理、激活、诚信库信息完善等流程,选择需要获取的文件,信息录入后下载交易文件即可参加该项目采购活动。其他途径获取的采购文件无效,参加采购时响应文件将拒收,由此造成的不利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系统操作流程详见连云港市政府采购交易平台-下载中心-供应商操作手册[网]。1.本项目采购采用电子化方式,请供应商严格按照采购文件的规定编制、提交响应文件,否则所造成的一切不利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九、电子采购说明电话:0518-85882331项目联系人:齐先生
3.投标(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工作人员提前进入开标大厅,播放测试音频,请各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提前登录不见面开标大厅并在投标(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之前完成签到(参加多个标段磋商采购的须分别完成),收听观看实时音视频交互效果并及时在讨论组中反馈。未按时加入开标会议并完成登录、签到操作的或未能在开标会议区内全程参与交互的,供应商将无法收到解密指令、疑义回复等实时内容,视为放弃投标(响应)和放弃对开标(开启)全过程提出疑义的权利,并承担由此导致的一切后果。2.开标(采购)当日,供应商不必抵达开标(采购)现场,可在任意地点通过连云港市公共资源不见面开标大厅参加开标会议。1.不见面交易项目的时间均以国家授时中心发布的时间为准。本项目采用远程不见面交易方式,通过不见面交易系统及配套硬件设备(摄像头、话筒、音响等)完成远程解密、现场疑义及回复、开标唱标(开启)等交互环节。注意事项说明如下:十、不见面交易,供应商注意事项特别说明:依法获取采购文件的供应商,不能参加本项目采购活动的,应当在递交响应文件截止前,通过连云港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系统“放弃投标”模块,提交放弃说明(流程详见下载中心-供应商操作手册[网])。对于未参加本项目采购活动,也未在递交响应文件截止前提交放弃说明的供应商,将按照《江苏省政府采购信用管理暂行办法》等有关文件规定,视为一般失信行为,给予信用评价扣分。
2022年11月24日连云港经济技术开发区政府采购中心5.为保证交互效果,建议供应商配置的硬件环境有:高配置电脑、高速稳定的网络、电源(不间断)、CA数字证书、音视频设备(耳麦、高清摄像头)等;软件环境有:IE浏览器(版本必须为11),江苏省互联互通驱动。建议选择封闭安静的地点参与远程交互。因供应商自身硬件、软件配备不齐全或发生故障等问题导致在交互过程中出现不稳定或中断等情形的,由供应商自身承担一切后果。因供应商网络与电源不稳定、配置的软硬件环境无法满足系统正常使用、CA数字证书发生故障或错用等自身原因,导致投标(响应)文件在规定时间内未能解密、解密失败或解密超时,视为供应商投标(响应)文件递交无效,系统内投标(响应)文件将被退回;因网上开评标系统发生故障,导致无法按时完成投标(响应)文件解密或开评标工作无法正常进行的,可根据实际情况相应延迟解密时间或调整开评标时间。本项目在限定的解密时间内,只要有一家供应商解密成功,即视为不见面开标大厅运行无故障。4.投标(响应)文件接收截止时间后,工作人员将在不见面开标大厅发出投标(响应)文件解密指令,供应商在各自地点按规定时间自行实施远程解密,解密限定在发出指令后30分钟内完成。注:供应商在签到时,须填写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姓名,手机号码(在整个招标采购过程中,该手机号码务必保持畅通,否则澄清、说明、答疑等联系不到产生的一切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相关操作详见供应商操作手册[网]。
1.2本项目按照项目分包(如有),分别确定各分包成交供应商。1.1本竞争性磋商文件(以下简称磋商文件)仅适用此项目。1、适用范围一、总则(参加竞争性磋商的供应商以下简称“磋商供应商”)第二章磋商须知
4、参加磋商费用3.2满足本磋商文件实质性要求和条件的规定。3.1满足本磋商文件“竞争性磋商采购邀请”中“申请人的资格要求”的规定。3、合格的磋商供应商本次采购采取竞争性磋商的方式。2、项目采购方式
6.1任何要求对磋商文件进行询问的供应商,均应在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时间五日前按“竞争性磋商采购邀请”中的通讯地址,向采购人或本集采机构提出。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之日前,本集采机构可以对已发出的磋商文件进行必要的澄清或者修改,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作为磋商文件的组成部分。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可能影响响应文件编制的,本集采机构将在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时间至少五日前,在连云港市政府采购交易平台上发布公告形式通知所有获取磋商文件的供应商。不足五日的,集采机构应当顺延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时间。6、磋商文件的询问及修改供应商一旦依法获取了本磋商文件并决定参加磋商,即被认为接受了本磋商文件的规定和约束,并且视为已经知道或应当知道自身权益是否受到了损害。5、磋商文件的约束力4.2此次磋商集采机构和采购人不收取磋商文件工本费与成交服务费。4.1磋商供应商应自行承担所有与参加磋商有关的费用。不论最终的成交结果如何,连云港经济技术开发区政府采购中心(以下简称集采机构)在任何情况下均无义务和责任承担这些费用。
1.1磋商供应商提交的响应文件以及磋商供应商与集采机构及采购人就有关磋商的所有来往函电均应使用简体中文。磋商文件中既有中文也有外文的,以中文意义为准。1、响应文件编制要求二、磋商响应文件的编制及保证金收取7.1本磋商文件由集采机构负责解释。7、磋商文件的解释6.2本集采机构或采购人可以视采购项目的具体情况,组织供应商进行现场考察或召开磋商前答疑会,但不单独或分别组织只有一个供应商参加的现场考察或答疑会。
3、首次磋商报价表2.3磋商供应商委托代理时还应提交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请按第六章“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格式”填写并附法定代表人与委托代理人身份证电子件。2.2磋商供应商除必须具有履行合同所需提供的设备以及服务的能力外,还必须具备相应的财务、技术方面的能力。2.1磋商供应商应提交证明其有资格参加磋商和成交后有能力独立履行合同的文件,并作为其响应文件的一部分。银行、保险、石油石化、电力、电信等特殊行业法人的分支机构(不具有独立的法人资格)参加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的,应当提供总公司出具的愿为其参与采购活动以及履约行为承担民事责任的承诺书(或授权书)。2、参加磋商供应商资格的文件证明1.2除技术性能另有规定外,响应文件所使用的度量衡单位,均须采用国家法定计量单位。
3.4其它费用处理本次采购磋商供应商的总报价应包括为完成本项目发生的所有费用,本磋商文件中另有规定的除外。3.3有关费用处理详见第四章“项目需求”。3.2标的物3.1磋商供应商应按照磋商文件规定格式填报“首次磋商报价表”(开标一览表)与“首次磋商报价明细表”(报价明细表)。每项产品或服务只允许有一个报价,任何有选择的报价将不予接受,磋商文件中另有规定的按规定执行。
