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标
2023年省级财政衔接资金分水岭镇农业智能管道灌溉工程的澄清文件
金额
-
项目地址
四川省
发布时间
2023/08/10
公告摘要
公告正文
2023年省级财政衔接资金分水岭镇农业智能管道灌溉工程的澄清文件
递交时间:2023-08-10 09:25
递交时间:2023-08-10 09:25
文件编号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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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资格 | |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 |
投标有效期 | 90天 |
投标文件递交方法 | |
投标保证金缴纳方式 | 其他 |
投标保证金金额 | 40,000元 人民币 |
控制价(最高限价) | 5,090,221元 人民币 |
评标办法 | LZ_JPSZDJF[SL] |
开标时间 | |
开标地点 | |
开标方式 | |
资格审查方式 | |
答疑澄清时间 | |
是否延期 | |
延期后开标时间 | |
延期后开标地点 | |
对文件澄清与修改的主要内容 | 2023 年省级财政衔接资金分水岭镇农业智能管道灌工程(招标项目名称)施工(标段名称) 补遗文件 (三) 各潜在投标人: 1、因本项目投标截止时间延迟,潜在投标人以银行保函方式缴纳投标保证金的,请按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 3.4.1 投标保证金:银行保函方式“3.顺延递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时,招标人认为投标人应对其开具的银行电子保函进行延期的,应在发布的补遗/澄清中进行明确。若需延期的,投标人在延期的同时,应在投标文件中上传最新期限的电子保函原件扫描件”的要求执行:潜在投标人原开具银行电子保函中的开标日期(2023 年8月8日)同样适用,请潜在投标人自行上传承诺函(详见附件)。 2、其他内容不变。 附件:承诺函 泸州市江阳区分水岭镇人民政府 2023年8月8日 承诺函 泸州市江阳区分水岭镇人民政府: 我公司作为本次项目的投标人,根据本项目施工标段招标文件及《2023年省级财政衔接资金分水岭镇农业智能管道灌溉工程(项目名称)施工(标段名称)补遗文件(三)》对银行电子保函的要求,现郑重承诺如下: 我公司出具的开标日期为 2023 年 8月 8 日的银行电子保函同样适用,银行电子保函有效期不少于投标有效期。 对上述承诺的内容事项真实性负责,如经查实上述承诺的内容事项存在虚假,我公司愿意承担由此产生的一切法律责任。 投标人名称: (盖章 )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 (签字) 年 月 日 |
递交时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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