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标
兴化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兴化市国土空间监测服务项目成交公告
金额
-
项目地址
江苏省
发布时间
2023/02/15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jszc-321281-xhgt-c2023-0005号
预算金额-
招标公司兴化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招标联系人杨先生
招标代理机构兴化国投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陈先生0523-83555089
中标公司南京市测绘勘察研究院股份有限公司
中标联系人-
公告正文
一、项目编号:JSZC-321281-XHGT-C2023-0005
二、项目名称:兴化市国土空间监测
三、成交信息
供应商名称:南京市测绘勘察研究院股份有限公司
供应商地址:南京市建邺区创意路88号
成交金额:人民币肆拾玖万陆仟元整(¥:496000.00)
四、主要标的信息
详见磋商文件
五、评审专家名单:周志学 赵学进 滕旺才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参照“计价格[2002]1980号”文件收取人民币柒仟肆佰肆拾元整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兴化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地址:兴化市长安中路99号
联系方式:杨先生 15052820658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兴化国投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兴化市政务服务中心2楼207室
联系方式:陈先生 0523-83555089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杨先生 陈先生
电话:15052820658 0523-83555089
九、附件
兴化市国土空间监测 (JSZC-321281-XHGT-C2023-0005)项目磋商文件
兴化市国土空间监测服务采购文件.doc 兴化市国土空间监测服务采购文件.doc磋商文件
项目名称:兴化市国土空间监测
项目编号:JSZC-321281-XHGT-C2023-0005号
采购人:兴化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兴化国投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二○二三年二月
目录
磋商须知前附表
一、磋商邀请
二、总则
三、磋商响应要求
四、采购需求
五、磋商
六、成交公告
七、合同签订
八、质疑
九、其它事项
十、政府采购合同(参考)
十一、磋商响应文件格式
磋商须知(前附表)
序号 | 内 容 |
1 | 项目名称:兴化市国土空间监测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项目编号:JSZC-321281-XHGT-C2023-0005号 |
2 | 本项目不收取磋商保证金 |
3 | 磋商有效期:磋商后60日内 |
4 | 本项目通过“苏采云”系统进行电子采购,即供应商响应文件从政府采购客户端工具制作并通过“苏采云”系统提交。供应商应当通过“苏采云”系统提交数据电文形式的响应文件(即电子投标)。未进行线上响应文件提交并解密(因“苏采云”系统导致解密失败的除外)的供应商,响应无效。“CA数字证书”的获取:供应商需办理CA锁,“苏采云”系统目前仅支持“苏采云”系统下的国信CA,省内各地区办理的“苏采云”系统下的国信CA全省通用。“CA数字证书”的办理方法详见“江苏省政府采购(财政厅)国信CA数字证书及电子签章办理指南”,网址:http://www.jsgxca.com/ManagementGuide46.html。使用需要第三方认证的电子签名、数据电文,通过互联网方式提交首次响应文件。即:使用“电子签名认证证书(CA数字证书)”登录“苏采云”系统(网址:http://jszfcg.jsczt.cn/),按照要求通过互联网方式提交首次响应文件。“苏采云”系统使用要求:使用谷歌浏览器参与不见面开标及磋商环节。电脑需提前准备好麦克风、音响,摄像头,提前检查保证能够正常使用。操作系统至少win7以上,建议使用win10操作系统。磋商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23年2月14日9:30(北京时间)磋商时间:2023年2月14日9:30(北京时间)磋商地点:“苏采云”系统(网址:http://jszfcg.jsczt.cn/)“开标大厅,点击“苏采云”进入系统“开标大厅”。 |
5 | 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 |
一、磋商邀请
项目概况
兴化市国土空间监测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江苏政府采购“苏采云”系统(http://jszfcg.jsczt.cn/)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3年2月14日9:30(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JSZC-321281-XHGT-C2023-0005号
项目名称:兴化市国土空间监测
预算金额:人民币伍拾万元整(¥:500000.00元)
采购需求:兴化市国土空间监测,具体要求详见磋商文件。
合同履行期限:2023年2月20日前,完成空间信息细化与补充工作,经市级质量检查合格后,提交省级核查;2023年2月底前,根据省级核查意见完成整改。完成区级数据库建设;2023年3月5日前,配合国家完成质量抽查;2023年6月30日前,完成区级监测成果统计分析。完成成果验收工作。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方式。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未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3.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无。
4.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
三、获取磋商文件
(一)时间:2023年2月2日至2023年2月9日。
(二)获取方式:
1.地点:网上注册登记成功后系统内免费下载。
2.获取方式:本项目采用网上注册登记方式。
3.潜在投标人访问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的网络地址和方法:
(1)潜在投标人访问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的网络地址和方法:“苏采云”系统用户注册--获取“CA数字证书”--CA绑定与登录--网上报名--下载采购文件(后缀名为“.kedt”)--将后缀名为“.kedt”的采购文件导入政府采购客户端工具--制作投标文件--导出加密的投标文件(后缀名为zip)--通过“苏采云”系统上传投标文件。具体见《江苏省政府采购管理交易系统(苏采云)供应商操作手册》。
(2)潜在投标人访问“苏采云”系统的网络地址和方法:“苏采云”系统的网址:http://jszfcg.jsczt.cn/,点击“苏采云”进入系统。
(3)“CA数字证书”的获取:供应商需办理CA锁,“苏采云”系统目前仅支持“苏采云”系统下的国信CA,省内各地区办理的“苏采云”系统下的国信CA全省通用。“CA数字证书”的办理方法详见“江苏省政府采购(财政厅)国信CA数字证书及电子签章办理指南”,网址:http://www.jsgxca.com/ManagementGuide46.html。
(4)采购文件(后缀名为“.kedt”)、供应商操作手册及政府采购客户端工具可通过“苏采云”系统--已报名项目--报名详情页面内相应链接进行下载;供应商操作手册及政府采购客户端工具可通过泰州政府采购网—服务指南--下载中心,点击进入“苏采云系统操作手册(供应商)”,进行下载。
(5)招标代理机构(采购代理机构)将数据电文形式的招标文件加载至“苏采云”系统,供潜在投标人下载或者查阅。
(6)苏采云系统优先使用谷歌浏览器参与不见面开标。
(7)有关本次采购的事项若存在变动或修改,敬请及时关注“江苏政府采购网”发布的更正公告。