4.2对磋商文件中项目需求的技术与商务条款要求逐项作出应答,并提供依据或说明。4.1提供为完成本项目的总体实施方案。4、项目需求响应方案响应文件中的单价和总价,无特殊规定的采用人民币报价,以元为单位标注。磋商文件中另有规定的按规定执行。3.5报价采用的货币磋商文件未列明,而磋商供应商认为必须的费用也须列入报价。
现金解款单方式:转账凭证(红联+蓝联)与磋商供应商银行开户,电子件上传。电汇、网银等方式:转账成功页面截图,电子件上传。5.2磋商保证金到账凭证:5.1磋商文件约定收取磋商保证金的,磋商供应商应当在磋商开始前按照要求提交,作为其参加磋商采购的一部分。磋商保证金是为了保护采购人免遭因磋商供应商的行为而蒙受的损失,采购人因磋商供应商的行为受到损害时,集采机构可根据相关规定处理。5、磋商保证金4.3磋商供应商认为需要的其他技术文件或说明。
(3)与采购人、其他供应商或者集采机构恶意串通的;(2)在响应文件中提供虚假材料的;(1)在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后撤回响应文件的(磋商供应商在提交最后报价之前根据磋商情况退出磋商的除外);5.5下列任何情况发生时,磋商供应商保证金不予退还:5.4未成交供应商的磋商保证金,将在成交通知书发出后5个工作日内退还,不计利息;成交供应商的磋商保证金,将在政府采购合同签订后5个工作日内退还,不计利息。5.3供应商未按照磋商文件要求提交磋商保证金的,响应无效。
5.6本项目磋商保证金要求详见磋商文件第一章“竞争性磋商采购邀请”。(8)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况。(7)成交供应商在规定期限内未能根据规定交纳履约保证金的;(6)成交供应商在规定期限内不与采购人签订合同的;(5)向采购人、集采机构相关工作人员行贿或者提供其他不正当利益的;(4)在整个磋商活动中采取不正当手段诋毁、排挤其他供应商的;
填写供应商名称、供应商地址、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日期等内容。7.1响应文件格式:磋商供应商编制的响应文件应包括商务文件、技术文件和其他材料等内容,相关文件的提交如未特别注明可提供扫描件。7、响应文件构成6.1磋商供应商必须使用连云港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系统可接受的响应文件制作工具编制响应文件,系统操作流程详见连云港市政府采购交易平台-下载中心-供应商操作手册[网],请及时关注版本更新。6、响应文件制作工具
(5)资格审查材料:(4)政府采购政策:中小企业声明函、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及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填报要求详见“七、政策功能”。(3)报价明细表(首次磋商报价明细表):请按第六章“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格式”提供的“磋商首次报价明细”格式及要求填写。(2)开标一览表(首次磋商报价表):请按给定格式及要求填写。(1)响应函:请按给定格式及要求填写。7.2商务文件格式:(政府采购政策有关材料可选提交;委托代理时必须提交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其他文件必须提交,否则按无效响应处理)
(1)技术标:可以但不限于技术方案、产品技术资料、评审方法和评审标准规定的材料、磋商文件规定的其他文件等,格式自定。7.3技术文件组成:(以下文件必须提交,否则按无效响应处理)(8)售后服务承诺书:请按给定格式及要求填写。(7)商务条款偏离表:按给定格式及要求,并根据供应商响应承诺的商务条件与“合同条款”“项目需求”等的差异填写。(6)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请按给定格式及要求填写。投标单位基本信息、财务状况报告可以通过同步诚信库后挑选;税收证明、社保证明请上传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请按给定的格式填写;具备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的证明材料,如有请提供;其他资格审查材料要求,详见本磋商文件第一章“竞争性磋商采购邀请”“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8.1响应文件应由磋商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在凡规定签章处逐一签字或盖章并加盖磋商供应商公章(相关内容可以打印、签字、盖章后扫描电子件)或使用电子签章,本磋商文件所表述的公章是指刻有磋商供应商法定名称的印章,不包括合同、财务、税务、发票等形式的业务专用章。8、生成响应文件如有,请按要求填写。7.4招标文件的其他材料:(3)项目需求响应方案:格式自定。(2)技术规格偏离表:按第六章“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格式”提供的“技术规格偏离表”的格式及要求,根据供应商响应的货物与“项目需求”相关技术规格要求的差异填写。
1.2磋商供应商在上传响应文件后可以对其修改或撤回,但这种修改或撤回,必须在规定的截止时间前。1.1磋商供应商应当使用响应文件制作工具,生成加密电子响应文件一份,在规定的截止时间前上传,迟于截止时间的不予接收。1、响应文件的上传、修改和撤回三、响应文件及样品的递交8.3响应文件制作工具生成内容相同、加密与未加密两个版本电子响应文件,加密版本用于提交上传,未加密版本用于特殊情况处理。8.2电子响应文件不得涂改、行间插字或删除,如出现上述情况应重新编制。
3、提交样品截止时间和地点2.2在特殊情况下,集采机构于原磋商响应有效期满之前,可向磋商供应商提出延长磋商响应有效期的要求。这种要求与答复均应采用书面形式。磋商供应商可以拒绝集采机构的这一要求而放弃磋商响应,集采机构在接到磋商供应商书面答复后,将在原磋商响应有效期满后五日内无息退还其磋商保证金。同意延长磋商响应有效期的磋商供应商既不能要求也不允许修改其响应文件。有关磋商保证金的规定在延长期内继续有效,同时受磋商响应有效期约束的所有权利与义务均延长至新的有效期。2.1磋商响应有效期为集采机构规定的响应文件接收截止时间后六十(60)天。磋商响应有效期比规定短的将被视为非实质性响应而予以拒绝。2、磋商响应有效期1.4磋商供应商不得在截止时间后修改响应文件,也不得在截止时间起至磋商有效期满前撤回响应文件。1.3如需对电子响应文件修改,磋商供应商可以在截止时间前登录电子交易平台撤回文件,并上传新的响应文件,响应文件以最终完成上传的为准。
线下开启的,供应商必须按规定时间递交CA数字证书,超过截止时间的集采机构有权拒收,视为放弃响应和放弃对开启全过程提出疑义的权利,并承担由此导致的一切后果。1.1集采机构将在本磋商文件第一章“竞争性磋商采购邀请”规定的时间和地点组织磋商开始仪式,仪式由集采机构主持,磋商供应商应委派人员准备身份证件和用于生成、加密和上传电子响应文件的CA数字证书参加。1、磋商开始仪式四、磋商与评审3.2成交供应商提供的样品由采购人封存、保管,作为履约验收的参考。未成交供应商提供的样品,应在成交结果公布后两个工作日内领回,否则按无主物品处理。3.1采购项目需要提交样品的,供应商应当于磋商文件规定的样品接收截止时间前将样品送到指定地点并登记完毕,否则不予接收。
