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wxjrz18015
预算金额2638.1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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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代理机构无锡金易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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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正文
江苏港联资产管理有限公司持有的对连云港金平经贸有限公司等4户的债权

江苏港联资产管理有限公司持有的对连云港金平经贸有限公司等4户的债权

项目名称

江苏联港资产管理有限公司持有的对连云港金平经贸有限公司等4户的债权收益权

项目编号

WXJRZ18015

挂牌日期

挂牌起始日期:

2018年6月28

挂牌终止日期:

2018年7月26

转让方

名 称

江苏联港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标的债权

情 况

本次转让债权收益权的债务人情况如下:

a.债务人名称:连云港金平经贸有限公司

债权总额:15,711,700.00

本金:15,500,000.00

利息:91,000.00

费用:120,700.00(截至2016年8月 31日)

债务人注册地址:连云港市海州区通灌南路兆隆大厦二单元202室

债务人法定代表人:万家成

债务人经营范围:初级农产品、针纺织品、五金工具、矿产品(煤炭除外)、日用品、化工产品(危险化学品除外)、建筑材料、机电产品销售;自营和代理各类商品和技术的进出口业务,但国家限定公司经营或禁止进出口的商品和技术除外。

b.债务人名称:连云港市三祥土石方工程有限公司

债权总额:3,875,600.00

本金:3,780,000.00

利息:53,100.00

费用:42,500.00(截至2016年8月31日)

债务人注册地址:灌云县四队镇后腰村三组

债务人法定代表人:徐兴俊

债务人经营范围:土石方工程施工;港口、航道疏浚工程施工;船舶租赁、货物装卸服务。

c.债务人名称:连云港市富丽堂装饰设计工程有限公司

债权总额:4,109,100.00

本金:3,898,000.00

利息:171,100.00

费用:40,000.00(截至2016年8月31日)

债务人注册地址:连云港市海州区朝阳东路36号凤凰大厦902号办公

债务人法定代表人:朱伟

债务人经营范围:室内外装饰设计、施工;园林绿化工程设计、施工;建筑装潢材料销售。

d.债务人名称:国农生物肥料连云港有限责任公司

债权总额:16,309,400.00

本金:14,900,000.00

利息:1,292,800.00

费用:116,600.00(截至2016年8月31日)

债务人注册地址:连云港经济技术开发区临港产业区242省道西侧、大港路南侧

债务人法定代表人:许春元

债务人经营范围:水溶性肥料、有机肥料、微生物肥料、海藻酸类肥料、土壤调理剂研发、生产。

特别事项

说 明

1、债权担保情况:

4笔债权由自然人担保,因涉及个人信息,具体情况可至无锡金融资产交易中心查阅相关资料。

2、抵押物情况:

a.连云港金平经贸有限公司

连云港华都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提供的位于连云港东海县牛山镇牛山北路59号华都现代城1-2层的商业用房,1层面积1461.76㎡,2层面积3965.69㎡。

自然人名下资产,因涉及个人信息,具体情况可至无锡金融资产交易中心查阅相关资料。

b. 连云港市三祥土石方工程有限公司

债务人提供的干货船抵押,吨位为3948吨。

c. 连云港市富丽堂装饰设计工程有限公司

该笔债权由自然人名下资产进行抵押担保,因涉及个人信息,具体情况可至无锡金融资产交易中心查阅相关资料。

d. 国农生物肥料连云港有限责任公司

连云港登泰实业有限公司提供的位于连云港海州区通灌南路98号的商业地产。房产位于4-7层,面积共4140.72㎡。

转让参考

价 格

2,638.10万元

受让方应

具备的

具体条件

1、交易总价款可选择一次性全额付款或分期付款,同等价格下选择一次性全额付款者优先。选择一次性全额付款的应在产权交易合同生效后当日内一次性付清。选择分期付款的,应满足以下条件:

(1)首期付款比例不得低于转让价款的40%或1072.10万元(取二者中较高金额),并应在交易合同签订之日起5日内付清;

(2)剩余未付转让价款须在交易合同签订之日起1年内付清,并按11%的年化利率支付延期付款期间利息。受让方需付清全部款项后,方可办理收益权交割手续。

2、转让中涉及的相关税、费,由交易双方按规定各自承担。

3、意向受让方须在挂牌期间内按要求递交举牌资料,并于公告期满日16时前向无锡金融资产交易中心有限公司递交意向受让保证金 741.43万元人民币(以到账时间为准,户名:无锡金融资产交易中心有限公司 ;账号:32050161410100000167;开户行: 建行太湖新城支行),若被确定为最终受让方,则该保证金转为交易价款的一部分,由无锡金融资产交易中心有限公司直接支付给转让方。

4、意向受让方应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支付能力和商业信用。受让方为自然人的,应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5、国家公务员、金融监管机构工作人员、政法干警、资产管理公司工作人员、国有企业债务人管理层、参与资产处置工作的律师、会计师、评估师等中介机构人员等关联人或者上述关联人参与的非金融机构法人,以及与参与不良债权转让的资产管理公司工作人员、国有企业债务人或者受托资产评估机构负责人员等有直系亲属关系的人员不得购买或变相购买该债权。

6、意向受让方须符合国家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7、如非转让方原因,出现以下任何一种情况时,转让方有权扣除意向受让方所交纳保证金:①在转让方设定条件未发生变化的情况下,意向受让方提出受让申请后单方撤回受让申请的;②挂牌期满后,只产生1家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该意向受让方未能在被确定为最终受让方后一个工作日内与转让方签署《交易合同》的;③挂牌期满后,产生两家及以上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时未参加后续竞价程序的;④在竞价过程中以挂牌价格为起始价格,各意向受让方均不应价的。

8、受让方对转让标的所有瑕疵及瑕疵可能引发的全部后果均已知晓,转让方不承担瑕疵担保责任、损失赔偿责任等在内的任何责任和义务,受让方不得以任何理由向转让方行使追索权。且受让方不得以转让标的存在瑕疵为由要求解除《交易合同》。

备查文件

1、债权形成的合同、凭据。

2、《债权转让协议》

其他说明

1、如在挂牌期间未征集到意向受让方,则自然撤牌。

2、挂牌期满,若征集到两个或两个以上意向受让方时,采取电子竞价方式决定最终受让方。

3、 本公告仅为本次资产转让的简要说明。意向受让方在做出申请受让本资产的决定之前,应仔细阅读本公告内容,在提供身份证明、必要的资信证明并履行相应的保密义务的前提下,可以查询转让方提供的相关资料。

联系方式

联系人

经理

联系电话

0510-82830223

传真

0510-85198733

附件:
4户债权收益权处置清单.xls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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