如潜在供应商未按上述要求操作,将自行承担所产生的风险。
四、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和地点
磋商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23年2月14日9:30(北京时间)
磋商地点:“苏采云”系统(网址:http://jszfcg.jsczt.cn/)“开标大厅,点击“苏采云”进入系统“开标大厅”。
五、开启
时间:2023年2月14日9:30(北京时间)
地点:兴化市政务服务中心二楼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评标2室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如在报名中有任何疑问,请拨打电子化政府采购技术支持电话:0523-86897512、89182460。
八、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兴化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地址:兴化市长安中路99号
联系方式:杨先生15052820658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兴化国投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兴化市政务服务中心2楼207室
联系方式:陈先生0523-83555089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杨先生陈先生
电话:150528206580523-83555089
二、总则
1、适用范围
(1)本磋商文件仅适用于兴化国投项目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组织的本次采购活动。
(2)本次采购活动由本公司组织,采取竞争性磋商方式。
(3)本次采购活动及本次采购产生的合同受中国法律的约束和保护。
(4)供应商一旦确认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即视为自愿接受了本磋商文件中所有条件和规定。
(5)供应商必须遵守国家有关的法律、法规和政策,有能力提供所采购的货物和服务,具有进入兴化市政府采购市场资格的供应商,同时必须承认和履行磋商文件中的各项规定。
2、供应商资格要求
供应商应符合的基本资格条件:(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5)在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6)未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供应商须符合的特定资格条件:无
本项目不接受供应商以联合体的身份参与,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方式。
3、供应商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与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存在隶属关系或者其他利害关系。
(2)与其他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者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与其他供应商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
(3)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在一至三年内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等情形之一的行政处罚,或者存在财政部门认定的其他重大违法记录。
(4)为本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本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
三、磋商响应要求
1、磋商文件
(1)磋商文件的组成,为采购公告、本文件及所有按规定发出的补充变更通知。
(2)磋商文件的澄清及修改:
①供应商在下载磋商文件后,如有疑问需要澄清,应按磋商须知(本文件第5页)第7项内容中规定的时间前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或本公司提出。
②在磋商截止日前,本公司可根据采购人的要求或在解答供应商提出的澄清问题时对磋商文件进行修改。
③磋商文件的修改将以书面形式公布,包括邮寄、传真和电传通知已报名的供应商,作为磋商文件的组成部分。
④为使供应商编写磋商响应文件有充分的时间对磋商文件的修改部分进行分析、研究,本公司将根据有关规定在“江苏政府采购网”上发布延期采购公告,请供应商主动登陆查询。
⑤供应商对磋商文件所做出的推论、解释和结论,本公司概不负责。
2、磋商响应费用
(1)供应商无论成交与否,都须自行承担编制磋商响应文件以及递交磋商响应文件所涉及的一切费用。
(2)该项目的报价应包括完成该项目服务所需的一切相关费用、招标代理服务费及其它应付的费用等。
(3)本项目招标代理服务费参照“计价格[2002]1980号”文件收费标准收取,由成交供应商在领取成交通知书时向本公司缴纳。
单位:万元 | 货物招标 | 服务招标 | 工程招标 |
100以下 | 1.50% | 1.50% | 1.00% |
100-500 | 1.10% | 0.80% | 0.70% |
500-1000 | 0.80% | 0.45% | 0.55% |
1000-5000 | 0.50% | 0.25% | 0.35% |
5000-10000 | 0.25% | 0.10% | 0.20% |
10000-100000 | 0.05% | 0.05% | 0.05% |
100000以上 | 0.01% | 0.01% | 0.01% |
(4)最终投标总报价是指上述费用的总和。
3、提交响应文件要求
(一)本项目通过“苏采云”系统进行电子采购采购,即供应商响应文件从政府采购客户端工具制作并通过“苏采云”系统提交外。
供应商应当通过“苏采云”系统提交数据电文形式的响应文件(即电子投标)。未进行线上响应文件提交并解密(因“苏采云”系统导致解密失败的除外)的供应商,响应无效其线下提交的(纸质)响应文件,采购代理机构退回拒收。
“CA数字证书”的获取:供应商需办理CA锁,“苏采云”系统目前仅支持“苏采云”系统下的国信CA,省内各地区办理的“苏采云”系统下的国信CA全省通用。“CA数字证书”的办理方法详见“江苏省政府采购(财政厅)国信CA数字证书及电子签章办理指南”,网址:http://www.jsgxca.com/ManagementGuide46.html。
使用需要第三方认证的电子签名、数据电文,通过互联网方式提交首次响应文件。即:使用“电子签名认证证书(CA数字证书)”登录“苏采云”系统(网址:http://jszfcg.jsczt.cn/,点击“苏采云”进入系统),按照要求通过互联网方式提交首次响应文件。
“苏采云”系统使用要求:
使用谷歌浏览器参与不见面开标及磋商环节。
电脑需提前准备好麦克风、音响,摄像头,提前检查保证能够正常使用。
操作系统至少win7以上,建议使用win10操作系统。
(二)首次响应文件提交的截止时间:2023年2月14日9:30,在截止时间后提交的首次响应文件为无效文件,将被拒收。
(三)首次响应文件提交时间、地点:
1.提交时间:
首次响应文件提交的截止时间(2023年2月14日9:30)前。
2.提交地点:
“苏采云”系统(网址:http://jszfcg.jsczt.cn/)“开标大厅”,点击“苏采云”进入系统“开标大厅”。
(四)首次响应文件开启时间:2023年2月14日9:30。
(五)首次响应文件开启地点:
“苏采云”系统(网址:http://jszfcg.jsczt.cn/)“开标大厅”,点击“苏采云”进入系统“开标大厅”。
(六)供应商在首次响应文件提交的截止时间前,可以对所提交的首次响应文件进行补充、修改或者撤回。补充、修改的内容作为响应文件的组成部分。补充、修改的内容与首次响应文件不一致的,以补充、修改的内容为准。
(七)不接受不按要求加盖公章(电子签章)的首次响应文件。电子签章相关要求见“苏采云”系统。
(八)首次响应文件解密:到达开启时间,“苏采云”系统自动提取所有响应文件,供应商按采购文件规定方式按时在线解密。本项目采购文件规定的供应商按时在线解密方式:开启时间后30分钟内,通过“苏采云”系统(使用“CA数字证书”)解密。