2.2磋商小组由评审专家和采购人代表组成,且人员构成符合政府采购相关规定。2.1磋商开始仪式结束后,集采机构将立即组织磋商小组进行评审、磋商。2、磋商小组1.2供应商解密响应文件后,集采机构将当众宣读每份电子响应文件中“开标一览表”(首次磋商报价表)的各项内容以及集采机构认为有必要宣读的其他内容,宣读顺序按开标系统供应商先后顺序进行。供应商未参加的,视同认可磋商结果。不见面交易的,供应商必须提前登录不见面开标大厅并在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之前完成签到,如未按时加入开标会议并完成登录、签到操作的或未能在开标会议区内全程参与交互的,供应商将无法收到解密指令、疑义回复等实时内容,视为放弃响应和放弃对开启全过程提出疑义的权利,并承担由此导致的一切后果。
4.1磋商小组在对响应文件的有效性、完整性和响应程度进行审查时,可以要求磋商供应商对响应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者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内容等作出必要的澄清、说明或者更正。4、评审过程的澄清、说明和更正3.3磋商小组成员应当按照客观、公正、审慎的原则,根据磋商文件规定的评审程序、评审方法和评审标准进行独立评审。未实质性响应磋商文件的响应文件按无效响应处理,磋商小组应当告知提交响应文件的供应商。3.2在磋商评审过程中,磋商供应商不得以任何行为影响磋商评审过程,否则其响应文件将被作为无效响应文件。3.1磋商小组应当遵守评审工作纪律,不得泄露评审情况和评审中获悉的商业秘密。3、磋商评审过程的保密与公正
符合性审查:依据磋商文件的规定,从响应文件的有效性、完整性和对磋商文件的响应程度进行审查,以确定是否对磋商文件的实质性要求作出响应。资格性审查:依据法律法规和磋商文件的规定,对响应文件中的资格证明文件、磋商保证金等进行审查,以确定供应商是否具备参加磋商的资格。5.1响应文件初审分为资格性审查和符合性审查。5、对响应文件的初审4.3接到磋商小组澄清、说明或者更正要求的磋商供应商如未按规定作出,其风险由磋商供应商自行承担。4.2磋商小组要求磋商供应商澄清、说明或更正响应文件应当以书面形式作出(从评标系统发起)。磋商供应商的澄清、说明或者更正采用书面形式,通过连云港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系统作出,使用CA数字证书签章后提交,并不得超出响应文件的范围或者改变响应文件的实质性内容。磋商供应商的澄清文件是响应文件的组成部分。
(3)供应商在报价时采用选择性报价的;(2)未按照磋商文件规定要求签署、盖章的;(1)未按要求交纳磋商保证金的;5.3被认定为未实质性响应磋商文件的响应文件的情形:所谓重大偏离或保留,是指与磋商文件规定的主要技术指标或重要的商务条款或除上述以外的多项指标要求存在负偏离,或者在实质上与磋商文件不一致,而且限制了合同中采购人和见证方的权利或供应商的义务,保留或给予纠正这些偏离的机会将会对其他实质性响应要求的供应商的竞争地位产生不公正的影响。重大偏离的认定需经过磋商小组2/3及以上成员的认定。磋商小组决定响应文件的响应性只根据响应文件本身的内容,而不寻求外部的证据。5.2在磋商之前,磋商小组将首先审查每份响应文件是否实质性响应了磋商文件的要求。实质性响应的响应文件是与磋商文件要求的全部实质性条款、条件和规格相符且其余非实质性技术及商务条款没有重大偏离或保留。
5.4未实质性响应磋商文件的响应文件按无效响应处理,磋商小组应当告知提交响应文件的磋商供应商。磋商供应商不得通过修改或撤销不合要求的偏离或保留而使其响应文件成为实质性响应的文件。(8)其他法律、法规及本磋商文件规定的属于未实质性响应的情形。(7)磋商供应商提交的电子响应文件、响应文件备份U盘(仅响应文件现场开启适用)均因其自身原因出现问题导致无法电子评审的;(6)未按磋商文件要求提供电子响应文件或者电子响应文件未能解密(指磋商供应商自身原因)且按照磋商文件明确的响应文件解密失败后补救方案(仅响应文件现场开启适用)补救不成功的;(5)不符合法律、法规和磋商文件中规定的其他实质性要求和条件的(本磋商文件中标注★的款项为实质性要求和条件);(4)供应商不具备磋商文件中规定资格要求的;
6.1.2磋商文件能够详细列明采购标的的技术、服务要求的,磋商结束后,磋商小组将要求所有实质性响应的供应商在规定时间内提交最后报价。对磋商文件作出的实质性变动是磋商文件的有效组成部分,磋商小组应当及时以书面形式(从评标系统发起)同时通知所有参加磋商的供应商。磋商供应商应当按照磋商文件的变动情况和磋商小组的要求,通过连云港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系统重新提交响应文件,并使用CA数字证书签章后提交。在磋商过程中,磋商小组可能根据磋商文件和磋商情况实质性变动采购需求中的技术、服务要求以及合同草案条款,但不得变动磋商文件中的其他内容。6.1.1对于通过资格性和符合性审查的供应商,磋商小组所有成员将集中与单一磋商供应商分别进行磋商。6.1磋商程序6、磋商程序及评审方法和标准
6.2.1评审方法。经磋商确定最终采购需求和确定提交最后报价的供应商后,由磋商小组采用综合评分法对提交最后报价的供应商的响应文件和最后报价进行综合评分。6.2评审方法和标准6.1.4本项目各分项最终结算价按照磋商首次报价与最后报价同比例变动。6.1.3磋商供应商未在磋商小组规定的时间内完成最后报价的视为放弃磋商,其磋商响应按无效响应处理。最后报价须通过连云港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系统作出,并使用CA数字证书签章后提交。已提交响应文件的供应商,在提交最后报价之前,可以根据磋商情况退出磋商。集采机构将退还退出磋商的供应商的磋商保证金。最后报价是供应商响应文件的有效组成部分。符合《政府采购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管理暂行办法》第三条第四项及《财政部关于政府采购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管理暂行办法有关问题的补充通知》(财库〔2015〕124号)规定情形的,提交最后报价的供应商可以为2家。磋商文件不能详细列明采购标的的技术、服务要求,需经磋商由供应商提供最终设计方案或解决方案的,磋商结束后,磋商小组将按照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投票推荐3家以上供应商的设计方案或者解决方案,并要求其在规定时间内提交最后报价。
评审报告由磋商小组全体人员签字认可。磋商小组成员对评审报告有异议的,磋商小组按照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推荐成交候选供应商,采购程序继续进行。对评审报告有异议的磋商小组成员,应当在报告上签署不同意见并说明理由,由磋商小组书面记录相关情况。磋商小组成员拒绝在报告上签字又不书面说明其不同意见和理由的,视为同意评审报告。6.2.3评审报告见本磋商文件第五章“评审方法和评审标准”。6.2.2评审标准评审时,磋商小组各成员独立对每个有效响应的文件进行评价、打分,然后汇总每个供应商每项评审因素的得分。综合评分法,是指响应文件满足磋商文件全部实质性要求且按评审因素的量化指标评审得分最高的供应商为成交候选供应商的评审方法。
7、响应文件现场开启特殊情况处理(采用不见面交易方式采购的本条款不适用)(3)在采购过程中符合要求的供应商或者报价未超过采购预算(最高限价)的供应商只有1家的。(2)出现影响采购公正的违法、违规行为的;(1)因情况变化,不再符合规定的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适用情形的;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本次竞争性磋商采购活动将被终止:6.3采购活动终止的情况
