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规划环境影响评价条例》和《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2019年1月1日实施)有关规定,现将年产10万吨锂电池负极材料一体化生产建设项目(一期)(技改)环境影响评价进行第一次公示,听取社会各界对该项目实施的环境影响及有关环保工作的意见和建议。
一、项目名称及概况
项目名称:年产10万吨锂电池负极材料一体化生产建设项目(一期)(技改)
建设性质:技术改造
建设单位:贵安新区中科星城石墨有限公司
建设地点:贵州省贵安新区湖潮乡横二路1号
生产规模:6.5万t/a锂电池负极材料
投资金额:10000万元
建设内容:用地面积为281676.59m2,依托现有工程,新增部分产线,并配套建设污染防治设施等。
二、建设单位名称及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名称:贵安新区中科星城石墨有限公司
联 系 人:彭总
联系电话:182 8518 4187
联系地址:贵州省贵安新区湖潮乡横二路1号
三、环境影响评价工作的单位名称和联系方式
评价机构:贵州湘宁环保科技服务有限公司
联 系 人:黄总
联系电话:152 8592 5889 电子邮箱564318519@qq.com
联系地址:贵州省贵阳市花溪区云上村贵大南苑住宅小区13栋1单元5层3号
四、公众意见表
公众意见表见链接:http://www.mee.gov.cn/xxgk2018/xxgk/xxgk01/201810/t20181024_665329.html
五、征求公众意见的主要事项
公众对该项目选址及项目环境保护问题有何要求和意见。
六、公众提出意见的主要方式和途径
在本公告公布起10个工作日之内,公众可以按照网址链接格式要求填写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意见表,发送电子邮件或通过邮寄信函(以邮戳日期为准)的方式反映与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有关的意见和建议。
贵安新区中科星城石墨有限公司
2024年8月15日