(九)采购文件(后缀名为“.kedt”)、供应商操作手册及政府采购客户端工具可通过“苏采云”系统(网址:http://jszfcg.jsczt.cn/)--已报名项目--报名详情页面内相应链接进行下载;供应商操作手册及政府采购客户端工具可通过泰州政府采购网—服务指南--下载中心,点击进入“苏采云系统操作手册(供应商)”,进行下载。
(十)相关说明:供应商在“苏采云”系统中提交首次响应文件的时间即为数据电文(响应文件,下同)的发送时间和接收时间。
4、响应文件编制要求
请按照以下要求(包括但不限于以下要求)制作:
(一)基本目录
1.《磋商报价表》(加盖电子签章,格式见《磋商文件》附件。政府采购客户端工具输入报价自动生成);
2.《授权委托书》(提供原件的扫描件,格式见《磋商文件》附件)(法定代表人参与磋商的可不提供);
3.授权委托书中受托人身份证原件的扫描件;
4.所报产品的环境标志产品认证证书原件的扫描件(如有)。
注:
(1)所报产品属于《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由财政部生态环境部印发)范围的,响应文件中提供(如有)所报产品的国家确定的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之内(即“首次响应文件开启时间”当天在有效期之内)的环境标志产品认证证书原件的扫描件。
(2)环境标志产品认证证书是否符合要求,采购人评审时查询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相关内容后确定。
5.所报产品的节能产品认证证书原件的扫描件(如有)。
注:
(1)所报产品属于《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由财政部发展改革委印发)范围的,响应文件中提供(如有)所报产品的国家确定的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之内(即“首次响应文件开启时间”当天在有效期之内)的节能产品认证证书原件的扫描件。
(2)节能产品认证证书是否符合要求,采购人评审时查询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相关内容后确定。
(二)资格条件(1~6项必须提供,否则响应无效)
1.供应商合法有效的法人的营业执照扫描件,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扫描件,或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书扫描件。以上证明文件的扫描件;
2.财务状况报告,至少提供:
供应商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时间前6个月内(不含开标当月)任何日期的资产负债表和利润表月报表扫描件;或供应商上年度财务报告;或供应商的本项目开标时间前6个月内(不含开标当月)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扫描件;或财政部门认可的政府采购专业担保机构出具的投标担保函扫描件。
3.供应商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时间前6个月内(不含开标当月)任何1月的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扫描件;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供应商应提供相应其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文件扫描件。
4.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扫描件
5.供应商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加盖电子签章,格式见《磋商文件》附件);
6.磋商文件中规定的资格特定条件证明材料:无;
7.政府采购政策功能
根据财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江苏省财政厅《关于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期间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微企业力度的通知》(苏财购〔2020〕19号)的通知规定,对属于小微企业单位给予评审优惠。
在政府采购活动中,供应商提供的货物、工程或者服务符合下列情形的,享受本办法规定的小微企业扶持政策:
(一)在货物采购项目中,货物由小微企业制造,即货物由小微企业生产且使用该小微企业商号或者注册商标;
(二)在工程采购项目中,工程由小微企业承建,即工程施工单位为小微企业;
(三)在服务采购项目中,服务由小微企业承接,即提供服务的人员为小微企业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订立劳动合同的从业人员。
在货物采购项目中,供应商提供的货物既有小微企业制造货物,也有中大型企业制造货物的,不享受本办法规定的小微企业扶持政策。
联合体形式参加政府采购活动,联合体各方均为小微企业的,联合体视同小微企业。
供应商根据情况在磋商响应文件中提供的《小微业声明函》(详见本磋商文件附件),企业标准请参照《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文件规定自行填写。
为方便广大小微企业、政府部门和社会公众识别企业规模类型,各单位参照国务院APP小微企业扶持政策查询或工信部http://202.106.120.146/baosong/appweb/orgScale.html网站查询。广大小微企业和各类社会机构填写企业所属的行业和指标数据自动生成企业规模类型测试结果。
如供应商符合上述规定的,对小微企业的报价给予10%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如扣除后的价格为最低价的,则作为评标基准价,成交金额则以实际响应报价为准。
未按要求填写《小微企业声明函》(详见本磋商文件附件)或相关内容表述不清的,不得享受价格扣除。
供应商提供相关资料弄虚作假的,将按相关法律法规及招标(采购)文件规定进行处理。
残疾人福利单位价格扣除
(1)本项目对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给予10%的价格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
(2)残疾人福利单位需按照采购文件的要求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详见本磋商文件附件)。
(3)残疾人福利单位标准请参照《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
监狱和戒毒企业价格扣除
(1)本项目对监狱和戒毒企业(简称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给予10%的价格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
(2)监狱企业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时,需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供应商如不提供上述证明文件,价格将不做相应扣除。
(3)监狱企业标准请参照《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
残疾人福利单位、监狱企业属于小型、微型企业的,不重复享受政策。
(三)符合条件(必须提供,否则响应无效)
1.《分项价格表》(加盖电子签章,格式见《磋商文件》附件);
2.《承诺书》(加盖电子签章,格式见《磋商文件》附件);
3.《偏离表》(加盖电子签章,格式见《磋商文件》附件);
(四)综合评审评分项
评分办法中涉及评审事项的证书、承诺、材料、方案等扫描件
(五)提交的首次响应文件的密封、签署、盖章要求:
1.密封(加密)要求:
供应商应当按照《磋商文件》和“苏采云”系统的要求编制并加密响应文件。本项目供应商须通过“苏采云”系统提供的政府采购客户端工具(使用“CA数字证书”)对其数据电文形式的响应文件加密。
2.签署要求:见《磋商文件》附件中相关格式要求。
3.盖章要求:见《磋商文件》附件中相关格式要求。供应商须通过“苏采云”系统提供的政府采购客户端工具(使用“CA数字证书”)加盖电子签章。
特别提醒:竞争性磋商文件中如需“被授权代表签字或盖章”,供应商可打印成文档,签字或盖章后再扫描上传,最后再电子签章。
(六)通过“苏采云”系统提交政府采购客户端工具导出加密的响应文件(后缀名为zip)。响应文件不得超过350M!