1.1磋商小组根据综合评分情况,按照评审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推荐3名成交候选供应商,并编写评审报告。符合《政府采购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管理暂行办法》第三条第四项及《财政部关于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管理暂行办法有关问题的补充通知》(财库〔2015〕124号)规定情形的,可以推荐2家成交候选供应商。评审得分相同的,按照最后报价由低到高的顺序推荐。评审得分且最后报价相同的,按照技术指标优劣顺序推荐。1、确定成交单位五、成交对于不同载体的响应文件,开启、评审及认定顺序为电子响应文件、备份U盘,前项不能读取的可按后项评审。“开评标系统”自身故障是指非供应商原因造成所有供应商电子响应文件均无法解密的情形,部分响应文件无法解密的,不适用该条款。7.1因“开评标系统”自身故障,开标活动无法正常进行时,将使用响应文件备份U盘继续进行响应文件开启。
(4)不满足本磋商文件规定的实质性要求,但在评审过程中又未被磋商小组发现的;(3)向评审专家、采购人或集采机构工作人员行贿或者提供其他不正当利益的;(2)与评审专家、采购人、其他供应商或者集采机构工作人员恶意串通的;(1)提供虚假材料谋取成交的;2、成交供应商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将取消其成交资格:1.2根据采购人的授权,磋商小组直接确定排名第一的成交候选供应商为成交供应商,集采机构将在连云港市政府采购交易平台公告成交结果,成交公告期限为1个工作日,同时向成交供应商发出成交通知书。成交供应商在领取成交通知书时,需提供一份与电子响应文件一致的纸质打印文件。
1.l采购人与成交供应商应当在成交通知书发出之日起30日内,按照磋商文件确定的合同文本以及采购标的、规格型号、采购金额、采购数量、技术和服务要求等事项签订政府采购合同。1、签订合同六、合同签订相关事项(7)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属于成交无效的其他情形。(6)将政府采购合同转包的;(5)成交后无正当理由拒不与采购人签订政府采购合同或者未按照磋商文件确定的事项签订政府采购合同的;
2.3成交供应商违约的,采购人将按照合同约定扣除其全部或部分履约保证金。如成交供应商违约给采购人造成的损失超过履约保证金的,应当依法赔偿超过部分的损失。2.2履约保证金自合同生效之日起至合同约定的成交供应商主要义务履行完毕止,采购人按合同约定退还履约保证金。2.1磋商文件约定收取履约保证金的,成交供应商应当以支票、汇票、本票或者金融机构、担保机构出具的保函等非现金形式在合同签订前提交。履约保证金的数额不得超过政府采购合同金额的10%。2、履约保证金1.3签订合同后,成交供应商不得将成交产品或服务进行转包。未经采购人同意,成交供应商也不得采用分包的形式履行合同,否则采购人有权终止合同,成交供应商的履约保证金将不予退还。转包或分包造成采购人损失的,成交供应商应承担相应赔偿责任。1.2磋商文件、成交供应商的响应文件及磋商采购过程中有关澄清、承诺文件均作为合同附件。
本项目执行财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印发《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的通知(财库〔2020〕46号)、《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的规定。对提供的货物全部由小型和微型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监狱企业制造的报价给予10%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供应商提供的货物既有中小企业制造货物,也有大型企业制造货物的,不享受该扶持政策)。根据财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印发《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的通知(财库〔2020〕46号,以下简称《办法》)规定,中小企业是指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设立,依据国务院批准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确定的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但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与大企业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除外。符合中小企业划分标准的个体工商户,在政府采购活动中视同中小企业。货物由中小企业制造,即货物由中小企业生产且使用该中小企业商号或者注册商标的享受中小企业扶持政策。根据工业和信息化部等四部委《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以下简称《通知》),该《通知》规定适用于在中国境内依法设立的各类所有制和各种组织形式的企业。依据现有规范性文件规定,事业单位、团体组织等非企业性质的政府采购供应商,不属于中小企业划分标准确定的中小企业,不得按《通知》规定声明为中小企业,也不适用《办法》。2、价格给予扣除标准:1、对于小型、微型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报价以扣除优惠比率后的价格参与评审,但不作为成交价和合同签约价。成交价和合同签约价仍以其最后磋商报价为准。七、政策功能2.4本项目履约保证金要求详见第四章“项目需求”。
根据《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监狱企业视同小微企业,享受政府采购支持政策。监狱企业是指由司法部认定的为罪犯、戒毒人员提供生产项目和劳动对象,且全部产权属于司法部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直属煤矿管理局,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各地(设区的市)监狱、强制隔离戒毒所、戒毒康复所,以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的企业。监狱企业参与政府采购活动时,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3.3供应商为监狱企业或提供的货物由监狱企业制造的,提供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3.2供应商为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且提供的货物全部由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制造的,符合财库〔2017〕141号文件规定条件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第六章“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格式”)。3.1供应商提供的货物全部由小微企业制造的,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第六章“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格式”)。3、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享受价格评审优惠的应当提供的材料:本项目价格扣除计算方法如下:参与报价得分计算的价格=磋商供应商的最后报价-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最后报价×10%。
