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浦口区2024年度蒋山口水库库容恢复及生态清淤工程施工竞争性磋商公告
金额
321.82万元
项目地址
江苏省
发布时间
2023/11/28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jhzfcg-2023-146
预算金额321.82万元
招标联系人张德昌
招标代理机构南京建涵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于冬艳19895854415
标书截止时间2023/12/05
投标截止时间2023/12/11
公告正文
项目概况
浦口区2024
年度蒋山口水库库容恢复及生态清淤工程施工的潜在供应商应在 南京市江宁区金源路2号绿地城际空间站 D1幢大厦/中心10层1012室 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3年12月11日14点3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JHZFCG-2023-146
项目名称:浦口区2024年度蒋山口水库库容恢复及生态清淤工程施工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321.82万元
最高限价:320.720748万元,超过最高限价的作无效标处理
采购需求:主要建设内容包括:水库生态清淤、海漫护底维修、桥板维修、更换闸门及启闭机、管理房维修、护栏等。具体详见工程量清单及图纸。
合同履行期:90日历天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本项目不接受进口产品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自然人的身份证);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供应商资格承诺函,格式见附件);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根据项目需求提供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半年内(至少一个月)缴纳增值税,或营业税,或企业所得税的凭据,并提供缴纳社会保险的凭据(提供供应商资格承诺函,格式见附件);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格式见后附件);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注:根据《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推行信用承诺制的通知》(宁财购通[2021]5 号)的规定,以上涉及的证明材料,投标人可以在投标文件中一次性提交,也可以在投标文件中提供满足相应条件的书面承诺书(详见磋商文件第六章),不再需要提供上述涉及的证明材料。
供应商投标文件中仅提供信用承诺书而未提供涉及的证明材料的,须在中标后,另行提供上述由信用承诺书替代的证明材料(一式三份),材料须加盖公章并胶装提交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核验。经核验无误后,由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发出中标通知书。
供应商涉及以下情形的,不适用信用承诺,仍须提供上述证明材料:
(1)供应商被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
(2)被相关监管部门作出行政处罚且尚在处罚有效期内;
(3)其他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不适用信用承诺的情形。
供应商对信用承诺内容的真实性、合法性、有效性负责。如作出虚假信用承诺,视同为“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成交”的违法行为。经调查核实后,按照《政府采购法》第七十七条规定,处以采购金额千分之五以上千分之十以下的罚款,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名单,在一至三年内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有违法所得的,并处没收违法所得,情节严重的,由市场监督部门吊销营业执照;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要满足的资格要求:无。
  3.采购人根据项目的特殊要求规定的特定条件:
(1)投标人资质等级及范围:施工总承包水利水电工程三级(含)以上并且具有安全生产许可证(提供有效的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
(2)项目负责人资质类别和等级:水利水电工程二级(含)以上并且具有安全生产考核B类合格证(提供有效的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
(3)项目负责人提供社保机构出具2023年05月至2023年10月为其缴纳的养老保险金缴费证明材料(并加盖社保中心章或社保中心参保缴费证明电子专用章)。
4.拒绝下列供应商参加本次磋商活动:
(1)供应商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2)凡为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本项目的采购活动。
(3)拒绝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参与政府采购活动。采购代理机构在供应商购买采购文件时,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等渠道查询供应商信用记录并保存。
(4)供应商未提供《南京市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记录表暨信用承诺书》。
三、获取磋商采购文件
时间:2023年11月29日至2023年12月05日,每天上午 9:00至 11:30,下午 13:30 至 17:00 (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
方式:1)邮箱报名:将报名材料以扫描件形式发送至代理机构邮箱(1129187073@qq.com)。
2)报名材料:①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②单位介绍信(需留联系方式)加盖公章;③经办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
文本制作费:100元/套,售后不退。
四、响应文件提交
递交磋商响应文件开始时间:2023年12月11日14点00分(北京时间)
递交磋商响应文件截止时间:2023年12月11日14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南京市江宁区金源路2号绿地城际空间站 D1幢大厦/中心10层M09室
响应文件份数:纸质版响应文件一式叁份(壹份正本、贰份副本),电子版响应文件壹份(一般应为U盘形式,随纸质正本文件一并提交,电子版须为投标文件盖公章(红章)正本的PDF扫描件,扫描件内容应与纸质文件完全一致)。当纸质正本文件与副本、电子版文件不一致时,以纸质正本文件为准。电子版文件用于辅助评标和存档,供应商须承担前述不一致造成的不利后果。每份纸质文件须清楚标明“正本”或“副本”字样。
五、开启时间及地点
时间:2023年12月11日14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南京市江宁区金源路2号绿地城际空间站 D1幢大厦/中心10层M09室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1.公告媒体:本磋商公告在南京公共采购信息网(https://njgc.jfh.com/)和江苏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jiangsu.gov.cn/)公示发布,敬请各供应商关注;若有关本次磋商存在变动或修改,敬请各供应商及时关注南京公共采购信息网(https://njgc.jfh.com/)和江苏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jiangsu.gov.cn/)发布的关于本项目的信息更正公告。
2.集中考察或答疑:采购人在2023年12月06日10:00-11:30组织集中考察,投标人授权代表携带营业执照复印件、授权委托书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在集中考察截止时间前到现场签到。供应商应认真踏勘施工现场,熟悉现场地形、道路、地下和周围环境,了解一切可能影响施工、投标报价的因素,且供应商应对自行获得的资料、信息的正确性负全部责任,所需费用自行承担。一旦供应商中标,成交供应商不得以不完全了解施工现场为由,而提出额外的赔偿、补偿、增加费用和延长工期等要求,对此采购人可不予采纳。
3.供应商诚信档案管理:根据《南京市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管理工作暂行办法》(宁财规[2018]10 号)有关规定,凡在南京地区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应当事先登陆“信用南京”(www.njcredit.gov.cn)或“南京公共采购信息网(https://njgc.jfh.com/)”主页“政府采购供应商诚信档案”栏目进行注册登记。由于特殊原因未及时注册的供应商可先行获取采购文件,但必须在提交投标(响应)文件截止日2天前办理登记注册手续。
 供应商申请网上注册的,应当按以下程序进行:
(1)登陆“信用南京”或“南京公共采购信息网(https://njgc.jfh.com/)”网站,点击“政府采购供应商诚信档案”图标,在弹出的用户登录界面,点击“新用户注册”;
(2)在“新用户注册”界面,供应商自行设置用户名、登录密码,如实填写“南京市政府采购供应商诚信档案注册登记表”,根据本办法第十七条规定上传相关资料,并进行信用承诺确认后,提交注册申请;系统审核后,供应商即可登录系统进行相关功能操作。注册成功后,供应商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时,在采购文件发布之日起至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日前,应先登录“信用南京”在线打印其“南京市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记录表暨信用承诺书”,经法定代表人签字盖章后作为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南京市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记录表暨信用承诺书”是其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的必备材料。
(3)南京市政府采购供应商诚信档案管理系统客服电话:025-52718366;供应商可就用户注册与打印“南京市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记录表暨信用承诺书”等事宜进行咨询。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南京市浦口区水务工程建设处  
地址:南京市浦口区雨合路20号
联系方式:张德昌
联系电话:025-58282586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南京建涵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南京市江宁区金源路2号绿地城际空间站 D1幢大厦/中心10层1012室
联 系 人:于冬艳
联系电话:198958544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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