注:
供应商应当按照《磋商文件》的要求编制响应文件,并对其提交的响应文件的真实性、合法性承担法律责任。
5、无效磋商响应文件
磋商响应文件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将作为无效磋商响应文件处理:
(1)磋商响应文件正本中授权委托书无供应商法定代表人的印鉴(或签字)或非原件的;
(2)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未参加磋商会议的或身份不符的;
(3)资格条件文件不全或无效导致磋商小组无法评判的,或者不符合磋商文件标明的资格要求的;
(4)磋商响应文件未按规定的数量、格式、内容和要求编制或磋商响应文件字迹潦草、模糊、无法辩认的;
(5)磋商响应最后报价高于采购预算或者最高限价的;
(6)对磋商文件未能作出全部实质性响应或对磋商文件进行实质性修改的;
(7)不同供应商磋商响应文件相互混装的;
(8)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管理、控股关系的不同供应商参加同一合同下采购活动的;
(9)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参加该采购项目活动的;
(10)不同供应商磋商响应文件中的相关人员出现同一人的;
(11)不同供应商磋商响应文件中内容出现非正常一致的;
(12)不同供应商报价表呈明显规律性变化,故意哄抬价格或压价等其它恶意串通行为的;
(13)磋商响应文件中提供虚假资料的;
(14)有欺诈行为或隐瞒自身违规问题的;
(15)违反法律、法规或损害国家及采购人利益的。
6、恶意串通行为的认定
(1)供应商直接或间接从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处获得其他供应商的响应情况,并修改其响应文件;
(2)评审活动开始前供应商直接或间接从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或监管部门处获得磋商小组组成人员情况;
(3)供应商接受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授意撤换、修改响应文件;
(4)供应商之间协商报价、技术方案等实质性内容;
(5)属于同一集团、协会、商会等组织成员的供应商按照该组织要求协同参与;
(6)供应商之间事先约定由某一特定供应商成交;
(7)供应商之间商定部分供应商放弃参与或者放弃成交;
(8)供应商与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之间、供应商相互之间为谋求特定供应商成交或者排斥其他供应商的其他串通行为;
(9)不同供应商的响应文件由同一单位或者个人编制;
(10)不同供应商委托同一单位或者个人办理参与事宜;
(11)不同供应商响应文件相互混装的;
(12)不同供应商响应文件中的相关人员出现同一人的;
(13)不同供应商响应文件中内容出现非正常一致的;
(14)不同供应商报价表呈明显规律性变化,故意哄抬价格或压价等其它恶意串通行为的;
7、磋商活动终止
磋商活动中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磋商活动终止:
(1)因情况变化,不再符合规定的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适用情形的;
(2)出现影响采购公正的违法、违规行为的;
(3)在采购过程中符合竞争要求的供应商或者报价未超过采购预算的供应商不足3家的(财库〔2014〕214号文第二十一条第三款规定的情形外);
(4)因重大变故,采购任务取消的。
四、采购需求
1、采购技术要求(对不允许偏离的实质性要求和条件,以黑体加斜体方式提示)
2、本次采购范围为兴化市国土空间监测工作。
3、本项目采购预算金额:伍拾万元整(¥:500000.00元)。最后报价高于采购预算的,将被判定为无效响应文件。
一、项目背景
围绕自然资源“两统一”职责履行,为充分发挥自然资源监测引领性、保障性作用,提升自然资源和国土空间领域治理能力的现代化水平,根据《自然资源部办公厅关于开展2022年上半年自然资源监测工作的通知》(自然资办发〔2022〕21号)《自然资源调查监测司关于印发2022年城市国土空间监测技术方案的通知》(自然资调查函〔2022〕42号)《江苏省自然资源厅关于印发江苏省2022年城市国土空间监测实施细则的通知》(苏自然资发〔2022〕360号)文件要求,开展兴化市2022城市国土空间监测工作,为国土空间状况、国土空间安全、国土空间开发利用、国土空间治理等提供高质量的数据供给。
二、项目内容
以2021年国土变更调查成果为底图,统筹利用卫星遥感、大数据等技术手段,开展城市国土空间监测工作,掌握监测区域自然资源和人文地理要素的类型、面积、范围、分布和变化等情况,支撑国土空间规划编制及实施监督、城市体检评估和用途管制等国土空间治理工作。
1.遥感影像收集处理
根据区级提供的时相为2022年、1米分辨率或者更高分辨率的正射影像数据,开展遥感影像收集处理,用于城市国土空间监测。
2.资料收集与整理
完成民政、水利、交通、教育等行业现势性为2021年1月1日之后的专题资料收集与整理。
3.空间信息细化与补充
空间信息细化与补充工作根据国家、省、市文件要求,以2021年度国土变更调查成果为底图,标注“细化地类”变化为“非细化地类”的范围;对“细化地类”按全域范围监测要求表示到三级类。细化地类与非细化地类详见表1。
表1细化地类、非细化地类具体内容
分类 | 具体内容 |
细化地类 | 科教文卫用地、特殊用地、水工建筑用地 |
非细化地类 | 湿地、耕地、园地、林地、草地、商业服务业用地、工矿用地、住宅用地、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除科教文卫用地)、交通运输用地、水域及水利设施用地(除水工建筑用地)、其他土地 |
空间信息细化工作内容,在全域范围内对表2标注的三种地类进行变化范围补充和细化到三级类。
表2全域范围空间信息细化内容
现状地类 | 细化至三级类 |
科教文卫用地 | 高等院校、中等职业学校 |
特殊用地 | 殡葬设施 |
水工建筑用地 | 水电站 |