1.4质疑函的接收方式为供应商书面原件提交。联系部门、联系电话和通讯地址详见本磋商文件“竞争性磋商采购邀请”。质疑实行实名制,不得进行虚假、恶意质疑。1.3提出质疑时,必须坚持“谁主张,谁举证”“实事求是”的原则,不能臆测。属于须由法定部门调查、侦查或先行作出相关认定的事项,质疑供应商应当依法申请具有法定职权的部门查清、认定,并将相关结果提供给采购人、集采机构。采购人、集采机构不具有法定调查、认定权限。1.2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采购过程、成交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获取采购文件之日、成交公告发布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集采机构提出质疑。供应商应当在法定质疑期内一次性提出针对同一采购程序环节的质疑。未依照采购公告要求获取采购文件的供应商,视为未参与该项目的采购活动,不具备对该采购文件提出质疑的法定权利。1.1提出质疑的供应商应当是参与所质疑项目采购活动的供应商。1、质疑的提出八、质疑和投诉
(4)事实依据;(3)具体、明确的质疑事项和与质疑事项相关的请求;(2)质疑项目的名称、编号;(1)供应商的姓名或者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供应商提出质疑应当提交质疑函和必要的证明材料。应当包括下列内容:1.5质疑函应当使用范本(详见连云港市政府采购交易平台-监管信息-意见反馈)。
供应商为自然人的,应当由本人签字;供应商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者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或者盖章,并加盖单位公章。(9)营业执照复印件及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8)采购文件(交易文件)下载回执函;(7)必要的证明材料;(6)提出质疑的日期;(5)必要的法律依据;
3、质疑处理2.4采购人、集采机构负责将质疑供应商提出的质疑函及相关材料提供给评审委员会协助答复,并将答复意见回复质疑供应商。必要时,可向被质疑供应商转发《质疑函》及相关材料。被质疑供应商应当在要求的时间内,以书面形式作出说明并提交相关材料。2.3对不符合质疑要求的,采购人、集采机构有权要求其补充必要的证明材料,质疑供应商未在法定的时间内提供补充必要的证明材料的,视同放弃质疑。2.2对符合质疑要求的,采购人、集采机构接收并登记《质疑函登记表》。在处理过程中,发现需要质疑供应商进一步补充必要的证明材料的,质疑供应商应在法定的时间内提供,质疑答复时间相应顺延。质疑供应商不能按时提供必要的证明材料的,视同放弃质疑。2.1质疑供应商应当保证其提出的质疑事项及必要的证明材料的真实性及来源的合法性,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对不能提供必要的证明材料的、涉及商业秘密的、非书面原件形式的、匿名的质疑函将不予受理。必要的证明材料要具备客观性、关联性、合法性,无法查实的(如宣传册、媒体报道、猜测、推理等)不能作为证明材料。采购人、集采机构不负责搜集必要的证明材料等工作。2、质疑函的受理和答复
3.6未尽事宜,依照有关法律、法规执行。3.5质疑供应商采用捏造事实、提供虚假材料或者以非法手段取得证明材料等方式进行虚假、恶意投诉的,视为严重失信行为。(证据来源的合法性存在明显疑问,投诉人无法证明其取得方式合法的,视为以非法手段取得证明材料)3.4质疑供应商在全国范围12个月内三次以上质疑查无实据的,视为一般失信行为。3.3质疑供应商投诉受理期间,就同一事项多头举报,干扰财政部门投诉处理的,视为一般失信行为。3.2质疑供应商不配合或者采用不正当手段干扰政府采购质疑、投诉处理工作的,视为一般失信行为。3.1质疑供应商不按照法定程序进行质疑投诉的,视为一般失信行为。
甲方:【采购单位】政府采购合同以下为成交后签订本项目合同的通用条款,成交供应商不得提出实质性的修改,关于专用条款将由采购人与成交供应商结合本项目具体情况协商后签订。第三章合同条款及格式投诉事项依照有关法律、法规执行。4、投诉
1.2服务期限:。1.1服务内容:。一、采购标的甲、乙双方根据年月日【标段名称】项目(标段编号:【标段编号】)竞争性磋商采购的结果,签订本合同。见证方:连云港经济技术开发区政府采购中心乙方:(卖方)_________
3.1乙方应按磋商文件规定的时间向甲方提供有关技术资料。三、技术资料本合同价款包含所有乙方提供合同约定产品和服务的报酬及乙方提供合同中产品和服务所支出的必要费用,甲方在上述合同价款之外不再向乙方支付其他任何费用。2.1本合同金额为(大写):_________________元整(¥__________)人民币。二、合同金额1.3补充条款:。
六、履约保证金5.1乙方保证所交付标的的所有权完全属于乙方且无任何抵押、查封等产权瑕疵。五、产权担保4.1乙方应保证甲方在使用、接受本合同中产品和服务或其任何一部分时不受第三方提出侵犯其专利权、版权、商标权和工业设计权等知识产权的起诉。一旦出现侵权,由乙方负全部责任。四、知识产权3.2没有甲方事先书面同意,乙方不得将由甲方提供的有关合同或任何合同条文、规格、计划、图纸、样品或资料提供给与履行本合同无关的任何其他人。即使向履行本合同有关的人员提供,也应注意保密并限于履行合同的必需范围。
八、服务期7.3如有转让和未经甲方同意的分包行为,甲方有权给予终止合同。7.2除非得到甲方的书面同意,乙方不得部分分包给他人供应。7.1本合同范围内产品或服务,应由乙方直接供应,不得转让他人供应;七、转包或分包6.1本项目不收取履约保证金。
十、合同款支付9.3交付地点:_________。9.2交付方式:_________。9.1交付期:_________。九、交付期、交付方式及交付地点8.1服务期年。
12.1乙方应按磋商文件规定和响应文件承诺的性能、技术要求、质量标准向甲方提供产品或服务。十二、质量保证及售后服务11.1本合同执行中相关的一切税费均由乙方负担。十一、税费10.2当采购数量与实际使用数量不一致时,乙方根据实际使用量提供产品和服务,合同的最终结算金额按实际使用量乘以成交单价进行计算。10.1付款方式:。
十三、验收12.4在质保期内,乙方应对产品或服务出现的质量及安全问题负责处理解决并承担一切费用。12.3如在使用过程中发生质量问题,乙方在接到甲方通知后在小时内到达甲方现场。(2)合同终止处理:合同终止,并退还甲方支付的合同款,同时应承担由此产生的所有费用,甲方不承担发生任何费用。(1)更换:由乙方承担所发生的全部费用。12.2乙方提供的产品或服务在质保期内因其本身出现质量问题,根据实际情况,经双方协商,可按以下办法处理:
十四、合同内容的交付13.5验收时乙方必须在现场,验收完毕后作出验收结果报告;磋商文件规定以外的验收费用由甲乙双方协商解决。13.4对技术复杂的产品或服务,甲方可请国家认可的专业检测机构参与初步验收及最终验收,并由其出具质量检测报告。13.3甲方对乙方提供的产品或服务在使用前,乙方需负责培训甲方的使用操作人员,并协助甲方一起试用,直到符合技术要求,甲方才做最终验收。13.2乙方交货前应对产品或服务作出全面检查和对验收文件进行整理,并列出清单,作为甲方验收和使用的技术条件依据,检验的结果应随服务一起提交甲方。13.1甲方对乙方提交的产品或服务依据磋商文件上的项目需求要求、乙方响应文件及国家有关质量标准进行验收。
十五、违约责任14.5合同标的在规定的交付期限内由乙方送达甲方指定的地点视为交付,乙方同时需通知甲方已送达。14.4合同标的在交付甲方前发生的风险均由乙方负责。14.3乙方在合同标的交付甲方48小时前通知甲方准备接收。14.2使用说明书、质量检验证明书一并提交甲方。14.1乙方应保证合同标的安全运达甲方指定地点。
