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新疆晓洲企业项目管理服务有限公司关于米东区2022年中央村级公益事业修缮补助项目-羊毛工公益事业修缮补助项目的竞争性磋商公告
羊毛工公益事业修缮补助太阳能路灯羊毛工施工羊毛工镇基础设施灌溉管网安装1800平方米公共场地停车场硬化预埋混凝土构建巷道路灯文化娱乐广场滴灌设施安装路灯修缮施工工程服务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农副产品分包施工组织设计总承包服务费计日工商务标技术标经济标施工横道图或网络图环保产品临时用地材料设备堆场永久占地施工方案施工进度计划安全生产保证措施文明施工保证措施质量生产保证措施治安保卫措施本项目资金使用计划事故应急处理预案事故处理办法全套施工图纸二次深化设计超大件超重件桥梁临时加固改造场内道路交通设施场外交通场内交通施工现场内临时道路知识产权基础资料重大设计变更工程款支付工程施工进度及质量建筑工程施工投资现场安全施工措施监督协调水准点座标控制点工程设备照管半成品安全管理安全文明施工费隐蔽工程检查施工场地治安管理计划施工现场平面布置图劳动力需用量计划材料需用量计划机械设备需用量计划资金需用量计划承包人自有周转资金计划质量保证体系工期保证体系安全保证体系测量放线施工设备临时设施试验与检验现场工艺试验工程试车投料试车单机无负荷试车无负荷联动试车上水跑水暖气燃气漏气临时工程工程保险装修工程屋面防水工程地基基础工程主体结构工程给排水设施供热与供冷系统电气管线给排水管道设备安装建设工程施工
金额
245万元
项目地址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
发布时间
2022/06/02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xzcs-2022-0515
预算金额245万元
招标联系人霍科长
招标代理机构新疆晓洲企业项目管理服务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周子婷18199856
标书截止时间2022/06/10
投标截止时间2022/06/13
公告正文

项目概况

米东区2022年中央村级公益事业修缮补助项目-羊毛工公益事业修缮补助项目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乌鲁木齐米东区府前中路742号金盛大厦4楼426室。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2年06月13日 11:00(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XZCS-2022-0515

项目名称:米东区2022年中央村级公益事业修缮补助项目-羊毛工公益事业修缮补助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元):2450000

最高限价(元):2425430.69

采购需求:

标项名称: 米东区2022年中央村级公益事业修缮补助项目-羊毛工公益事业修缮补助项目

数量:不限

预算金额(元):2450000

单位:

简要规格描述:完善提升羊毛工镇基础设施,具体为东方村硬化场地1800平方米及场地平整;柳树庄村混凝土硬化场地84平方米、灌溉管网安装1800平方米、公共场地停车场硬化264平方米;牛庄子村公共场地马路砖硬化200米(面积2000平方米)、预埋混凝土构建30个;陕西工村安装太阳能路灯60盏;卧龙岗村安装巷道路灯60盏及新建混凝土硬化1800平方米文化娱乐广场;西庄子村安装滴灌设施2000米;协标工村安装路灯60盏等修缮项目。

备注:/

合同履约期限:标项 1,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22年10月31日前完工并验收合格。

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标项1:(1)投标人应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含)以上资质;
(2)拟用项目负责人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本单位注册,不接受临时建造师证书 。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2年06月02日2022年06月10日,每天上午10:00至13:00,下午15:00至19: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乌鲁木齐米东区府前中路742号金盛大厦4楼426室。

方式:现场获取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2年06月13日 11:00(北京时间)

地点:乌鲁木齐米东区府前中路742号金盛大厦4楼开标室。

五、响应文件开启

开启时间:2022年06月13日 11:00 (北京时间)

地点:乌鲁木齐米东区府前中路742号金盛大厦4楼开标室。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领取招标文件所需提供的资料:①营业执照;②企业资质证书;③安全生产许可证;④法人身份证明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委托代理人身份证。(注:以上要求证件均为原件查验,并且同时须提供加盖公章的复印件一套,单面复印按先后顺序装订。)

特别提示:

1、超过200万元的货物和服务采购项目、超过400万元的工程采购项目中适宜由中小企业提供的,预留该部分采购项目预算总额的40%以上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其中预留给小微企业的比例不低于60%。

2、对于未预留份额专门面向中小企业的采购项目,以及预留份额项目中的非预留部分采购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对符合规定的小微企业报价给予10%~20%(工程项目为6%~10%)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适用招标投标法的政府采购工程建设项目,采用综合评估法但未采用低价优先法计算价格分的,评标时应当在采用原报价进行评分的基础上增加其价格得分的6%~10%作为其价格分。

3、接受大中型企业与小微企业组成联合体或者允许大中型企业向一家或者多家小微企业分包的采购项目,对于联合协议或者分包意向协议约定小微企业的合同份额占到合同总金额40%以上的,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对联合体或者大中型企业的报价给予4%~6%(工程项目为2%~4%)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适用招标投标法的政府采购工程建设项目,采用综合评估法但未采用低价优先法计算价格分的,评标时应当在采用原报价进行评分的基础上增加其价格得分的2%~4%作为其价格分。

八、凡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乌鲁木齐市米东区财政局

地 址:乌鲁木齐市米东区中鼎街1018号米东区财政局

联系方式:0991-6884543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新疆晓洲企业项目管理服务有限公司

地 址:乌鲁木齐米东区府前中路742号金盛大厦4楼。

联系方式:18199856228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周子婷

电 话:18199856228







附件下载: 羊毛工施工0602.docx 羊毛工施工0602.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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