4.数据库建库与成果汇交
以通过国家、省、市技术检查为目标,按照相关标准和要求,开展区(县)级监测成果数据库建库,检查成果的规范性、准确性,完成数据汇交。
5.监测成果分析
根据城市国土空间监测成果,开展区级成果统计分析,满足兴化市自然资源管理和国土空间治理等工作需要。
6.成果内容
成果内容包含但不限于:
(1)基础成果。按照统一要求,通过整合、采集、细化与更新形成的空间数据成果。国家下发、本地制作的正射纠正影像数据。
(2)统计分析成果。基于基础成果进行汇总统计形成的数据成果。根据业务管理需要,结合其他有关数据,通过计算和分析形成的数据成果和报告。
(3)文档成果。资料收集与分析报告、项目总结、技术总结等文档资料。
三、其他要求
(1)项目工期
2023年2月20日前,完成空间信息细化与补充工作,经市级质量检查合格后,提交省级核查。
2023年2月底前,根据省级核查意见完成整改。完成区级数据库建设。
2023年3月5日前,配合国家完成质量抽查。
2023年6月30日前,完成区级监测成果统计分析。完成成果验收工作。
(2)质量控制。各类成果应确保完整性和准确性,符合国家、省级和市级质量要求。对于变化范围标注、空间信息细化,错漏率不得超过2%;对于要素提取的对象,错漏率不超过5%。满足国家和省其他有关质量控制的要求。
(3)安全与保密。项目工作过程中,严格执行各项安全生产规定,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度,确保作业人员的人身财产安全。涉及涉密数据,尤其是各类控制成果、基础测绘成果、专业数据等,要严格执行数据保密的相关规定。具体保密要求有:
中标单位对采购单位所提供资料及最终成果负有保密责任,中标单位及其工作人员需遵守采购单位的保密规定,不以任何方式将收集的所有资料、数据、形成的成果等向任何第三方披露、泄露、传播;
项目服务人员需签署相关保密协议,承担工作中接触相关内容的保密义务;
项目成果最终所有权归招标单位所有,在项目完成时中标单位必须全部移交;
以上保密规定如有违反,采购单位有权追究中标单位相关法律责任。
四、付款方式
项目完成后,成果报上级自然资源部门,经兴化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认定合格后,一次性支付全部服务费用。
五、采购标的的所属行业
参照《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文件,本项目采购标的所属行业为其他未列明行业。
五、磋商
1、磋商相关说明
(一)磋商要求
1.被邀请参与磋商的供应商需按本竞争性磋商文件要求的截止时间、方式(地点)提交首次响应文件,同时派人通过“苏采云”系统在“开标大厅”等待磋商。
2.供应商可通过CA数字证书,在首次响应文件开启时间后,使用CA数字证书在规定时间内解密各自响应文件。
3.磋商顺序按照电子标书解密先后时间进行,解密时间相同的,不分先后顺序。
4.磋商方式:本次磋商采用“苏采云”系统中的视频会议,供应商自行选择任意地点参加远程磋商会议。请供应商在磋商前等候在开标大厅,随时接听磋商小组发出的磋商视频邀请。
5.未在规定时间内进行答疑澄清的,视同放弃澄清。
6.未在规定时间内进行报价的,视为响应无效。
7.被邀请参与磋商的供应商如未按上述磋商要求执行,视同放弃磋商的权利。
(二)评审程序
经磋商确定最终采购需求和提交最后报价的供应商后,由磋商小组采用综合评分法对提交最后报价的供应商的响应文件和最后报价进行综合评分。
磋商小组应当根据综合评分情况,按照评审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推荐成交候选供应商,并编写评审报告。评审得分相同的,按照最后报价由低到高的顺序推荐。评审得分且最后报价相同的,按照技术方案优劣(得分)顺序推荐1名成交供应商。
磋商小组认为供应商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供应商的报价,有可能影响产品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应当要求其在评审现场合理的时间内提供书面说明,必要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供应商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磋商小组应当将其按响应无效处理。
采用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采购的政府购买服务项目(含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项目),在采购过程中符合要求的供应商(社会资本)只有2家的,竞争性磋商采购活动可以继续进行。(这条规定的适用情形为竞争性磋商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不少于3家,进入磋商过程中,符合采购人技术等方面要求的供应商为2家,磋商活动可以继续进行,由2家供应商提出最后报价。符合资格条件是指通过资格性审查。采购过程中符合要求的供应商(社会资本)只有1家的,采购人(项目实施机构)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终止竞争性磋商采购活动,发布项目终止公告并说明原因,重新开展采购活动)。
相关内容和要求见:《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政府采购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管理暂行办法》及《财政部关于政府采购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管理暂行办法有关问题的补充通知》(财库〔2015〕124号)。
(三)查询及使用供应商信用记录
1.由采购人查询信用信息。
2.查询渠道:“信用中国”网(www.creditchina.gov.cn);
3.截止时点(查询环节):首次响应文件开启后资格审查结束前。
4.信用信息查询记录和证据留存的具体方式:
网页截屏打印,与其他采购文件一并保存。
5.信用信息的使用规则:
采购人对供应商信用记录进行甄别,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供应商,拒绝其参与政府采购活动。
2、评审方法和评审标准
1.评审方法:综合评分法
2.评审标准:详见附表
3.采购项目为非单一产品的,采购人根据采购项目技术构成、产品价格比重等合理确定核心产品,具体核心产品内容见本磋商文件《项目要求(采购需求)》。核心产品为两个及以上的,不同供应商所报的核心产品中有部分产品为同一品牌的,按照提供相同品牌产品处理。
多家供应商提供的核心产品品牌相同的作为一个供应商计算,以质量和服务均能满足采购文件实质性响应要求且报价最低的供应商作为该品牌的供应商。
3、磋商过程中可能实质性变动的内容:在磋商过程中,磋商小组可以根据《磋商文件》和磋商情况实质性变动采购需求中的技术、服务要求以及合同草案条款。
4、采购人有权对供应商的响应文件的真实性进行核实,如供应商不能在采购人规定的时间内向采购人提供有效的证明文件,将被采购人认定为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七十七条所规定的“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成交的”情形,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实施条例等相关规定,中标或者成交供应商放弃中标或者成交项目的,中标或者成交后无正当理由拒不与采购人签订政府采购合同,将依照政府采购法第七十七条第一款的规定追究法律责任,处以采购金额千分之五以上千分之十以下的罚款,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名单,在一至三年内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有违法所得的,并处没收违法所得,情节严重的,由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吊销营业执照;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附评分办法)
一、价格F1(20分)
满足磋商文件要求且最后报价最低的报价为磋商基准价,其价格分为满分20分。其他供应商的价格分按下列公式计算:磋商报价得分=(磋商基准价/最后报价)×20%×100。
二、企业综合实力F2(25分)
1、供应商具有有效的经国家认证认可监督管理委员会平台备案的质量管理体系认证、环境管理体系认证、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证书的,每提供1个得1分,最高得3分。(提供证书扫描件)
2、供应商具有省级及以上质量技术监督主管部门颁发的“计量认证证书”(CMA)资质的,得2分
3、供应商业绩(10分):
(1)供应商(2018年1月1日以来)承担过自然资源调查相关(第三次国土调查、专项调查、国土变更调查)任务的,每提供1个业绩得2分,最高得6分;
(2)供应商(2018年1月1日以来)承担过地理国情监测业务的,每提供1个业绩得2分,最高得4分。
注:响应文件提供合同扫描件。
4、供应商荣誉(10分):
(1)供应商(2018年1月1日以来)获得国家优秀测绘工程奖或中国地理信息产业优秀工程奖金奖、国家地理信息科技进步奖一等奖的,每有一项得2分,最高得6分;
(2)供应商(2018年1月1日以来)获得省级优秀测绘地理信息工程奖、地理信息产业优秀工程奖、测绘科技进步奖的,每个得1分,最高得4分。
三、技术方案F3(35分)
1、根据供应商提供的需求,面向建设目标和建设内容,提供合理的技术方案,方案内容响应全面,方案编制完整、可行、规范。方案优于项目采购需求的得7分;方案满足采购需求的得4分;方案不满足采购需求或者未提供的不得分。
2、根据供应商提供的数据,方案和流程的标准性、合理性和先进性进行评价(按照相关规范设计,有科学的采集、方法及技术流程)。方案优于项目采购需求的得7分;方案满足采购需求的得4分;方案不满足采购需求或者未提供的不得分。
3、供应商根据本项目提出的合理化建议,对项目重点和难点进行详细分析。主要从内业数据处理融合、内外业一体化、数据库建设等方面进行分析,并提出解决思路。方案优于项目采购需求的得5分;方案满足采购需求的得2分;方案不满足采购需求或者未提供的不得分。
4、项目组织管理体系的架构及项目的运作规划是否科学、合理,同时考察岗位设置及岗位职责是否完整、得当。项目进度安排及进度控制是否科学合理、工期保障措施健全。方案优于项目采购需求的得5分;方案满足采购需求的得2分;方案不满足采购需求或者未提供的不得分。
5、根据供应商提供的技术支持保障措施、进度控制方案、售后服务承诺细致,售后服务体系完备等,由磋商小组进行综合评审。方案优于项目采购需求的得5分;方案满足采购需求的得2分;方案不满足采购需求或者未提供的不得分。
6、根据供应商提供的质量、安全、保密等保障措施完整性、合理性。制定明确的成果资料保密措施和安全保障手段等,由磋商小组进行综合评审。方案优于项目采购需求的得6分;方案满足采购需求的得3分;方案不满足采购需求或者未提供的不得分。
四、人员F4(20分)
1、拟配备本项目的项目负责人具有研究员级高级工程师职称、高级项目管理师资格和注册测绘师资格的,每有1个得2分,最高得6分;
2、拟配备本项目的技术负责人具有研究员级高级工程师职称、高级项目管理师资格和注册测绘师资格的,每有1个得2分,最高得6分;
3、拟投入本项目的测绘人员(项目负责人、技术负责人除外)同时具备高级工程师和注册测绘师的,有一个得1分,本项最多得8分。
注:以上人员须提供相关证书及近六个月任意一个月(不含磋商当月)由供应商为其缴纳的社会保险扫描件,不缴纳养老保险或养老保险改革过渡期的事业单位需提供其上级主管部门出具的证明文件。
综合得分=F1+F2+F3+F4
声明:当出现损害国家和采购人利益情况时,采购人、本公司有选择或拒绝任何供应商的权利,并对所采取的行为不主动说明原因。
六、成交公告
本公司将对经采购人确定的成交供应商在江苏政府采购网上发布成交结果公告,公告期限为1个工作日,不能保证被公告的成交供应商为最终成交供应商!