16.1在合同有效期内,任何一方因不可抗力事件导致不能履行合同,则合同履行期延长,其延长期与不可抗力影响期相同。十六、不可抗力事件处理15.4乙方所交的产品或服务不符合项目需求要求、乙方响应文件承诺及国家有关质量标准的,甲方有权拒收,乙方愿意更换但逾期交付的,按乙方逾期交付处理。乙方拒绝更换的,甲方可单方面解除合同,并由乙方赔偿由此造成的甲方全部损失。15.3乙方逾期交付合同标的的,乙方应按逾期交货总额每日千分之六向甲方支付违约金,由甲方从待付合同款中扣除。逾期超过约定日期10个工作日不能交付的,甲方可解除本合同。乙方因逾期交付或因其他违约行为导致甲方解除合同的,乙方应向甲方支付合同总值5%的违约金,如造成甲方损失超过违约金的,超出部分由乙方继续承担赔偿责任。15.2甲方无故逾期验收和办理合同款支付手续的,甲方应按逾期付款总额每日万分之五向乙方支付违约金。15.1甲方无正当理由拒收的,甲方向乙方偿付拒收货款总值的百分之五违约金。
(2)向合同签订地法院起诉,合同签订地在此约定为连云港经济技术开发区。(1)向连云港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17.1双方在执行合同中所发生的一切争议,应通过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按下列第(2)种方式解决:十七、争议解决16.3不可抗力事件延续120天以上,双方应通过友好协商,确定是否继续履行合同。16.2不可抗力事件发生后,应立即通知对方,并寄送有关权威机构出具的证明。
地址:地址:甲方:乙方:18.3本合同正本一式四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甲方、乙方、见证方及政府采购监管部门各执一份。18.2本合同未尽事宜,遵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有关条文执行。18.1合同经双方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后生效。十八、合同生效及其它
见证方:连云港经济技术开发区政府采购中心签订日期:年月日传真:传真:电话:电话:委托代理人:委托代理人: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
项目需求为规范森林、草原、湿地调查监测(以下简称“林草湿调查监测”)工作,保障调查监测成果质量,按照《自然资源部、国家林业和草原局关于共同做好森林、草原、湿地调查监测工作的意见》(自然资发﹝2022﹞5号)、《自然资源部国家林业和草原局关于开展2022年全国森林、草原、湿地调查监测工作的通知》(自然资发﹝2022﹞65号)文件要求,开展2022年森林、草原、湿地调查监测工作暨森林督查工作。项目背景说明:项目采购方式为竞争性磋商,项目属性为服务,采购标的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为其他未列明行业。第四章项目需求见证日期:年月日
2、图斑监测以2021年度国土变更调查数据为本底,对接上年度林草湿资源图,形成综合调查监测的图斑监测底图,融合最新的森林资源规划设计调查、草地基况监测、湿地资源调查等定期调查成果以及年度造林、抚育、退化林修复、工程建设项目使用林地草地湿地等“落地上图”数据,构建2022年度林草湿调查监测本底。1、构建监测本底工作任务依据《江苏省自然资源厅和江苏省林业局关于开展2022年全省森林、草原、湿地调查监测工作的通知》(苏自然资发〔2022〕197号)《江苏省林业局关于开展2022年全省森林督查工作的通知》(苏林资〔2022〕21号)等相关要求,以第三次全国国土调查(以下简称“三调”)及2021年度国土变更调查成果为统一底图,开展2022年连云港经济技术开发区林草湿调查监测工作,全面掌握2022年连云港经济技术开发区林草湿资源现状、质量和变化情况,同步支撑年度国土变更调查和林草资源保护管理,也为林长制督查考核、碳达峰碳中和战略、生态文明建设等提供科学依据。工作主要内容包括林草湿调查监测、森林督查工作,以及相关成果数据的产出和汇交。服务内容
森林、草地和湿地调查监测样地设计为一体化的复合样地,由1个面积0.5hm2圆形样地(半径40m)、1个面积为1亩正方形样地(维持第九次全省森林资源清查全省固定样地的大小和形状不变)、3条40m长样线、1个100m2大样方(10m×10m,视灌木大草本覆盖情况可缩小至5m×5m)、3个4m2小样方(2m×2m)和3个1m2测产小样方组成(见图3)。其中,1亩正方形样地用于调查乔木林和竹林,100m2大样方用于调查灌木林、林下幼树及大灌木,4m2小样方用于调查草本植物及小灌木,40m长样线主要用于调查草原植被盖度,0.5hm2的圆形样地用于调查草原类、草原型及相关湿地因子等。以国家森林资源连续清查固定样地框架为基础,系统抽样和空间/属性均衡抽样相结合,构建森林、草地、湿地调查监测统一抽样框架。森林样地维持第九次全省森林资源清查的固定样地框架不变。草地样地、湿地样均按省级下发图斑的调查。森林、草地、湿地样地的位置应当固定,通过前后期复位调查,以准确监测林草湿资源的动态变化。3、样地调查2022年连云港经济技术开发区图斑监测工作中,需按《森林资源规划设计调查技术规程》(DB32∕T2168-2012)相关标准,对2021年国土变更调查林地界限范围的小班全面优化调整、对变化的相关林地林分因子调查更新,确保符合《森林资源规划设计调查技术规程》(DB32∕T2168-2012)质量要求。2022年连云港经济技术开发区图斑监测采用遥感监测和现地核实相结合的方法。在林草湿资源调查监测图斑底图上,采用自动识别和人工复核相结合的方法,将最新高分遥感影像与前期或多期遥感影像进行叠加分析,全面监测林草湿图斑的变化情况,准确区划变化图斑的边界;结合收集的建设项目用地、林木采伐、生态保护修复、林草灾害损失等业务管理资料,确定图斑变化类型(原因),并更新变化图斑的相关属性信息。对于无法确定变化原因或无法获取相关属性信息的变化图斑,需通过现地核实的方法进行调查和确认。在图斑变化监测过程中,若发现原来的图斑区划不够准确或图斑属性存在错误的,应当一并予以纠正;对于存在疑问的图斑,应当结合变化图斑实地举证工作一并予以核实确认。2022年连云港经济技术开发区图斑监测一期包括验证核实、图斑数据更新等,获取林草湿种类、数量、分布现状及其变化数据,并通过2022年度国土变更调查核定图斑变化。
(1)林草湿图斑监测数据库。1)数据库在各级检查验收后的监测成果基础上,开展统计分析,产出现状、动态和评价数据,构建林草湿调查监测数据库,编制林草湿调查监测、森林督查成果。5、成果产出以本年度的森林资源遥感判读变化图斑为督查线索,与森林资源管理“一张图”和森林资源档案等有关资料进行内业核实,并结合必要的现地核实,核实森林督察一期图斑变化原因,重点查清建设项目使用林地、土地整理和毁林开垦等违法违规使用林地情况,以及违法违规采伐林木情况,建立森林督查数据库。4、森林督查
3)图件(2)生态评价统计表。(1)林草湿资源统计表。2)统计表(3)林草湿调查监测支撑数据库。(2)林草湿样地调查数据库。
商务条款2022年林草湿调查报告、森林督查报告。4)成果报告(3)生态评价图。(2)专题分析图。(1)资源现状图。
★3.3服务期限:合同签订后30日内完成全部工作。3.2服务要求:按照《2022年全国森林、草原、湿地调查监测技术规程》、《2022年全国林草湿调查监测操作手册(试行)》及森林督查等相关规范开展工作。3.1服务范围:连云港经济技术开发区范围3.服务条款2.验收:由项目需求单位验收签字1.本项目包含的各项内容均须上门服务,成交后不允许分包或转包
4.3交付地点:项目需求单位指定地点4.2交付方式:提交林草湿调查监测数据库,林草湿调查监测、森林督查相关图件、报告电子成果,如有变动,以省、市最终要求为准。4.1交付日期:合同签订后30日内完成全部工作。交付条款:3.5人员配备要求:本项目需拟派项目负责人1名,项目技术负责人1名,项目成员不低于4名。供应商一经成交,拟派项目负责人不得更换,如有特殊原因需更换,须经采购人考核认可后,方可更换(需提供项目人员明细表及近三个月中任意一个月本单位为其缴纳的社保证明材料)。3.4服务标准:依据国家标准及行业标准完成服务。