七、合同签订
1、供应商领取《成交通知书》后,应在《成交通知书》规定的日期内,按照采购文件确定的合同文本以及采购标的、规格型号、采购金额、采购数量、技术和服务要求等事项与采购人签订政府采购合同。合同主要条款与格式(参考)见第十二部分。
2、政府采购履约资金扶持政策,中标供应商可凭政府采购合同办理融资贷款,详情请联系兴化市财政局政府采购科张女士,联系电话:0523-82020605。
3、采购人不得向成交供应商提出超出采购文件以外的任何要求作为签订合同的条件,不得与成交供应商订立背离采购文件确定的合同文本以及采购标的、规格型号、采购金额、采购数量、技术和服务要求等实质性内容的协议。
4、如果供应商有欺诈或隐瞒自身违规问题或损害国家和采购人利益以及主动放弃签订合同的,成交资格无效,采购人可以按照“财库〔2014〕214号”文的有关规定,确定其他供应商作为成交供应商并签订政府采购合同,也可以重新开展采购活动;拒绝签订政府采购合同的成交供应商不得参加对该项目重新开展的采购活动;已签订合同,采购人可以中止合同,并保留依照相关法律、法规追究其法律责任的权利。
八、质疑投诉
1、提出质疑和投诉的供应商必须是参加本项目采购活动的供应商,不得捏造事实或者提供虚假材料进行恶意质疑和投诉,未参加磋商活动的供应商或在磋商活动中自身权益未受到损害的供应商所提出的质疑投诉不予受理。
2、参加磋商的供应商认为磋商文件、采购过程和中标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上述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是指:对可以质疑的磋商文件提出质疑的,为收到磋商文件之日或者磋商文件公告期限届满之日;对采购过程提出质疑的,为各采购程序环节结束之日;对成交结果提出质疑的,为成交结果公告期限届满之日。
3、供应商质疑和投诉实行实名制,其质疑和投诉应当有具体的质疑和投诉事项及事实根据,并配合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和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处理质疑和投诉。
4、供应商提出质疑,必须以参加磋商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被授权人)(响应文件中所确定的)原件送达的方式,向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提交质疑函,质疑函应当包括下列内容:
(一)质疑供应商的姓名或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二)质疑项目的名称、编号;
(三)具体、明确的质疑事项和与质疑事项相关的请求;
(四)事实依据;
(五)必要的法律依据;
(六)提出质疑的日期;
(七)质疑函应当署名。质疑供应商为自然人的,应当由本人签字并附有效身份证明;质疑供应商为法人或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
质疑供应商委托代理质疑的,应当向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提交授权委托书及委托代理人的有效身份证明,同时授权委托书应载明委托代理的具体权限和事项。
5、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收到供应商质疑函后,应当进行审查,认为质疑函内容、格式不符合本办法规定的,应当及时告知质疑供应商进行补正。质疑供应商应当在法定质疑期限内进行补正并重新提交质疑函,拒不补正或者超过法定期限后未重新提交质疑函的,为无效质疑,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有权不予受理。
6、对内容、格式符合要求的供应商质疑,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在收到供应商的书面质疑后七个工作日内作出答复,并以书面形式通知质疑供应商和其他有关供应商,但答复的内容不得涉及商业秘密。
7、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答复供应商质疑应当采用书面方式并依法送达。质疑供应商或其委托代理人拒绝签收的视为已经送达。
8、质疑供应商提出书面质疑必须有理、有据,不得恶意质疑或提交虚假质疑。否则,一经查实,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有权依据政府采购的有关规定,报请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对该供应商进行相应的行政处罚,并扣减其诚信记录分。
9、质疑供应商对质疑答复不满意的,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在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向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投诉。逾期将不再受理。
九、其它事项
1、未尽事宜,供应商请于磋商时间前向采购人或本公司查询。
十、政府采购合同(参考)
采购单位(全称):(以下简称甲方)
供应商(全称):(以下简称乙方)
依照《政府采购法》、《合同法》及其他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双方就号项目相关事项协商一致,达成如下合同条款:
一、合同金额
合同金额为(大写):_________________元(¥_______________元)人民币。
二、服务内容
甲方聘请乙方提供以下服务:
1、
2、
3、
4、
……
三、服务期间(项目完成期限)
委托服务期间自______年______月至______年______月止。
四、付款方式
五、知识产权产权归属
六、保密
七、违约责任与赔偿损失
1、乙方提供的服务不符合磋商文件、报价文件或本合同规定的,甲方有权拒收,并且乙方须向甲方支付本合同总价5%的违约金。
2、乙方未能按本合同规定的交货时间提供服务,从逾期之日起每日按本合同总价3‰的数额向甲方支付违约金;逾期半个月以上的,甲方有权终止合同,由此造成的甲方经济损失由乙方承担。
3、甲方无正当理由拒收接受服务,到期拒付服务款项的,甲方向乙方偿付本合同总的5%的违约金。甲方人逾期付款,则每日按本合同总价的3‰向乙方偿付违约金。
4、其它违约责任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处理。
八、争端的解决
合同执行过程中发生的任何争议,如双方不能通过友好协商解决,按相关法律法规处理。
九、不可抗力:任何一方由于不可抗力原因不能履行合同时,应在不可抗力事件结束后1日内向对方通报,以减轻可能给对方造成的损失,在取得有关机构的不可抗力证明或双方谅解确认后,允许延期履行或修订合同,并根据情况可部分或全部免于承担违约责任。
十、合同的组成部分
本合同条款、成交通知书、磋商文件、磋商响应文件及乙方在磋商时的书面承诺等构成合同的组成部分。
十一、本合同一式四份,甲方、乙方各执一份,采购代理机构、兴化市行政审批局各一份。
十二、本合同一切未尽事宜,按合同法有关规定执行,无相关规定的,由甲乙双方协商解决。
买方(甲方)公章:卖方(乙方)公章:
法定代表人签名:法定代表人签名:
年月日
十一、磋商响应文件格式
磋商响应文件
项目编号:号
项目名称:
供应商:
年月日
附件一竞争性磋商首次报价书
本次为首次报价货币单位:人民币元
项目编号:JSZC-321281-XHGT-C2023-0005
项目名称 | 项目内容 | 总价(小写) |
兴化市国土空间监测 | 详见响应文件 | |
总价(大写): |
报价说明:
1.报价包括完成项目的所有费用。采购人不再支付报价以外的任何费用。
2.报价以总价为准,大小写不一致以大写为准;
3.偏离说明:详见《偏离表》;
供应商(电子签章):
供应商授权代表(签字或盖章):
日期:
附件二分项价格表
本次为首次报价
项目名称:兴化市国土空间监测
项目编号::JSZC-321281-XHGT-C2023-0005
格式自拟。
供应商(电子签章):
供应商授权代表(签字或盖章):
日期:
注:1.如果按单价计算的结果与总价不一致,以总价为准。
2.如果不提供详细分项报价将视为没有实质性响应。
3.供应商对以上数据的真实性负责。
兴化国投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有权将以上内容进行公示。
附件三承诺书
致兴化国投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根据贵方《磋商文件》(项目编号:JSZC-321281-XHGT-C2023-0005)要求,本供应商正式提交以下首次响应文件。
(1)承诺书;
(2)磋商报价表;
(3)分项价格表;
(4)磋商文件要求提供的其他响应文件。