四、其他8.备品备件及耗材等要求:无7.货币:本次采购文件所涉及货币币种均为人民币。本项目不收取履约保证金。6.履约保证金★5.付款方式:合同签订后,供应商工作人员进场后,支付合同总金额的30%作为首付款,完成全部工作并通过主管部门审查合格后,支付余款。
本采购项目磋商小组由采购人代表和评审专家组成。一、磋商小组:第五章评审方法和评审标准工作中涉及的敏感资料、电子数据等相关信息,成交供应商应严格执行保密的相关规定,不得以任何方式向任何第三人披露、泄露或许可第三人使用,否则追究其相应法律责任。特别提醒磋商供应商:应根据国家收费标准并结合市场实际进行报价,总价包干。本项目报价不得超过预算价。
四、评审标准:磋商小组必须客观、公正、审慎,不带任何倾向性和启发性;不得向外界透露任何与评审有关的内容;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干扰、影响评审的正常进行;磋商小组及有关工作人员不得私下与供应商接触。三、评审原则:综合评分法,是指响应文件满足磋商文件全部实质性要求且按评审因素的量化指标评审得分最高的供应商为成交候选供应商的评审方法。经磋商确定最终采购需求和确定提交最后报价的供应商后,由磋商小组采用综合评分法对提交最后报价的供应商的响应文件和最后报价进行综合评分。二、评审方法:综合评分法
磋商报价得分=(磋商基准价/最后磋商报价)x10分价格分统一釆用低价优先法计算,即满足磋商文件要求且最后报价最低的供应商的价格为磋商基准价,其价格分为满分。其他供应商的价格分统一按照下列公式计算:1、价格分:10分综合评分法(二)本项目评分总分为100分,按四舍五入取至小数点后两位。(一)评审时,磋商小组以磋商文件为评审依据,磋商小组各成员独立对每个有效响应的文件进行评价、打分,然后汇总每个供应商每项评审因素的得分。
磋商小组根据综合评分情况,按照评审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推荐3名以上成交候选供应商,符合《政府采购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管理暂行办法》第二十一条第三款情形的,可以推荐2家成交候选供应商。评审得分相同的,按照最后报价由低到高的顺序推荐。评审得分且最后报价相同的,按照商务技术总分由高到低顺序推荐。五、成交标准:注:响应文件编写制作要规范,相关证明材料要加盖公章或电子签章。按采购文件规定的格式、有目录且顺序编制醒目、无缺漏项,无页码错误,价格数量等计算准确,便于评委评阅计分。商务技术分:90分项目评审过程中,不得去掉最后报价中的最高报价和最低报价
评审因素 | 评分标准 | 评分 |
项目实施方案 | (1)供应商结合项目的实施背景、总体要求及技术思路等方面,编制技术先进、思路清晰合理、有明确的工作程序、可操作性强的技术方案且能响应招标文件技术要求,优秀得5-6分(包含5分);良好得3-5分(包含3分);一般得0-3分,不提供不得分。(2)供应商根据自身经验对项目内容及要求的理解情况,对项目需求进行优化设计,对关键步骤、环节有先进合理的建议且解决方案完整、经济、安全、切实可行,措施得力得5-6分(包含5分);基本可行得3-5分(包含3分);一般得0-3分,不提供不得分。(3)供应商根据结合自身工作实际及经验,在项目实施过程中提出具有一定前瞻性的且能充分考虑用户实际使用需求关键要点,优秀得5-6分(包含5分);良好得3-5分(包含3分);一般得0-3分,不提供不得分。 | 18分 |
质量保证措施及服务承诺 | (1)供应商根据连云港经济技术开发区实际状况,构建合理的质量保障机构、建立科学严格的日常管理制度、对项目实施过程及最终成果的质量有所保证的相关措施的,优秀得5-6分(包含5分);良好得3-5分(包含3分);一般得0-3分,不提供不得分。(2)供应商根据国家、省级要求对数据库修改完善、成果整理等服务提供的售后服务方案、售后服务承诺落实的保障措施,后续技术支持能力情况优秀得5-6分(包含5分);良好得3-5分(包含3分);一般得0-3分,不提供不得分。 | 12分 |
重点难点分析、进度安排 | (1)根据连云港经济技术开发区实际情况,能结合本次项目相关需求,充分合理利用现有数据及资料,分析本项目重点、难点工作,并为高质量的完成本项目提出合理化建议,优秀得5-6分(包含5分);良好得3-5分(包含3分);一般得0-3分,不提供不得分。(2)根据项目实施要求,合理安排工期,确保按时序进度完成本项目。优秀得5-6分(包含5分);良好得3-5分(包含3分);一般得0-3分,不提供不得分。 | 12分 |
项目团队成员 | (1)项目总负责人具有林业高级工程师、测绘高级工程师、土地高级工程师的,每具有一项得1分,最高得3分,不提供不得分。(2)项目技术负责人具有林业高级工程师、测绘高级工程师证书、土地高级工程师的,每具有一项得1分,最高得3分。(3)项目组成员中数据建库人员具有电子信息(或计算机)高级职称的得2分,具有电子信息(或计算机)中级职称的得1分。最高得3分。(4)项目组成员中具有林业、测绘、土地中级及以上工程师证书的,每提供一人得1分,本项最高得5分,不提供不得分。(5)项目组成员中具有涉密测绘成果管理证书的,每提供一个得1分,最高得2分。以上人员需提供相关证书及供应商本企业为其缴纳的近三个月中任意一个月社保证明(缴纳证明必须由社保部门出具并加盖社保机构章或社保机构参保缴费证明电子专用章)上传至电子响应文件中并加盖公章,未按要求提供,不得分。以上人员不得重复。 | 16分 |
资信及综合实力 | 供应商具有AAA信用等级的,得6分,AA级信用等级的得4分,A级信用等级的得2分,没有不得分。需提供相关证书上传至电子响应文件中并加盖公章,未按要求提供不得分。 | 6分 |
软件著作权 | 供应商具有森林资源普查类、森林资源二类调查等林业类相关软件著作权的,每具有一个得3分,最高得6分。需提供相关著作权证书上传至电子响应文件中并加盖公章,未按要求提供不得分。 | 6分 |
类似业绩 | 供应商近三年以来承担过林草湿调查监测类似项目的,每有一个得4分,最高20分。需提供合同上传至电子响应文件中并加盖公章。 | 20分 |
投标人名称:标段编号:【标段编号】标段名称:【标段名称】投标文件连云港经济技术开发区政府采购第六章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格式
响应函格式1、响应函日期:委托代理人(委托代理时填写):法定代表人:投标人地址:
3.我方承诺已经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规定的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应当具备的条件:2.我方同意在本标段采购文件中规定的响应文件递交截止之日起60天内遵守本响应文件中的承诺且在此期限期满之前均具有约束力。1.按采购文件项目需求提交响应报价,报价、交货期等详见开标一览表。据此函,签字人兹宣布同意如下:根据贵方标段(标段编号:)采购文件,正式授权下述签字人全权代表参加贵方组织的采购活动,按照采购文件要求提交响应文件。致:【采购单位】
4.我方根据采购文件的规定,承担完成合同的责任和义务。(5)参加此项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10.我方将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七十七条规定,供应商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以采购金额5‰以上10‰以下的罚款,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名单,在一至三年内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有违法所得的,并处没收违法所得,情节严重的,由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吊销营业执照;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9.若贵方需要,我方愿意提供我方作出的一切承诺的证明材料。8.我方完全理解,最低报价不是中标(成交)的唯一条件。7.同意应贵方要求提供与本次采购活动有关的任何数据或资料。6.如果在响应文件有效期内撤回或者有其他违约行为,我方的保证金可被贵方全部或部分没收。5.我方已详细审核采购文件,我方知道必须放弃提出含糊不清或误解问题的权利。
(6)拒绝有关部门监督检查或提供虚假情况的。(5)在招标采购过程中与采购人进行协商谈判的;(4)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行贿或者提供其他不正当利益的;(3)与采购人、其他供应商或者采购代理机构恶意串通的;(2)采取不正当手段诋毁、排挤其他供应商的;(1)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成交的;
注:未按照本响应函的格式要求填写的,将造成非实质性响应。日期:供应商公章: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
供应商(盖章):标段名称:【标段名称】标段编号:【标段编号】首次磋商报价表(开标一览表)格式2、首次磋商报价表(开标一览表)
标题 | 内容 |
投标报价 | |
属于(或视同)小型或微型企业产品价格 | |
服务期限 |
标段名称:【标段名称】标段编号:【标段编号】首次磋商报价明细表格式3、首次磋商报价明细表(报价明细表)注:未按照本开标一览表的格式要求填写的,将造成非实质性响应。日期:年月日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
价格构成或报价要求:年月日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磋商供应商(盖章):单位:元
序号 | 产品、服务名称 | 分项单位 | 数量 | 单价 | 单项合计价 |
总计(元) |
本公司郑重声明,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的规定,本公司参加(单位名称)的(项目名称)采购活动,服务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承接。中小企业声明函格式4、中小企业声明函3、项目如有分包,请各磋商供应商按投报的分包分别列表。2、各分项最终结算价按首次磋商报价与最后磋商报价同比例变动。1、此表可以根据需要自行增减行数,且该表报价非本次磋商中的最后报价。
填报说明:日期:企业名称(盖章):本企业对上述声明内容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以上企业,不属于大企业的分支机构,不存在控股股东为大企业的情形,也不存在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的情形。(标的名称),属于(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行业;承接企业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人,营业收入为万元,资产总额为万元,属于(小型企业、微型企业);
本单位郑重声明,根据《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的规定,本单位为符合条件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且本单位参加______单位的______项目由本单位提供全部服务。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格式5、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3、成交供应商的《中小企业声明函》随成交结果公开。2、请供应商如实填写,所填内容将作为评审的依据。如填写不完整,将不享受扶持政策。1、从业人员、营业收入、资产总额填报上一年度数据,无上一年度数据的新成立企业可不填报。
2、成交供应商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随成交结果公开。1、请供应商如实填写,所填内容将作为评审的依据。如填写不完整,将不享受扶持政策。填报说明:日期:年月日磋商供应商(盖章):本单位对上述声明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注:须附证明材料。主要专业技术能力有:。主要设备有:。(供应商名称)郑重声明:我单位具备履行本项采购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为履行本项采购合同我单位具备如下主要设备和主要专业技术能力: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声明格式6、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声明及证明材料
我公司郑重声明: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我公司在经营活动中没有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声明格式7、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日期:年月日声明人(盖章):
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格式8、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年月日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磋商供应商(盖章):
附法定代表人与委托代理人身份证正反面电子件。签发日期:年月日委托单位(盖章):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本授权书于年月日签字(或盖章)生效,特此声明。本授权书声明:注册于(委托单位全称)的法定代表人代表本公司授权(姓名和职务)为本公司合法代理人,就贵方组织的有关【标段名称】项目(标段编号:【标段编号】)的磋商采购及合同签订、执行、完成,以本单位名义处理一切与之有关的事务。【采购单位】:
商务条款偏离表格式9、商务条款偏离表3.委托代理人根据授权范围,以委托单位的名义签订合同,并将此委托书提交给对方作为合同附件。2.委托书不得转借、转让、买卖。1.委托书内容填写应当明确、文字工整清楚,涂改无效。说明:
年月日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磋商供应商(盖章):注:“偏离说明”填写“正偏离”“负偏离”或“无偏离”。请逐条对应采购文件“项目需求”等内容要求的商务条件,填写该表。
项号 | 采购文件的商务条款 | 响应文件的商务条款 | 偏离说明 |
年月日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磋商供应商(盖章):(供应商按“项目需求”等内容要求自行填写,格式自定)项目需求响应方案格式10、项目需求响应方案
年月日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磋商供应商(盖章):(供应商按“项目需求”等内容要求自行填写,格式自定)售后服务承诺书格式11、售后服务承诺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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