我单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符合本项目供应商资格要求。
我单位按照磋商文件的要求编制响应文件,并对其提交的响应文件的真实性、合法性承担法律责任。
供应商兹宣布同意如下:
一、完全承担根据《磋商文件》规定完成合同的责任和义务(如有偏离,将全部填写在偏离表中)。
二、保证所提供的响应文件及所有材料的真实、合法、有效,并对其负责。
三、已详细审核竞争性磋商文件(含竞争性磋商文件的澄清或者修改),本供应商完全理解并同意放弃对这方面不明及误解的权利。
四、所供货物保证符合国家有关产品质量、性能和安全标准,无权利瑕疵。
五、报价有效期为30个工作日。
六、同意向贵方提供贵方可能要求的与本次磋商采购有关的任何证据或资料。
七、完全理解贵方不一定要接受最低的报价或收到的任何报价。
八、兴化国投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有权将我单位本项目响应文件中的《磋商报价表》和《分项价格表》予以公示,公示的方式由兴化国投项目管理有限公司确定。如我单位被确定为中标、成交供应商,兴化国投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有权将我单位本项目响应文件中的《中小企业声明函》(如有),《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如有)和我单位注册所在县扶贫部门出具的聘用建档立卡贫困人员具体数量的证明(如有)作为《中标(成交)结果公告》的附件予以公告。
九、采购人有权对供应商的响应文件的真实性进行核实,如供应商不能在采购人规定的时间内向采购人提供有效的证明文件,将被采购人认定为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七十七条所规定的“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成交的”情形,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供应商(电子签章):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或盖章):
联系电话:
移动电话:
日期:年月日
附件四偏离表
项目名称:兴化市国土空间监测
项目编号:JSZC-321281-XHGT-C2023-0005
序号 | 偏离内容 | 竞争性磋商文件(含竞争性磋商文件的澄清或者修改)的要求 | 首次响应文件中的内容 | (正/负/无)偏离 | 说明 |
注:供应商的首次响应文件中的内容与竞争性磋商文件(含竞争性磋商文件的澄清或者修改,下同)的要求不同时,逐条列在偏离表中,否则将认为供应商接受竞争性磋商文件的要求。
供应商(电子签章):
供应商授权代表(签字或盖章):
日期:
附件五授权委托书
兴化国投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我(姓名)系(供应商单位全称)法定代表人,现授权委托(姓名)为我的代理人,以本单位的名义参加贵公司组织的采购项目的磋商活动,授权代理人所签署的一切文件和处理与之有关的一切事务,我单位均予承认,但代理人无转委托权。
授权代理人从提交磋商响应文件时起至合同执行结束时止,全权代表我单位对上述项目的进行磋商、签约等,所签署的一切文件,我公司均承认有效。
特此委托。
法定代表人(签名或印鉴):
供应商(公章):
年月日
附件六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声明
(采购单位名称):
我单位(供应商名称)郑重声明:我公司具备履行本项采购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为履行本项采购合同我单位具备如下主要设备和主要专业技术能力:
主要设备有:。(若有)
主要专业技术能力有:。(若有)
声明人:(公章)
日期:年月日
其他证明材料及文件:(如果供应商认为需要提供的话)
附件七无重大违法记录声明
致:(采购代理机构名称):
(供应商名称)郑重声明,我方参加
(项目名称)采购活动前三年内无重大违法活动记录,符合《政府采购法》规定的供应商资格条件。我方对此声明负全部法律责任。
特此声明。
供应商(公章):
法定代表人(签名或印鉴)
被授权代表(签名或印鉴):
年月日
附件八企业声明函
本公司郑重声明,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的规定,本公司参加(单位名称)的(项目名称)采购活动,服务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承接。相关企业(含联合体中的中小企业、签订分包意向协议的中小企业)的具体情况如下:
1、(标的名称),属于(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承接企业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人,营业收入为万元,资产总额为万元,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
……
以上企业,不属于大企业的分支机构,不存在控股股东为大企业的情形,也不存在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的情形。
本企业对上述声明内容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企业名称(盖章):
日期:
备注:从业人员、营业收入、资产总额填报上一年度数据,无上一年度数据的新成立企业可不填报
附件九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
本单位郑重声明,根据《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的规定,本单位为符合条件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且本单位参加采购单位名称单位的采购文件编号为(项目编号)的(项目名称)项目采购活动提供本单位制造的货物(由本单位承担工程/提供服务),或者提供其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制造的货物(不包括使用非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注册商标的货物)。
本单位对上述声明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备注:1、供应商如不提供此声明函,价格将不做相应扣除。2、成交供应商为残疾人福利单位的,此声明函将随成交结果同时公告,接受社会监督)
供应商(公章):
日期:
附件十项目提交(退回)原件清单目录
1、
2、
3、
……….
供应商(公章):
投标日期:年月日
注:1、供应商投标时须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供相应备查的原件。
2、供应商所提交的证明材料原件列出清单目录盖章后随原件在投标时一起递交,没有递交的,由此造成的后果由供应商自负。
3、评审结束后,本公司将按此清单目录如数退回原件,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确认:。
附件十一质疑函范本
一、质疑供应商基本信息
质疑供应商:
地址:邮编:
联系人:联系电话:
授权代表:
联系电话:
地址:邮编:
二、质疑项目基本情况
质疑项目的名称:
质疑项目的编号:包号:
采购人名称:
采购文件获取日期:
三、质疑事项具体内容
质疑事项1:
事实依据:
法律依据:
质疑事项2
……
四、与质疑事项相关的质疑请求
请求:
签字(签章):公章:
日期:
质疑函制作说明:
1.供应商提出质疑时,应提交质疑函和必要的证明材料。
2.质疑供应商若委托代理人进行质疑的,质疑函应按要求列明“授权代表”的有关内容,并在附件中提交由质疑供应商签署的授权委托书。授权委托书应载明代理人的姓名或者名称、代理事项、具体权限、期限和相关事项。
3.质疑供应商若对项目的某一分包进行质疑,质疑函中应列明具体分包号。
4.质疑函的质疑事项应具体、明确,并有必要的事实依据和法律依据。
5.质疑函的质疑请求应与质疑事项相关。
6.质疑供应商为自然人的,质疑函应由本人签字;质疑供应商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质疑函应由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者其授权代表签字或者盖章,并加盖公章。
7.按该表格填写,一式两份,并将该函和相关证据盖公章在规定的时间内分别送达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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